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定義一下度量衡,小弟改不了華盛頓公約/英國體系的習慣,用"標準排水量",現在外面容易查到的美國海軍資料卻都是"滿載排水量",這兩者差距在20~50%之間,偏運輸艦類的差距比較大,偏作戰艦類的差距比較小,請自行換算免得雞同鴨講.
基本上1500~4000噸的二等巡洋艦,與6000噸以上一等巡洋艦的船隻結構,其實已經是兩種級距,不講裝甲單講空間,3000噸的在中線弱點艙間(動力/彈藥)外側部分,可以當成左右各1輛M113的空間,6000噸以上則等於2輛,這點對反艦彈藥的彈頭設計很重要,不只是引信時間要長一點以及彈殼要厚一點,以免在外層就爆,還有起爆後的彈頭破片設計,人員殺傷那些10mm以下破片對3000噸就已經很難離開爆炸艙間,對小船的20mm破片也只能破壞爆炸艙間與相鄰艙間,這打3000噸船隻夠,但對6000噸以上,破壞率會大幅降低,要不是炸藥多一點一次破壞更多艙間隔壁,就是要改用更大的預成破片. 通用空用炸彈的設計,不會強調大破片,除非是二次大戰那樣搞反艦專用炸彈,以及專業反艦飛彈,不然都是期待炸藥的震波一次炸開比較多的艙間隔壁,特別是直接炸開船底的艙間隔壁導致從底部漏水,就算底部不漏水,內部以啟爆點為中心波及的艙間也會比較多;多發小型炸彈看起來會造成比較多外側破壞,但對內部的影響反而比較小. 這情況就又回到一個老問題,用刀砍斷敵人手腳,或是用劍/箭刺穿敵人軀體傷害內臟,哪個死亡率較高?
當然現在的狀況與二次大戰有很大差異,二次大戰一票軍艦都有裝甲,甚至設計時直接指定哪個等級炸彈無法打破裝甲,這時你就不只要用穿甲高爆,還要比較大的炸彈,沒有選擇;現代船隻的裝甲弱很多,但更重要的,引信可調技術,可以在一定程度內改變起爆方式與震波形成,讓單一彈頭可因應需求執行多種不同任務,SM-6想搞反艦與這技術有關,現有炸彈沒這功能,你要投資改就有很多調整空間.
又,小弟當國中老師的同學提醒小弟,台灣的國中小校舍建設規範,因為要配合運動場至少有100m跑道上體育課,所以比較長的校舍就是長100公尺,而校舍與1000噸以上的船隻雖然材料不同,但結構要求差不多,要能讓人在內部走動生活,所以可以直接把自己記憶國中國小校舍中比較長的校舍,代換成排水量大概2000~3000噸的船,大概就能推估不同炸彈的傷害力. 又,這時不要靠照片,照片會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