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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TARU路人甲乙丙
 
    
 
                3585 Posts | 
                    
                      |  Posted - 05/03/2008 :  13: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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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www.itechlutions.com/cobrachen/forum/topic.asp?TOPIC_ID=4509 
 文章內容我就不引了,無論標題與內容都是完全針對本人.但語無倫次不說,MDC近日並沒有具體討論中共海軍的帖子,我也沒有在這些相關的主題上與他有過交流或者是爭執(寫得這麼沒條理的文章我一般根本就跳過懶得看),我也沒有發表關於中共海軍或者是中共航艦的主題,如果說他是要帶入外站的爭議,偏偏我近日也沒有在外站參與相關題目的討論.這麼莫名其妙的點名戰書我當然不會也無法回應.
 
 板主雖請他修改了,但顯然一點用也沒有,A.G本人也並沒有要改變或道歉的表示,我看得出來板主們有點左右為難,我可以理解也不想繼續造成負責的板主們困擾,這個投訴並不是基於對板主不服或不滿,我只是認為點名戰文不該助長,就向聯席會提出懲戒案的裁決比較快.請求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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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ga版主
 
     
 
                Tajikistan13029 P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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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sted - 05/03/2008 :  14: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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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建議國軍版版主或是總版主電郵A.G,請其在一定的時間內說明清楚事之來龍去脈並給個恰當交代,若其真的是如HOTARU所言是A.G誤會他的話,也要請他向HOTARU表達應有的歉意,否則這樣的行徑便應該要在版務會議上有所處置,不然以後任何人來本論壇任何討論區點名叫陣擺擂臺下戰書或任意延燒其他國內外友站恩怨戰火的話,請問各版版主或版務會議要以何立場進行處置或制裁?? 
 Toga, 宅男三十一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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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dited by - toga on 05/03/2008  14: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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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兒路人甲乙丙
 
    
 
                3592 Posts | 
                    
                      |  Posted - 05/03/2008 :  2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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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最後一點... 個人覺得非常值得討論!!!
 是否直接定個條款...
 爾後發生這種事情就可以直接轟沉???
 
 直接轟沉其實對版工而言是最省事的作法!!!
 但最好是有個"法源依據"...
 尤其以此例來說...
 那個討論題目的後半段看起來還真像是個討論題目...
 雖然裡面還真是莫名奇妙+暗渡陳倉~~~
 所謂為難指的就是這個~~~
 
 
 這不是動畫!!!這不是動畫!!!
 你將會看到時光的眼淚..
 勝利者將會是誰呢???
 KeRo KeRo KeRo KeRoKeRo K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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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dited by - 偷兒 on 05/03/2008  21: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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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brachen管家
 
    
 
                4516 Posts | 
                    
                      |  Posted - 05/03/2008 :  2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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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有的國軍版版規: 七.過分無聊,言論過激者刪
 
 九.禁止跨論壇性的纏鬥不休、開新議題筆戰(要吵到別地方去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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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國寺版主
 
    
 
                2585 Posts | 
                    
                      |  Posted - 05/04/2008 :  0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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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轟沉與否(指拖吊至板務區爭議發言存放區)在本論壇而言各版版主都有最大的權限去處理,各板板規也是由各板主設定,因此並沒有法源上的問題。 
 P.S:懲戒案按條例應由板主一人或板友三人連署發動,因此目前仍待另外兩位網友連署。
 
 
 MDC Ueber Alles !!
 VIVA LA M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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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兒路人甲乙丙
 
    
 
                3592 Posts | 
                    
                      |  Posted - 05/04/2008 :  0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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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cobrachen
 
 現有的國軍版版規:
 七.過分無聊,言論過激者刪
 
 九.禁止跨論壇性的纏鬥不休、開新議題筆戰(要吵到別地方去吵)
 
 
 
 
 哇咧~~~
 剛剛才看到~~~
 耍笨了~~~
 所以...偷兒真是自尋煩惱兼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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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ptain Sulu版主
 
    
 
                Taiwan2822 P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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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sted - 05/04/2008 :  0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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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事真的得對事不對人,因為版上很多人跟a.g有私交,所以在表態上很為難,但因為規定真的有明定不准把別的地方的爭吵帶來,使得本案不得不成案。 
 a.g你要諒解,於公,這個投訴必需成案,但這事是對事不對人。
 
 附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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