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O P I C R E V I E W |
toga |
Posted - 12/09/2008 : 13:14:44 我外婆不久前受冒充稅捐機關的騙徒所惑,被騙走一輩子的心血老本,如今處境堪憐。
無巧不巧,在下日前也碰到類似情事狀況,目前尚不清楚是否真的全身而退。
心有所感,特開此欄,望能與網上各位分享交流曾經遭遇到的種種詐騙情事,若因此能對防杜此類犯罪再度發生有所些微助益,也算功德一件矣。
Toga, 宅男三十一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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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L A T E S T R E P L I E S (Newest First) |
Luke-Skywalker |
Posted - 01/18/2011 : 13:09:31 怎麼對付騙子.
1.收到騙子要你匯款的短訊後先別忙著刪除,看看他的卡號是什麼銀行的,並登陸此銀行的網上,輸入該騙子的卡號,密碼隨便填寫,只要3次錯誤,此卡在24小時之間是不能進行任何的交易了(就是被凍)
2.先查出這個手機號,然後到同性戀交友網站,註冊帳號,聯繫模式留下那個手機號碼。
3.在房屋出租網站發帖,市中心兩室一廳,月租300,急出手。24小時開機,同樣留下那個電話。
4.某銀行職員同樣收到短信“請把錢匯到”賬號上”,就按照賬號每次匯出1塊錢,便從收款人賬戶扣錢,連續匯出1塊錢,這時,終於收到收款人發來訊息︰別再匯款了,已經扣掉200多了,你是內行吧﹗叫我們怎么生活呀﹗(匯款時選“收款人支付手續費”)
=========================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President of IMFS(International Military Fans Society)
http://www.wretch.cc/blog/luke822 |
dasha |
Posted - 09/15/2009 : 09:15:25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陸戰屋小步兵
>"不管是否本公司仲介,均須付仲介費."
民法上有一條霸王條款 就說:"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用這條試試看
重點是要有時間上法院陪他們玩,上面那些事情有時間去上法院,基本上對仲介不利居多,但窮到要賣房子的人,會有那個時間金錢陪他們玩?
吉屋出售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套房,近台大及捷運,附近有黃昏市場,生活機能便利. http://www.hbhousing.com.tw/web/A002/index.asp?module=search&file=Detail&No=Z087382%20%20%20&AID=A002 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二樓公寓,接近國小至大學各級學校及公車總站,離捷運及板橋車站不遠. 詳情請洽0931043559田小姐 |
陸戰屋小步兵 |
Posted - 09/15/2009 : 08:57:25 >"不管是否本公司仲介,均須付仲介費."
民法上有一條霸王條款 就說:"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用這條試試看
戰爭對於國家來說是一件太過嚴重的事情,它會造成巨大破壞並且致人於死,所以不能輕易得把戰爭掛在嘴上 |
ASMP |
Posted - 09/14/2009 : 23:04:26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剛剛再仔細看契約書與上面兩個案例後,暈倒...... ASMP兄提到的這個判例 http://www.yuantuo.com.tw/?page_id=37一般委託契約的案例 小弟母親昨天中午不察,已經與信義簽了同樣的一紙降價契約,效期到今年(?)12月13日止,雖然我們沒有認知,但假如這樣就算專任契約的話,那就被卡死到年底了.即使他們的主張在法律上可能無效,但那也要我們有那個方法與人家打官司才行...... 更糟的是合約內容,東森的過期一年以上可以不管他,住商的陷阱還只是說買方如果找過他們,他們可以向我們抽6%的仲介費,沒有詳列時效,或許可以推定為到契約終止為止;永慶的沒有看到就無法推定. 現在看到的最惡劣是信義的,如果他們找到客戶但我們不想賣,或是我們在到期後兩個月(也就是明年的2月13日)內賣掉,他們也要收錢,而且沒說要收多少,加上又騙我們搞了這種專任契約......只是這契約上有一點對我們或可主張為有利,那就是買賣過程中因仲介隱瞞資訊導致賣方受損時,仲介負責賠償(但忘了用的是"得"還是"應"),只是這一條主要限制在屋況之類條件(以條列式說明),像這種簽約被騙還不知道能不能算在內...... 本來開價650萬,信義一下就藉這種契約殺到570萬,加上各種剝削,本來以為大概剛好打平購屋成本的買賣,變成賠好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現在只能祈禱買方失去興趣,不然後續可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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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oreverlaw.com.tw/cgi-bin/clip/clip-m.cgi 上面這個網站有部分可以參考一下,像信義主張如果他們找到客戶但是賣方不想賣,他們是可以主張違約金的,另外依照最高法院58年第2929號判例,在契約到期後兩個月內和之前信義曾經找到的買家簽約的話,可以是爲規避仲介費的作為,信義是可以請求報酬的,應該就是相當於仲介費的金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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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
Posted - 09/14/2009 : 21:23:33 剛剛再仔細看契約書與上面兩個案例後,暈倒...... ASMP兄提到的這個判例 http://www.yuantuo.com.tw/?page_id=37一般委託契約的案例 小弟母親昨天中午不察,已經與信義簽了同樣的一紙降價契約,效期到今年(?)12月13日止,雖然我們沒有認知,但假如這樣就算專任契約的話,那就被卡死到年底了.即使他們的主張在法律上可能無效,但那也要我們有那個方法與人家打官司才行...... 更糟的是合約內容,東森的過期一年以上可以不管他,住商的陷阱還只是說買方如果找過他們,他們可以向我們抽6%的仲介費,沒有詳列時效,或許可以推定為到契約終止為止;永慶的沒有看到就無法推定. 現在看到的最惡劣是信義的,如果他們找到客戶但我們不想賣,或是我們在到期後兩個月(也就是明年的2月13日)內賣掉,他們也要收錢,而且沒說要收多少,加上又騙我們搞了這種專任契約......只是這契約上有一點對我們或可主張為有利,那就是買賣過程中因仲介隱瞞資訊導致賣方受損時,仲介負責賠償(但忘了用的是"得"還是"應"),只是這一條主要限制在屋況之類條件(以條列式說明),像這種簽約被騙還不知道能不能算在內...... 本來開價650萬,信義一下就藉這種契約殺到570萬,加上各種剝削,本來以為大概剛好打平購屋成本的買賣,變成賠好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現在只能祈禱買方失去興趣,不然後續可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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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P |
Posted - 09/14/2009 : 20:25:15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昨天到今天發生的事情: 基隆路的套房因為2007年起房地產商協同銀行業想炒大一點的住家案而凍結貸款後,賣價變得超慘,當時行情只有成本價打六折,就算這些年的房租貼上去也是賠錢,所以小弟才搬回去.但昨天永慶與信義房屋突然一起帶客人來看房子,有一個信義帶的女老師想買套房給老父親住,看上這個電梯大樓方便且離她家只有幾十公尺,而且預算號稱600萬,新套房買不起,二手的倒是在預算內,所以很有意簽約. 永慶房屋是最近小弟的姨丈邀來的仲介,信義則是看到永慶的廣告才過來的,結果現在信義可能拔得頭籌,人家開550萬而小弟母親開570萬,那他們就說有把握賣到600萬!開始兩邊搶客人了. 如果只是兩邊搶客人那還好,一年多前還是空屋時,曾經想賣過卻賣不成的東森現在倒跑出來說,其實這家當初只要520萬就肯賣,信義永慶都開價開貴了......更惡劣的是住商,欺負老人家看不清楚小字也懶得看小字,以為定型化契約都長一個樣,不要簽專屬契約就沒事,居然在一般性契約附件追加"不管是否本公司仲介,均須付仲介費."這下頭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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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uantuo.com.tw/?page_id=37一般委託契約的案例 http://news.epochtimes.com.tw/135/4065.htm專任銷售契約的案例
一般委託契約如果有加註此一條款,在沒有雙方特別簽名同意的話,可能無效。至於所謂的專任銷售契約通常會訂有期間,像住商這樣已經有點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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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
Posted - 09/14/2009 : 16:04:38 昨天到今天發生的事情: 基隆路的套房因為2007年起房地產商協同銀行業想炒大一點的住家案而凍結貸款後,賣價變得超慘,當時行情只有成本價打六折,就算這些年的房租貼上去也是賠錢,所以小弟才搬回去.但昨天永慶與信義房屋突然一起帶客人來看房子,有一個信義帶的女老師想買套房給老父親住,看上這個電梯大樓方便且離她家只有幾十公尺,而且預算號稱600萬,新套房買不起,二手的倒是在預算內,所以很有意簽約. 永慶房屋是最近小弟的姨丈邀來的仲介,信義則是看到永慶的廣告才過來的,結果現在信義可能拔得頭籌,人家開550萬而小弟母親開570萬,那他們就說有把握賣到600萬!開始兩邊搶客人了. 如果只是兩邊搶客人那還好,一年多前還是空屋時,曾經想賣過卻賣不成的東森現在倒跑出來說,其實這家當初只要520萬就肯賣,信義永慶都開價開貴了......更惡劣的是住商,欺負老人家看不清楚小字也懶得看小字,以為定型化契約都長一個樣,不要簽專屬契約就沒事,居然在一般性契約附件追加"不管是否本公司仲介,均須付仲介費."這下頭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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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ain Picard |
Posted - 04/21/2009 : 09:45:38 <你家被查封了>全民當心 新騙術換台詞了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4/21 04:09"
〔記者林耀文、鮑建信/高雄報導〕「你們家的房子被查封了!」這是詐騙集團的詐騙新招,千萬別上當!
林姓市民3月間前往高市楠梓地政事務所,告知服務台人員說:「有自稱法院的人打電話到我家,說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如果不趕快處理,房子就要被拍賣。」自稱法院的人還說要幫忙處理塗銷查封事宜,但要他提供權狀及身分證件。
林先生要求服務台人員了解他的房子是否被查封,並表示,他的房子曾向銀行貸款設定抵押權,但繳息正常,並無積欠未繳,為何會被查封?服務人員查詢後,並未有被查封的記載,研判是不法集團的詐騙新招,林先生申請土地建物謄本確認無誤後,才放心離去。
警方說,詐騙集團是要騙取屋主房地權狀與身分證件,再以人頭向銀行貸款或詐騙買方購屋訂金,請房屋所有權人要提高警覺。
而高雄檢警去年間破獲以黃姓嫌犯為首的「假租屋、真詐貸」犯罪集團,則以租屋為幌子,騙得屋主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再印製假權狀正本,向銀行詐貸近億元。
嫌犯黃震等人專找地段好的高價房子承租,佯稱要設立公司登記,騙取屋主建物、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後,參考印製幾可亂真的假權狀正本,地政機關關防、所有權人印鑑證明等都有。黃等人再找人頭偽造身分證,連同該假權狀向多家金融單位貸款,行員稍有不慎很容易被騙,黃等人共詐得近1億元。
此外,多年前北部警方也曾查獲假土地買賣詐欺集團,許姓嫌犯等人先偽造土地所有權狀,又以低於市價1、2成價格,吸引仲介商積極替對方奔走找買主,以賺取佣金,後來有一名營造商被騙近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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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是假國球
政治是真全民運動 |
dasha |
Posted - 02/19/2009 : 08:56:47 這次變成65萬英鎊--縮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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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ula |
Posted - 02/13/2009 : 12:57:36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小弟這次中了一百三十五萬英鎊! ......可以回嗆說英鎊相對台幣狂貶沒有價值嗎?
沒有價值的話在下自願幫您處理掉,不收處理費喔XD
************** 勝利のポーズ、決め ************** |
dasha |
Posted - 02/13/2009 : 10:04:23 小弟這次中了一百三十五萬英鎊! ......可以回嗆說英鎊相對台幣狂貶沒有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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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Star |
Posted - 12/28/2008 : 17:57:44 新發現的詐騙手法:
來電者自稱是博客來網路書店的人員,說明你曾在網路書店購書,但在商店取貨時誤填一張劃撥單,如不取消的話就會連續12個月每個月扣你買書的金額,你會連續12個月每個月都收到一樣的書。此時他會要求你提供一家往來銀行的電話號碼,並要求你要遵照銀行的指示辦理。過了幾分鐘後,就會有你提供的銀行電話號碼打來的電話,要求跟你詳細核對帳戶資料和密碼。
請各位對此新詐騙手法特別注意,切勿提供任何資料。此手法已透過反詐騙專線轉報,請各位切勿接聽來電號碼為0227885008的手機或一般電話。
沒事,只是來逛逛!! |
toga |
Posted - 12/17/2008 : 22:43:42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121700285,00.html
來電顯示0800… 一定是詐騙
2008-12-17 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
詐騙集團最近假藉社會局要發放生活津貼補助款名義,將來電顯示竄改為0800字頭免付費號碼,刑事局一六五反詐騙專線十六日強調,免付費電話只能撥入,不能撥出,所以只要來電顯示0800的號碼,就一定是詐騙集團,呼籲民眾注意新詐騙手法,小心被騙。
刑事局表示,內政部十月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符合標準者,每人補助三千至六千元不等,資格審查本月八日截止,分兩期發放,第一次在今年底;第二次在明年元月,並直接匯入帳戶方式,沒想到已被詐騙集團利用犯案。
刑事局指出,詐騙歹徒假借社會局名義,以發放低收入戶補助進行電話詐騙,家住北市的盧姓男子日前接到自稱是社會局救助科吳小姐的電話,她告訴盧:「有人拿他的身分證到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補助,請問是否有授權他人辦理?」
盧某立即表示他不符申請資格,而且也從未授權他人辦理時,吳小姐便說:「你的身分資料已經遭歹徒冒用,必須立刻報警,我們會協助你。」
就和其他假檢察官和帳戶遭盜用的詐騙手法一樣,不久,盧某就接到自稱是台北市刑警大隊的陳警官來電,員警向他說:「我們查到你的證件被歹徒用來冒開銀行帳戶,且涉及多起金融案件,現在要在電話中進行筆錄製作,並且錄音存證,以便進一步釐清案情。」
平常都收聽警廣路況轉播的盧某,看見來電顯示為「0800─000123」,想起是報路況的免費專線電話,覺得相當可疑,立刻撥打一六五專線查證,才發現是新的詐騙手法。
Toga, 宅男三十一根草 |
陸戰屋小步兵 |
Posted - 12/10/2008 : 14:41:47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nap
所以請記得,影印證件辦手續時記得在影本上加註「僅供XXXX之用」(XXXX寫上該次手續名稱或用途),有些申辦單位在收繳證件的同時也會蓋個大印(內容就是前述那句話),就算有人挪用/複印該文件想作怪,在法律上也視為無效,至少一般正規金融機構會對這點把關。
蓋大印比較妥當 不過現在電腦技術如此發達 要破解實在太容易
只能說 一定要特別注意
戰爭對於國家來說是一件太過嚴重的事情,它會造成巨大破壞並且致人於死,所以不能輕易得把戰爭掛在嘴上 |
迷路的小狗 |
Posted - 12/10/2008 : 14:28:37 前一陣子遇過詐騙集團冒稱網拍賣家(有市內電話的來電號碼, 不過事後查詢該號碼應該是被盜用) 說轉帳的帳號提供成轉出的帳號想要我再轉一次 本來接電話的時候口氣還不是很差 可是講到後來被盧的很煩 直接撂下一句"帳號有問題那是你要去跟銀行喬, 關我屁事!!"後掛電話 有在網拍買東西的可能要注意一下 |
Snap |
Posted - 12/10/2008 : 12:47:29 所以請記得,影印證件辦手續時記得在影本上加註「僅供XXXX之用」(XXXX寫上該次手續名稱或用途),有些申辦單位在收繳證件的同時也會蓋個大印(內容就是前述那句話),就算有人挪用/複印該文件想作怪,在法律上也視為無效,至少一般正規金融機構會對這點把關。 |
陸戰屋小步兵 |
Posted - 12/10/2008 : 09:09:23 書面性的資料要很小心(即使是影本) 因為會有法律效力
小弟某客戶的女兒曾在某大保險公司上班 因為有留下身分證影本 去年離職之後還被拿來虛報薪資 還好那段時間剛好出國唸書 可以提示證明 不然就變成漏稅了
戰爭對於國家來說是一件太過嚴重的事情,它會造成巨大破壞並且致人於死,所以不能輕易得把戰爭掛在嘴上 |
sscorp |
Posted - 12/09/2008 : 20:42:49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toga
Toga的個人經驗: 現在令在下比較擔心的事情有二:
1. 由於先前的不察,個人已不慎洩漏個人姓名,工作地點,與(可能)居家地址∼不知這些資料再加上已遭掌握的手機號碼,會不會讓詐騙集團玩出啥名堂。
2. 用手機撥打該神秘專線號碼兩次是否會造成什麼後患(雖然兩次撥打的總時數尚不到四十秒)??
Toga, 宅男三十一根草
想不到Toga大日理萬姬....竟然對日常生活的常識無視啊 放心 我還被兄弟打來報電話地址要來"拜訪"的 那時候還真的找了仲介想要搬家 後來去刑事組報案....但是不了了之..也沒抓到人(警察其實也很混) 不需要等到自己笨笨報資料,姓名地址電話早就名單滿街跑了啦 那些電信公司或信用卡帳單根本把關不嚴,所以不用擔心 他們也變不出什麼花樣的 因為不管我搬過幾次家,"酒店"或"闇黑金融業"還是能一直的找到我來推銷"商品"!頂多也就是這樣騷擾而已 . 回到第一句話的"常識", 請不要對任何推銷員報自己真實資料 以上僅供參考
************************ 打敗chi(畢~消音)人無敵死光嘴砲的方法,就是將他們無視 |
Snap |
Posted - 12/09/2008 : 15:33:40 一般而言客服人員是不會提供自己的全名,頂多是給服務代號加個姓,如果有問我個資的話,地址給公司電話給手機,問再多我就掛電話,如果只是流出這些資料的話應該還好,畢竟本來就很容易取得,怕是怕詐騙集團還有管道湊齊其他的資料,而你的初步資料已經到手了,當然會列為優先。
我聽到的電話詐術多半是利用當事人當下資訊不足或是驚惶無助的機會恐嚇誘騙,所以我能想到的第一個方法是「拖」,拖到自己冷靜下來,第二是找人幫忙,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我岳母也曾遭遇過一次,當時就是只有一個老人家在家沒人商量才會中計,所以切記,小孩和獨處老人是受詐騙的高危險群,尤其是老人家有時候因為面子問題更不願求助,導致鑽牛角尖被愈騙愈多。 |
toga |
Posted - 12/09/2008 : 13:54:47 Toga的個人經驗:
10月下旬某天下午,收到自稱是銳志集團業務小姐的電話訪問調查,探詢個人在考慮購買電視時所重視的條件,在本人答覆完兩個問題之後,該業務小姐(自稱莊佳慧)表示將在10月31日於台中文心森林公園舉行新產品發表與慈善義賣活動,歡迎在下屆時前往參加,並請在下先留下個人姓名,地址,職業與工作地點資料以進行活動抽獎卷登錄以及後續產品介紹資料寄送等服務........當時腦殘的在下不疑有他,回答相關問題後也沒將此事放在心上,之後亦沒有去參加此一活動。
12月9日中午,該”業務小姐”再度來電,在得知在下並未參加該活動之後,告知在下的抽獎卷(編號G2685)於當日活動中抽到102萬的二獎,而為了將此一大獎匯入在下帳戶中與處理相關課稅事宜,需在下先行提供身分證號與帳戶號碼等資料,並且打電話找某律師去洽商後續事宜云云.......在下察覺不對,表示要加以查證之後再行決定,對方嘗試說服在下信賴之未果後,留下其客服專線電話00801148892,讓在下查證完後再行連絡。
電話掛上後幾分鐘,在下用個人手機試圖撥打該專線號碼兩次皆未果,於是直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報案。
現在令在下比較擔心的事情有二:
1. 由於先前的不察,個人已不慎洩漏個人姓名,工作地點,與(可能)居家地址∼不知這些資料再加上已遭掌握的手機號碼,會不會讓詐騙集團玩出啥名堂。
2. 用手機撥打該神秘專線號碼兩次是否會造成什麼後患(雖然兩次撥打的總時數尚不到四十秒)??
Toga, 宅男三十一根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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