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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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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11/2010 : 22: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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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很不想開這議題 因為我認為最終廢死聯盟會取得勝利 綠色長期廢死,藍色長官壓力(這有機會在解釋)
身為支持死刑的一份子 知道死刑將可能會被廢除 這是一個我不願意面對 但卻最會發生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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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
Posted - 03/11/2010 : 2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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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通常不愛判人家死刑,但是為何會有這44名單出現呢? 我們來看看不愛判人死刑的法官,為何會對這44人做出這些決定!
台灣目前經判決死刑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 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 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 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 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 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 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 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 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 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 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 造成2死1傷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 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 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 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 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 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 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 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 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 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 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 再吊死其6歲兒子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 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 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 再勒贖7仟萬元
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 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 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 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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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37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7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0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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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的廢死, 搞不好真的會出現類似"殺手系列"中的網路票選之最想殺排行榜,只要匯款金額達到設定數就出動殺人的職業... 我是很好奇目前有哪些人會榜上有名,還有名次XD
老實說,支持死刑者的論點,其實所謂"法學專家"、"人權人士"根本嗤之以鼻. 但我認為這不是單純理性可以說服的課題, 人類就是因為情感上不能接受自己的重要他人被無故殘害或奪取生命, 才存在殺人償命、血債血還這種概念. 只不過為了社會的安定還有維持國家統治權威, 統治者通常對於民間私刑加以限制,改由國家代位執行! 如果堅持廢除死刑的話, 那就等著看民間私刑的再起吧... |
Edited by - su37 on 03/12/2010 00:4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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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0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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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死刑 一顆子彈就讓他們解脫太便宜他們了 終身監禁而且永不得交保就醫 病死是老天對他們的恩賜讓他們提前解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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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8249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01: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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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對報復沒什麼興趣,大概因為我研究的是士兵,而士兵被訓練成殺人機器,要求保持專業不帶情感。
因為目前沒有比死刑更省的重刑,我也反對浪費稅金在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傢伙身上,因此在跟中國簽EFCA修訂流放塔克拉瑪干的流刑之前,我反對廢除死刑。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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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3/12/2010 0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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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job
剛剛入門
5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0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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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也有註意到台灣的這個新聞,今天還聽說搞到法務部長辭職。 其實這本來就是兩種人倫理念的衝突,某人希望廢除死刑,老百姓不答應,某人辭職。 或許過了幾年,又會有人提出,說不定就通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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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0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09: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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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MM
我反對死刑 一顆子彈就讓他們解脫太便宜他們了 終身監禁而且永不得交保就醫 病死是老天對他們的恩賜讓他們提前解脫
老百姓堅持死刑還有一個原因是,這幾年假釋減刑縱放的案例太多了 「終身監禁」?誰知道哪天上面大官又發昏來個大減刑特赦放了出來怎麼辦?上面那44個不乏累犯或是假釋期間再殺人的.... 如果說不執行死刑是要阻止錯殺或是來不及悔改,那執行死刑是否也可以說是阻止可能再有無辜生命被殺被侵犯?兩者都是假設性命題,所以也沒有誰優先於誰的問題~ 還有養這些人渣的錢誰來出?我可不想出,相信奉公守法賺辛苦錢的小老百姓都不願意出 而如果讓其自生自滅,又會有濫好人的人權團體跳出來炒作.... 所以依照台灣社會的現實狀況,還是一顆子彈了事比較實在,那些所謂人權團體炒作別人手沾鮮血的同時,不要忘了其實他們自己也脫不了責任,既然要廢死刑又吵嚷了那麼多年沒有配套方案端出來,逼那些死刑犯只有一條路可走,這些所謂「人權人士」的代表就是那個剛下台的法務部長,說穿了她根本不想改變任何法律加刑罰於這些殺人魔,只想無限上綱的做「寬恕」的濫好人。 |
Edited by - Snap on 03/12/2010 14: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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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991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09: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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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廢除死刑的理論不是出自台灣,而是出自那些看舊約新約聖經的國家,這就是很大的問題. 舊約聖經中有一整套理論,比方血親報復與逃人城,血親可以替自己被殺的親人報復,犯罪者只要能逃到逃人城內就可以避罪--不過十年內你出城被逮到殺掉,是你的事.廢除死刑基本上其實也是開血親報復的方便之門. 中華文化體系可沒有這種想法,所有事情都是由政府處理,報仇也是.我們受西方影響半深不深,比較矛盾,老共那邊很直接,照樣死刑;新加坡也是公認的刑罰大國,他們受西方的影響可比我們深多了,但照幹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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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011
路人甲乙丙
  
1161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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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某些人基於某種信仰而認定的"不證自明"的"先天根本真理", 另一些人卻不這麼認為,認為這些所謂的"真理"本身得先證明自己的"正當性"才行.
比方說,"人不可殺人"好了,某些人認為這是無庸置疑的---可是這對於傾向懷疑論的小弟來說,卻還是得問一句"為什麼?""憑什麼?"
又或者說另一個命題"人不是神,所以會有錯誤判斷云云"---小弟就覺得,這個命題似乎已經"預先"的把"神"定位為西方一神教那個"全知全能"類型的神, 可是在其他文化圈內,即使是神也是會犯錯的,神也是人變成的,或者是神根本就是人創造或賦與神格的,並不存在"神就不會錯"的概念. 所以拿"人可能會犯錯",並不能構成"不行動"的理由---在某些文化圈,神不是不會錯的,但這也無妨.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有錯誤的可能,但是我們為了生活與生存,即使可能會錯,也還是得去行動. 就算"人不是神....云云"成立好了,那只要"創造"出"超越個人","等同於神"的角色來做不也成麼? 就死刑執行或士兵上陣殺敵來說,邏輯上也可以不存在"人殺人"的問題啊! 以小弟的粗淺理解,由於刑罰權與戰爭權都是國家壟斷的,所以判決與執行死刑的司法人員,或是在戰場上殺敵的士兵,並不是"以一個個人的身分去殺另一個個人",真正殺人的是超越個人,在個人之上的"國家"或者說的抽象一點,是"公眾意志的集合".因此執行公務的法官,劊子手或士兵,邏輯上並不是"個人",而是"國家的化身,或者說是"公共意志的執行者".法官並不是以個人身分在執行法律,而是受公眾的委託.士兵也不是以個人身分上陣殺人,而是以"XX國軍"的身分,在國家意志的驅使下行動---邏輯上在這裡面是不存在"個人"的---所以"人不可殺人"與"執行死刑或進行戰爭",兩者間還是可以併行. 如果不講究邏輯,那也可以大家一起搞"神話". 比方說,某宗教在進行聖餐禮的那個瞬間,酒與麵包可以"聖化"成主的血肉,而不再是原本物理上的酒與麵包. 套用類似的方法,也可以創造一個"國家神話"---當法官與士兵因執勤而殺人的那個瞬間,他們就不再是"人"這個位階的動物了,而是國家意志的化身---所以沒有"人"去殺"人"的問題.
如果質疑公務人員(司法人員或士兵)存在個人素質問題,以致無法勝任"執行公眾意志"的"神聖重任"....那話說回來,自古以來,宗教神職人員的良銹不齊問題,較之公務人員只有更嚴重,而沒有更輕微吧?而且恐怕還是"於今尤烈",現在的神職人員出問題也已經不是新聞了,但這也不妨礙宗教界事務的進行,宗教界自己也沒有因為顧慮到神職人員素質問題,而在各種事物上縮手縮腳的啊! |
Edited by - roger011 on 03/12/2010 10: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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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ov
我是老鳥
   
34263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0: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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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個人是反對廢死刑...
前幾天開始吵時...
俺是對俺的父親說:「要俺支持廢死刑?可以啊~!只要能把那些原本該判死刑的送到大陸勞改營,最好送到塔克拉馬干勞改(這一點剛好是跟慎中野兄不謀而合;不過俺不清楚那裡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改局有沒有在沙漠裡設勞改支隊,不過至少知道對關押死刑犯與死緩是有相當程度的豐富經驗)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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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th Vader:
You can fear the power of dark side~!
Nothing compared the dark si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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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lessPrometheus
路人甲乙丙
  
3126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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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個信教的網友在它的facebook的塗鴉版上貼了這一段聖經上的文字 約一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雖說是隻字片語~但是大至上意思並沒有反對死刑~而請求上帝寬恕則是限定於犯了不至死的罪 雖然說沒有說有至於死的罪是由誰定義或宣判的~但是在台灣這種多神的地方~我看廢不廢死就公投吧? 然後修法~只要涉及判死的案件~就改制~採用法官合議與陪審制~ 由三人以上法官開合議庭要不要送死刑庭~然後再召開死型庭由隨機抽選出來的民眾所組成的陪審團裁議要不要判死刑 判死就是三天內拖出去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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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公孟德
路人甲乙丙
  
3564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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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刑的好處,是抓錯了人時不會殺錯人 抓錯人與殺錯人的冤案請自己上網查
至於終身監禁,首先是要不能假釋 其次是要做到勞改營的級數 犯人勞動的收益用回在監獄上
其實有沒有死刑對罪案的發生率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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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ain Picard
我是老鳥
   
9693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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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楓以辭明志,口口聲聲「不能殺人」;然而刑法只是改善治安的「手段」不是「目標」, 如果要廢除死刑,如果有完善的配套措施與執行,未嘗不可。但,就因為沒有配套,執行 層面也早就讓人失去信任,才不敢斷然放棄死刑這個「最後防線」,這才是問題癥結。
多少政策都是「方向正確」、「立意良善」,可惜忽視執行層面一大堆現實問題與破敗腐蝕 情況,搞得美意盡失,也給對手製造把柄。馬英九政府經常出現這類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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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吾「王」! |
Edited by - Captain Picard on 03/12/2010 13:4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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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ain Picard
我是老鳥
   
9693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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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leeplessPrometheus
嗯~有個信教的網友在它的facebook的塗鴉版上貼了這一段聖經上的文字 約一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雖說是隻字片語~但是大至上意思並沒有反對死刑~而請求上帝寬恕則是限定於犯了不至死的罪
約翰一書是新約了,不是舊約。
小弟雖然是教徒,但沒有很強的神學背景,所以不想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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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吾「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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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991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4: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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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曹公孟德
廢死刑的好處,是抓錯了人時不會殺錯人 抓錯人與殺錯人的冤案請自己上網查
這叫做"罄竹難書"?(摩亞調) 老實說,很多.現在法官判死刑開始謹慎後,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判死刑的真的有必要讓他們與社會永久隔絕,但有很多沒判死刑的,其實他們的罪行也還是很可怕,也就是縱放多錯殺少;上個世紀判死刑還比較氾濫時,錯殺的就多了.只是,這種事情恐怕缺乏統計數據,因為很多我們只能懷疑是"錯"而不能確定...... 白冰冰要創建一個反對廢死刑的政黨,老實說小弟贊成,雖然小弟傾向有條件廢除死刑,因為人權團體也已經成為一種利益團體,與環保團體一樣,沒有相對的反制團體,會有問題. 至於說養犯人,那總比養那些沽名釣譽專搞死刑案重審以求出名的律師要便宜得多了--這個有統計.就當成是我們無法確認關在牢中的人是不是犯人,所需付出的代價吧. - 說真的,廢除死刑的話,小弟倒還真想去殺那些廢死刑的人,看看那些人得知同伴死掉這件事情,會有怎樣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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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dasha on 03/12/2010 14:4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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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版主
   
Tajikistan
12889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4: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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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這種東西是沒有是非對錯可言的,你認為只要是人就不應該被剝奪基本生命權,哪怕他是無可救藥,邪惡程度直比希特勒的血腥殺人狂也一樣,我則認為一個人若連最基本的道德人性都已失去時,便沒有作人的資格........這種信念間的衝突就像宗教信仰差異一樣,再吵個千百年也不會有任何意義與結果的。 |
Edited by - toga on 03/12/2010 15: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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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版主
   
Tajikistan
12889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5: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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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廢除死刑,如果有完善的配套措施與執行,未嘗不可。
a:
完善的配套措施與執行意同於大量資源,物力,與曼尼~多數國人連對切身相關的必要健保費之調漲都像殺豬似地吶喊反對,現在卻要他們支持額外花費稅金去豢養最惡劣的人渣敗類一生一世???今日台灣監獄早已人滿為患,再要搞終身監禁,勢必會如歐美多國般,面臨監獄擴建的難題,其在執行上的技術難題姑且不論,當今天諸多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勒緊褲帶都還一職一屋難求,十年薪俸無成長,無殼蝸牛滿天下時,其所繳納的血汗錢的部份卻被拿去為殺人放火的人渣敗類興建終身安樂窩外帶飲食醫療育樂保障一世,你作何感想??? |
Edited by - toga on 03/12/2010 15: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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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版主
   
Tajikistan
12889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5: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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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有沒有死刑對罪案的發生率沒影響....
a:這只是部份國家的經驗觀點,也有國家(如菲律賓)在廢除死刑後因犯罪率明顯上升,結果又再度恢復死刑~台灣如果率爾廢除死刑,會是哪一種後果結局恐怕尚未可知,看事情不能僅看成功的範例與光明面便相信自己也能如法泡製,而台灣已經有太多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先例在了。 |
Edited by - toga on 03/12/2010 15: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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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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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yhappt
我是菜鳥
 
324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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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論點是 要廢除死刑可以! 把那些被判無期徒刑的傢伙們先來個超級大勞改 在有完整配套措施的情況下 來造橋鋪路為社會勞動付出 否則的話 一發子彈比較省錢! 套句家裡老長輩說的 死死卡免暸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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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LUSC1
路人甲乙丙
  
678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8: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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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實在太多政策靠的是一時衝動完全沒想到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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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公孟德
路人甲乙丙
  
3564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19: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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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曹公孟德
廢死刑的好處,是抓錯了人時不會殺錯人 抓錯人與殺錯人的冤案請自己上網查
這叫做"罄竹難書"?(摩亞調) 老實說,很多.現在法官判死刑開始謹慎後,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判死刑的真的有必要讓他們與社會永久隔絕,但有很多沒判死刑的,其實他們的罪行也還是很可怕,也就是縱放多錯殺少;上個世紀判死刑還比較氾濫時,錯殺的就多了.只是,這種事情恐怕缺乏統計數據,因為很多我們只能懷疑是"錯"而不能確定...... 白冰冰要創建一個反對廢死刑的政黨,老實說小弟贊成,雖然小弟傾向有條件廢除死刑,因為人權團體也已經成為一種利益團體,與環保團體一樣,沒有相對的反制團體,會有問題. 至於說養犯人,那總比養那些沽名釣譽專搞死刑案重審以求出名的律師要便宜得多了--這個有統計.就當成是我們無法確認關在牢中的人是不是犯人,所需付出的代價吧. - 說真的,廢除死刑的話,小弟倒還真想去殺那些廢死刑的人,看看那些人得知同伴死掉這件事情,會有怎樣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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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錯判的事,可以說是無分國界 抓錯人,判錯案,和抓對人,但判錯案放走犯人(先進國家通常是放錯的多) 這都是不同國家,司法、警察都要面對的問題 (每隔一段時間美國都會有抓錯人的冤獄,要賠償的新聞。以美國的死刑犯數目來看,在坐冤獄等死的人數真是天知道了﹗)
死刑與否攔不著窮凶極惡的那一類犯人 人總要一死的﹗如果是為了懲治這類人,恢復肉刑好了
提早一個人的死亡是最大的懲罰 還是在其死亡之前加以物理的懲罰是最大的懲罰
最大的問題反而是死刑廢除了 終身監禁的犯人卻因為監獄人滿 而因行政理由,總是輕易假釋犯人 (同樣是看美國新聞,比冤獄更多的,是該長期關禁的犯人,假釋後重新犯案。政府這東西,就是可以為了省錢,而降低假釋條件,把惡行嚴重,毫無悔改的人,當成數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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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曹公孟德 on 03/12/2010 19:4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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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235 Posts |
Posted - 03/12/2010 : 21: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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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話題真的要提可以出好幾篇論文了 ! 為何死刑執行會變得這麼有爭議這有些得要從軍中算起! 當初蘇建和三人和吳銘漢夫婦被害案最主要的問題是當初唯一確證犯王文孝因在當兵被軍法死刑後ˋ沒滿半年就被槍決了ˋ但是只有他一人口供而沒有做和其他三人做仔細的交互對質審問ˋ證據又不是很充分延宕到今! 再來是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6979被指名犯案的兇嫌也被槍決但這案子是疑點重重! 軍中長官干預司法審判這在當時是理所當仁的 雖然說軍法官可以獨立判決ˋ但審判決果要給長官簽決才行ˋ這就變成了大漏洞ˋ以前軍法官宣教時不諱言說如果判決不符合長官的預期就會故意來找麻煩不簽判決ˋ所以每次軍中出了命案刑案長官都會氣急敗壞的要求速逮速審速決! 像有位"湯要命"當總長時聽聞某軍發生刑案就把該軍總司令當著大庭廣眾一個"四顆猩"痛罵"三顆猩"的毫不留情面ˋ還說出要槍斃他這種話來ˋ完全不把司法法治和人權放在眼裡 ˋ當然為了要趕快破案交差就容易造成冤獄甚至冤死! 當今死刑判決和執行會造這麼大的社會爭議(尤其是蘇建和案)ˋ當年那些把命令當法律的軍中長官要負很大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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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3/13/2010 : 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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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拿蘇建和案當例子的話 這又要扯到大家相不相信警察辦案有沒有刑求逼供 但是這樣一來 幾乎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刑求逼供是在所難免的 尤其是綠營份子對白色恐怖的宣傳更加深大家的映像 認為搞不好台灣的警察黑暗面跟大陸還有的比
終身監禁的話 先立法絕對不能假釋而且優先度要高於特赦(修憲?) 而且還有一個阿扁會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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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GMM on 03/13/2010 0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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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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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P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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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13/2010 : 09: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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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執行是有順序的,不會因為誰想先死就先執行誰,所以那種上書無疑是嘴砲,應該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只是想博取監獄中那些教誨師的同情「你看,他都已經沒有求生慾望了,可見是真心悔悟」,至於他們心中想的,恐怕還是「我會被抓是因為比較倒楣」、「殺個人有那麼嚴重嗎」,像是新豐少年性侵殺害少女一案,犯人面對法庭上被害人家屬的憤怒與悲傷,還是認為自己的犯行根本不嚴重,所以要他們深切悔悟自己的作為,無異是緣木求魚。
小弟也不同意無期徒刑對犯人造成的震撼會比死刑大,畢竟身不如死,還是沒有死,人是很容易適應環境的動物,一開始或許會失去自由而痛苦,久而久之,在習慣了之後,搞不好就不想走了,而且在獄中的生活也未必無希望,腦殘總統隨時會大赦,甚至逮著機會還能越獄,所以不會如外界想的絕望。
另外,最近有發生兩起案子,都是犯人在服完殺人刑期後或是在假釋中,隨即又犯殺人罪,這顯示出長期自由刑對於犯人的教化功能有限,他們在獄中表現出的悔悟都是假的,所以死刑絕對有其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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