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O P I C R E V I E W |
sun |
Posted - 05/05/2013 : 10:15:50 這則報導,有些看不懂。 為何CIWS這類被動式防禦系統也被名列其中? 還是說,這又是則不負責任的「綜合」報導? 內容原文: 〔編譯張沛元/綜合三日外電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二日公布的一份新報告草案指出,可以在不需要人類操控的情況下攻擊目標的殺人機器人(killer robot),「不應該對人類操有生殺大權」;世界各國應該在針對殺人機器人訂定出明確的使用規則之前,暫停研發製造這類武器。 這份在本週稍早已張貼於網路、論及殺人機器人擁有取人類性命大權的法律與哲學議題的報告,彷彿是無數科幻小說與電影的現實版。報告撰稿人、聯合國人權律師海因斯指出「致命的自動機器人」(LAR)不應該被交付在武裝衝突中決定生死的重任;在戰爭中殺與不殺的決定需要同情心與直覺,人類也許容易犯錯,但至少擁有這些機器人顯然並不具備的特質。 報告還點名美、英、以色列、南韓與日本已發展多種全自動或半自動殺人機器,像是美國神盾艦的方陣快砲系統,能自動偵測反艦飛彈或戰機,發砲予以摧毀;南韓三星研發的機器人,它部署在非軍事區,利用紅外線偵測目標,目前雖得由人操作,但據稱有自動模式。 海因斯呼籲在國際會議能針對殺人機器人的使用訂定出規則以前,全球應該暫停「測試、製造、組裝、運送、取得、研發與使用殺人機器人」。二十九日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將討論海因斯的報告。 關切美軍無人機殺戮 至於近來使用量大增的無人駕駛飛機,海因斯說,無人駕駛機能讓操控這種致命武力的人類無需親臨武器部署地點,而是在遠離戰火的遠方電腦前進行操控,其中瞄準目標決定可能由機器人自行判斷;除人類不親臨行動現場,人類也會與殺人與進行處決的決定漸行漸遠。 報導來源:http://tw.news.yahoo.com/un報告建議-機器人戰士無權殺人-22105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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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L A T E S T R E P L I E S (Newest First) |
dasha |
Posted - 05/11/2013 : 11:03:00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蒼天任行
連戰鬥機這種高科技結晶都還沒辦法單靠電子識別判定敵我
全自動戰鬥機器人?無差別屠殺機還差不多XDa
Robot的定義其實與中文的機器人差很多.如果把一些地雷裝上玩具四驅車,可以到處跑,在英文中就已經是十足的殺人Robot了.這個針對的其實是FCS曾經想做的一些自律開槍車或裝彈頭的手擲UAV,不過真說下去軍艦的CIWS與反劍飛彈其實無一幸免...... 要規避的方式也很簡單,用遙控的就不算機器人...... |
慎.中野 |
Posted - 05/08/2013 : 10:39:10 不過有一類接近敵我識別地雷或全自動殺人機的機械是已經可以成立了。
就是科幻片中常見的,比如說在大門上頭裝密碼、指紋或晶片識別的裝置,觸動安全裝置但無法通過驗證者,就會噴出子彈或死光到既定位置或地板打開殺死入侵者。
比如這個我很愛的電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0QVzHjZybQ
其實這種機械化的殺人裝置自古以來就有,只是以前的自動殺人機構造比較簡單。現代的無人機也只是站在這種延伸上頭而已。V2飛彈或是滿載炸藥的歌利亞搖控車不就是一種可以自己躲在安全位置讓機械去殺人的自動殺人機?
老實說在討論全自動殺人機這問題之前,我個人覺得應該先討論一下使用500磅JDAM炸彈躲在安全位置殺人的道德性問題。如果覺得這沒問題,我個人是也看不出來全自動殺人機的道德問題在哪裡。
我個人特愛遠戰武器跟陷阱裝置,因為這是一類能夠充分展現人類武器發展方向也就是「自己躲在安全位置不用冒生命危險就能殺死對手」的天份或者要說是劣根性的武器。
奇怪的事情是,這年頭親臨戰場用刺刀或棍棒殺人往往被說是野蠻殘暴,用空投炸彈殺人卻被說是高科技文明。其實我個人覺得敢冒生命危險打接近戰的人神勇多了,老是靠呼叫空軍支援解決問題的人說自己很帶種都要打折。
我不是輕視現代軍隊特別是美軍老是呼叫空中支援,那有其合理性而且誰都不想死,戰爭打贏最重要。只是換個角度想想敢用低科技太多的武器挑戰老美,冒生命危險用肉身挑戰尖端殺人機器的人,不管他們信仰如何,實在是真的有勇氣。
雖然單靠勇氣的野蠻人會被先進戰爭機械擊敗是羅馬時代就證明的事實,能夠逆轉這種狀況的指揮官很少。
所以只要有錢的話,單純只想要打贏,比起訓練自己有勇氣,我會推薦多研究一些全自動殺人機械。
躲在安全的地方不冒生命危險就能殺死敵人,才叫文明人。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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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
Posted - 05/08/2013 : 10:35:55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較實際的做法是軍靴塞被動式RFID晶片 地雷被踩到時 先發射訊號讀取內容 判斷非友軍才引爆 如此步兵不必多帶電池 地雷電池用光則自動失效
這算是個好主義。但是得先做把悠游卡塞在鞋底然後在下雨天去爬爛泥巴山之後,抽出來還要能過捷運的實驗。地雷也要做埋在水田裡不會故障的實驗。
就鞋子來說這要增加一點成本,就地雷來說這比簡單的機械觸發要複雜不少。有研究經費的話是可以成立,難在一個錢字。普及化可能目前的科技跟製造技術還有困難。
但是最近是有人在鼓吹先進國應該製造會自動失效的電子地雷,認為這比無條件禁止地雷要實際一些。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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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
Posted - 05/08/2013 : 10:28:24 quote: 敵我識別的最簡單方法,就是在自軍上頭裝發訊機,地雷則會接收訊號,沒有訊號的一律視為敵軍。但是在要有能持續發訊的機械裝置才有可能辦到,所以這最少也要車載,電力有限的步兵就不太可能。
較實際的做法是軍靴塞被動式RFID晶片 地雷被踩到時 先發射訊號讀取內容 判斷非友軍才引爆 如此步兵不必多帶電池 地雷電池用光則自動失效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
慎.中野 |
Posted - 05/08/2013 : 08:43:34 這跟子彈不長眼是一樣道理啊。
無差別的觸發殺人裝置BoobyTrap跟IED就好在簡單好用,能裝IFF的也只有飛機這種高價機械才有可能。
在《基地88》中就有說過了。敵我識別的最簡單方法,就是在自軍上頭裝發訊機,地雷則會接收訊號,沒有訊號的一律視為敵軍。但是在要有能持續發訊的機械裝置才有可能辦到,所以這最少也要車載,電力有限的步兵就不太可能。
真的要研發能自動分辨敵我的殺人機械人也是要一大筆錢而且效果有效,人類馬上就想得出各種花招來欺騙機械。無差別裝置簡單多了。
這跟非致命純警告的保安裝置也是一樣道理。在擔心這問題之前,我建議先製造出能分辨男人跟女人,男人亮藍燈,女人亮紅燈的機械。這機械能搞定之後再說。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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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soc831 |
Posted - 05/06/2013 : 01:58:33 主動出櫃......... 不,是主動出擊殺人的CIWS,有笑點∼
一個來自幽暗之海的黑心怪老頭~~ |
蒼天任行 |
Posted - 05/06/2013 : 00:42:26 連戰鬥機這種高科技結晶都還沒辦法單靠電子識別判定敵我
全自動戰鬥機器人?無差別屠殺機還差不多XDa |
西伯利亞 |
Posted - 05/05/2013 : 23:41:11 在流行迷彩衣的當下如果沒有解決敵我識別問題就貿然投入實用的話死最多的搞不好是自己人。
quote:
這份在本週稍早已張貼於網路、論及殺人機器人擁有取人類性命大權的法律與哲學議題的報告,彷彿是無數科幻小說與電影的現實版。報告撰稿人、聯合國人權律師海因斯指出「致命的自動機器人」(LAR)不應該被交付在武裝衝突中決定生死的重任;在戰爭中殺與不殺的決定需要同情心與直覺,人類也許容易犯錯,但至少擁有這些機器人顯然並不具備的特質。
在戰爭中基本上只需要敵我識別搞定就行了~這邊說得我個人感覺比較偏向針對半死不活士兵(不分敵我)的處理方式。不過我個人是支持把機器人在反游擊作戰中的使用限制在非致命的領域。
這種規定簽下去基本上只是只是在比誰比較先破戒而已.... |
Lugiahua |
Posted - 05/05/2013 : 17:04:51 這種規定不過是ㄧ張紙, 有什麼實質用途? 會製造的還是會去造 (可以藉口出兵而已)
真的推出來我猜強權也不會簽 就跟海牙公約或是反地雷公約一般 |
GMM |
Posted - 05/05/2013 : 16:40:17 但是地雷只要避開特定區域就好 機器人可是會主動出擊 一開始就要先訂好規則 不然科學家都會衝過頭就來不及了
到時真有人機對抗的時候 遇上不怕死,又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的機器人大軍 人類真的是毫無勝算 |
慎.中野 |
Posted - 05/05/2013 : 10:18:59 不懂軍事的人權活動家在抗議而已。
在這個自動殺人的地雷都清不完的時代擔心自動機械人殺人沒什麼意義。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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