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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
我是老鳥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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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haleMoon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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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07/2021 : 2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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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啟芳、賴明煌:南部不缺水只能靠這條溪 論者指出,遠在2003年經濟部水利署斥資212億元興建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當時不僅攸關旱季時之水資源的跨縣市相互調配,也是洪澇防汛期間的閥門管道。圖為曾文水庫。資料照片 == 可以趁這次缺水,把這個重要工程完工嗎?
== 唯一支持蔡總統國防預算占GDP3%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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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ida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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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08/2021 : 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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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毛
沒收攔查到酒駕時(酒測未過)的交通工具有違憲嗎?畢竟那是犯罪工具吧.
** 小毛的新幻想空間逐漸復活中(新增3D圖喔).....** http://lordmrx.pixnet.net/blog 歡迎參觀
先不說個人的見解。
現在的法律就是得沒收,小毛的意思應該是改成一律沒收...現在的大法官,一半以上的律師法官,大部分的刑法老師,都會認為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網路上是有九次酒駕終於沒收車輛的判決,我本人沒遇過,沒收酒駕車輛非常少見。
現在的大法官,一半以上的律師法官,大部分的刑法老師,他們對甚麼罪該判多重,有一種異於多數人的共識,他們抓著這樣的觀念,他們又沒有辦法說出這樣標準的依據。
不廢掉現在這種可使法律失效,並對新的法律做出立法要求的違憲審查制度,甚麼改革最終都是一場空...
死刑換成無假釋無期徒刑,因為德國通說這是殘酷刑罰,所以這不行...
陪審團?德國派反對,這不行...因為德派複雜的實體法必須維持。
量刑過程導入公式與公民監督制?不行,這侵害法官憲法保障的權力...
公務員與國家回到一般契約關係,讓公務員勞動條件不至於任意變更,讓不肖公務員淘汰更容易?抱歉這不行,因為德國不是這樣...
憲法與刑法有一塊民主租界,德國佬的徒子徒孫還住在那吃香喝辣,我們是去不得的。 |
Edited by - Harvida on 05/08/2021 16: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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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hang2100
我是老鳥
   
Cayman Islands
17243 Posts |
Posted - 05/08/2021 : 17: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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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5%92%E7%B2%BE%E9%8E%96 酒精鎖
2019年3月26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根據三讀條文,修法首度把「酒精鎖」導入預防措施。未來若因酒駕肇事被吊照, 期滿後須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才能重考駕照,且一定期間須駕駛裝有酒精鎖車輛; 未按規定安裝或請他人代開鎖,將處6000到12000新臺幣的罰鍰。
而汽車駕駛人因酒駕累犯遭到吊銷執照,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重新考領駕照,必須規定加裝酒精鎖, 否則不能申請考照;不裝酒精鎖或是開其他沒有裝酒精鎖的車輛,可處6000到12000新臺幣以下罰鍰, 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若由他人代吹解鎖,處罰行為人6000到12000新臺幣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 而有關酒精鎖的規格、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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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35-1 條 汽車駕駛人經依第六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考領駕駛執照後,不依規定駕駛或 使用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 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前項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由他人代為使用解鎖者,處罰行為人新臺幣六 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規格功能、應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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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的立法有把酒精鎖(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放進去,只是還不是普遍裝置. 如果未來的立法可以把酒精鎖列為車輛的標配,那應該就可以阻止絕大部分的酒駕. 就看立法諸公是否有此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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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秘密話語來自活著的耶穌,由迪迪摩斯•猶大•多馬記錄。 他說:「任何人發現了這些話的意義,將不會嚐到死亡的滋味。」 多馬福音第1節 |
Edited by - cwchang2100 on 05/08/2021 17:2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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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shuTripneustes
路人甲乙丙
  
4733 Posts |
Posted - 05/08/2021 : 18: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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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酒精解鎖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5048 不過沒收交通工具嗎,有人就開別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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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以用很簡單的幾句話,來概述在台灣這一群自稱為「覺醒」的人的特徵。
他們是一群「抗拒自身的改變,卻大談改變世界」、「尋找自己不做事的理由,卻要求別人給自己機會和福利」的人。
覺青唯一改變世界的方式,就是叫別人去改變世界,並且要符合自己的利益。
為此他們發展出很多關於「正義」的理論,
把生活的「壓力」解釋成結構的「壓迫」,方便強調自己是受害者,
他所要求的所有權利都是應得的,拿到只是剛好、別人給他則是一種義務。
他們會說「現在社會都不給年輕人機會」這類的話來自憐,
但是不會去想,為什麼機會不該是自己爭取得來,而是要別人給予?
甚至更進一步來說,自己有什麼值得別人給他機會的理由?
最終結果就是當越多的青年覺醒,這個社會反而越停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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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
我是老鳥
   
Taiwan
12648 Posts |
Posted - 05/08/2021 : 2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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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想,酒駕的人被查獲就沒入交通工具,其他人如果敢借車給他開就要冒著被再次酒駕被沒入的風險.所以當社會大眾都明白借車給人要冒著被沒收的風險就不會隨便借車給人,租車公司也會拒絕租車給有酒駕紀錄的人,貨運行也會拒絕把車輛交給有酒駕紀錄的人,如果大家都有這樣共識,有酒駕被查獲紀錄的人很快就會沒車可用. 當然這阻止不了家裡很多台車的人,或是買車跟買衣服一樣的人.但那些畢竟是少數,或是有這種實力的人也該請的起專任司機吧.
以這次美髮師開賓士撞死人來說,昨天酒駕被抓,領回車輛第二天又酒駕,然後撞死人.如果有酒駕就沒入交通工具的法律,那這個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或是結局變成第二天因為賓士被沒收,所以第二天美髮師因為酒駕騎車出事然後掛了.
** 小毛的新幻想空間逐漸復活中(新增3D圖喔).....** http://lordmrx.pixnet.net/blog 歡迎參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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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shuTripneustes
路人甲乙丙
  
4733 Posts |
Posted - 05/08/2021 : 21: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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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5000 可惜現在沒有明德班和勵德班了,"反正你也不能對我怎樣"在部隊可行不通喔 國軍輔導教育中心歡迎這樣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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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以用很簡單的幾句話,來概述在台灣這一群自稱為「覺醒」的人的特徵。
他們是一群「抗拒自身的改變,卻大談改變世界」、「尋找自己不做事的理由,卻要求別人給自己機會和福利」的人。
覺青唯一改變世界的方式,就是叫別人去改變世界,並且要符合自己的利益。
為此他們發展出很多關於「正義」的理論,
把生活的「壓力」解釋成結構的「壓迫」,方便強調自己是受害者,
他所要求的所有權利都是應得的,拿到只是剛好、別人給他則是一種義務。
他們會說「現在社會都不給年輕人機會」這類的話來自憐,
但是不會去想,為什麼機會不該是自己爭取得來,而是要別人給予?
甚至更進一步來說,自己有什麼值得別人給他機會的理由?
最終結果就是當越多的青年覺醒,這個社會反而越停滯。』 |
Edited by - ChoshuTripneustes on 05/08/2021 21:5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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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ah1970
路人甲乙丙
  
2888 Posts |
Posted - 05/09/2021 : 00: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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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i1
透過修改酒類衛生標準,如果能讓此時此君預期餘命少於18年(甚至更短), 就更能確實減少犯罪時間了 而且如此可以不著痕跡的避免憲政問題,政治可行性高出許多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arvida
酒駕很少在關的,在憲法的架構下拉高他在監的時間,他就少幾年犯罪的時間。酒駕超過一定次數,表示拘留的效果不好,讓他紮實關兩年。假設此君現在40歲,算還可開車30年吧?或許20年後已有自動酒精鎖,關兩年,他就少了1/10的犯罪時間。
太狠了吧。喝酒和酒驾还是不同的性质。你这惩罚的是喝酒。
我个人其实是很烦喝酒文化的,但是应酬的时候也是不得不按瓶吹,按这么搞的话,其实倒是能打击酒桌文化,但是这代价是饮者的健康,这种措施的逻辑像是为了防止性侵先把女性都枪毙掉……
如果是限制酒驾的话,大把的方法可以选择。增加罚锾、吊销执照、查扣车辆、增加刑期,社会服务……我这几天看中天合T台的评论节目,感觉台湾啥都没实施,这个实在是蛮奇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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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y3
我是老鳥
   
11174 Posts |
Posted - 05/09/2021 : 0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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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和持枪一�屆A安全意识永远是第一位的,从开始学车/练枪的那天起就应当贯�祖�
把酒后开车跟违规持枪一��对待好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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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y3
我是老鳥
   
11174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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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729 Posts |
Posted - 05/09/2021 : 08: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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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hoshuTripneustes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5000 可惜現在沒有明德班和勵德班了,"反正你也不能對我怎樣"在部隊可行不通喔 國軍輔導教育中心歡迎這樣的小朋友
送去"人笨"打錯了ˋ人本教育學者的家裡去吧! (有位長官說的好ˋ處罰要痛才有效!) 看看新加坡是怎麼對付潑孩的ˋ打一鞭就痛沒命! 愛的教育ˋ人笨教育ˋ包庇縱容屁孩只是把小麻煩養成大惡魔! 對了ˋ這個將來可以成為執政黨的人才培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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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shuTripneustes
路人甲乙丙
  
4733 Posts |
Posted - 05/09/2021 :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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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是跳出來幹嘛啊?黃國昌是說律師不是說他 試想轉移啥弊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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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以用很簡單的幾句話,來概述在台灣這一群自稱為「覺醒」的人的特徵。
他們是一群「抗拒自身的改變,卻大談改變世界」、「尋找自己不做事的理由,卻要求別人給自己機會和福利」的人。
覺青唯一改變世界的方式,就是叫別人去改變世界,並且要符合自己的利益。
為此他們發展出很多關於「正義」的理論,
把生活的「壓力」解釋成結構的「壓迫」,方便強調自己是受害者,
他所要求的所有權利都是應得的,拿到只是剛好、別人給他則是一種義務。
他們會說「現在社會都不給年輕人機會」這類的話來自憐,
但是不會去想,為什麼機會不該是自己爭取得來,而是要別人給予?
甚至更進一步來說,自己有什麼值得別人給他機會的理由?
最終結果就是當越多的青年覺醒,這個社會反而越停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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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Taiwan
4561 Posts |
Posted - 05/09/2021 : 1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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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udah1970
...... 如果是限制酒驾的话,大把的方法可以选择。增加罚锾、吊销执照、查扣车辆、增加刑期,社会服务……我这几天看中天合T台的评论节目,感觉台湾啥都没实施,这个实在是蛮奇怪的。
因為咱們的相關法條就是由會酒駕的人制定出來的... |
Edited by - 白河子 on 05/09/2021 11: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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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ida
路人甲乙丙
  
4572 Posts |
Posted - 05/09/2021 : 1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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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毛
以這次美髮師開賓士撞死人來說,昨天酒駕被抓,領回車輛第二天又酒駕,然後撞死人.如果有酒駕就沒入交通工具的法律,那這個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或是結局變成第二天因為賓士被沒收,所以第二天美髮師因為酒駕騎車出事然後掛了.
** 小毛的新幻想空間逐漸復活中(新增3D圖喔).....** http://lordmrx.pixnet.net/blog 歡迎參觀
所以速度是很重要的。
必須讓輕罪(或說違警/社維)程序跑得快,"現行犯"逮捕後,讓抓到的單位帶著證據與人跑程序,法官看過科學證據,聽辯護人的意見,過個水幾分鐘就帶回所轄分局拘留。這個院方要排一個輕罪庭。救濟就等執行完再說,真有誤就一天賠個幾萬塊,不過這幾乎不可能有問題的。
書類,送達,通知,執行...這類東西可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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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haleMoon
我是老鳥
   
13686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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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1
我是老鳥
   
7100 Posts |
Posted - 05/09/2021 : 20: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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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udah1970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i1
透過修改酒類衛生標準,如果能讓此時此君預期餘命少於18年(甚至更短), 就更能確實減少犯罪時間了 而且如此可以不著痕跡的避免憲政問題,政治可行性高出許多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arvida
酒駕很少在關的,在憲法的架構下拉高他在監的時間,他就少幾年犯罪的時間。酒駕超過一定次數,表示拘留的效果不好,讓他紮實關兩年。假設此君現在40歲,算還可開車30年吧?或許20年後已有自動酒精鎖,關兩年,他就少了1/10的犯罪時間。
太狠了吧。喝酒和酒驾还是不同的性质。你这惩罚的是喝酒。
我个人其实是很烦喝酒文化的,但是应酬的时候也是不得不按瓶吹,按这么搞的话,其实倒是能打击酒桌文化,但是这代价是饮者的健康,这种措施的逻辑像是为了防止性侵先把女性都枪毙掉……
如果是限制酒驾的话,大把的方法可以选择。增加罚锾、吊销执照、查扣车辆、增加刑期,社会服务……我这几天看中天合T台的评论节目,感觉台湾啥都没实施,这个实在是蛮奇怪的。
不考慮微乎其微的自體釀酒人的話,要先喝酒才能酒駕, 如此盡量杜絕喝酒行為才能徹底預防酒駕,從根本避免喝到難以自制後還去駕駛
依照我國現行刑法,即使沒有女性仍然可以成立性侵 而非要選一個性別的話,消滅男性更可以防止性侵 (男性侵女,男性侵男>>女性侵男,女性侵女)
這幾個都實施過了,看來雖有效但遠遠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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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hang2100
我是老鳥
   
Cayman Islands
17243 Posts |
Posted - 05/10/2021 : 07: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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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問題,只要人類願意,極有可能在未來50年內絕跡. 主要是四個部份的科技進步: (1)汽車酒精鎖 (2)汽車自駕 (3)人工智慧 (4)5G網路
酒精鎖是比較簡單易懂的,只是法律上還停留在酒駕累犯,還沒有到標配. 自駕則是提供酒駕者一種方便的回家方案.人工智慧則是做決策和系統整合. 5G則是提供人工干預的備案.
未來有可能在所有的車上,都裝上酒精感測器. 當人工智慧從酒精感測器上或是其他感測器(相機,車軌跡)感受到駕駛已經受到酒精影響後, 自動決定將車轉為自駕模式,或是通知警察,在車內和警察進行5G視訊會議, 警察可強迫駕駛用車上的酒精偵測器來決定駕駛是否酒駕, 之後由警察授權啟動酒精鎖,或是直接自駕回家或是開到警局. 至少酒駕的駕駛在此時就被強迫剝奪了駕駛權利.不再造成交通事故的慘劇.
在目前自駕,5G網路,人工智慧,酒精偵測器的科技進步程度, 其實已經足夠人類社會架構這種交通監管體系來徹底阻絕酒駕的問題. 而且完全不會用到刑罰的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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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秘密話語來自活著的耶穌,由迪迪摩斯•猶大•多馬記錄。 他說:「任何人發現了這些話的意義,將不會嚐到死亡的滋味。」 多馬福音第1節 |
Edited by - cwchang2100 on 05/10/2021 07:5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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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shuTripneustes
路人甲乙丙
  
4733 Posts |
Posted - 05/10/2021 : 1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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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擺爛的態度恐怕才是酒駕的問題 不怕抓罰不高,隔天啪啪走 建議採用新加坡鞭刑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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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以用很簡單的幾句話,來概述在台灣這一群自稱為「覺醒」的人的特徵。
他們是一群「抗拒自身的改變,卻大談改變世界」、「尋找自己不做事的理由,卻要求別人給自己機會和福利」的人。
覺青唯一改變世界的方式,就是叫別人去改變世界,並且要符合自己的利益。
為此他們發展出很多關於「正義」的理論,
把生活的「壓力」解釋成結構的「壓迫」,方便強調自己是受害者,
他所要求的所有權利都是應得的,拿到只是剛好、別人給他則是一種義務。
他們會說「現在社會都不給年輕人機會」這類的話來自憐,
但是不會去想,為什麼機會不該是自己爭取得來,而是要別人給予?
甚至更進一步來說,自己有什麼值得別人給他機會的理由?
最終結果就是當越多的青年覺醒,這個社會反而越停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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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ah1970
路人甲乙丙
  
2888 Posts |
Posted - 05/10/2021 : 14: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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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udah1970
...... 如果是限制酒驾的话,大把的方法可以选择。增加罚锾、吊销执照、查扣车辆、增加刑期,社会服务……我这几天看中天合T台的评论节目,感觉台湾啥都没实施,这个实在是蛮奇怪的。
因為咱們的相關法條就是由會酒駕的人制定出來的...
说起来韩国瑜酒驾杀人案件又被翻出来,但是好像反应平平,为啥?是他真的过气了,还是台湾人对酒驾杀人并不是特别在意?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i1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udah1970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i1
透過修改酒類衛生標準,如果能讓此時此君預期餘命少於18年(甚至更短), 就更能確實減少犯罪時間了 而且如此可以不著痕跡的避免憲政問題,政治可行性高出許多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arvida
酒駕很少在關的,在憲法的架構下拉高他在監的時間,他就少幾年犯罪的時間。酒駕超過一定次數,表示拘留的效果不好,讓他紮實關兩年。假設此君現在40歲,算還可開車30年吧?或許20年後已有自動酒精鎖,關兩年,他就少了1/10的犯罪時間。
太狠了吧。喝酒和酒驾还是不同的性质。你这惩罚的是喝酒。
我个人其实是很烦喝酒文化的,但是应酬的时候也是不得不按瓶吹,按这么搞的话,其实倒是能打击酒桌文化,但是这代价是饮者的健康,这种措施的逻辑像是为了防止性侵先把女性都枪毙掉……
如果是限制酒驾的话,大把的方法可以选择。增加罚锾、吊销执照、查扣车辆、增加刑期,社会服务……我这几天看中天合T台的评论节目,感觉台湾啥都没实施,这个实在是蛮奇怪的。
不考慮微乎其微的自體釀酒人的話,要先喝酒才能酒駕, 如此盡量杜絕喝酒行為才能徹底預防酒駕,從根本避免喝到難以自制後還去駕駛
依照我國現行刑法,即使沒有女性仍然可以成立性侵 而非要選一個性別的話,消滅男性更可以防止性侵 (男性侵女,男性侵男>>女性侵男,女性侵女)
這幾個都實施過了,看來雖有效但遠遠不夠
从黄母案看,都没有实施。你说的“实施过”是说之前有做但是现在没了?
比喻的问题,的确,对应关系上,消灭男性比较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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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ah1970
路人甲乙丙
  
2888 Posts |
Posted - 05/10/2021 : 14: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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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问一个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
台湾的新闻事实查核中心,是怎�岸@个机构?
据我所知是蛮绿的,不过这不是重点,我的重点是: 1. 权威性如何? 2. 时效性如何? 3. 积极性如何? 4. 倾向性如何?
理论上来讲,这种机构有利于在保持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尽量去除其负面影响。但是好像效果并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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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haleMoon
我是老鳥
   
13686 Posts |
Posted - 05/10/2021 : 15: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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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韩国瑜酒驾杀人案件又被翻出来,但是好像反应平平,为啥?是他真的过气了,还是台湾人对酒驾杀人并不是特别在意? = 因為被害人家屬沒出來 可能是道歉的誠意很足夠
== 唯一支持蔡總統國防預算占GDP3%政策 |
Edited by - BlueWhaleMoon on 05/10/2021 15: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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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729 Posts |
Posted - 05/10/2021 : 16: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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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韩国瑜酒驾杀人案件又被翻出来: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38033 黃姓重機騎士超速且沒駕照!!!!!沒駕照!沒駕照!沒駕照!沒駕照! 那我可以去偷開飛機了!我可以去偷開飛機了!我可以去偷開飛機了!然後跟其他飛機擦撞ˋ去告人家機師了??反正只是沒駕照嗎????
------------------------------------------- (我還以為是說韓國酒駕撞死臺灣女學生)說到這我又很憤怒啦!2016年周子瑜道歉事件那時綠營1450綠霉臭嘴們把國民黨政府罵到掀鍋了!這次是臺灣女兒被韓國人酒駕撞死ˋ政府執政黨1450綠霉變啞巴了! 最卑劣的是ˋ這肇事者妻ˋ竟然還入境我國(入境檢查移民署都不管啦?)利用韓國邪教教會ˋ一直死纏著受害者父母ˋ妄想簽和解書ˋ以求減刑ˋ我們政府被人踏親門戶都不管啦?應該馬上驅逐出境吧! 還有南韓邪教教會來臺已久ˋ不斷滲入校園傳教騙錢詐財拐騙女學生性侵!政府都不管的!!!!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0304/169987.htm 洗腦「我是神」 韓牧師被控性侵15歲女81次 籍華裔牧師孔玟植因攝理教教主鄭明析爆性醜聞出走,另在新竹創辦「大夢麗協會」,吸收上千名學子加入,沒想到他竟步上鄭的後塵,接連性侵兩名女志工,其中一人只有15歲,兩年多來遭性侵達81次,孔否認逞慾,辯稱和少女發生性關係是兩情相悅,但孔仍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求處15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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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ity
路人甲乙丙
  
2208 Posts |
Posted - 05/10/2021 : 18: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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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責任歸屬的問題
對方無照不代表它就該被別人撞死 這是兩碼子事情
也因此韓國瑜實際被法院究責的刑度非常輕 但是民事上應該是給好給滿 才讓對方家屬確實的閉嘴 ----------------------------------------
案件經過調查審理後,經鑑定該路口閃紅燈「應先停止禮讓幹線道車先行」,韓國瑜行經時未注意先禮讓。儘管事後查出,黃姓重機騎士超速且沒駕照,但韓國瑜行為自有過失,白姓後座乘客也確實因為這起車禍受傷死亡 最後雲林地方法院在2006年10月,依過失致死罪判韓國瑜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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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729 Posts |
Posted - 05/11/2021 : 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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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這是甚麼判決?法官被收買了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45879 夜店殺警發生7年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更一審減為8年徒刑 2014年台北信義區發生「夜店殺警案」,最高法院前年3月依聚眾鬥毆致死等罪將主謀蕭叡鴻等57人判刑定讞,其中蕭遭判刑13年最重;另外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因為卷內證據無從判斷是否有共同犯罪,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曾威豪、劉芯彤兩人8年徒刑。
曾威豪、劉芯彤在案發後結婚,去年5月再生一胎。曾前審被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10年徒刑,劉女則遭處9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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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ida
路人甲乙丙
  
4572 Posts |
Posted - 05/11/2021 : 1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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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送錢,這是常態。
殺人與傷害致死界線不明確。幾乎可以說沒死就是傷害,賠錢就是傷害致死。
照理說傷害致死不容易成立...
因為這行為必須腦子只有傷害的意思,卻得遇見死亡的可能?難。真的開幹,常常腦子是空的,只是一個反應,沒有甚麼我要給他死或我只是傷害他但我知道他可能會死的決議在腦中。
法院殺人故意認定沒有一致性。
另一種規範模式是從客觀上加以細分。現制下像有的案子槍口貼著腰背打掉快一個彈夾,也被認定是過失。
法官的權限過大,標準模糊,然後再以此為由搞了N個事實審。
傷害致死,量刑差不多都這樣。現在情/仇/買兇殺人加槍砲,也是12.13年。所以我看王光祿要關三年半,很捨不得,我不騙你,我看到要掉眼淚。 |
Edited by - Harvida on 05/11/2021 10:4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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