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標題 |
Kirov
我是老鳥
34263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1:37:23
|
俺本身碰到救護車會往旁邊讓,基本上俺碰到有救護車在響警笛時,包括俺在內都會想辦法讓道,但如果剛巧碰到被其他車輛堵到可規避的去路,那基本上也沒輒了...
碰到前兩天新聞上]的那種無理傢伙,就想說應該把幾十年前被視為潛規則的:「救護車在緊急救會任務過程中撞死人算白撞(就是不用負刑責)」,換成「撞壞擋道又遲遲不讓路的汽機車免除法律道義責任」...
然後救護車全面換成包括【惡靈古堡三】和【惡靈古堡四】等部份僵屍片中那種附有推鏟、撞角、電鋸甚或槍砲的大馬力裝甲除屍車...
───
Darth Vader:
You can fear the power of dark side~!
Nothing compared the dark side~! |
|
|
閒遊之人
我是老鳥
6811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1:49:14
|
這成本太高 一般醫院不大可能會買吧?
|
|
|
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31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2:20:47
|
台灣的救護車有兩大類:
1.免錢的消防隊救護車。(法律規定可以收錢但是沒收錢)
2.也許會收錢的民間救護車。(通常不收錢就是跟某醫院簽約要送到特定醫院)
一般救護車的器材就已經很昂貴,隨便都要數百萬,拿來亂撞不好。
至於那種裝滿破壞器材的消防器材車與或有噴水砲塔的幫浦車就更貴,消防員都號稱是穿百萬裝備開千萬名車。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
|
msbe
路人甲乙丙
762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3:33:08
|
quote: 「首先,你們不知道我兒子的病症嚴不嚴重,你們就要說我兒子怎麼樣怎樣,這點你們就不合格。」
知道兒子有精神官能上的疾病還讓他開車上路,蕭父也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在此前提下,縱容兒子開車上路亂搞與縱容兒子拿刀當街亂砍人是一樣的道理.
另外,光看這句話就知道蕭父只是對檢警作道歉的表面功夫而已,本身對社會上的責任一 點歉意也沒有. |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
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
|
Akula
路人甲乙丙
5752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4:03:54
|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yusaku 所以我主張國民義務教育該廢除了。 跟為義務教育本來就是種政治教育。 根本跟不上這個時代了。
想回到那個文盲超過90%的時代嗎? 自普魯士人採用以來,義務教育還是存在著提升國民基本素質的顯著效果。 就跟兵役一樣,如果採取沒有取得某種程度的學歷的人就屬於非公民的制度的話,那我才贊成廢除義務教育。 讓大量部落時代的人跟少數資訊時代的人都一樣一人一票,這種國家的政治很難做,可以參考一下非洲的選舉。
在下前幾天才在它處講 國民義務教育的對象,是國民,不是人(原本寫的是學校教育,有些人應該有看到) 學校教育的成敗關乎國力,但最近大家在討論的這些問題的事主,我們會說他們是「做人失敗」,而不是「做國民失敗」 家庭教育才是塑造人格的關鍵,所以做人失敗是家長要負責的,學不到知識才是學校要負責,兩者不應混為一談,更不應該通通推給學校
****************** Live long, and prosper!! ****************** |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
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6:06:48
|
......說到這小弟好像也認識他了,怪不得...... 不過,小弟還是不反對網友的舉動就是,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是無心.
吉屋出售 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二樓公寓,接近國小至大學各級學校及公車總站,離捷運及板橋車站不遠. 詳情請洽0931043559田小姐 |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6:36:32
|
在這個科技時代除了白道黑道以外還有個網道, 這個網道是鄉民島民所造, 一旦引發鄉民島民眾怒後果就是這樣, 那個六千女事件是再好不過的例子. 除了被人肉搜索以外跟當事人有關係的親友朋友同學, 甚至跟他有對話過的陌生人也會一併拖下水.
以下可能是他朋友或同班同學的像簿照片, 照片中戴帽者就是嫌疑犯本人, 還比出黑人幫派手勢. 像簿所有者都已經出來發言"撇清關係". http://photo.xuite.net/howeer/144411
據其他消息指出他曾經有騷擾過學姐學妹的前科, 不過可能都被和諧掉了 |
Edited by - ghostwolf on 12/27/2010 16:44:13 |
|
|
msbe
路人甲乙丙
762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6:48:29
|
quote: 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是無心.
以目前發展狀態看起來,這對父子根本不想負啥責任,搞不好上法院後還會有 "阿罵的死與我擋車的行為無關"的狗屁冒出來也說不一定.
看蕭爸的態度就很明顯了,兒子出了事就只想找人說自己兒子精神病所以應該 免責.別人質疑就認為這些與事態無關的網民只會找他們父子麻煩而已...這種 人會有人相信他們沒問題與相信陳進興當初判死刑後放出來會改邪歸正一樣的 蠢...
|
|
|
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7:08:55
|
被挖到這程度,只能說"一路好走"......
吉屋出售 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二樓公寓,接近國小至大學各級學校及公車總站,離捷運及板橋車站不遠. 詳情請洽0931043559田小姐 |
|
|
toga
版主
Tajikistan
12781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7:20:37
|
網道基本上是一種新世紀私刑,往好處說是替天行道大快人心,但壞處就如同以往私刑一般,長此以往定有走火入魔之時。
蘇珊大嬸一唱成名就發生過一次網道暴走事件,大嬸在展現實力前的說話,讓台下一位年輕女性觀眾作出一個不以為然的怪臉神情被電視攝影鏡頭帶到,結果大嬸一鳴驚人之後,這名年輕女性被神通廣大的網道眾找出真實身份,接著被排山倒海的網道精神批判鬥爭給逼得差點崩潰。
平心而論,這名年輕女性觀眾真的有作什麼具體傷人過份之舉嗎?在蘇珊大嬸未展現實力前,其對大嬸的態度想法與作為,又真的是當時所有觀眾評審與主持人中最過份可惡的嗎?但是眾多網路衛道人士根本不管,看了不爽就先批再說∼而說實在的,這和霸凌也並無二致。
一萌二PAK三聯閃,四代歐風五國潘,十全側衛百戰鷹,成千蟲隼萬國繁。 |
Edited by - toga on 12/27/2010 17:23:25 |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7:24:22
|
注意一下那網路像簿是五年前拍的, 這樣也可以被人找出來, 可以說是人在做鄉民在看.
照這樣的歪理邏輯那有心人士也可以到處去犯罪, 然後再去看精神科開個證明說他有多重人格症, 邊緣性人格分裂症等等, 這樣就可以免坐牢免負責
有立委已經放話出來
「中指蕭」惡擋救護車 立委提案吊駕照
台大歷史系博士生蕭姓男子開車阻擋救護車還比中指挑釁,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提案修法,規定汽車駕駛妨礙救護車,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新北市24日晚間一輛救護車出勤搶救垂危老婦,途中遇到一名駕駛車號45X9-ER的Smart自小客車擋路、比中指,還急踩煞車,救護車內人仰馬翻、險釀車禍,老婦到院不治身亡。
這名惡質駕駛的基本資料被網友「人肉」出來,並取綽號「中指蕭」,羅淑蕾指責這名駕駛連禮讓救護車的基本道德都沒有,她指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太輕,不立即避讓救護車只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她提案增訂第35條之1,將惡意阻擋救護車的駕駛行為,加重比照酒駕處罰。
羅淑蕾提案的修正草案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妨礙包括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公務車輛執行公務者,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另外,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2年;因而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原文新聞網址, 附有當時事件影片 http://www.nownews.com/2010/12/27/91-2677088.htm |
|
|
Akula
路人甲乙丙
5752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7:56:58
|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翰福音8:7
(聲明一下,在下沒有信教)
****************** Live long, and prosper!! ****************** |
|
|
msbe
路人甲乙丙
762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8:13:46
|
單純講這件事的話,至少沒有人惡意擋有患者的救護車,還敢大辣辣的比中指示威. 事後講自己精神病發作免責. |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
LUMBER
我是老鳥
Taiwan
8485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8:48:47
|
倒是有趣到不能再有趣....據說那位父親也是資深媒體人? 真是節節因果節節報.... |
|
|
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31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9:02:00
|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toga
網道基本上是一種新世紀私刑,往好處說是替天行道大快人心,但壞處就如同以往私刑一般,長此以往定有走火入魔之時。
蘇珊大嬸一唱成名就發生過一次網道暴走事件,大嬸在展現實力前的說話,讓台下一位年輕女性觀眾作出一個不以為然的怪臉神情被電視攝影鏡頭帶到,結果大嬸一鳴驚人之後,這名年輕女性被神通廣大的網道眾找出真實身份,接著被排山倒海的網道精神批判鬥爭給逼得差點崩潰。
平心而論,這名年輕女性觀眾真的有作什麼具體傷人過份之舉嗎?在蘇珊大嬸未展現實力前,其對大嬸的態度想法與作為,又真的是當時所有觀眾評審與主持人中最過份可惡的嗎?但是眾多網路衛道人士根本不管,看了不爽就先批再說∼而說實在的,這和霸凌也並無二致。
姆,法律也沒有禁止三姑六婆跟垃圾場會議,但我們都知道打從人類會講話以來,就是人言可畏。
以前這類公眾壓力私刑在日本有被命名,稱為「村八分」,就是在鄉下村子一種整個村子都排擠你家、要讓你家混不下去的私刑。
這種做法甚至並不需要使用暴力或言語。
儘管我們被保障遷徙自由,但我想如果團體要排擠壓迫特定對象,手法太多實在難以禁止。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
|
Bryan C
路人甲乙丙
USA
1455 Posts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
su37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7 Posts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19:39:33
|
他是有在cobrachen的網誌刊過文章, 連結在上面找一找就有了. 他當時用的筆名是Sig552, 有沒有上來MDC不清楚, 論壇內部搜尋一下應該就知道了.
|
Edited by - ghostwolf on 12/27/2010 19:51:48 |
|
|
冗丙
版主
Taiwan
16098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20:42:59
|
嘴炮衛漢統~網路復神州~ |
Edited by - 冗丙 on 12/27/2010 20:43:24 |
|
|
ghostwolf
路人甲乙丙
2415 Posts |
Posted - 12/27/2010 : 21:48:29
|
|
|
|
標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