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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Star
路人甲乙丙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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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6/11/2026 : 22: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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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ealcleardefense.com/articles/2026/06/11/xis_visit_to_pyongyang_did_not_revive_denuclearisation_diplomacy__it_buried_it_1187935.html
2022年俄烏戰爭爆發後,北韓透過提供傳統武器與彈藥深化與俄羅斯的軍事結盟,此舉換取俄羅斯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杯葛及飛彈關鍵技術的轉移, 這種地緣關係的轉變,導致平壤對北京的經濟與政治依賴度下降,大陸為防止俄羅斯全面主導朝鮮半島事務, 並因應美日韓三邊安全同盟在印太地區的擴張,決定重新調整其對北韓戰略方針
2026年6月,習近平對平壤進行7年來的首次訪問。雙方在此次峰會中簽署了涵蓋經濟援助、邊境貿易與技術交流的全面合作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雙方的官方公報與論述中徹底刪除了過去慣用的朝鮮半島無核化字眼, 這項轉變顯示北京已調整戰略排序,正式將維持金正恩政權的穩定,置於阻止其發展核武的政策目標之上
此舉實質上宣告冷戰後由美國與南韓主導的非核化外交框架走向終結,北韓成功利用俄烏衝突後的地緣戰略價值, 迫使周邊大國接受其作為事實擁核國的地位,未來東北亞地區將加速形成美日韓與中俄朝的陣營化對抗結構, 北韓在獲得中俄的雙重經濟與軍事安全保障後,將更缺乏動機重返任何武器管制或裁軍談判
這場峰會標誌著大陸在朝鮮半島政策的根本性轉變,北京從過去的非核化調停者與六方會談推動者,轉變為北韓核武地位的實質否決者與保護傘, 在美中競爭加劇的格局下,大陸選擇將擁核的北韓視為抵擋美國印太軍事部署的戰略屏障,這種以陣營對抗取代多邊軍備控制的現實主義選擇, 雖然穩固了北京的周邊安全邊界,卻也加劇了印太地區長期的核擴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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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Star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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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gamer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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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cobra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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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01/2026 : 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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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識別區!!!又不是領空!!! 有什麼好抗議!? 有什麼可抗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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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Star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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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08/2026 : 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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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19fortyfive.com/2026/07/the-decisive-theater-north-korea-and-the-problem-of-simultaneous-war/
北韓在面對多區域同時爆發衝突時,於美國全球防衛架構中所產生的戰略威脅,智庫分析普遍過度側重北韓的洲際飛彈, 但其核心戰術危險在於開戰初期結合大量地下掩體、上千門傳統火砲與多管火箭系統實施的突發性長程飽和轟炸, 該飽和突擊在第一時間癱瘓南韓與美軍位於平澤及烏山等核心空軍基地與後勤樞紐,並結合戰術核武器直接妨礙美軍航艦打擊群之增援
在編裝與軍事規模,北韓目前維持高達120萬至130萬人的現役常備總兵力,另編有60萬名預備役與將近590萬人的民防準軍事部隊, 其旗下更配置規模超越10萬人的特種作戰部隊,專職執行敵後斬首、癱瘓通信與破壞防空據點等特戰任務, 且近年在獲得大陸與俄羅斯的技術協助後,其網際網路攻擊能量已大幅迭代,並透過派遣至烏克蘭戰場的常態輪換人員,汲取現代高強度對抗的實戰經驗
隨著全球軸心同盟關係深化,北韓已不再是獨立的單一戰區,而成為連結歐洲、中東與印太安全網的樞紐點, 若俄羅斯在歐洲擴大挑釁、中東衝突重啟、台海局勢升級,且北韓同步於朝鮮半島實施軍事脅迫, 4戰區同時引爆將使美軍因精準導引彈藥庫存吃緊與工業產能擴充緩慢,將面臨無法多線支援的防務困境,使北韓戰區成為顛覆西方既有秩序的決定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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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east00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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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09/2026 : 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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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而是各方(甚至可以是同一國不同單位) 對於同一個威脅認定的危害等級不同 對南朝鮮而言 , 萬砲轟首爾 是戰爭爆發躲不過的死劫 對駐韓美軍而言 , 金家38線大砲 是麻煩 但不算致命, 烏山沒了 ,就靠水原基地 對駐日美軍而言 , 金家大砲算什麼威脅? 彈道飛彈才是 韓半島打出幾個火山,美國陸軍全部死光, 也暫時影響不到日本防衛 (基本只靠海空軍)
對太平洋美軍司令部而言 金家只是無賴, 不算致命 對白宮而言 , 金家只有核武才是問題
所謂威脅, 也只是報告人是以帝國什麼位置的角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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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oneeast00 on 07/09/2026 11: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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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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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09/2026 : 1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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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沒發現,在金三胖元帥提出,"北朝鮮兩國論"後,朝美之間的問題就只剩下核武器. 而且核武器本身根本不是問題!!
朝鮮已經實質上放棄了對整個朝鮮半島的索求,與所謂的大韓民族統一. 這是1953年朝鮮停戰協定簽署以來,最重大的戰略改變. *朝鮮停戰協定在1994年,朝鮮單方面退出,中國也退出的情況下,已經名存實亡.
換言之,如果照19世紀的外交傳統,朝鮮與韓國可以在第三方的斡旋下,直接簽署和平條約,確定兩國邊界了.
因為停戰協議沒有了. 戰爭持續的理由也沒有了. 那麼費那麼多資源的休戰線,也該轉為國境管理與開發,不是嘛?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習大大親自跑了朝鮮一趟,主要就是要敲打金三胖的. 因為習大大怕金三胖,把當初中國對蘇聯玩的那套,直接復刻一次用在中國身上.
還不理解嘛?
朝鮮能從中俄拿的,一樣能從美日韓拿,而且更好更多更豐盛. 而朝美之間只剩下最後一個問題要解決,"核武器". 朝鮮的底線是絕對不會放棄核武. 所以朝鮮與1969年的中國沒有兩樣,都希望美國默許持有核武. 也與1972年的中國一樣,都是出賣蘇聯/中國,來獲得美國的默許. 美國默許持有核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三家,就是最明確的例證. 所謂的核不擴散,就是核肯定會擴散.
而且目前俄羅斯已經無力對朝鮮懲罰,而中國也因為朝鮮的核武器投鼠忌器,這可以看出,當初金三胖元帥直接清理親中派是多麼英明,中國想見縫插針都做不到.
事實上,朝鮮軍力說明,中國就算想打一場它自以為的閃電戰也做不到,它沒辦法直接突破雄厚的朝鮮軍兵臨平壤的.
因此....朝鮮發展海軍,主要目的是為了抵抗自海上來的弱點,他們怕中國北上轉用原本要打台灣的兩棲戰力,直插平壤. 自古以來,朝鮮半島都是弱海防.
所以邏輯鍊說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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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Star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682 Posts |
Posted - 07/11/2026 : 12: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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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aritime-executive.com/article/us-navy-issued-rfis-to-korean-shipbuilders-for-destroyers-and-oilers https://www.navalnews.com/naval-news/2026/07/us-navy-rfi-south-korea-shipbuilding-destroyers/
美國海軍已正式向南韓的HD現代重工(HD Hyundai Heavy Industries,HD HHI)與韓華海洋(Hanwha Ocean)發出官方RFI, 這項招標程序要求南韓兩大船廠提供具體的基礎設施評估、技術能量報告與詳細的造造時程估算, 以評估在南韓本土直接建造美軍現役勃克級(Arleigh Burke-class)驅逐艦及約翰·劉易斯級(John Lewis-class)艦隊補給油船的可行性, 代表美軍在面對西太平洋潛在衝突與地緣政治擴軍壓力下,其核心主力戰艦的供應鏈戰略正式邁向多國深化合作
美國海軍此舉的核心關鍵,在於本土兩大核心軍工船廠通用動力巴斯鋼鐵廠(BIW)與亨廷頓·英格爾斯工業(HII)正深陷嚴重的熟練造船工荒、供應鏈延誤以及產能飽和危機, 導致新艦交付嚴重滯後,相較之下,南韓的HD HHI與Hanwha Ocean擁有全球頂尖的數位化自動化造船廠、龐大的產能冗餘以及豐富的現代戰艦建造經驗, 能以顯著低於美國本土的造價與更為精準的期程交付高階軍艦,這2家廠商先前均已獲得美國海軍的主體維修協議(MSRA)認證,具備維修美軍前線艦艇的法律資格, 而本次RFI則是將合作直接升級至全新艦艇的實體建造層級
儘管這項外包評估具備極高的高戰略價值,但全案若要實質落地,仍必須克服美國兩大歷史性法律的嚴格法律限制,首先是1920年的瓊斯法案(Jones Act,即美國商船法第27條), 該法硬性規定所有在美國境內港口之間運輸貨物的商業船隻,必須完全在美國本土建造與組裝,其次是美國聯邦法規第10條(10 U.S.C. § 8679), 該條文嚴格禁止美國海軍在外國船廠進行主力作戰艦艇的實體建造,除非獲得美國總統以國家安全為由核發的特別豁免權, 因此美國國會與國防部高層目前正同步研議折衷方案,包括由南韓船廠製造模組化船體前半段或空船殼,再運回美國BIW或HII船廠進行神盾雷達與武器系統整合, 藉此在法律框架內最大化榨取南韓的工業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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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east00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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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12/2026 : 0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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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scode.ecfr.io/title/10/section/8679a 10 U.S.C. § 8679 — Construction of vessels in foreign shipyards : prohibition 只要是外國船廠建造的船都禁止 你想透過國內公司買外國船廠製造的二手船也不行
這條最難搞 https://uscode.ecfr.io/title/10/section/8679a 10 U.S.C. § 8679a Contracting with shipyards controlled by a foreign adversary country: prohibition 直接禁止美軍與外國船廠有任何合約 理論上 美軍找有 船塢&船隻下水紀錄 的外國公司只要一簽任何合約就是違法
https://uscode.ecfr.io/title/10/section/8680 10 U.S.C. § 8680 Overhaul, repair, etc. of vessels in foreign shipyards: restrictions 在外國船廠 保養,維修 艦艇也會限制
比較關鍵的詞是 1. Construction的定義 :造整條 / 造一半/ 造船段 2. shipyard 的認定: 濕塢/陸上造船, 滑下水 / 只造船段
一個能自行浮在水上的人工物肯定在 vessel範圍 整條在外國船廠造好開回美國裝雷達 的春秋大夢還是別去想 
理論上 就算要以零件名義買船段 (肯定是不能自己浮) 也只能找 < 沒船塢&沒整船下水紀錄 > 的 機械製造廠, 才能避開shipyard的雷, 不然就算避開8679 也會被 8679a 收拾
要嘛就是外國船廠去美國開子公司設廠 , 一半以上工人還必須是美國公民
要嘛就是總統直接開特權 (董王風格)
最根本的解法是 修法… 法案是人訂的 自然也能廢除 不過對於強調MAGA的白宮今朝, 顯然自打嘴巴 |
Edited by - oneeast00 on 07/12/2026 02:5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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