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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aku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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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30/2009 :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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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aptain Picard
許多日本動畫跑到美國都有所謂的美版,有些後製(含配樂、OP/ED畫面與音樂)都重做了。
個人認為這次海賊王的case以歐美標準並不過份,只不過的確是太過草率;況且,原本台灣因 地緣之便,能引進原汁原味的日版,這樣亂搞就可惜了。日本動畫題材與尺度的廣泛,與許多 國家的觀點不太一致。
那是日本跟其他國家差距太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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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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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30/2009 : 17: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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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張邁可 放心吧,算是活動發起人的我和高政治立場可還算是偏藍的咧。 可以的話我們不希望有政治人物或是別有用心的大學教授參加,畢竟我們的主要敵人是NCC和立法院、而非現在的政府。
這樣就沒問題了 總之訴求越簡單、明確越好
=========================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President of IMFS(International Military Fans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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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060507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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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Posts |
Posted - 12/30/2009 : 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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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的身份不適合,但是很支持你們,NCC愈來愈像蓋世太保了∼∼
日本有悲劇的火之七日間,美國有該死的麥卡錫,我們很不容易才解嚴,結果,NCC居然出現了。
也許等跨年見面後,會被你們說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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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邁可
我是菜鳥
382 Posts |
Posted - 12/31/2009 : 20: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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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目前看到已經有人轉貼了;這是很好,但是可以的話希望能附上作者或發起人﹝我和高﹞,不然轉了似乎會被人懷疑。
──────────────────────── 上聯:詩書易禮樂春秋 下聯:儒墨道法名陰陽 橫批:賦詩詞曲
我果然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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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itten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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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1 Posts |
Posted - 01/01/2010 : 1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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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e you guys preparing to sing the family guy's "FCC" song during the parad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DTbmaosN-s
小貓不會作模型,小貓只愛玩模型;看似小貓玩模型,其實模型玩小貓: A B 補土白膠條,樹脂改套蝕刻片;凹線凸線凹凸線,乾磨水磨銼刀磨; 水性油性消光漆,乾掃手掃噴槍掃;模型一盒三百幾,零件一堆三千幾; 多買多作進步多,買了不作口水多;花錢耗時傷精神,小貓是隻敗家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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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itten
我是老鳥
Australia
8191 Posts |
Posted - 01/04/2010 : 1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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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高仔
用更白話一點的方法說吧,NCC既是制定規則與標準的判官,又是有權舉發處罰的警察,更恐怖的是,它也不是政府機構,不必受政府機構的法令限制。
...
1.中華民國的分級制度是官方法令,外國僅僅是「自律規條」。
To 高仔:
1. well, from wiki: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5%AE%B6%E9%80%9A%E8%A8%8A%E5%82%B3%E6%92%AD%E5%A7%94%E5%93%A1%E6%9C%83
It seems NCC is belongs to 行政院, so it is still a 政府機構,受政府機構的法令限制。Ans so, of coz it can be the "有權舉發處罰的警察". But you should do some research on is the NCC set up the "制定規則與標準" or it is the court that do it.
2. In Australia UK, EU, Canada and US, 分級制度是官方法令 as well
3. I think referencing too much to bible is not a really good idea as this sort of "non-religion neutral" statements/references are too easy materials to those who want to attack it.
4. You should concentrate your attack on government can censored those "restricted materials" from children, but as long as it is not illegal, the uncensored version should also be available to the market as well to protect the citizen's「知的權利」. Therefore, if the government failed to do so, then that law is 違憲.
5. "保護我們的國家幼苗免於有害資訊污染,並不得跟「保衛兒少法」、「保衛分級制度」這檔子事畫上等號。事實上,自從援引兒少法條例的分級辦法頒布至今,社會的亂象並沒有減少,反而日益增加,而社會上最大的亂源───政客與媒體───卻享受著無所限制的言論豁免權,打著無冕王的崇高頭銜,撕裂族群的傷痕,打壓言論的自由,迫害無知的百姓。
...
依我說,倘若人民有「知的權利」,那麼也應該有「不知的權利」。
既然在卡通人物的香煙上打馬賽克,那為什麼不給滿口粗言穢語,文化水平低下,言行嚴重侮辱我國孩童青苗道德水準的政客們,在嘴部打上馬賽克,加上消音處理呢?做不到這一點的話,那所謂的分級制度或是規制手段,都只是空口白話,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治賊而放盜的徒勞功夫。" Is not really a good attack point because: first, you need good prove to those claims. And then, they can defend that as "so that means the regulation is not tight enough, they should make it tighter".
Also, if you don't want this action to get involved into "統獨問題", you better remove the "撕裂族群的傷痕" statement.
As "我的身份不適合" (an official from Australian government), so I cannot get too much involved, but I don't like that NCC and the stupid rating system anyway. So good luck
小貓不會作模型,小貓只愛玩模型;看似小貓玩模型,其實模型玩小貓: A B 補土白膠條,樹脂改套蝕刻片;凹線凸線凹凸線,乾磨水磨銼刀磨; 水性油性消光漆,乾掃手掃噴槍掃;模型一盒三百幾,零件一堆三千幾; 多買多作進步多,買了不作口水多;花錢耗時傷精神,小貓是隻敗家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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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
路人甲乙丙
Saint Croix
4918 Posts |
Posted - 01/04/2010 : 1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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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兄點出了一些問題 不過問題的主因根本不是這些吧 說白了,這是找錯對象打錯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SS-Panzerdivision "Das Reich", Panzergrenadier Kampfgruppe z.b.V. http://blog.udn.com/zbv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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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ain Picard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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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5/2010 : 18: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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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相關新聞。
如果主政者害怕讓人民擁有自由思想,以自身意志與力量試圖加以控制或引導, 就不會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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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卡」有品?新世代首推「海綿寶寶」 更新日期:"2010/01/05 17:35"
卡通「海綿寶寶」無釐頭的行為、說話大舌頭,被許多師長認為是不良示範,禁止孩子觀看。但一項調查指出,海綿寶寶竟然是新世代心目中「最有品」的卡通人物典範,原因是海綿寶寶「對朋友真誠」、「認真工作煎蟹堡」、「搞笑帶給朋友歡樂」。(陳映竹報導)
哪個卡通人物「最有品」?人間福報和台北市明德國小等單位舉辦「有品卡通人物」全民票選活動,一個月以來共有4459人投票。結果30歲以下的新世代,票選出前五名的卡通人物,海綿寶寶拔得頭籌、其次依序是哆啦A夢、名偵探科南、一休和尚、航海王魯夫。
而30歲以上的「懷念組」,心目中前五名則是哆啦A夢、一休和尚、小甜甜、小英的故事、大力水手。如果不分組別,民眾認為最有品的卡通典範是「哆啦A夢」。
台北市明德國小校長林玫伶分析,新世代和懷念組對於品德的觀念有很大差別,從以前的「保家衛國、刻苦耐勞」,衍變為現在的「忠於朋友、帶來歡樂」。像是「海綿寶寶」小朋友們認為有品的理由是「認真工作煎蟹堡」、「為朋友兩肋插刀」;「哆啦A夢」有品大人認為是善良,新世代則認為「大方,常把道具借給大雄」。(T)
林玫玲說,這項結果出來,老師們一開始也皺了眉頭,但小朋友的想法很另類,也有人投給蠟筆小新,原因是「他教導我們什麼是不該作的事」,這顯示家長一味防堵孩童看某些卡通是沒用的,而是要陪同觀賞,解釋當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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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保護兒少 擠壓言論空間 更新日期:"2010/01/04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近來兒少議題相當熱門,日前就有不少婦女兒少團體抗議動新聞事件進而推動修法。但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表示,保護兒少不能限制成年人的閱聽空間。
成人閱聽空間消失
由於不少兒少保護團體的推動,行政院會在2009年12月24日通過《兒童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未來將全面禁止媒體刊載暴力、血腥、色情、猥褻等文字圖片,並對報紙以及網路建立管理機制。何春蕤表示,根據既有的法令,只要不讓兒少閱聽,各種影視、平面及網路的管理辦法至少還留有一些成人的閱聽空間。修正兒福法修正之後,未來平面媒體將全面不得刊登任何暴力色情自殺犯罪的描述,連成人閱聽的空間也消失。
何春蕤指出,由於整個社會都會關心兒少保護,已經變成無法挑戰的議題,也沒有討論空間。就好像是政壇流行的「愛台灣」口號一樣,只要扣上「兒少議題」就沒人敢反對。問題是,許多法令以及機構已經藉由保護兒少的外衣,行言論檢查之實。
壓縮同志出版
何春蕤表示,事實上提出類似訴求的社團,早期有公民監督媒體聯盟,但後來卻演變為兒少媒體監督連線,而發起團體都是同一個具有宗教背景的團體。另外,何春蕤表示,在2009年同志大遊行之前,就有某宗教團體進行反同志遊行,而類似立場的宗教團體,也正是鼓吹兒少議題的意見領袖。巧合的是,這些兒少議題,正好也是讓同志出版受限的法令。例如兒少法中對於出版的模糊限制,就已經讓同志書籍面臨窘境,許多書店便不敢賣同志書籍,而許多同志作家也因為沒有市場而放棄寫作。
保護兒少的大旗除了壓縮同志出版空間之外,議題也已經排擠其他性別議題。何春蕤觀察,只要抬出「保護兒少」的名義,其他如家暴問題、新移民婦女等議題,社會大眾只願意給較少的注意力。
兒少保護 勿無限上綱
何春蕤表示,現在的新聞跟對岸的新聞非常相似,日前兒少媒體監督連線公佈了2009年平面媒體新聞監看報告,大力批判有關兒少問題的負面新聞,還積極鼓勵正面報導兒少的媒體是「特殊成就貢獻、孝悌楷模、立志向善」,令人有回到政令宣導年代的錯覺。
諷刺的是,何春蕤認為,兩大報的新聞標題還有「兒少新聞,中時正面比例最高」、「聯合最重兒少」的標題,讓人覺得台灣的新聞已經進入非常「純淨」的境界,跟對岸的新聞媒體差距也慢慢縮小。
何春蕤強調,保護兒少不能無限上綱,更不可以凌駕新聞自由以及壓縮成人閱聽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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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吾「王」! |
Edited by - Captain Picard on 01/05/2010 18:2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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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125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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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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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
Posted - 01/11/2010 : 20: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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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358349.shtml
其實我內心是認同開板的朋友舉行集會活動,所以給個建議 如果訴求是直接針對政府,那以現在的環境來說會踢到鐵板
但你如果朝兩階段去發展,前幾次集會活動的目的先以讓民眾認同為主(不要太重視政府回應的狀況) 等待取得大多數人認同與支持後,再辦一場針對政府訴求的活動 分兩三次慢慢進行,漸進式的會比較有效果
如果一開始內心就針對政府,希望有立即的反應 不但不會有直接的效果,且容易灰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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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屋小步兵
版主
7782 Posts |
Posted - 01/11/2010 : 2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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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oris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358349.shtml
其實我內心是認同開板的朋友舉行集會活動,所以給個建議 如果訴求是直接針對政府,那以現在的環境來說會踢到鐵板
但你如果朝兩階段去發展,前幾次集會活動的目的先以讓民眾認同為主(不要太重視政府回應的狀況) 等待取得大多數人認同與支持後,再辦一場針對政府訴求的活動 分兩三次慢慢進行,漸進式的會比較有效果
如果一開始內心就針對政府,希望有立即的反應 不但不會有直接的效果,且容易灰心
沒錯 總要先醞釀氛圍 讓睡著的人醒過來 才會看到問題
戰爭對於國家來說是一件太過嚴重的事情,它會造成巨大破壞並且致人於死,所以不能輕易得把戰爭掛在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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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01/12/2010 : 1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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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真的越來越開倒車,回到戒嚴時代狀態了......
吉屋出售 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二樓公寓,接近國小至大學各級學校及公車總站,離捷運及板橋車站不遠. 詳情請洽0931043559田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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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01/12/2010 : 21: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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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前聽到新聞,台灣電信業者現在也要與NCC衝突,理由是他們賺得不多甚至虧損. 雖然這些企業有些為富不仁,但企業的財力是不得了的,而且這種力量是與藍綠有別的"金"色,如果這邊的行動與這些事情合在一起,那會產生怎樣的後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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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1/12/2010 : 23: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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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打倒他 就加入他 買他股票 領他股利 就當作替自己拿回網路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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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lessPrometheus
路人甲乙丙
3126 Posts |
Posted - 01/13/2010 : 02: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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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的是電信業者抗議點主要是在3G平台降價的問題~而不是在網路費率上~ 理由是現在3G還處在拓銷期~所以它們都是陪本在賣~ 第一年的成本總是最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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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01/13/2010 : 09: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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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他們決定自己定跌價規格,而且每一家會選不同數字以免被批評為壟斷.但如果有這種後台在,那就有比較大的動能去對付NCC,他們有那個錢與影響力去要記者報導我們這種反對NCC的活動,讓事件能得到比較多的注目,只是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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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aku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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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 Posts |
Posted - 01/13/2010 : 1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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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沒錯,他們決定自己定跌價規格,而且每一家會選不同數字以免被批評為壟斷.但如果有這種後台在,那就有比較大的動能去對付NCC,他們有那個錢與影響力去要記者報導我們這種反對NCC的活動,讓事件能得到比較多的注目,只是後遺症......
繼續享受東亞最高的網路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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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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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15/2010 : 09: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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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ian125
海綿寶寶有品的話胖虎就是乖孩子了 多啦A夢有品的話...wwww 那叫爛好人
小朋友會選海綿寶寶的原因大概是他不心存惡念,就算闖禍頂多也只能說是白目....
所以可以觀察得出一個結論:白目或循規蹈矩與否,根本不列入這些新世代人類的重點,他們所看的是內心的真誠與否,這其實也給我們這些久浸社會染缸的老傢伙一個新觀點~~
多啦A夢呀....應該很多老闆會選他....忍辱負重又多才多能的好幫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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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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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21/2010 : 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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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NCC的十個問題
1.NCC是什麼?
這是最優先也最需要關切瞭解,但大多數人不是不瞭解就是自以為瞭解的部份。NCC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的英文簡寫,是一個附屬在行政院之下但完全獨立運作的委員會,如同字面上的意思,它主管中華民國境內一切通訊傳播相關的媒介、市場、法規。
而在科技發達的今日,NCC的管轄業務範圍之廣大已經遠超乎我們的想像範圍,電視、廣播、印刷品、出版品、電腦、網路…舉凡你我生活周遭,只要有電子產品需要插電的地方───即便是在家裡看DVD或是打開電腦下載影片,理論上也通通屬於NCC的管轄範圍內。
在這個資訊洪流的世紀中,政客們成立了一個可以「篩選」各種消息,予以揀選之後發布給民眾的強大機關,其用意究竟何在?接下來我們會一個一個的抽絲剝繭予以詳細說明。
2.NCC是怎麼成立的?
最早在民國87年(國民黨執政期間),政府就已經打算仿傚美國的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成立一個管理資訊傳播這個領域的政府機關,然而付諸實現要等到民國93年一月(民進黨執政期間)通過了「通訊傳播基本法」,並於隔年又通過了「NCC組織條例」後,才於民國95年二月二十二日正式成立了NCC。
當時爭議的最主要焦點,在於NCC組織條例的國民黨版本與民進黨版本之間的差異。簡單地說,當時身為執政者的民進黨希望NCC委員是由政府控制的行政院產生;而完成了泛藍整合獲得國會多數的國民黨,則希望透過政黨比例制產生。這種爭議以致NCC在成立初期的機能陷於癱瘓不全狀態。
然而由於國民黨版強行通過的「NCC委員人選由立法院政黨比例選出」被大法官裁定違憲,期間又因為NCC內部爆發的一些醜聞事件(如任用親友和濫用公帑等)而一度成為了媒體焦點。
考慮到控制了NCC就足以掌握所有新聞媒體和通訊傳播的指揮權,就好比政治戰場上佔有了制高點般的有利,兩黨都因利益考量不肯相讓,因此陷入朝野僵局。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台聯黨團提出了「加起來做爆漿撒尿牛丸」的改良版,也就是NCC委員經由行政院提名後,交由立法院同意任命,神奇地融合了藍綠兩陣營看似水火不容的對立主張。如此一來國、民、台聯三黨達成了完美共識,在罕見的一致同意之下,於民國96年十二月二十日低調而迅速地通過了修正後的NCC組織法。
我相信聰明的讀者您一定可以察覺到這事中蹊蹺之處。
如此一來,NCC就在檯面上宛如仇敵的各大政治勢力巧妙折衝妥協下,順水推舟地獲得了掌握一切的大權。
3.NCC是由哪些人組成的呢?
根據NCC組織法的規定,NCC是由七位委員組成,當中包括一名主任委員與兩名副主委,以及四名一般委員。這些人大多是法律、新聞傳播、科技相關科系的學者教授,由行政院(政府)提名後,交由立法院(朝野)通過擔任。雖然說是無政黨比例制,但事實上因為會過立法院這一關,所以最終產生出來的NCC委員仍然可以看出明顯的藍綠比例色彩。
至於NCC相關的基層人員,則由先前負責主導新聞審查的新聞局廣電處、與負責執行檢閱的交通部電信總局等機關調撥「經驗豐富」的一群資深老手,整體而言可以說是完整地收編了廣電處與電信總局的原有機能。這也是為什麼NCC雖然是行政院附屬的獨立委員會,但卻位於交通部大樓中的緣故。
由於當初基本上是仿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而搭構起來的組織,並吸收了新聞局和廣電處功能的職掌,而變得更為強大,因此NCC的立場與911事件之後的美國政府相同,採取了緊縮保守的道德主義立場,希望透過收束規範與加強管制來控制社會秩序。
4.是哪些人提議要成立NCC?
以立法院記錄來看,最初的領銜提案人伍錦霖是國民黨籍立委,但是到了現在他反而拒絕承認有簽字或發起NCC組織法,反正現行的NCC組織法也不是他最初起草的那套版本,所以我們就先把他丟到一邊去來看比較現實的層面。
NCC經過國民兩黨朝野協商,歷時長久的政治攻防與妥善分贓而誕生,因此參與提案起草與連署通過的共犯,事實上遍布台灣政壇,這些人未來都應該做為民主罪人與獨裁惡棍,而永生永世被我們記住名字引為教訓。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在參與修訂NCC組織法的立法委員中包括周守訓、蔡正元、賴士葆等藍營著名政治人物;但同時也有余天、邱議瑩、李俊毅等綠營立委;僅僅是一小部份呢,實際上曾在相關法案上簽字,不論是否被黨團動員的這些民意代表,都是助紂為虐的暴政幫兇。這些人檯面上鬥嘴打架得兇,私底下倒是哥倆好一對寶,攜手合作唱跳俱佳,哄得老百姓團團轉,隨著他們的可笑騙局起舞鼓譟。
醒醒吶,公民們!要把你們的政府與民意代表當賊來防、當狼來抓!
5.NCC要如何發揮功能呢?
事實上中華民國現行關於各種電視、廣播、印刷品、出版品、電腦、網路的規制條文,處於一種十分模糊而曖昧不明的處境下,即使有了明確的分級制度與禁止等級,但卻難用一種客觀的角度來達到一種所有人都能公認接受的滿意標準。因此,NCC採取「勸告」的手段來逼迫業者「自主規律」。
不過這種勸告並不只是口頭警告而已,NCC握有自行審核標準決定是否開出罰鍰,以及決定罰鍰額度的自由權限,形同起訴即定罪的司法警察,而且沒有高等法庭可供受罰人上訴。遭到「勸告」的節目或出版商與製作人,只能在「限期改善」與「繼續罰鍰」中選一個,沒有第三條路可以選擇。
此外,NCC在今年七月一日將會頒布的新法「廣播電視法和衛星廣播電視法停播處分要點」中,獲得「三次規勸未果則可勒令節目停播」的屠龍寶劍,屆時更將是揮舞起來虎虎生風,有若無雙戰神了。
這種情況下誰會有膽子不「自主規律」呢?
6.NCC的影響力有多大?
倘若有在注意新聞的話就可以知道,NCC的管轄業務形同包山包海,它是無所不在的萬能天神。除了電視上播的東西它可以管,電影螢幕上播的東西可以管,電信業者手機費率與寬頻費率它也可以管,政黨能否投資新聞媒體它可以管,現甚至就連007電影裡的「置入性行銷」、網路頁面上的廣告視窗、乃至冒了粗口的演唱會與單曲專輯它通通都管。
這並不是在危言聳聽,上述每一句話都是有所本而且已經發生過的現實世界舊聞。
千萬別以為NCC跟你的生活沒有關係,資訊,就好比21世紀人類維生的第五元素───陽光、空氣、水、食物之外的最重要精神食糧!
7.是什麼法源賦予NCC這麼大的權力呢?
在NCC成立以前,立法院就已經陸續通過了「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屬兒少法)、「電腦網路分級辦法」(屬兒少法)、以及新近制定的「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屬廣電法)。這三法通過時由於大多數民眾並不知情,只有在少數業者抵抗無效之下,被悄悄的通過,在這期間中政府既沒有出面來說明,也不曾對民眾進行過新法的遊說與座談會,充滿著愚民的欺瞞與專業的驕傲自大態度。
除此之外,刑法第235條「猥褻妨礙社會風化罪」也是NCC據以執法的有力武器,它就有如戒嚴時代的刑法第100條「預備叛亂罪」般的可怖,不同之處在於現代民眾對於它的威脅幾乎感覺不出來,這種無色無味無臭的猛毒往往比鮮艷警告色彩的劇毒更為可怕。
最後就是NCC還將獲得更強大的新武器,那就是「廣播電視法和衛星廣播電視法停播處分要點」,所以NCC將在今年七月一日獲得「可勒令停播節目」的生死令牌。往後隨著科技的進步與資訊的浸透,NCC也將日益壯大,獲得更多更完備的法條鞏固其城寨,幫助它成就為一個不可戰勝的巨怪。
8.NCC是政府機關嗎?
雖然它可以依法行政,而且位於中華民國納稅人的血稅所建的交通部大樓內辦公,並以中華民國納稅人的血稅所供養的公務員為基幹所構成,但是很諷刺地,NCC並非任何一種你我所知的「政府機關」,而是獨立的「民間委員會」,因此無法以行政組織法加以規範,而且也不接受任何政府機關的直接指揮或協調───也迴避了一切公民可用的監督手段。NCC只需向中華民國行政院負責,除此之外完全獨立於政府體系之外。
不需要任何新立法令,NCC只需援引舊法擴大解釋進行「勸告」,就能發布如同行政命令等級的聖旨,如此一來不需要立法院曠日費時的朝野攻防,光憑NCC本身就可以辦到蓋世太保與真理部都達不到的高水準監控;最重要的是,NCC可以宣稱說中華民國是自由國家,政府沒有「立法」對言論自由作任何管制,「一切都是民間業者善意的自主規律」。
但是如上所述,我們都知道NCC的委員是怎麼來的,也就是透過行政院提名、立法院核准。這樣產生出來的委員怎麼可能超然中立?更何況提名委員的行政院就是唯一能夠督導影響NCC的上級機關,這套制度說穿了其實就是裁判兼教練,教練選球員,球員打比賽:無往不利。如此遊戲規則之下,NCC比中職比賽有更高更清楚的絕對勝率嘛!
9.哪些人能夠從NCC當中得利?
其實這是個很值得玩味的問題,原本因為相關的政治爭議性,本人並不想接觸這個部份,但在發出NCC討檄後觀察網路各地的評論後,筆者注意到許多人誤以為這是藍綠政黨或蛆吱青年軍發起的活動,因此認為有必要說之以理,向民眾解釋清楚『能從NCC得利的勢力』,以及『我自身的立場』。
從建立的時間上來看,NCC歷經李登輝總統時代籌劃、陳水扁總統任內成立、而馬英九任內吸收新聞局與電信總局擴權化而趨於完備。不難發現NCC是少數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後,藍綠雙方極有默契地一致維護政策持續的罕見共識點。
考慮到頒布NCC組織法的2004年初正值民進黨即將面對那場高潮迭起的大選與震驚海內外的槍擊案,我們可以想像到民進黨政府考慮到敗選的可能性,而認為有必要成立一個獨立於政府架構外的組織,來取代新聞局的功能,以減少泛藍勢力在大眾傳媒上的影響力,因此從國民黨時代就被規劃的NCC就成為了包裝這種企圖的便利工具。
而民進黨之後意外地贏得了大選,但卻在國會選舉中未能過半,在這種少數劣勢下,泛藍陣營開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要以政黨比例制來操縱NCC獲得這把利劍,藉此來獨霸媒體界達成一言堂,而民進黨當然不願任人宰割,於是上演了激烈的朝野攻防戰───這也是大多數民眾最後一次注意到NCC這個組織的時間點。
然而台聯提出了完美的混合方案後,藍綠陣營之間就消解了所有的爭執和矛盾,因為NCC委員席次的大餅人人都有份,政客全員皆能合理分贓。我們都知道2008年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泛藍陣營贏得的壓倒性優勢,但是第二屆NCC委員群仍然有民進黨與國民黨和台聯傾向的學者組成,因此政黨之間並不對這方面有太多的爭執,而只是默默地繼續推動NCC的擴大化來坑殺廣大百姓。
NCC悄悄地在水面下發布了許多新命令好讓黨政勢力介入媒體,也大張旗鼓地砲打檯面上的電信業者與地下電台,他們聲稱這一切都是依法行政,但是我們不能也不該忘記:1934年的納粹德國不是透過政變也非武力手段,而是在完全合法的選舉與修法中,成為了獨裁政權。
最後、我們可以理解到,NCC為藍綠兩黨開啟了操縱傳媒的方便之門,使得政府更容易直接影響全國人民的意識形態,並成為一個隱性而不可見的強大宣傳機器,以包藏兩黨政客檯面上吵吵鬧鬧而檯面下實則笑臉分贓的醜惡面目。
作為一個擁有投票權的公民,眼見這種奸險的聯盟上演著史上最可怕的騙局,難道不應該作出反應嗎?
10.我為什麼有需要反對NCC?
最後就是希望說服民眾能夠站出來行動的具體理由,畢竟上述一切解說都僅僅是列舉出了NCC的歷史沿革及影響威脅,我希望透過兩個方面,富實際性與建設性的態度來面對NCC的惡法暴行,並呼籲起公民們的一致團結抵抗。
首先就是上述問題中我不斷提到的,NCC的權力已經大到難以想像的地步,而且它的權力還在不斷擴大中。由於現代資訊社會的進步,以及公民監督體系的漸趨完備,因此NCC可管的範圍會隨著網路電子訊號與各種儲存媒體的發達而越來越擴張,而為了規避公民的監督則其架構也會越來越脫離政府,成為一個無法可管的黑機關。
打個比方來說吧,這就好比溫水煮青蛙,民眾死到臨頭了都不曉得要怕。所幸現在水才剛滾而已,我們要起來跳出這地獄鍋倒還來得及。
第二個就是對於衛道團體如婦女會和董氏基金會和父母家長的訴求。寄望於NCC,奢求他們匡正社會道德秩序與重振價值觀體系是不可能的天方夜譚,其理由是非常簡單的:NCC事實上就是政客們組織起來獨立於政府體系外的利益集團。
NCC的存在只會繼續擴張藍綠兩黨對於各大電視台的持有股份(每年都在放寬),而對於民間的限制越益收緊(每年都在立新法),但是你或妳所希望的社會秩序與無髒話時代永遠不會來。因為支持特定政黨的媒體,以及寄生於媒體作為表演舞台的政治人物,擁有NCC的保護與言論免責權。
換句話說,製作手銬腳鐐的人怎麼可能蠢到把這套東西也給自己套上。這是很明白的事情,打從NCC成立以來,立法委員在國會幹架鬥嘴砸水杯罵粗口的新聞,一件都沒少過,這種情況下當然也就不必談什麼匡正社會秩序風氣的大義名份了。
因此,民眾們,要懂得害怕。 所以,公民們,起來爭自由!
高仔/高浩雲 2010/1/21 台北自宅
From this day to the ending of the world、 從今天開始直到世界末日, But we in it shall be remembered; 我們永遠會被記住。 We few、we happy few、 我們這一小撮,幸運的一小撮, we band of sisters; 我們是一群緊緊相依的姐妹。 For she to-day that sheds her blood with me 誰今天與我一起浴血奮戰, Shall be my sister. 誰就是我的姐妹。 |
Edited by - n/a on 01/21/2010 16: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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