T O P I C R E V I E W |
Lugiahua |
Posted - 05/23/2008 : 07:11:24 我不確是是在這裡問還是在國軍區問比較適合.. (之前發錯版自刪..)
看到最近某立委國籍事件, 我想到一個相關問題
要是有中華民國國民去參加美軍或是外籍兵團(為外國軍事組織服役)是否會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是的話,這種喪失國籍是否為強制性的? 是否會受到義務教育, 兵役, 納稅與否判定?
舉例: Tom是某外國國家公民, 但是因父母其中一人是中華民國國民而同時有雙重國籍 但是Tom並沒有在台灣長期居住, 因此並沒有完成中華民國法定國民義務(教育, 兵役) Tom後決定參加該外國軍隊服役, 此情況下Tom是否會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6 L A T E S T R E P L I E S (Newest First) |
mathewwu |
Posted - 06/07/2008 : 17:49:33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aj4789aj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我知道美國那邊對這種狀況的態度了 那台灣這邊呢? 滿好奇要是有臺灣人跑去參加美軍或是外籍兵團 是否會喪失中華民國公民?
答案是不會的,台灣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國民不能取得第二國籍,只有規定有雙重國籍的人不能任公職,而且台灣有人去參加法國外籍兵團喔,我知道的 有個叫小吳(前竹科工程師),他就沒有國籍的問題, 重點在於,他是已經在台灣服過役,盡過義務才出國當兵的,他選外籍兵團最大的理由就在於進入的難度問題,外籍兵團據他說明要進入幾乎沒有難度 但是美軍就不同了,你必須是美國公民,持有綠卡並不代表你是美國公民喔, 綠卡是指永久居留證,美國也與台灣一樣,不限制國民有雙重國籍, 但是不能任公職及軍職,要進入美軍當兵就是要放棄他國國籍。
美軍必須是美國公民的說法不正確.
在徵兵時期的越戰及以前凡是綠卡都要接受徵召. 遠的不說, 1950-60年代許多台灣父母把小孩送到美國領綠卡逃避台灣兵役, 結果被抓去越南成了炮灰. 募兵時期的現在依然只要有綠卡就可以當兵, 而且當兵可以加速取得公民的等待時間及資格考試(標準至少要取得綠卡五年才可申請,) 所以許多有綠卡的年輕人紛紛入伍, 看一看美軍近年在阿富汗及伊拉克的陣亡名單的姓氏多半為中南美裔及其他少數民族就知道. 我去年去參加一個新進美國公民宣示大會, 上台代表宣示並接受表揚的就是在役的年輕男女. 至於他們參軍時有沒有宣誓放棄他國國籍我不清楚, 想來是應該宣誓效忠美國的. |
MikeH |
Posted - 05/26/2008 : 10:45:46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aj4789aj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但是美軍就不同了,你必須是美國公民,持有綠卡並不代表你是美國公民喔, 綠卡是指永久居留證,美國也與台灣一樣,不限制國民有雙重國籍, 但是不能任公職及軍職,要進入美軍當兵就是要放棄他國國籍。
美軍接受尚有外國籍的永久居民擔任士兵和士官 18~26歲之間的男性永久居民和公民一樣得向徵兵處登記 理論上同樣有戰時被徵召入伍的可能
軍官才規定得是美國公民
MikeH |
aj4789aj |
Posted - 05/25/2008 : 01:20:36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我知道美國那邊對這種狀況的態度了 那台灣這邊呢? 滿好奇要是有臺灣人跑去參加美軍或是外籍兵團 是否會喪失中華民國公民?
答案是不會的,台灣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國民不能取得第二國籍,只有規定有雙重國籍的人不能任公職,而且台灣有人去參加法國外籍兵團喔,我知道的 有個叫小吳(前竹科工程師),他就沒有國籍的問題, 重點在於,他是已經在台灣服過役,盡過義務才出國當兵的,他選外籍兵團最大的理由就在於進入的難度問題,外籍兵團據他說明要進入幾乎沒有難度 但是美軍就不同了,你必須是美國公民,持有綠卡並不代表你是美國公民喔, 綠卡是指永久居留證,美國也與台灣一樣,不限制國民有雙重國籍, 但是不能任公職及軍職,要進入美軍當兵就是要放棄他國國籍。 |
Lugiahua |
Posted - 05/24/2008 : 14:05:29 我知道美國那邊對這種狀況的態度了 那台灣這邊呢? 滿好奇要是有臺灣人跑去參加美軍或是外籍兵團 是否會喪失中華民國公民? |
MikeH |
Posted - 05/24/2008 : 03:36:13 據我了解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是不硬性要求入籍者出示放棄原有國籍的證明 所謂不承認的意思是對於雙重國籍者美國政府而言就是美國公民沒有特殊地位 例如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全球收入都得報税 擁有他國國籍並不豁免
某些國家例如中國規定入籍他國者自動喪失國籍 所以上述問題並不存在
想在美國取得機密資格只要自己或者配偶家人和外國維持密切關係 可能成為洩密途徑的話就難獲准 雖沒聽說禁止雙重國籍但想必是個大忌
MikeH |
cobrachen |
Posted - 05/23/2008 : 10:13:30 你這個問題要分開看。一個部分是新取得公民身分的國家,容不容許他的公民具有雙重國籍而進入政府單位服務?另外一部分是原先依靠出生或者是血緣,收養,婚姻等取得的公民的國家,是不是容許雙重國籍?
而這中間的差異又包括,如果取得第二個公民的人,沒有公開表示要放棄先前的公民身分的話,那麼,第一個公民身分會不會自動失效?換句話說,就是我不去申請,即使大使館或者是外交部知道我已經有另外一個國家的公民身分,他們會不會主動註銷。
以中華民國和美國之間的來講,美國要進入政府單位是需要具備公民身分,但是,並不需要在取得美國公民的時候馬上宣布註銷先前中華民國的公民身分。但是當需要進行機密身分驗證和取得的時候,可能就會需要放棄先前的公民身分,我是不太清楚是不是不放棄連最基本的都無法取得,這要去查他們的法條。
對中華民國來講,具有雙重國籍的人是不能在擔任政府某些職位,可是應該不是連公務員都不能考,這也是先前王金平搞出來的爭議點。但是中華民國是允許雙重國籍同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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