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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大帥進軍西伯利亞的後遺症-廟街與麻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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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O P I C    R E V I E W
冗丙 Posted - 05/05/2015 : 11:33:11
轉中研院張力院士的研究

一、前言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於1917 年4 月6 日對德國宣戰,此後大批物資、武器、兵員陸續自北美運抵歐洲戰場,增強了協約國陣營的作戰力量。但在1918 年3 月3日,誕生不久的蘇俄與德國、奧匈帝國、保加利亞、土耳其簽訂了布列斯特和約,隨即退出戰爭,此舉造成了其他協約國家的疑慮和不安。英法兩國擔心,德國不僅可以在東線停火,撤回兵力,且可能從俄國境內獲得資源,用於西線的作戰,這將會帶給協約國極大壓力。
兩國因此向美國總統威爾遜施壓,希望美國出兵西伯利亞,如果德俄兩國有可能結盟,那麼在西伯利亞新闢的戰場將吸引住俄國新政府的注意力,使之無法在歐洲戰場協助德國,而俄國境內主張繼續對德作戰的反布爾什維克勢力,也能因此提振士氣。威爾遜初時頗為猶豫,尤其擔心協約國用兵西伯利亞之舉,會給予日本軍事圖謀此一地區的機會。不久威爾遜得知滯留在俄國境內的捷克兵團亟待援助,且也了解即使其他國家不採取行動,日本也會單獨出兵。む1 め(pp.55-56 )於是在1918 年夏季,共有美國、英國、法國、日本、意大利、中國派兵進入西伯利亞。

  美國原向日本提議,兩國各派7 000 兵力至海參崴,並約定任務結束後撤出,但未獲日本同意。後經協約國協調,各國派至西伯利亞總兵力為24 800 人,規定日軍12 000 人,日本方表示接受,並在1918 年8 月2 日發表《西伯利亞出兵宣言》,隨後在8 月12 日派出兩個師團約12 000 名士兵。日本以後又不斷增兵,最高達到73 000 人,且活動範圍不限於原先約定的海參崴。至1920 年1 月9 日,美國政府通告日本政府,決定自西伯利亞撤軍,日本也未依約同時撤出。む2 め不久之後,居住在廟街(Nikolaevsk )的日本軍民和蘇俄紅軍發生衝突,遂演變成廟街事件,日本史上則稱之為ЯヵьリиЗヱ事件,簡稱尼港事件。

  廟街事件雖是日俄之間的衝突,然而該地原有中國僑民居住,且正巧有四艘原本打算開往哈爾濱的中國軍艦,因受俄人阻撓而滯留廟街,因而捲入其中。為了援救受困在廟街的軍民,中國外交部與日本政府展開數月的交涉,人艦終獲釋回。此一中日之間的交涉,應是整個日俄廟街事件中的一個插曲。部分研究日俄關係或民初海軍史的論著中,曾略有提及,但對中日之間交涉情況,著墨有限。
(注:關於廟街事件,英、日學者的著作主要關注日俄之間的衝突,對中國海軍的介入,僅略有提及。中國學者的論著也大致如此,而有關中國海軍史的論著,則偏重在東北海軍前身吉黑江防艦隊建立的介紹,對該事件僅稍有提及,即使對事件經過的敘述比較詳細,也大多缺乏徵引資料,甚至有史實錯誤。)本文擬從外交和軍事檔案之整理分析著手,探討此一交涉之經過及其意義。

  二、廟街事件的爆發與中國軍民的捲入作為中國東北中俄界河的黑龍江,在伯力附近與另一條界河烏蘇里江匯流後,流入韃靼海峽,因該段河流匯納松花、黑龍、烏蘇里三江之水,中國稱為混同江;而俄國則將黑龍江和混同江均稱之為阿姆(Amur )河。廟街是位於阿姆河出海口北岸的一座小城,該城在夏季為一重要漁港,但全年有6 個月因冰封而無法活動。む3 め(p.22 )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廟街人口約12 500 人。(注:一說當地人口有 15 000 人。參見A. Morgan Young ,Japan Under Taisho Tenno ,1912-1926 ,Elena Varneck & HH Fisher eds. ,The Testimony of Kolchak and Other Siberian Material ,p.331.)

  日本在出兵西伯利亞的行動中,於1918 年9 月占領廟街。其海軍因顧慮冰封受困,遂立即撤出,留有一支陸軍駐守。該城除原有之俄人、中國僑民,又有日本軍民的移入。冰封之后海運斷絕,陸路交通也不方便,當地的日人可以通過無線電得知些許哈爾濱傳來的訊息。む4 め(p.181 )

  日軍在廟街採取高壓統治。其控制地區的俄國紅軍於1920 年1 月開始向廟街之白黨發動攻擊。不久因當地日本人受到威脅,所謂廟街事件於焉爆發。廟街事件是日、俄間的軍事衝突,且發生在日本佔領之俄國土地上,本與中國關聯不大。但廟街原有甚多中國僑民,且恰好有四艘艦艇因冰封之故,暫泊廟街,又因日軍指控中國軍艦協助俄人攻擊日軍,致使滯留廟街的中國軍民捲入日俄衝突中。

  中國軍艦出現在俄國港口,原是為了在東北籌組艦隊,保護航行黑龍江上的中國船隻。根據1858 年5 月中俄簽訂的《璦琿條約》,黑龍江北岸之地歸俄國所有,烏蘇里江以東至海,為中俄共管之地,但黑龍、松花、烏蘇里各江,則為中俄船隻共同航行。1860 年中俄簽訂之《北京條約》雖將烏蘇里江以東地區劃給俄國,但並未影響兩國在前述三江共同行船之權利。
1918 年俄國內戰後,松花江和黑龍江之航權為俄人所佔據。北京政府海軍部遂派視察王崇文前往調查,準備進行交涉;又在海軍部內設江防討論會,專司其事。其後,東北成立戊通航業公司,該公司所屬船隻在烏蘇里江和黑龍江航行時,常遭俄國軍艦干涉,於是海軍部在1919 年7 月設立吉黑江防籌備處,派王崇文為處長,歸海軍總司令部節制。む5 め(pp.872-873 )

  根據王崇文的建議,吉黑江防處在哈爾濱設立江防司令部。海軍總司令藍建樞決定派靖安、江亨、利捷、利綏等艦,開赴哈爾濱附近同江駐防,以靖安艦長甘聯璈為隊長,統率四艦北上。因利捷、利綏兩艦為平底,吃水淺,不易承擔較大風浪,遂經加上木殼,由靖安艦拖帶,再加派利川艦,五艘艦船於1919 年7 月21 日自上海出航。8 月上旬抵達海參崴停留數日後,入韃靼海峽。由於未能尋得領港人,加之北地日漸寒冷,遂請靖安艦南行返國,江亨等四艦冒險入江,終於安抵廟街。當地華僑告以再過十天左右即將封江,四艦乃決定兼程趕往哈爾濱,然在伯力附近突然遭遇俄軍岸炮攻擊,且聞知江面布有水雷。四艦被迫中止行程,因伯力下游無避凍處所,乃決定折返廟街過冬,等來年春天開凍 後再做打算。む6 め(p.746 )

  不及趕抵哈爾濱的江亨等四艦,正巧遇上了廟街事件。據1920 年3 月18 日外 交部駐廟街副領事張文煥呈送外交部的報告:過去兩個月廟街均籠罩在戰火之中,不少槍砲子彈落於領事館,館內人員歷經危險。蘇俄紅軍在2 月29 日議和進城,而“ 3 月11 日,日軍忽先開釁,復與彼戰敗北,日本領事隊長已死,日本男女千人,所存無幾”。

]張文煥預測開凍之後,日軍必派兵艦報復。由於華人約有七八百人加入蘇俄紅軍,日軍報復行動恐會殃及華僑。當地陸路不通,無處可避,他故而請外交部在哈爾濱、伯力僱本國輪船五艘,最好命戊通公司備船,於5 月20 日前後開江之時,到達廟街接運4 000 餘位華僑返國避難。因海口開凍較遲十餘日,日本兵艦到達廟街時間應較中國江輪略晚,滯留廟街的中國兵艦可趁日本兵艦尚未抵達前,開往伯力。
3 月29 日張文煥再度說明廟街情勢險惡,華僑有意歸國者增多,五艘輪船恐不敷用,擬請戊通公司派來輪船十艘接運。む7 め此一請求經國務院會議議決,令交通部知照戊通公司酌撥船隻,於開江時開赴廟街援救;華僑之中經濟能力佳者自出船費,無能力者先由戊通公司記賬,再送請財政部撥還。む8 め戊通公司因此時鬆花江業已開江,有不少船隻已安排承攬裝運商貨,但事關僑民生命,仍勉力準備大快輪船兩隻、大拖船四隻,以及米、面、菜蔬等食物,預定黑龍江下游江開冰排流出後,立即兼程駛往廟街。

  由於廟街戰事並未停止,沿途危險,戊通公司先請求政府電令滯留廟街的軍艦擔任護送,並請西伯利亞高等委員會照會交戰團體,以免途中 發生事故。む9 め海軍部遂令吉黑江防籌備處籌辦。む10 め5 月5 日,戊通公司自哈爾濱派出陽湖等輪船兩艘、拖船四艘,攜帶白米、麵粉、菜蔬等食品,拖船內則安裝床位,以方便搭載乘客。む11 め就在此時,駐海參崴總領事邵恆濬向外交部報稱,距廟街不遠處已發現日本軍艦,準備開凍後入江,而日本政務長鬆平表示,若是日軍登陸,俄人竄逃,自可無事,否則日軍將展開攻擊。中國政府所派之接運華僑船隻,應盡快前往,駐海參崴總領事館已知會日俄雙方,稱海參崴僑商自僱輪船赴廟街接引親友,請其沿途照顧。む12 め中國政府原想趁日本援軍到達廟街之前,撤回軍艦僑民。然而,陽湖等船出松花江,正準備駛往黑龍江下游時,接到自伯力逃回之戊通公司伯力分公司事務員王信齋攜回的蘇俄紅軍司令電文兩件,一件要求陽湖等船暫留,等總部复示;另一件則表示赴伯力輪船一律不得放行。陽湖等船因急於接運華僑,仍繼續前駛,至徐爾古地方與蘇俄紅軍江岸守備隊長巴克舍也夫交涉。該隊長表示伯力已被日軍佔領,故而禁止運送糧米。不過中國船隻前往伯力救濟華僑,則可前往,但必須在徐爾古接受調查,不得運糧及裝載俄籍乘客。戊通公司伯力分公司的俄籍副理馬爾克斯在此遭到扣留,但俄籍船員則未受影響。其江岸守備隊原本要扣留船中所載食物,後經一再交涉,才同意經電請司令部指示獲得回復後,即予放行。戊通公司所派船隊至此並無軍艦護送,因此對於能否安全航行到伯力和廟街並無把握。む13 め其後邵恆濬收到日俄雙方回音,日方同意協助,但表示此次航行,不能涉及政治 問題;俄方也同意協助,並發給路引。不過由於蘇俄在黑龍江曾放置水雷,以防備日本,中國所派船隊因之更為擔心航行安全,只得暫泊於伯力。
邵恆濬也探得日本早在4 月22 日就已運送陸軍2 000 餘人到庫頁島登陸,5 月15 日又增派1 000 餘人。廟街的蘇俄紅軍已移駐森林內,不過日軍登陸廟街後,仍有可能殃及華僑。而更令人吃驚的是,5 月26 日海參崴日本報紙刊載:“廟街之役,華人韓人均參戰助俄,中國艦隊且供俄砲彈,故演此慘劇。”此消息一經披露,使得中國撤回軍艦、接運華僑之計劃,衍生出更多的困擾。む14 め三、華艦攻擊日軍事件的調查派往廟街的日本援軍係由多門次郎大佐率領,於4 月16 日自北海道小樽港出發,在庫頁島登陸後待命。5 月7 日,日軍編成北部沿海州派遣隊,由津野一輔少將指揮,多門次郎所率之廟街派遣隊也改稱為多門支隊。
5 月12 日多門支隊出發,渡過韃靼海峽展開進攻,6 月3 日進入廟街。但在5 月25 日,蘇俄紅軍決定放棄廟街,並自當日起處死所監禁的日本人與俄白黨分子,還將城內建築付之一炬。む15 め(pp.50-53 )

  在日軍進入廟街之前,海參崴日本報紙《浦潮日報》登載了廟街蘇俄人慘虐日人情形,其中提及中國軍艦供給蘇俄紅軍武器。此時正在海參崴的海容艦長林建章海軍代將隨即表明並非事實,並商請日本駐海參崴的海軍第五戰隊司令官川原袈裟太郎,轉由該報更正。林建章亦聞得日本國內各報紙也有同樣記載,故請外交部電令駐日使館莊景珂代辦查明更正。む16 め然而日本國內對此事反應甚為強烈,日本在海參崴的聯絡員伊田告訴林建章,中國軍艦供給俄人武器,似有確實證據,雖可製止海參崴日本報紙記載此事,但日本國內民情異常憤激。林建章則回應中國陸海軍在日俄衝突時嚴守中立,軍艦必無此行為;報紙失實記載若引起誤會,中方斷難負責。由於伊田聲明派往廟街的派遣隊,並非大井元成司令官節制,故無法指揮其軍事行動,林建章認為此聲明關係到廟街四艦的安危,因此對於能否安全撤出四艦甚感憂心。む17 め林建章雖然否認中國軍艦有助俄武裝情事,但日本國內刊載甚多,甚至指出其實職姓名。駐日海軍武官林國賡向海軍部表示:“顧事實莫由證明,以訛傳訛,殊難申辯國家名譽。”他希望能查清事實情形,以便駁正。む18 め6月8 日,大阪《每日新聞》刊載日本陸海軍發表的一名日軍人遺留日記,內中記載:中國軍艦曾砲擊日軍,而日軍亦由水上還擊,但受到12 挺機關槍猛擊,遂不支敗退。此時日本派外務省書記官花岡止郎對此事進行了解,若中國軍艦確實砲擊日軍,將開中日兩國外交訟案。同時,日軍還將滯留在廟街之中國軍艦和官兵扣留,等待裁判之結果。林建章認為外交部應向駐北京日使質問,怎可憑莫須有之日記扣押軍艦和官兵?但也同時建議海軍部組織偵察隊,前往廟街,探詢各艦情形,作為將來交涉之依據。む19 め海參崴的日本《浦潮日報》於6 月10 日刊出前述所謂日記內容。此本日記系多門支隊於6 月3 日進入廟街後搜尋而得,為一通信兵自3 月中旬被捕起,記至5 月24 日。其內容包括3 月中旬日俄交戰情形,以及廟街街市狀況。日記中提到日軍“所以蒙巨大之損害者,實因某國砲艦對我守備隊施以砲擊所致。我守備隊一部分雖對之突擊,然因受多數機關銃之猛烈抵禦,終未成功。 ”(注:“林建章電海軍部附件”( 1920 年6 月14 日),“國軍檔案” 062.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一)”。花岡書記官的報告與此類似,見“ 635 :6 月12 日中國砲艦Ь尼港事件Ьв關係Я付花岡書記官報告в件”,《日本外交文書——大正九年》第一冊下卷,日本外務省,昭和47 年8 月,第773-774 頁。)吉黑江防司令王崇文在6 月16 日呈送海軍部長的電文中,對此內容立予駁斥,認為日本對中國駐泊廟街艦隊“實有種種陰毒手段,希圖淆亂聽聞。窺其用意,實屬大懷不測。”他懷疑日記內容,甚至日記本身,全系捏造,進而舉出兩項證據作為反駁:

  查沿海州一帶日本無線電消息異常靈通,果使日俄兩軍衝突之後,我國軍艦有從旁助擊情事,何以伊田對林代將所面稱,僅雲得該處探報中國軍艦有供給俄人武器情事?無論必無此事,即便如其所言,既云供給武器,則出自俄人所攻擊可知。而日政府邇來所揭載軍人之日記,乃云華艦開機關槍轟擊日軍,胡其立言自相矛盾?此證諸彼國軍官所言,可為確證者一也。當兩軍在廟街戰事之後,此間曾得江亨隊長陳世英兩次來電報告日俄衝突情形,以為日俄將來交涉證據,世英甚恐有礙東鄰交誼,業經婉卻云云。夫當事起倉促,該艦長等確能深明大義,顧全睦誼,為證人尚不肯,豈有供給武器及開砲助擊之理?雖至愚者知其不然……此又證諸我國艦隊之報告為嚴守中立之確證者二也。

  王崇文將陳世英兩封來電附呈,並據此請海軍部轉諮外交部,“一面向日本嚴重交涉,一面將以上所陳各節,通告駐京各國公使,以正是非,庶彼國有以息其奸謀而刀俎不橫肆魚肉。” (注:“王崇文電海軍部”( 1920 年6 月16 日),“國軍檔案”062.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一) ”。1920 年3 月19 日,江亨艦艦長兼江防艦隊隊長陳世英向王崇文報告日俄衝突爆發情形,指出3 月13 日夜間3 時,日兵因繳械問題,突向俄新黨司令部發動攻擊,造成正司令受傷,副司令陣亡。雙方激戰數日後,日兵和僑民死傷慘重,約百餘名日兵退守司令部,經俄軍包圍攻擊後,日兵於18 日繳械投降。而此次沖突也造成利綏艦三名水兵遭流彈擊傷。數日之後陳世英又來電提及俄國新黨司令曾請其為該衝突事件作見證,作為將來日俄交涉之證據。陳世英顧慮此舉有礙中日邦交,予以婉拒。但該艦隊避凍數月,花費甚鉅,曾向僑商挪借,希望吉黑江防籌備處迅速撥款抵運。而各艦碳煤也獲新黨司令部允借。見“陳世英電王崇文”(1920 年3 月19 日)、“陳世英電王崇文”(1920 年3 月28 日),“國軍檔案” 062.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一)”。)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一)”。)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一)”。)王崇文又在6 月22 日致電大總統、國務總理、各部總長、參眾兩議院、邊防處段督辦、各地軍政首長,甚至各報館商學會,重提前述兩點證據,並說日本“散佈種種誣衊行為,為國際競爭之手段”む20 め。

此時海軍部亦不信滯留廟街軍艦有助蘇俄攻擊日本的舉動,但仍電令王崇文赴廟街實地調查,也要求駐日武官林國賡調查日本政府是否有此文發表,及其文意如何。む21 め而王崇文對於日軍扣押軍艦和船員,認為“茲事已成為國際上絕大之交涉,黃炎國體暨海軍名譽攸關,萬難令人任意污衊”。不過他也指出,日本政府如認定中國軍艦確有砲擊日軍行動,則應由雙方派員調查。王崇文建議就近派海容艦自海參崴由海道前往廟街調查真相,他本人則前往海參崴;另請外交部派熟悉外交人員,海軍部加派副官陳復會同前往,以便臨時談判。む22 め外交部由東京方面得知,日本政府對此事已決定政策,不論此事是否屬實,中日難免一番困難交涉,乃請求海軍部詳查證據,以便將來辯論之用。む23 め海軍部遂指派副官陳復克日赴哈爾濱,會同王崇文前往海參崴與林建章商議,並責成王崇文由海道親往廟街調查真相。む24 め王崇文在前往廟街之前,曾提出六項辦法,以備交涉:一、請日本政府暫時代為接濟廟街艦隊糧食;二、由外交部轉請日本政府雙方派員調查;三、如日本政府不允雙方會同調查,則應同意中國單獨派員調查;四、中國派遣軍艦前往;五、由上海攜帶餉項兩個月、煤炭400 噸、糧食三個月前往;六、請諮商外交部添派熟悉外交人員會同前往。む25 め而在7 月初,一位逃離廟街來到海參崴的美籍人士,向邵恆濬總領事說明了日軍進入廟街前後的情況。他指出:5 月22 日,(蘇)俄軍首領特氏和副官等人向領事館及利綏艦艦長毛鍾才求助,毛艦長聲明對俄國赤白軍及日軍均守中立。特氏表示中國既不相助,他將毀去全城,請華僑離開廟街。當時張文煥總領事和毛艦長要求依照國際法,勿加害日人,特氏同意照俘虜辦法,不加殘害。毛、張擔心空言無據,再備函請特氏保證日俘生命,要其簽字。特氏卻說甚忙,由電話答复應允。華艦與領事遂率華僑前往距廟街40 里之麻蓋。

25 日夜,紅軍在廟街焚毀監獄,殺死134 名被俘日兵。26 日毀全城,共有834 名日人及約4 000 俄人被殺,而紅軍死傷約500 人,華僑因誤中彈死亡者約100 人,英國亦死1 人。中國軍艦在此過程中始終嚴守中立,該名美籍人士並留下簽名文稿為證,且將登報說明。他也強調已撤至麻蓋的中國軍民瀕臨絕境,曾向日軍接洽返國,然日軍百般推託,且派軍艦監視;他認為滯留麻蓋的數千人應找尋機會自行脫困,中國如能派兩艘船往援,就更易成功,但因當地音訊斷絕,如得不到國內命令,亦不敢輕自啟行。む26 め海容艦副長嚴壽華也自海參崴函告王崇文,述及同樣情事,且指出該美國人士名叫代爾,林建章曾邀其夫婦晚餐。王崇文據以判斷“查我艦確係嚴守中立,前據陳隊長先後函電,業經證明。茲復有美訪員夫婦二人為證,日軍方面亦已釋然,自不至有誤會之交涉。”因此電請海軍部轉知外交部,“從速要求日使接濟,暨許我通航,借全人道。”む27 め這位美籍人士所述,為5 -6 月間日本援軍進攻廟街之前後情形;而日本所欲追究者,卻是3 月間日俄廟街衝突期間發生之事。6 月24 日,有一位名叫拉詞那的俄籍婦人逃離廟街,於7 月12 日在海參崴面見邵恆濬總領事和江防司令署委員楊占鰲,陳述了1918年以來廟街情形,包括赤黨與白黨之爭、日軍進占,以及其後的廟街事件。這名俄籍婦人卻提到白黨曾請中國領事派軍艦相助,中國領事表示嚴守中立,但由軍艦借給炮兩尊,砲彈120 枚,其後是否送還,她並不知道,但她也認為“華軍艦援助激軍,實係子虛”む28め。

此時日本已為會同調查積極準備。7 月30 日,日本駐華使館節略提議:一、由中日兩國協同調查;二、在調查竣事之前,中國砲艦仍停原處,不得移動,至於中國方面擬接濟糧食,派遣審查員,或通信等事,日本政府當予以相當便利。此外,日本使館列舉各項證據,說明中國軍艦確有砲擊日本軍民。包括8 名證人供詞,及日本兵之日記。另有4 名證人提供證據,說明中國軍艦曾提供俄國赤黨大砲。む29 め由於8 月3 日,有一批約900 名華僑搭乘伯力華商租用的俄船回到伯力,同行的駐廟街領事館主事朱德馨稱:“張副領事積勞成疾,海軍兵士憤激異常,大有自由行動之勢。若非就近速派海軍要員赴崴宣慰,恐生重大國際交涉。”む30 め海軍部遂指示王崇文與陳復,立即會同日本所派人員前往廟街調查,不必等候外交部所派人員。又因是年凍期已近,滯留廟街四艦最好能同駛海參崴,若不能,可將所有員兵移至一、二艦駛出;若兩者均不可得,則四艦托日人代為暫管,先將各艦員兵運至海參崴,聽候調查。む31 め而在此時,日本對廟街的中國軍民展開救濟,提供食米,也表示不會阻擋中國所派之糧船來到廟街。む32 め不過,王崇文與陳復並未到達廟街,兩人於8 月13 日抵海參崴,停留20 餘日,在當地“採取各國輿論,觀測日本對我態度”。王崇文總結此行結果,有如下的判斷:“當江海未經日本宣布通航以前,日本軍閥派授意各日報肆意誣衊我艦砲擊日軍情狀,勢甚洶洶,作為軟困之張本。自經避難我艦之各國僑民先後離廟,種種實在情形宣佈於世,證據確鑿,軍閥派又敢換其手段,要求雙方派員調查,以掩飾其從前之錯誤,行其詭秘之計畫。”他到海參崴後,即有避難僑民前來道謝,並交出證據,以備交涉之用。他又向一位美籍高等委員詢問當時日本的遠東政策,得知“日本現已漸漸變更其宗旨,蓋軍閥派所有舉動,無一不遭各國攻擊,以致著之失敗,徒負惡名,近亦頗知悔恨,欲反前之作為,以資補救”。或許因此之故,他的海參崴之行還頗受禮遇。他曾“與駐崴日本外交海陸軍各界刻意聯絡,疏通感情”。在拜會日本川原海軍司令,談及調查完畢中國軍艦打算上駛時,川原表示並無問題,且願意提供百噸煤炭。而在他離開海參崴時,當地之美日重要人士均來送行握別。王崇文感覺日人態度趨緩,因此在中日會同調查即將展開之際,他強烈主張留駐廟街之艦隊於調查完畢後即行上駛,因為“吉黑兩江航權成敗所關,必持有進無退之決心,而後可達擴張航權之目的”む33 め。

此次中日雙方會同調查,日本方面在8 月上旬派定人選如下:大使館一等秘書花岡止郎為首席委員,薩哈連州派遣軍參謀陸軍步兵大佐多門次郎、參謀本部陸軍步兵少佐土肥原賢二、第二艦隊參謀長海軍大佐內田虎四郎、第三水雷戰隊參謀海軍大尉澤本賴雄等人為委員。此時日本已知中國海軍部副官陳復為中方委員之一,希望知道中國之首席委員和其他委員職官姓名,且日本已在海參崴派妥驅逐艦,供中國委員搭乘前往廟街。む34 め(p.7B)中國方面,海軍部先已派定之副官陳復,於8 月3 日抵達海參崴。海軍部認為這是國際交涉之事,最好外交部也派一名委員。不過外交部最初認為,日本方面是以僑民被擊為理由,屬於外交範圍,故以駐華使館書記官為首席委員;而中國則要辯明海軍有無砲擊之事,關係在於海軍方面,不在外交範圍,因此外交部並無派員之必要,且命陳復立即會同日本所派人員前往廟街,不必等候外交部派員。但鑑於日本公佈之會同調查委員名單,顯得十分慎重,因此中方也不宜太過簡略,乃建議海軍部酌派官職相當之海軍人員主持其事。由於王崇文就是江防艦隊指揮官,對於本案負有專責,遂請海軍部派定王崇文為中國方面首席委員;俟其派定後,外交部再行加派該部人員。む35 め(pp.7B-8A )在海軍部加派江防處參謀沈鴻烈為委員後,(注:“王崇文電海軍部”( 1920 年8 月7 日),“國軍檔案” 062.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三)”。沈鴻烈之獲選,係因其“留學日本,曾經參戰派赴前敵,學識經驗均堪勝任”。而沈鴻烈自述獲得任命,是因他當時在陸軍大學擔任海戰教官時,“就彼時國際形勢及中國應取步驟,發為演說,頭頭是道。事為某當局所聞,遂派我為廟街交涉委員。”(沈鴻烈:《自我介紹》,民國卅年二月十二日上午八時在臨朐呂連店幹校大禮堂講演,手稿本))外交部也派定參事上行走王鴻年和隨習領事關裕恩為委員,定在8 月24 日出發,但仍請海軍部委員中酌派一名為首席委員。む36 め(p.8A )海軍部乃派陳復為首席委員。む37 め(p.8B )

至此,海軍部仍然未如外交部所期望,派王崇文為委員。而在8 月中旬,海軍部鑑於調查工作可能時間過久,海港轉眼又要結凍,將會造成滯留在廟街的艦隻損壞,因此請外交部與日本方面婉商,先讓四艦駛至海參崴。然而王崇文又來電,表示希望日使承諾,即使調查尚未結束,應讓四艦上駛(駛往黑龍江上游地區)。海軍部與王崇文所提四艦駛離廟街,但目的地不同,令外交部頗感困惑,而王崇文之建議,亦無海軍部正式來文知照。此時,駐海參崴總領事邵恆濬來電稱:“廟情至堪為慮,一為水兵思變已非一日,如政府再不援救,或不派王司令來廟徹查,必當自由行動。”駐廟街副領事張文煥也來電稱:“懇商海軍部速派大員來廟,遲恐水兵暴動,大局更不堪想。” 8 月29 日到達海參崴的王鴻年和關裕恩兩人,也在呈送外交部的報告中指出:“交通郵電權操日本人,幾同斷絕。我方人證僅砲艦人員,日本國方面人證勢力範圍之下,何求不得?鴻等三數委員孤懸海外,此次會查,自問堅持,但恐難十分收效。下月凍冰,我艦如再不開行,或更激生事變。”因此外交部仍請海軍部飭令王崇文迅速赴廟街佈置宣慰,最好能帶艦前往,以方便調查期間與國內通訊,並載送調查委員返國。む38 め然據王鴻年在停留海參崴期間對王崇文的觀察,發現他“諱莫如深……且王司令聞於鴻等去後,即託辭晉京,置身事外。”倒是感覺林建章對此事頗為熱心,因此請海軍部訓令林建章從旁協助。む39 め海軍總長薩鎮冰也表示:“既派陳復為首席委員,並宣慰士兵,現為時已晚。如改派王崇文,恐亦無及。”む40 め因此王崇文並未參與會同調查。

由於中方人員已註意到“我砲艦人員住廟年餘,艱窘萬狀,聞甚動搖。或進或退,若不早日決定,深恐惹出事端,牽動外交。”む39 め船艦的損壞與軍心的不穩,使得中方委員希望先確定滯留之艦艇與人員,能在結凍冰封以前,先行離開廟街。陳復認為:調查與交涉應該分開,調查在廟街,交涉當在北京。他估計調查之事將在委員到廟街後兩個星期可以了結,因此請政府和日使商討,調查終了之日,即將艦隊放行,上駛防地,或在伯力等候交涉。如日本不同意,就先回海參崴。因俄日之戰一觸即發,中方人艦不宜再留廟街,以免受到戰火波及。む41 め外交部與日使小幡酉吉磋商後,小幡得到日本政府的訓示,稱:“本案會查大概終了後,各華艦無妨自由開行。是以無論如何應使廟街港結冰期前得以竣事,則軍艦之開行不致遲延。”む42 め(p.9B )海軍部認為“日政府對於此事既極維護,中日邦交益臻親厚”,於是訓令中方委員趕速會查,於未結冰時即予終了。む43 め陳復等人於9 月6 日抵達廟街,同日,原先撤至麻蓋的江亨等四艦,也駛返廟街,聽候雙方調查。む44 め調查工作自9 月7 日開始。調查期間,王鴻年曾電呈外交部報告:“連日會查,日本所提人證甚多,我方惟憑艦長等口述,前途恐難樂觀。”む45 め沈鴻烈則在初次會議後,曾密訪江亨艦艦長,得知確有攻擊日軍之事。由於此事影響國家主權和海軍前途甚大,故而命利川艦主管人將軍械日記簿設法更改,並議定全軍官兵否認。む46 め(p.2 )9月18 日調查工作結束,中方委員也只能爭得日方不去追究軍艦借炮予白黨事。王鴻年和沈鴻烈均感歎其中情由複雜,且在日人勢力範圍下,查訊困難甚多,有此結果,已屬萬幸。む47 めむ48 め中日雙方得出之共同判決,以及日本建議中國政府的處置條件,詳如下表:

資料來源:《王委員鴻年面交外交部判決副本》(1920 年10 月11 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編:《外交文牘•廟街事件交涉案》,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861 輯第3 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年影印版,第10B-11A 頁;《日本公使館致外交部節略》(1920 年10 月26 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編:《外交文牘•廟街事件交涉案》,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861 輯第3 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年影印版,第10A 頁。

除上述之道歉與懲處外,日方還要求“中國政府對於本案被害者之遺族,應講適當之吊慰方法。”む49 め(p.10A )

王鴻年和陳復分別在10 月11 、12 日將共同判決送抵外交部和海軍部。外交部後於11 月初收到日本公使送來處置意見的節略,也向海軍部徵詢意見。海軍部表示,針對第二項與第四項中要求艦隊司令官訪問廟街表示歉意之事,由該部令王崇文照辦,第二項中有關處罰兵丁士官,該部將查明分別處罰;其餘部分則由外交部籌酌辦理。む50 め至11 月12 日,外交部對此共同判決作出回應,日本駐華公使小幡也在11 月17 日立即回复。下表可看出雙方爭執之點:

資料來源:“外交部致日本小幡公使節略”(1920 年11 月12 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編:《外交文牘•廟街事件交涉案》,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861 輯第3 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年影印版,第11B-12B 頁:“日本小幡公使致顏外交總長節略(譯文)”(1920年11 月17 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編:《外交文牘•廟街事件交涉案》,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861 輯第3 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年影印版,第12B-13B 頁。

  中日雙方再就未能一致之觀點,派員繼續籌商解決辦法,最後擬定以下辦法:(1 )由駐東京中國公使以照會向日本政府道歉;(2 )10 月26 日日使節略第二款應允照辦(即由中國艦隊司令官向駐海參崴日軍司令官“陳謝”);(3 )10 月26 日日使節略第三款應允照辦(即中國政府免除陳艦長職,水兵則按其犯罪輕重,處以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重禁錮處分);(4 )給予卹金三萬元。外交部於12 月23 日以此辦法徵詢日使同意,次日日使即來照會表示同意。む51 め(pp.14B-15A )廟街事件涉及中日兩國問題之正式交涉,至此告一段落。

  四、撤僑、撤艦與善後接運華僑的安排,早在調查展開以前就已進行。原在5 月間派往廟街之戊通公司陽湖等兩艘輪船與四艘拖船,因在伯力受阻,未繼續執行任務。迨得知滯留廟街軍民撤往麻蓋,情勢險惡,即有伯力商界租用蘇俄船運糧赴廟街救濟,駐伯力副領事亦商請紅十字會派員搭乘一同前去,於7 月25 日抵達廟街。む52 め該船於8 月3 日返回伯力時,載回僑民900 餘人及領事館主事朱德馨,俾說明廟街情況。此時日人並不反對中國運糧,且給予救濟事項種種便利。8 月初吉林紅十字分會與戊通公司簽訂合同,租用宜興輪於8 月9 日由哈爾濱赴廟街接運華僑。停泊在伯力的戊通公司南翔輪,也奉公司之命於8月14 日帶文殊、妙音兩艘拖船前往援救,船隊且有江防兵16 名隨行保護。む53 め宜興等船約在8 月下旬至9 月初抵達廟街,途中曾遭日軍和蘇俄稅關攔阻,經交涉後,日人釋出善意不予阻撓,蘇俄稅關原本以中國船隻無權航行黑龍江下游,不允接關。後由伯力副領事與其交涉,說明此行在於救濟,且攜帶條約力爭,亦獲同意。む54 め各船停留廟街期間,曾發生滯留該處年餘之全體水兵,打算棄艦搭乘輪船返國之事,む55 め故而日方強調調查工作須盡快進行。9 月18 日調查工作結束後,王鴻年和關裕恩搭乘宜興輪,於9 月19 日離開廟街,23 日到達伯力。沈鴻烈搭乘江亨艦,率利捷、利川、利綏艦,連同南翔輪和兩艘拖船,則於9 月30 日抵達伯力。因松花江水淺,均在同江換船,分於10 月16 日和21 日回到哈爾濱。

  撤艦與撤僑均於會同調查結束後順利完成。按照中日兩國最後議定的處理辦法中之第一項,外交部先於12 月下旬電駐日公使胡惟德,令其備文送交日本外務部,表示遺憾之意;第三項免陳世英艦長職,以及對於水兵之處分,均由海軍部以口頭通知日本駐華使館。(注:“外交部公函海軍部及附件”( 1920 年12 月30 日),“國軍檔案”062.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二)”。江亨艦長陳世英於1921 年1 月20 日被免職,江亨艦二等水兵張寶興、打旗兵張秉傑、二等水兵張連用、二等信號兵樊其炘均處8 個月徒刑,由1921 年2 月15 日起執行。見“陳復收到海軍部總務廳函”(1921 年4 月30日),“國軍檔案” 062.24/0022 ,“廟街中日糾紛案(三)”。)然而王崇文親赴海參崴向日本軍司令官陳謝道歉,給予受害者卹金之事,卻一再延宕,再度引發中日雙方的交涉。

  關於發放卹金,外交部在1921 年4 月接到日本駐華使館參贊西田電話稱,海軍部已將廟街案的卹款3 萬元交由外交部轉給日使館,因此請外交部儘速送來。然而外交部實際並未收到此筆款項,因而詢問海軍部是否將卹款徑送日使館,或交由外交部轉給。む56 め到了7月,日本代理公使又稱江防司令道歉和給予慰問金二事,中方仍未辦理,外交部遂又向海軍部探詢。む57 め海軍部答復稱已令江防司令就道歉事查照辦理,再請財政部撥付卹款。む58 め卹款原由財政部向正金銀行通融3 萬元撥付,但後又因庫款支絀,並未給付。海軍部經外交部詢問後,再向財政部催促。8 月25 日,財政部仍是以庫儲支絀為由回复,不過表示該部將發給一年期無利國庫證券3 萬元,以結束此案。む59 め外交部料想日使未必同意,而此案議結後久未實行,不宜因此區區之數另生枝節,乃請海軍部迅向財政部設法籌備現款,以便早日結案。む60 め然而海軍部並未理會“籌備現款”,僅是函請財政部迅將該款撥發外交部,於是財政部函請外交部派人前來領取。む61 め果然,日使得知卹金由現款變為一年期無利國庫證券後,表示“實難承認”,即由使館人員與外交部人員交涉,再由公使親與外交總長面談。然而日使館仍在9 月3 日收到一年期2 000 元無利國庫證券15張,日使表示“此種辦法萬難承諾”,不過體諒中國政府財政情形,再命使館西田書記官與外交部熊秘書協議,擬定三種辦法,希外交部決定採何種辦法,同時退回15 張證券。む62 め然而中方對此仍未決定。至1922 年1 月西田書記至外交部表示:“此項卹金系海軍懸案,逾期過久,本應計息,茲姑變通辦理,請轉商財政部自本年一月起,按月由鹽餘項下撥付現洋一萬元,分作三個月還清。依此辦法,可免給息。”む63 め至於財政部是否依此方法辦理,尚待查證。不過,此後中日雙方未有進一步的爭執,日本應是不久之後收到卹款。

  王崇文赴海參崴陳謝與道歉,亦是一拖再拖。海軍部於1921 年1 月6 日即命王崇文遵照辦理,む64 め然至是年8 、9 月,日使兩度詢問外交部,王崇文為何仍未前往。10 月1日,王崇文始答复:“本擬即行赴崴,適會海參崴新舊兩黨衝突,秩序紛淆。迨黨爭略定,復發生防疫問題;既而又因鐵路斷絕,未克前往。加以數月以來,財政窘竭,欠餉過巨,不得已來京守候。最近則對俄事件發生,防務益亟軍需軍備,均須趕行籌措。”因此未能赴海參崴,他要等到“前呈救急軍需軍備一案一經定議,崇文當即趁凍江期內馳赴崴埠辦理,借資了結。”む65 め而海軍部鑑於“日本公使屢催前來,未便再延”,要求王崇文“迅即先行馳赴崴埠”。む66 め至11 月,日使又去函外交部,指出王崇文道歉一事仍未履行,海軍部雖令其早日辦理,卻未提實行日期,“貴國政府真意之所在,苦難了解。” む67 め王崇文又有如下之說詞:“本擬即赴崴埠辦理,適緣欠餉過巨,久未領到,不得不在京守候。現全隊絕糧,眾情遑惑,日來奔走,未得分文,倘非將伙食及必需用款迅予接濟,情急變生,不堪設想。即赴崴旅費一項目下,亦苦無著。如蒙鑑察苦衷,先予設法兩三萬元暫紓眉急,遵即趕行赴崴,一了前案。”む68 め王崇文最後應是在1922 年1 月向海參崴日本司令道歉而結束此案。む69 め(p.1038 )

  五、結語  1918 年日本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戰協約國共同出兵西伯利亞的機會,佔領了阿姆河出海口的廟街。戰爭結束後,日本並未依約撤兵,而俄國內戰已延燒到西伯利亞東部。1920 年3 月,日本駐防廟街的守備隊人員與居民不敵蘇俄紅軍的攻擊,已有相當死傷。5 月下旬日本援軍抵達前夕,蘇俄紅軍又處死了囚禁中的日本人才撤出廟街。由於日本人傷亡慘重,致使“尼港慘劇”在當時被傳為“元寇以來之國辱”。む70 め日本援軍重新奪回廟街後,進而又佔領庫頁島,直至1922 年6 月以後才開始撤兵,其在東北亞擴大影響力的企圖心至為明顯。中國則是為了維護本身在東北亞河流航行的權利,以江亨等四艦組成江防艦隊,實力雖然不強,但也展現相當的決心。不過中國是時抗爭的對象原是俄國,卻無端捲入日俄廟街衝突之中。中國軍艦在滯留廟街期間,確曾藉炮予白黨,再為蘇俄紅軍奪去,攻擊日本人。日本人在了解情況後,直指中國未能嚴肅軍紀,以及外交人員處置失當,並非無的放矢。不過就雙方交涉過程看來,中日兩國均無意擴大此一事端。中國海軍官兵除了因滯留廟街過久,而有情緒不穩現像外,當時並沒有強烈的仇日抗日情緒;後在同意道歉、賠償卹款、懲處的要求後,也就順利撤回了軍艦、官兵和僑民。

  即使如此,吉黑江防司令王崇文斷言日人具有擴張野心,才對中國軍艦構陷;迨其發現中國軍艦可能真有砲擊之事,卻仍然強調日人居心叵測,則是明白指出日人的企圖。王崇文本人並未因此事件受到任何懲罰,且繼續擔任吉黑江防司令至1922 年12 月,才以通吳(佩孚)嫌疑與侵吞公款為名,被張作霖撤職。む71 め(p.298 )而江亨艦艦長陳世英雖受免職處分,但王崇文肯定他在軍心惶惶之時,“竟能始終維持,不至損威辱國。論功行賞,即使實有誤會砲擊行為,亦當在曲予寬宥之例。”む72 め(p.11B )因此陳世英在被免職後,改名陳季良,調入第一艦隊任楚觀艦長,繼而升任海容艦艦長;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歷任海軍部常務次長、政務次長;抗戰時期出任海軍總司令部參謀長兼第一艦隊司令、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1945 年去世時獲追贈為海軍上將。如此看來,其在廟街事件中的處置與表現,對其在海軍中的發展並無不利的影響。至於脫險歸來的江亨等四艦,則是組成了吉黑江防艦隊,其後逐漸演變成為民國海軍中的東北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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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Posted - 05/05/2015 : 11:35:05
俄國麻蓋華人遇害事件
1920年6月2日前後,重返俄國西伯利亞地區廟街之日軍以懷疑華人參與紅軍,且航行於江面之華籍船舶形跡可疑,遂在麻蓋附近海域攻擊懸掛中國國旗之運柴風船,並擊斃船上華工34人;翌日,日軍又在下卡卡滿屯虐殺華人29名、麻蓋岸上槍斃華人11名,總計兩日內共計75名華人遇害,此即麻蓋事件。本案初經廟街領事館張文煥調查,但因中日雙方正就廟街事件之華艦砲擊案進行交涉,張氏為免生其它波折,遂未提出抗議,僅照會日本駐俄使館,揭示傷亡人數。後又遭外交部王鴻年參事以「艦事難辦,矚勿提出」為由,壓制對日交涉的提議。致使本案延宕至同年12月31日廟街事件交涉結束後一周,中國才正式對日本提出懲兇、道歉、賠償之交涉,時距事件發生已逾半載。本案經中日雙方多年零星,且無交集之爭辯,始終缺乏積極交涉的關鍵點。北京政府在交涉過程中,過度拘泥於國際法,自我設限之消極態度相當明顯,這也解釋麻蓋華人遇害事件最後為何在中日雙方在探討各類「外交要案久懸不決」時,經遭秤斤論兩後,為中國政府放棄交涉,終成外交史上之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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