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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hang2100
我是老鳥
Cayman Is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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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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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23 : 03: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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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249放在苗栗頭份,
基本上就是249旅與苗栗守備旅搭配守苗栗,206旅與新竹守備旅守新竹,
四個旅一共20個步營4砲營....量是有了但缺質,再說吧.
四步旅守竹苗二地其實是很充足的,但真要細講,就是裝備太差,缺機動力.
這裡的機動力不是指運兵,而是機動作戰,單純運兵是有動員車輛的,
如果沒辦法滿足CM21/M113的配備, 那至少要有能力在戰時能使用急造車輛,如皮卡加鋼板加重機槍之類的... 也不用太多,大概是步旅一個營級,守備旅一個連級.
其次是裝備,最好有RPG,
如果沒有,那盡可能多配發66/紅隼,
然後盡量在營連級增編迫砲.
剩下的, 最好配發新式頭盔,不要M1盔. 防彈衣最好要有,那怕是警式3A, 抗彈板可以只給一片,用胸前,至於後背有錢再說. 單兵醫療包與排醫療包都應配齊. 班級以下無線電用台製民規可以,排級以上用民規高安全性,營級與火力網用軍規 UAV配民用四軸機也可以. 多準備鏟子與沙包袋, 各排配用民規夜視望遠鏡可. 糧秣應準備半年份,以新式MRE為準,搭配口糧餅乾與保存大米等等. 油料應準備半年份,包括動員車輛之需要. 各式發電機等所需油料亦是,並獨立計算. 械彈都應是原配給量的一點五倍計. 雖然平日沒有支援營,但應將戰時增編支援營的所需裝備武器彈藥車輛器材油料物資補給品醫療品都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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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gera on 01/09/2023 03: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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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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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14/2023 : 0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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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必須修改, 守備旅不能也不該是架子旅,
以目前來看, 全動署就是個空殼,它能做的事不多,也沒有錢,它的人事費用高達77%(139/180億,2022年),
然後陸軍又把配屬的後指部要過去,也就是說,全動署被架空(有責無權),
如同之前的建議,
一,既然陸軍想抓著後指部不放,那應該責權相符,把後指部真正的拆還給陸軍,讓陸軍自己管甲種旅(步兵旅)與乙種旅(軍校旅).
二,全動署應該轉給內政部,並要求文官佔比不得少於一半,而軍轉文與軍職人員共分另一半.
三,全動署管日後的守備旅,也就是說丙種旅或稱為國土旅.
3A,國土旅的裝備,物資,補給品,械彈,應全數重新盤點,整理,整個動員倉庫要徹底重來, 標準是: 能用則用,能留就留, 損壞不足者,過時者,效率低落者,全數檢討,以新購替補, 擴大囤儲項目與數量,倉庫全數新設新建.
3B,國土旅人員由全動署在退役人員中選擇有意願者任命, 標準是: 排除現職人員,只用退役者,可平轉,如常備旅長職退役可轉國土旅長職. 常務人員需考文職,備役,動員或特別徵召人員則不用.
3C,國土旅組織, 常備,即保有五~七成或以上人員編制,負責常態性作業 旅部與旅部連, 各營營部, 旅偵搜連(含狙擊排), 旅警衛連.
預備,即保有三成左右人員編制,且屬於假日編制(每人每年需服勤12次24天,每次2天) 旅反甲連, 旅防空連, 各營營部連, 支援營.
常務召集,平日無人,訓練時召集(每年九天,每次三天) 砲兵營, 各步營各連部.
教育召集,平日無人,訓練時召集(每年三天,每次三天) 各步營部隊.
3D, 也就是說,國土旅平日應該是有數百人的常態單位,領政府的錢辦事, 主要骨幹是週末戰士,會排班輪流去處理單位裝備與訓練等工作. 一般成員則每年數次召集熟訓. 剩下的是兵員與低階軍士官,每年熟訓一次即可.(但規模是兩倍,也就是說戰時要動員一百人,則平日召訓二百人)
3E, 因此,全動署應該是一個有幾百人的機構,加上近萬人的常備人員單位,以及大約萬多人的週末戰士等等, 每年的經費應該是數百億元,人事費用差不多在50%左右.
3F, 國土旅平日的業務,最重要者乃是與其所在之地方政府協調,確保戰時物資的充足與運轉,人員的疏散,各種救防災事務,
而非作戰,
因此全動署與國土旅需要常務人力在這方面作業,而不是各相關單位大家一起開個會弄個空架子敷衍了事,戰時有沒有,能不能用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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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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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14/2023 : 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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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要改善一個問題,
陸軍...好吧,客觀的說(罵他們只是浪費時間),他們只懂也只打算作戰,其他的事,他們不管,
所以以往是雙軌制,丙種旅與兵力動員是一軌,而民力民防與動員又是另一軌,
但全動署的真正用是合併為單軌,
可是掛在國防部底下的全動署它根本沒有啥作用,最大的機能是發薪水, . . 也就是說,丙種旅照陸軍規劃仍舊是沒戰力的架子旅,而地方民防也只是開會做紙上文件而已,都是空的.
但其實各縣市地方,在戰時很需要人力兵力來做事與維持秩序與進行各種民防物力動員,
譬如說,某縣需要把沿海的人口往內陸疏散,
如果直接用丙種旅的運輸連/營,就不需要臨時再去找車找人, 因為這些車輛與駕駛本身就已經動員了,
當然,丙種旅其實沒有車輛駕駛,它的一切都是在所在地縣市動員而來,所以,為什麼一件事要分兩頭做?
也就是說,我們直接擴大丙種旅對車輛的動員,由運輸連提升為運輸營,多出來的運力直接配給地方政府作業, 這才是符合全民動員精神,
但陸軍管這個嘛? 陸軍不管,
陸軍只在意,它能用運輸連支應丙種旅的運輸需求就好,至於地方政府的需要,麻煩自己解決. . . 上述同樣道理可以一直推下去,
譬如說,丙種旅底下可以掛工程營,勤務營,補給營等等,這些工程,勤務,補給等等機具與人力, 其實大部份都是用來服務與維持地方政府的需要,而非丙種旅自身,
當然,丙種旅如果真有作戰需要,上述人力物力亦可以直接供應使用,也比事到臨頭才要去徵用動員好. . . 所以全動署與丙種旅在目前陸軍的"亂搞"下,根本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果,
丙種旅不應該是架子旅,它是地方縣市的守備旅,也應是負責為地方縣市提供動員車輛物力民力的窗口與應用,
因此丙種旅平日就需要常務人員來負責這些工作,因為地方政府是沒有能力與職權做這個的, 這些人員,往上就是領全動署的薪水與編制,
而國防部轄下的全動署,是沒啥機能被架空的冷衙門,國軍基本上是要它的權但不想擔它的責(不給錢),
因此移至內政部轄下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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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gera on 01/14/2023 21: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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