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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dog |
Posted - 07/10/2013 : 22:29:13 混戰派與戰列線派
講到古代風帆時代的海上戰爭,大家的印象總是以為自從海軍有了火炮以後,就開始使用戰列線戰術;敵我雙方艦隊皆排成兩條平行的縱隊遙遙互望,互相開炮直到一方潰敗。實情並不是如此,或者說這不是17世紀晚期之前海戰的實際情形。16~17世紀的甚至更早一點的海戰,雙方艦隊互相衝鋒如同小混混打架般擠成一團在海中互相廝殺,此戰術被後人稱為混戰派。
混戰派的攻擊戰術 早期的海戰戰術可視為陸戰的延伸,一艘船就像一座城池,船舷是女牆,高聳的艏樓艉樓則是箭樓。登舷肉搏是那時最常見的有效攻擊手段,數量龐大的水兵全擠在甲板上想盡辦法登上敵船,跟攀爬雲梯進行攻城的陸軍兄弟沒什麼兩樣;而對手也把水兵聚集在甲板上,發射火槍、弓箭、石頭、小型火炮阻止,艏艉樓也有士兵發射箭矢火炮進行掩護。放火燒船也是另一種選擇,不過操作上存在危險性,沒登舷肉搏常用。以英國1510年下水的瑪莉蘿絲號(Mary Rose)為例,雖然它是艘全帆裝的卡拉維爾船,沒有槳手,而且也已經有側舷砲,但並不表示它是一艘使用戰列線戰術的戰艦;它有78門砲,但60多門砲是反人員用,反艦火炮只有5~9門;759名船員裡有411名士兵,配有長弓、梭標、火槍、石灰桶,還有用以點火的箭矢;由人員與裝備可知進攻手段還是以登舷肉搏為主。
艦隊司令會把船艦排成某種簡單的陣形,例如勒班陀戰役的唐胡安把艦隊排成一個彎月陣;或施琅排成一個多行縱隊。然後艦隊也常被分為左、中、右三個分隊,接敵時己左對敵右、己右對敵左、中軍對中軍互相廝殺。艦長們有很高的行動自由,可依照當時狀況自行其事,發揮積極主動的精神;可自行尋找自己的對手(敵方某船艦長)進行”單挑決鬥”或與友艦一起圍毆敵人。艦長們比拚航海技術,進行一連串的戰術動作;搶到上風,用船頭的重型火炮射擊;用背風的舷側炮射擊;用船尾的重型火炮展開壓制;在清理好炮膛能夠重新裝填之前,調整航向,使用上風的另一舷側射擊。開火、閃避敵火、船艦與敵艦相撞、各自掉頭回轉再重覆一次前面的行為,如果有機會登船的話,就最好抓住機會,登舷虜獲船隻和戰俘終究是首要目標。
以1683年的鄭清海戰為例,雙方使用的就是典型的混戰戰術,當面對小船時,主要採取犁衝戰術,憑藉身軀上的優勢撞翻對方。如果雙方同為中大型的船隻,則遠距離時發炮攻擊敵船,台灣外記裡就提到類似的戰術動作;先發頭槓(船頭大砲) 、舷側開火、使用尾砲、掉轉船頭以後另一側再射擊。當距離接近到百步以內後,甲板上的水兵還可以射擊子母銃或鳥銃;等到雙方船隻靠在一起,則投擲火油、火罐、發射火箭焚燒敵船甲板與風帆,然後登上對方甲板,雙方開始肉搏戰。雙方皆使用相同的戰術,清軍戰船型式與鄭軍類似,火炮稍弱於鄭軍,但船隻皆為新造航行性能較好,不像明鄭船隻年久失修。
然後雙方艦長也進行”單挑決鬥”或圍毆。例如鄭清海戰裡的16日大海戰,林陞等人見施琅座艦落單,就主動衝出圍攻施琅,藍理見狀,則自動前去搭救,藍理先用頭槓砲打沉陳侃艦;然後再用左舷砲打壞陳升船;命令士兵投擲火罐,把陳時雨的船燒毀;展現高超的操船技巧以外,也說明混戰派中艦長們的高度自由。雙方接戰距離都很近,近到施琅親兵可以看到對方手上的火銃;大量的水兵聚集在甲板上等待接舷,並向敵方人員射擊;火砲火槍箭矢齊發,火油火罐石頭對扔,不論是己方還是敵方都承受大量傷亡。船隻被砲擊擊沉的少,被罐焚毀被登舷奪取的多,這也都是混戰派海戰的特色;舉例來說明鄭只有8艘沉於砲擊,而被焚毀被登舷奪取的,則有164艘之多。
弔詭的是大砲的使用並沒有讓登舷作戰變的容易,反而是更加困難了;原因是火砲有時可以讓攻守戰況產生逆轉。例如1661年鄭成功攻台期間發生的北線尾海戰,斯•格拉佛兰号被鄭軍圍攻,眼看快不行了,荷軍後來把大砲移至船尾,擊退了鄭軍的登船,此船最後逃過一劫,和瑪利亞號一起遁去。例如1803年的特拉法加海戰,只有兩層甲板的法艦「敬畏」號數次向三層甲板的戰列艦「勝利」號進行登舷,大量的火槍射向「勝利」號,連納爾遜都中彈了,「敬畏」號几乎要成功了;但「勝利」號高出一層的甲板阻礙了「敬畏」號乘員的攀爬,「敬畏」號被「田納維爾號」砲火擊中,甲板上人員死傷無數,船上桅杆全被擊斷,672名船員只有99名生還,「敬畏」號只好投降。看了以上的例子與鄭清海戰的傷亡,混戰戰術被稱為血肉磨坊不為過。 |
7 L A T E S T R E P L I E S (Newest First) |
dasha |
Posted - 07/13/2013 : 09:27:01 戰列線剛出現時,搶T是很困難的,因為大家的機動受限於風,還有編隊,發現不對的馬上拆散編隊逃亡,編隊反而要依照最低速艦去編......實際上海戰史要搶到T也是很少數的狀況,因為大家都知道自己一艘船面對一整排敵艦會是怎樣,所以看不對就會轉向避免被人家堵住,除了Nelson這種例外,他老大反而是先讓人家以為可以打帶頭的那艘,沒想到沒多久變成一整批朝你艦隊中間衝,艦隊前後變成游兵,Nelson反而是把整個艦隊丟下去打敵人少數艦隊...... 混戰派認真講也不是混戰,只是與陸軍的指揮方式相同,大家一起衝,看到不對就去支援,如果組織的船隻方陣真的混亂崩潰,那就是戰敗了.李班多的土耳其艦隊就是碰到這問題,一開始的編隊被威尼斯的炮轟到混亂,後方基督教國家軍艦相對有秩序,才扳回劣勢. |
helldog |
Posted - 07/11/2013 : 10:42:06 LUMBER兄的觀念是不對的,搶T是戰列線後期才有的戰術行為,在此之前沒人搶T,威尼斯人也不是為了要破T才在船首裝大砲。
勒班陀海戰之前威尼斯人已經輸了兩場海戰。面對土耳其人的數量優勢,跟土耳其人玩肉搏或拿單兵武器互射是無勝算的,威尼斯人試者把更重的火炮搬到船上,希望彌補數量的劣勢。側舷因為強度不夠,加上有槳手,所以重砲只好裝在船首船尾。船型後來也改變了,本來船頭船尾是尖的,水下部分弧度較大,但為了支撐重砲,水下部分向前延伸以增強結構,船型變成了魚狀。
裝神弄鬼一整天, 撒潑噴糞最愛現, 肚中墨汁無半罐, 媽寶地狗是半仙。 |
LUMBER |
Posted - 07/11/2013 : 09:40:44 能夠承受大量戰損船艦的國家,在當代有多少呢?英國本身資源就少,面對法國是多少能理解的吧? 在上風處的土耳其船也曾是認為可以在橫列上對著威尼斯的船頭以T字的有利形勢給予迎頭痛擊,結果被艦艏大砲給轟了一輪之後威風也沒了.... |
astroboy |
Posted - 07/11/2013 : 02:10:4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戰列線的好處是就算不會大贏,但也容易避免意料之外的失敗,安全安心的單縱戰列。
倒大霉被cross the T的時候就不是這麼說了,通通排著隊報到去吧 |
慎.中野 |
Posted - 07/10/2013 : 23:20:35 戰列線的好處是就算不會大贏,但也容易避免意料之外的失敗,安全安心的單縱戰列。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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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dog |
Posted - 07/10/2013 : 22:37:23 以上的成果當然是指如果是對手使用混戰而己方使用戰列線戰術時;如果雙方皆使用戰列線戰術,那海戰將很難分出結果,常互相炮擊一整天還是沒有分出勝負。以第三次英荷海戰為例,雙方的損失比起第二次英荷海戰,簡直是微乎其微[註1]。
到了18世紀,線性戰術更難取得成果,尤其當法國人常處於下風處準備可以隨時逃跑時;線性戰術是那樣的難以獲得決定性勝利,且是如此呆板,很多學者對它的評價是如此的低劣;邁克爾•路易斯,英國最權威的一位海軍史學家,輕蔑地寫道:「和法律一樣神聖不可侵犯的縱隊戰線,簡直成了失敗的魔咒,或者至少完全限制了勝利,並把英國皇家海軍整殘了一個世紀」。美國軍事史學者 拉塞爾•F•韋格雷甚至覺得「縱隊戰術簡直荒謬可笑」。
如果戰列線戰術是如此不堪,那為何17世紀末的海軍指揮官們還是真心實意地的欣然接受?戰列線戰術並不是如馬漢所說的,是一個「深思熟慮的理智的行為」,而是一個逐漸演化的結果。17世紀末的海軍指揮官們並不是穿越眾,也不是一群坐在大學裡紙上談兵的老學究,他們是經驗豐富的戰士,戰列線戰術的演化可以看成三次英荷海戰經驗的實踐。
如17世紀一位英國評論家威廉穆遜說的:「不同于陸戰,艦船作戰受到風力操縱、駕駛技術的優劣以及碰撞問題的影響很大」,船艦只能以之字前進[註],並只能左右開火,這些都大大限制司令們的戰術。17世紀的指揮官們面臨兩種選擇,其一是放棄火力最大化,走回混戰派的老路;但此路在三次英荷海戰中已經被證明破產。那他們選擇了第二條路,以指揮和控制的困難換取優勢火力,而指揮和控制的問題似乎也是可以通過發展更好的戰鬥條例或提升可視信號來解決。
再者,17世紀不同於18世紀。18世紀的艦隊是由一群受過良好訓練的艦長們所組成,他們駕駛專門的軍艦,擁有紀律與技術。而17世紀的艦隊並不一樣,軍艦夾雜者徵召來的武裝商船,艦長們技術水準嚴重相異,商船時常為了賞金去追逐一艘受創敵艦而導致編隊隊形被破壞。嚴格的條例可以控制艦長們,《戰鬥條例》起草者並不考慮對敗退之敵進行有效追擊,他們只是簡單地試圖阻止戰鬥中發生近乎海盜的行為。小、慢、火力不足的商船會影響戰列線火力,它們在18世紀時被踢出了艦隊,海軍艦隊變得更專業化。
不能責怪艦長們腦筋死板,它們面臨棘手且幾乎難以解決的戰術問題,所以選擇一個近150年內為數代海軍軍官認可的解決方案,而不是用裝備良好、秩序井然戰列線戰術去換取那虛無飄渺的決定性戰果。在風帆時代,整部海戰歷史上唯一再設法展開混戰並贏得混戰的指揮官是納爾遜,他的指揮天才是獨一無二的,而他所託付戰鬥的下屬也是有著二十年海軍生涯和一個年代海戰經驗的長期職業軍人。但天才難以模仿,庸才模仿天才常招到失敗;艦長們心裡想的,正如荷蘭人在他們與英國人的三次戰爭中學到的那樣,一支領導得力、訓練良好的戰列線艦隊能夠擊敗富有攻擊性的混戰攻擊。
註1: 索爾灣海戰(1672/5/28)荷蘭人投入72艘船,損失2艘。英國人投入98艘船,損失4艘。 第一次斯洪費爾德海戰(1673/5/28)荷蘭人投入52艘船,損失0艘。英國人投入80艘船,損失2艘。 第二次斯洪費爾德海戰(1673/6/4)荷蘭人投入51艘船,損失0艘。英國人投入78艘船,損失0艘。 泰瑟爾島海戰(1673年8/11/)荷蘭人投入60艘船,損失0艘。英國人投入90艘船,損失0艘。
註: 之字前進才能讓全部桅干皆受風,與風平行三個桅杆反而無法全部受風,中桅與前桅會被後桅擋住。 |
helldog |
Posted - 07/10/2013 : 22:31:25 戰列線派的誕生 1653年,英國名將 羅伯特˙布萊克總結了鄧傑內斯海戰的失誤,撰寫《航海條例》、《戰鬥條例》,開創了戰列線戰術。布萊克希望艦長們能以嚴格的隊型排列,發揮出英國戰艦強大的火力,抵消荷蘭船長們較好的航海技術、在混戰中的優異技巧與積極的攻擊性。他提出了將艦隊分成前衛,中軍,後衛三部分,並分別以白、紅、藍旗來區別,由一位海軍上將來擔任司令,而海軍中將們指揮分艦隊,使得艦隊更容易協調更容易指揮。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它是英國海軍最基本的條令,布萊克也被稱為「皇家海軍之父」。
命令與控制 混戰派對艦隊的控制其實非常簡單,只要跟者艦隊司令轉彎就好了;例如1652年的肯梯斯諾克海戰,荷蘭海軍中將威特˙德˙威斯,在突襲了英軍先鋒後,命令他的艦隊掉頭向南與英軍中軍及後衛分隊交戰。但戰列線戰術在命令與控制上就困難多了;原因就是戰列線的隊形,它是一條單行的縱隊;每艘船之間要求間隔304英尺(半條纜繩長),如果加上船長,一個艦隊頭尾可能相距7、8海裡遠。位在尾端的艦長們可能根本看不到旗艦的旗號,更別說天候不好時人的視野只會更短。正如斯普拉格在第二次斯赫維寧根海戰後的日記裡所記載的那樣:「戰線拉得太長,以至於我根本沒法看到海軍上將發出的任何信號。」
為瞭解決命令與控制的問題,指揮官們從兩個地方下手,一是發展更明確的可視信號,二是建立標準化的準則(SOP)。海上不如陸地,艦隊是不斷的移動,司令無法派出他的傳令兵向各個艦長發布指令;所以《航海條例》裡面就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聯絡信號,用燈光、信號旗,砲聲來發佈命令,通知艦長們航向、下錨、開船等事宜。而事先制定好的SOP也可協助司令更有效的控制艦隊;例如一個經驗豐富的司令官可以制定出哪個部下在哪個位置如何行動的規定,例如友軍艦隊占住了上風位置A,而敵軍艦隊則佔據了下風位置B的話,前鋒的指揮官就應該作出把艦隊部署在位置C。
隨者時間的推進,英國海軍把《戰鬥條例》制定的更加詳盡,並把相關條例成為指揮官控制一支艦隊的主要手段。裡面寫到一旦海軍將領發出作戰訊號「每支分艦隊盡可能待在法定位置上與最近的敵人交戰」;「艦長們不可隨意搶佔上風位置」;「戰鬥序列必須排成線性縱隊,無論在那種情況下。與敵人作戰時國王的司令官必須竭力引導艦隊保持為一條直線」;「必須盡可能保持戰鬥序列的筆直程度如同開戰之前」。 一旦戰爭打響,艦長們被警告不得離開戰列線去支援那些的受創友艦,他們這樣被告誡:「只有不停地攻擊敵艦才是令友艦轉危為安的有效辦法」。另一條條例則禁止任何一條戰艦「在敵艦隊主力被打殘或逃跑之前去追捕任何小股敵艦」;「一旦開始追逐敵艦,所有參與追逐的船隻均不許脫離旗艦視野範圍以外,當夜幕降臨時,追逐行動應直接停止」。這些條例甚至上升到法律高度,任何違反條例的艦長將被罰款、免職、被判刑甚至是死刑;例如湯瑪斯•馬修斯上將在土倫戰役(1744年)因為沒保持他的縱列隊形被免職。
戰列線派的攻擊戰術 在十七世紀,戰列線派的戰術特點,就是排成單行的縱隊,不斷的齊射、齊射、再齊射。相較於混戰派常把艦隊排成多列或一個向心圓狀(例如五梅花陣),只有外圍船隻可以開火;戰列線的單行縱隊讓每條船的射界不會被友艦遮蔽,可以充分發揮側舷火力,這樣的隊形也不容易被對方分割包圍、登舷還有被縱火船攻擊。雙方相距很近,所以在當時有這樣的形容「我們交戰的距離近到可以看到對方的眼白」、「雙方近到對方的血可以濺到我身上」。
亨利八世時代(1491年-1547年)的英國海軍雖然已經有側舷炮,但他們是以五艦為一組進行輪射,一號艦射擊,二號艦裝填,每次只有一艦開火;而戰列線派則是以齊射戰術以追求單位時間內的最大破壞,因為越多的砲彈就越容易摧毀敵人。
船上的弓弩梭標、火油火罐不見了,高聳的艏樓艉樓被削矮,樓上不再安裝火炮。船頭船尾的火炮也不見了,火炮全擺到左右側舷,並開了炮孔。火炮也不再固定在甲板上,而是底下有4輪砲車,並用纜繩綁在甲板上。因為船艦的空間有限,此舉可以縮短大砲發射時退後的位移,纜繩的彈性還可以讓大砲彈回。當火炮發射後,炮口會因後座力退回到艦內;炮手們先用刷子沾水清除炮膛,刷掉殘餘的火藥,用藥勺把火藥(發射藥)倒入炮膛,通常一杓就是一次的發射量。先用木舂舂實火藥,再放入彈丸,然後再舂實一次;炮手們把炮口推出炮孔,炮長進行瞄準,調整大砲俯仰角。炮手在大砲尾端的點火處倒入少許火藥(擊發藥),隨後人員全站在兩側,砲長用火繩點燃擊發藥,大砲發射,炮長再去下一門砲進行瞄準然後再重複一次過程。
這是遠距離砲戰時的操作流程,此時敵我相距較遠,瞄準需要砲長協助,因為他們是少數專業訓練能用數學進行測距的人。但如果只有距離250~300碼,也是俗稱的火繩槍距離時,艦長會下達自由射擊命令;砲手可以自行瞄準並開火,不再需要砲長協助瞄準。此近距離-自由射擊戰術是英國人的絕活,因為可以發揮他們砲手的射速優勢。
十七世紀的重砲每小時可以射擊19次以上,但為了考慮炮管壽命與炮組安全,當時的火炮家格蘭斯建議所有火炮在發射40次後至少冷卻1小時,以還原射擊效果,防止炮管過熱,平均下來的射速是每小時發射8發,一天只能發射80發砲彈。而隼炮等小炮其射速可到兩倍,一天能發射140發。在火炮壽命方面,青銅炮發射1000次,鑄鐵炮發射600次後就已不太堪用了。
相比於混戰派的攻擊性,戰列線派是防禦性的。當年英國人發展戰列線的目的就是要用火力來阻止荷蘭人打混戰,還有縱火船的突擊,當然也獲得相當的成功。例如1665年6月3日的洛斯托夫特海戰,英荷雙方皆投入了100艘戰艦,但英國人只損失了1艘船,而荷蘭人損失了32艘船。1665年7月25日-26日的聖詹姆斯日海戰,英國人也只損失了1艘船,而荷蘭人卻損失了20艘,這些戰果皆顯示了戰列線戰術的有用性。而背棄戰列線戰術將給英國帶來懲罰;例如在四日海戰中,英國艦隊沒使用戰列線海戰,所以大敗而回,英國人損失了17艘船,而荷蘭人只損失4艘[註]。
註: 聖詹姆斯日海戰發生在1666年7月25至26日,英國人投入81艘船,損失了1艘船,荷蘭投入88艘船,損失20艘。 四日海戰發生在1666年6月1至4日,英國人投入54艘船,損失了17艘船,荷蘭投入84艘船,損失4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