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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og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944 Posts

Posted - 01/08/2011 :  19:05:20  會員資料 Send olddo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所以呢? 如果是被搶的婦人有帶槍,坦白說,這把手槍八成放在手提袋裡.....就算放在腰掛槍套裡,有空拔出來嗎?

然後如果是兩位友人有帶槍,看到朋友婦人在外面路上被搶劫拖行,這時候就可以拿槍向搶匪射擊嗎?在台灣你開完就可以因為傷害/殺人罪起訴了,法官可以判輕一點,但是開槍的友人還是要被關,這種罪要緩刑滿難的,如果不小心誤傷他人(子彈不長眼)再加過失傷害? 因為被搶的是別人,搶案發生地不是私人區域,想說是自我防衛/居家防衛應該都不行.....

而在作案過程結束,包包離手之後,婦人/朋友可以拔槍射擊逃犯嗎,如果真的這樣做,開槍的應該還是會被關,因為這時候對方在逃命,沒有威脅到你的安全...

所以如果想要開放居家自衛火藥槍械,我覺得最多開放到雙管散彈槍+橡皮子彈,而這種槍械感覺可以用CO2鎮暴槍代替...至於開放良民帶手槍到處跑.....不如先從開放各地射擊協會讓會員可以買手槍並把槍支存放在槍會開始,至於所有的長槍,還是算了吧,或最多是.22等級,而且一樣要放在射擊協會,實行個3~5年,沒出大紕漏,再討論其他可能性....

Edited by - olddog on 01/08/2011 19: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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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Chen
路人甲乙丙

688 Posts

Posted - 01/08/2011 :  22:53:06  會員資料 Send Peter Chen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當搶案真的發生時,以個案角度來說也許真如你說的那樣,但是你們從來沒有從犯罪者的角度去想事情。
.
當沒有開放槍械時,每一個人在他們眼中都是可食用的肥羊(除了人高馬大的),可以任意去取用,
就算這些肥羊他們進行反抗,最差也不過是行動失敗而已大不了被抓,然後很快假釋出來?
因為犯罪成本太低,風險也太低,相對報酬就高很多等於鼓勵犯罪,所以這種地方犯罪率會非常高。
如果每個人都依法有可能武裝的話,不用人人配槍,只要有可能配槍的機率(而這是外表看不出來的)
在這些歹徒眼中,這群羊裡面誰有角?哪隻羊會對他造成致命的反擊分得出來嗎?
光是這個考量就足以令許多犯罪行為再起意階段就打消念頭了,
這是在可以隱密攜槍的地方,犯罪率低於其他地方的原因。
武器最好的用途是不要用,不戰而屈人之兵,這才是上上策。
要能不用防身武器的前提是嚇阻性夠,足以令歹徒、攻擊者覺得風險報酬率太差,不值得去犯罪。
.
瓦斯槍、鎮暴彈的致死率非常低不然怎麼被列為低致命性武器),就算發發命中歹徒,有幾個會死?
瓦斯槍、鎮暴槍的用途是真的拿來用,用來打擊阻卻對手行動、再由伙伴加以逮捕,而非嚇阻的用途。
因為鎮暴槍幾乎不可能會弄死人,所以要從意念上嚇阻人是不可能的,配備鎮暴槍的人最後還是要從行動中去對抗才有用。
所以說拿鎮暴槍防身,跟拿BB槍差不多,實際效果不大。
在犯罪行為中,犯罪者永遠掌握主動權,而失去先機的人被害的機率還是一面倒,就算是拿槍的警察也一樣。
所以要降低犯罪率,就是要開放致死性武力到民間,從根本上打消以往隨便就會發生的為惡念頭。
我不否認堅定的犯罪者還是會犯罪,但是他們為了降低風險,自己的投資也要增加(裝備、訓練、計畫等),
對他們而言,這又形成了投資報酬率划不划算的情形,對一般人犯罪所得不夠多的情形下,也不值得去行動。
所以我認為光是市民可以有自衛槍枝的狀況就會把大部分對一般市民的的犯罪消除,達成改善治安的目的。
市民與歹徒的實際交火對抗雖不會不發生,但是那個從來不是我們設想的首要目標。
如果持有合法自衛槍械的市民能有效運用槍枝,那是更好的狀況。
.
至於說犯罪者用人頭來弄槍的事情,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現在的台灣是海防洞開黑槍淹腳目,
沒有官方紀錄的走私黑槍些那麼多可以買可以挑,還有人會搞有跡可尋的人頭槍嗎?
再說現在已經是黑道不缺槍的年代了,也沒有看不順眼就要幹掉人的事情經常發生,
黑道還是要將本求利的,沒有特別的理由,也沒有必要去幹掉一個人引來警方追查,台灣還沒到墨西哥那個程度。
你們都擔心依台灣的民情會人手一槍,天天上演一言不合就交火的戲碼,
其實我最不擔心的就是這個,因為趨吉避凶台灣人是第一的。
當你面對的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有能力殺死你時,我相信你的火氣不會那麼大。
我們這些善良人的父母不也一直告誡我們,在外要忍耐不要按喇叭等等,
不然會被人怎樣又怎樣,這種話我們大家應該都聽多了吧?這些真的是台灣人的天性。
你可以看看在台灣開車多猛的人,在國外變成很守規矩,但回來台灣又回復原狀,很多吧?
.
很多人提出開放自衛槍之後可能的種種壞處,所以不贊成開放。
我認為這很像抗生素雖有其副作用,但是病人已經嚴重細菌感染了,
如果還一昧拒絕用藥,病人最後不就是死於感染嗎?
任何措施都會有副作用,如果因為怕副作用,
而不在療效跟副作用之間取一個平衡,這樣就辜負上天給我們的智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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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Taiwan
8485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00:28:37  會員資料 Send LUMBER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基本上,當美國變成可以讓孩子拿槍去掃射同學的時候
要相信開放槍枝的國度是安全的,算相當的沒有說服力....

台灣的問題是,司法脆弱到沒有能夠有效阻絕民間團體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用槍的範圍如果一界定出來
"家族"動用私刑而且加以偽裝的案件恐怕只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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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01:23:37  會員資料 Send Boris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MBER

基本上,當美國變成可以讓孩子拿槍去掃射同學的時候
要相信開放槍枝的國度是安全的,算相當的沒有說服力....

台灣的問題是,司法脆弱到沒有能夠有效阻絕民間團體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用槍的範圍如果一界定出來
"家族"動用私刑而且加以偽裝的案件恐怕只多不少....



瑞士沒有孩子拿槍掃射校園

美國哥倫拜校園事件,兇手拿的是非法取得的槍械,兇手使用的土製炸彈,更是非法

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拿的是合法槍械,但是美國國會禁止精神疾病拿槍的法案正在送審中

德國人取得合法槍械也需要填寫心理測驗(約4000題)

支持合法持槍權益不代表一定要立刻或者人人皆擁有

槍械議題是完全民主開放的,沒有人能強迫所有人去購買

台灣合法槍械開放這麼久了,前前後後接近一萬多張證照

大家數的出來拿合法槍械去殺人、搶劫、強姦的件數有多少件?

LUMBER與olddog兄擔心出事是正常的,就是因為台灣大部分人會擔心誤用,所以才可以更放心交在你們手上不是嗎?

如果今天台灣社會是擋救護車一片叫好或冷嘲熱諷,大家談到槍就說:好啊!我早就看那個誰不爽了,趕快開放!那這樣台灣民情可能還要再加油

但是事實不是,我們不是菲律賓,我們絕大多數的人有惻隱之心。在足夠的訓練前提下,是可以發揮正面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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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0:10:12  會員資料 Send dasha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Peter Chen


所以要降低犯罪率,就是要開放致死性武力到民間,



對於法學界在推動"廢死"的環境中,要讓他們覺得閹了政府的殺人權,卻開放一般人民有殺人能力,邏輯上很難說得通......當然這也暗示,某些團體可以合作對那些象牙塔內的主流施壓,前幾年反廢死的活動,或多或少減緩了那些象牙塔人士的動作速度.
至於個人是否該擁有自衛能力,實際上涉及了大政府與小政府的信仰差異,要強化政府權限或縮小政府權限,這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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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0:39:02  會員資料 Send Lugiahua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說個有趣的數據
之前寫報告時引用過


維吉尼亞事件之後該校做了一份研究統計

結果統計中發現
美國在1966~1995年只有11起校園槍擊案, 大多數槍手射殺仇家的單一事件
1995~2007年超過30起, 包括數起無目標隨機掃射

1995年發生什麼事呢? 就是通過爭議性的Title 18 U.S.C Section 922
禁止一般平民在校園內攜帶槍枝
諷刺的是之後校園掃射事件提高三倍

其實不用看數據, 從邏輯來看就知道這法案會失敗
一個想要大幹一票, 盡量多殺人後自殺的瘋子會在乎法律?

附帶一提, 美國歷史上最慘重的校園屠殺案不是用槍
而是一名自殺炸彈份子在小學體育館外引爆炸彈, 當場炸死上百名學生
按照設立Section 922的邏輯, 是不是要禁止攜帶炸彈進入校園? 然後就不會發生類似攻擊?

http://www.vtreviewpanel.org/report/report/30_APPENDIX_L.pdf

Edited by - Lugiahua on 01/09/2011 10: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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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og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944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1:23:03  會員資料 Send olddo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Peter Chen

當搶案真的發生時,以個案角度來說也許真如你說的那樣,但是你們從來沒有從犯罪者的角度去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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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沒有開放槍械時,每一個人在他們眼中都是可食用的肥羊(除了人高馬大的),可以任意去取用,
就算這些肥羊他們進行反抗,最差也不過是行動失敗而已大不了被抓,然後很快假釋出來?
因為犯罪成本太低,風險也太低,相對報酬就高很多等於鼓勵犯罪,所以這種地方犯罪率會非常高。
如果每個人都依法有可能武裝的話,不用人人配槍,只要有可能配槍的機率(而這是外表看不出來的)
武器最好的用途是不要用,不戰而屈人之兵,這才是上上策。
要能不用防身武器的前提是嚇阻性夠,足以令歹徒、攻擊者覺得風險報酬率太差,不值得去犯罪。


以前的流行趨勢是拿著改造槍去搶金融機構,所以現在道具槍雖然有,但是要改沒以前那麼簡單,金融機構全部在櫃台上方加上防彈玻璃,一有人要搶,行員找掩蔽+按警鈴,搶匪就只剩3分鐘可以逃,現金領多了還可以請警察護送.....所以現在流行機車搶奪,作案速度快/但是獲利率不定...但是問題一樣,被搶的來不及掏槍,旁邊的持槍平民開槍就會去關...所以拿槍的效果在哪裡? 拿非致命武器才有用的機會,拿TASER電搶犯,如果搶犯被電死,判過失殺人機會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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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槍、鎮暴彈的致死率非常低不然怎麼被列為低致命性武器),就算發發命中歹徒,有幾個會死?
瓦斯槍、鎮暴槍的用途是真的拿來用,用來打擊阻卻對手行動、再由伙伴加以逮捕,而非嚇阻的用途。
因為鎮暴槍幾乎不可能會弄死人,所以要從意念上嚇阻人是不可能的,配備鎮暴槍的人最後還是要從行動中去對抗才有用。
所以說拿鎮暴槍防身,跟拿BB槍差不多,實際效果不大。
在犯罪行為中,犯罪者永遠掌握主動權,而失去先機的人被害的機率還是一面倒,就算是拿槍的警察也一樣。
所以要降低犯罪率,就是要開放致死性武力到民間,從根本上打消以往隨便就會發生的為惡念頭。
我不否認堅定的犯罪者還是會犯罪,但是他們為了降低風險,自己的投資也要增加(裝備、訓練、計畫等),
對他們而言,這又形成了投資報酬率划不划算的情形,對一般人犯罪所得不夠多的情形下,也不值得去行動。
所以我認為光是市民可以有自衛槍枝的狀況就會把大部分對一般市民的的犯罪消除,達成改善治安的目的。
市民與歹徒的實際交火對抗雖不會不發生,但是那個從來不是我們設想的首要目標。
如果持有合法自衛槍械的市民能有效運用槍枝,那是更好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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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以合法帶槍出門的警察開槍都被綁手綁腳的情況下,一開始就開放平民帶火藥槍械上街有可能嗎? 平民開槍不會綁手綁腳,怕開完就被關嗎? 如果我要買槍,台灣有合法的槍店嗎?(要我找黑道買嗎?)在持槍人口大幅成長的情況下,現有的私立靶場/教練夠用嗎? 這些問題都沒有可能答案的情況下,一直說我要帶自衛槍械出門有用嗎? 以現有的資訊來看,講故事給某院諸公有用嗎?讓他們聽完故事就提案全面開放自衛槍械,可能嗎?



至於說犯罪者用人頭來弄槍的事情,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現在的台灣是海防洞開黑槍淹腳目,
沒有官方紀錄的走私黑槍些那麼多可以買可以挑,還有人會搞有跡可尋的人頭槍嗎?
再說現在已經是黑道不缺槍的年代了,也沒有看不順眼就要幹掉人的事情經常發生,
黑道還是要將本求利的,沒有特別的理由,也沒有必要去幹掉一個人引來警方追查,台灣還沒到墨西哥那個程度。
你們都擔心依台灣的民情會人手一槍,天天上演一言不合就交火的戲碼,
其實我最不擔心的就是這個,因為趨吉避凶台灣人是第一的。
當你面對的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有能力殺死你時,我相信你的火氣不會那麼大。
我們這些善良人的父母不也一直告誡我們,在外要忍耐不要按喇叭等等,
不然會被人怎樣又怎樣,這種話我們大家應該都聽多了吧?這些真的是台灣人的天性。
你可以看看在台灣開車多猛的人,在國外變成很守規矩,但回來台灣又回復原狀,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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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黑槍淹腳目,那菲律賓是淹到哪裡,脖子上? 如果是淹到脖子上,而我又沒辦法移民的話,我也會考慮來兩把.....只是怕搶匪們(通常的演進次序是,既然大家都有槍,所以結夥犯案以量取勝比較有機會...)不會給我機會....

我擔心的是,以後潑汽油硫酸的/拿開山刀砍來砍去的少年仔,變成拿槍開來開去.....然後莫名其妙第三者站在附近也會被流彈打死而已...刀械沒有流彈問題...





很多人提出開放自衛槍之後可能的種種壞處,所以不贊成開放。
我認為這很像抗生素雖有其副作用,但是病人已經嚴重細菌感染了,
如果還一昧拒絕用藥,病人最後不就是死於感染嗎?
任何措施都會有副作用,如果因為怕副作用,
而不在療效跟副作用之間取一個平衡,這樣就辜負上天給我們的智慧啦!



相信你也同意一帖猛藥下去,搞不好是會死人的....
所以我建議先開放爭議小的部分(買槍放槍會.....),之後再來看....




Edited by - olddog on 01/09/2011 12: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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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Chen
路人甲乙丙

688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1:32:25  會員資料 Send Peter Chen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至於個人是否該擁有自衛能力,實際上涉及了大政府與小政府的信仰差異,要強化政府權限或縮小政府權限,這難講.


麻煩的是,在上位者都要搞大政府,偏偏卻沒有搞大政府的智慧、能力與魄力。
於是乎不管是做什麼事情都是守法者倒楣,站在我們的立場,當然至少要把我們自保的權利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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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og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944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1:59:07  會員資料 Send olddo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瑞士沒有孩子拿槍掃射校園,只是有人拿槍去議會掃射而已.....

瑞士開始對後備軍人的步槍進行管制....(看最後一段)
http://www.epochtimes.com/b5/7/9/28/n1849699.htm


台灣合法槍械開放這麼久了,前前後後接近一萬多張證照
大家數的出來拿合法槍械去殺人、搶劫、強姦的件數有多少件?

那些槍大概都在某個槍櫃裡沉睡或是鎖在射擊協會....另外,這證照包含空氣槍還是不含?另外,扛著雙管散彈飛靶槍上街當自衛武器不是個好主意吧...(合法槍枝這兩種應該最多....)





Edited by - olddog on 01/09/2011 1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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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Chen
路人甲乙丙

688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2:37:44  會員資料 Send Peter Chen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我前面也說過了,在發生案件的當下,的確會有你說的狀況發生,但是你還是沒有看到我要表達的重點。
我們的想法是提前去阻止這種事情發生,在“有這種念頭”的時候就將他消除,而不是等到案件發生再來對幹。
面對各式各樣的病症,我們應該都同意,打預防針預防大多數人發病,比醫治成千上萬個病人的成本低非常多。
然後省下來的資源,可以用來好好對待那些已經“病發”的狀況,甚至是其他對社會更有生產力的地方(如教育)。

至於你想要的配套,本欄前面還有其他討論串已經很多人說很多了我不再贅述。
重點是那些配套不是一夕之間就會生出來,而是必須經過規劃之後實行,再調整。
因為現在沒有“正在實行中”的配套措施,就來強烈反對好像很奇怪?
以實例來說,因為以前沒有加氣站,所以瓦斯車不該研發、開放上路?那未來的電動車怎麼辦?沒有充電站還要不要玩?
很多東西本來就不是一蹴可及的,一定要有一個實行的共識,才能規劃、立法去開放。

從你的回應來看,從開放合法自衛槍枝到你口說人人有槍亂打,你的邏輯中的缺口自己並沒有好好想過。
開放並不代表不管,開放汽機車上路並不代表人人可以開車上路,駕駛者是要考照的,亂借車給人闖禍也是要罰的。
從基本環境的黑槍氾濫、合法槍械流出、市民、犯罪者的心理評估這些去推導的話能不能得到你說的結論?
我有花時間說出我的論述,能不能請你也論述一下你的推導過程?你預期的狀況再加進別人的配套後,會不會發生?
其實正反雙方的立場很多都是感情因素,有經過辯論、推理,可以讓彼此看出自己立場的缺口,及新的思考方向。

至於猛藥會不會死人?
這個問題回答的邏輯要看從巨觀還是微觀來看,我就用問題來回答問題好了。
一艘船為什麼要有許多防水隔艙?為什麼許多時候船長會下令鎖死隔艙,即使那裡還有存活者?
人有了病痛,要不要用藥(有副作用)、開刀(會傷到正常組織)?

Edited by - Peter Chen on 01/09/2011 1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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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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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5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4:09:13  會員資料 Send LUMBER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話說,芬蘭那個拿槍掃射的學生是怎麼取得槍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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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og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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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17:17:38  會員資料 Send olddo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我們的想法是提前去阻止這種事情發生,在“有這種念頭”的時候就將他消除,而不是等到案件發生再來對幹。

事實是,預防方式不只一種,如果歹徒真的要作案,一定會設法取得其他優勢,在南非不就都是'一夥黑人'去搶劫嗎,到時候可能飛車搶劫不流行,又開始流行結夥搶劫了。

有槍就不會被搶嗎? 幾年前汐止就有警察被歹徒蓄意搶槍,一死一重傷.....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TopicNum=195146&Key=101612412&LinkTo=SearchUIDL&Absolute=1

>從你的回應來看,從開放合法自衛槍枝到你口說人人有槍亂打,你的邏輯中的缺口自己並沒有好好想過。
開放並不代表不管,開放汽機車上路並不代表人人可以開車上路,駕駛者是要考照的,亂借車給人闖禍也是要罰的。
從基本環境的黑槍氾濫、合法槍械流出、市民、犯罪者的心理評估這些去推導的話能不能得到你說的結論?
我有花時間說出我的論述,能不能請你也論述一下你的推導過程?你預期的狀況再加進別人的配套後,會不會發生?
其實正反雙方的立場很多都是感情因素,有經過辯論、推理,可以讓彼此看出自己立場的缺口,及新的思考方向。

一切都從假設開始---
假設取得合法自衛手槍的代價是約50000台幣(跟現在如果還有的改造手槍價錢比較,再貴你會想帶上街嗎?),一年註冊5000把,然後流失率百分之一來看(被偷/槍被搶走/洗槍),會不會導致原來黑道手槍一把 250000台幣的價位下降? 下降到一個地步之後? 現在台灣黑道槍淹腳目,按這個流程只要淹到膝蓋,就會有人說要再禁一次了....

我想說的是,在開放自衛攜槍之前,可以先討論處理的事情多的是,按目前的講故事論述方法是說服不了我的,而我也不接受'只有'開放良民自衛攜槍才會降低犯罪率的結論。

我覺得可以先討論處理的有:
居家自衛槍枝開放的可能(雙管散彈槍?)
警察用槍條例 / 訓練規範 (在開著警車/制服步巡 已表明身分的情況下,實在是不必在對空開槍....)(訓練規範是指 盤查/處理民眾狀況時應注意事項等),還有警察人數的調整,編制狀況?
其他特殊單位防衛槍枝的開放(例如運鈔車警衛)(PUMP ACTION 散彈槍?)
開放射擊組織進口特定槍械,讓民眾可以在靶場燒鈔票(像香港那樣?)
開放私人購槍放在靶場保管,民眾可以在靶場用自己的槍燒鈔票....
再加一項,如果開放自衛隱蔽攜槍,攜槍時發現前方有匪徒對他人作案,良民處理方式為何?我不想見義勇為之後被關(刑事罰)還要賠錢(民事罰)....



Edited by - olddog on 01/09/2011 18: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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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37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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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7:53:01  會員資料 Send su37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olddog

有槍就不會被搶嗎? 幾年前汐止就有警察被歹徒蓄意搶槍,一死一重傷.....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TopicNum=195146&Key=101612412&LinkTo=SearchUIDL&Absolute=1



我覺得這個顧慮沒有考慮到不同的攜槍狀況!
制服警察配槍是外顯示的,
加上有固定的巡邏路線還有執勤目的,
所以會被有心人士長期觀察後,伺機而動
可是我記得支前有大大提到要開放槍枝是要民眾採用隱蔽攜槍,
如此一來,歹徒想向搶警槍那樣下手難度就大了許多!!
(畢竟是民眾不會穿制服,也不用騎著機車去簽巡邏箱,重點是他不會告訴你他有帶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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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og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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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8:01:48  會員資料 Send olddo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假設狀況一: 由於申請名單被公布或是被有心人士取得,於是雖然是隱蔽攜槍,但是你還是被盯上.....
假設狀況二: 良民與匪徒對射中警察到達,此時良民/警察的下一個動作應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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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版主

Taiwan
16098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8:07:45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台灣開放合法槍枝??你嘛幫幫忙??
你是張榮發侍衛隊嗎??那還真是GLOCK的愛用者~
我遲遲不參與這種討論很簡單~任何政策都是有得必有失~
端看執政者的智慧與民眾自省能力~
我只建議[非法持有槍械最少關十年~用槍犯案唯一死刑~]
就夠了~



嘴炮衛漢統~網路復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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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og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944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8:10:06  會員資料 Send olddo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冗丙

台灣開放合法槍枝??你嘛幫幫忙??
你是張榮發侍衛隊嗎??那還真是GLOCK的愛用者~
我遲遲不參與這種討論很簡單~任何政策都是有得必有失~
端看執政者的智慧與民眾自省能力~
我只建議[非法持有槍械最少關十年~用槍犯案唯一死刑~]
就夠了~



嘴炮衛漢統~網路復神州~



真可惜這裡沒有 讚 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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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9:50:42  會員資料 Send Boris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olddog
我想說的是,在開放自衛攜槍之前,可以先討論處理的事情多的是,按目前的講故事論述方法是說服不了我的,而我也不接受'只有'開放良民自衛攜槍才會降低犯罪率的結論。



合法槍械最重要的就是,百姓可以選擇保留合法使用的權利

如果有任何問題,自己可以依照安全上的高底起伏去決定

禁槍就是大家都沒有,但是開放以後不希望持有的還是可以選擇不要

也就是olddog兄也可以選擇不要有,絕對無法強迫

但是禁止者要提出自己不希望別人有,希望限制禁止其他人有的理由為何?

開放槍械沒有辦法直接強迫大家擁有,但是禁止大家全部只能兩手空空

這跟政府提供駕照考試不代表大家一定要去考駕照

考上的也不會強迫你購買汽車的道理一樣

開放一定會可以尊重不想持有者的權利

政府強迫大家兩手空空對付歹徒,嘴巴講的像一手包辦治安負責到底,出事都打110就好

出了事又叫你我去跟一窮二白的歹徒民事求償,嘴巴講負責到底結果也不國賠

這種也說服不了我


Edited by - Boris on 01/09/2011 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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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Posted - 01/09/2011 :  19:54:11  會員資料 Send Boris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olddog

瑞士沒有孩子拿槍掃射校園,只是有人拿槍去議會掃射而已.....

瑞士開始對後備軍人的步槍進行管制....(看最後一段)
http://www.epochtimes.com/b5/7/9/28/n1849699.htm


台灣合法槍械開放這麼久了,前前後後接近一萬多張證照
大家數的出來拿合法槍械去殺人、搶劫、強姦的件數有多少件?

那些槍大概都在某個槍櫃裡沉睡或是鎖在射擊協會....另外,這證照包含空氣槍還是不含?另外,扛著雙管散彈飛靶槍上街當自衛武器不是個好主意吧...(合法槍枝這兩種應該最多....)








美國一大堆合法槍械也鎖在持有者櫃子裡,有些還用指紋開關

開放等於扛雙管到街上?

我相信您對槍械這事情已經有基礎的認知,應該不會提雙管扛街這種譬喻

Edited by - Boris on 01/09/2011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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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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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20:04:45  會員資料 Send Boris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olddog
有槍就不會被搶嗎? 幾年前汐止就有警察被歹徒蓄意搶槍,一死一重傷.....



汐止或者先前你提及的台中縣婦人邏輯都一樣

因為你只假設從頭到尾只有特定目標持有,特定目標假設以外的狀況沒有考慮進來

也有很多案例商店遭搶,是裡面的顧客或者外面停車的顧客協助制服歹徒

歹徒也只能鎖定作案目標,目標以外的流動不特定路人或者情況根本沒辦法掌握

這就像下象棋,你以為穩操勝券,結果旁邊觀棋的丟兩支俥下來將你

槍支使用的法律,若有機會送,一定會與槍支擁有的法律一起修正

法律問題是最不需要擔心的問題,除非你認為法律永遠不會改

Edited by - Boris on 01/09/2011 2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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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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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20:14:18  會員資料 Send Boris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冗丙

我只建議[非法持有槍械最少關十年~用槍犯案唯一死刑~]
就夠了~



這我也贊同,全美推動三振法案最力的大概就是槍械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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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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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20:20:14  會員資料 Send Boris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Peter Chen

我重點是那些配套不是一夕之間就會生出來,而是必須經過規劃之後實行,再調整。
因為現在沒有“正在實行中”的配套措施,就來強烈反對好像很奇怪?
以實例來說,因為以前沒有加氣站,所以瓦斯車不該研發、開放上路?那未來的電動車怎麼辦?沒有充電站還要不要玩?
很多東西本來就不是一蹴可及的,一定要有一個實行的共識,才能規劃、立法去開放。



沒錯,全世界支持槍枝的團體幾乎不會違背民主原則

也不可能幾個人私相授受就決定了體罰死刑廢除與否這種密室政治

這絕對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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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dog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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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20:23:17  會員資料 Send olddo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我反對的是-----用故事來導引出需要自衛槍械的結論,跟開放良民攜槍自衛是'唯一'降低犯罪率的方法......
要不要先準備FAQ來回答相關的問題?
要不要以美國不同州 例如加州/其他州的管制現況來討論?
要不要把居家自衛跟攜槍自衛分開談?
要不要分階段推動?從先有地方練槍開始?要燒錢不必去香港/菲律賓/關島?

如果連這種方式----
開放射擊組織進口特定槍械,讓民眾可以在靶場燒鈔票(像香港那樣?)

台灣都沒的開放的話,那眾良民(很不幸,包含我在內)連手槍都不大會用,後面怎麼談?

就像前面peter Chen 說的,配套要先規劃--實施--必要時修正, 有個概要可以先看嗎?

Edited by - olddog on 01/09/2011 2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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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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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22:21:02  會員資料 Send Peter Chen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olddog

假設狀況一: 由於申請名單被公布或是被有心人士取得,於是雖然是隱蔽攜槍,但是你還是被盯上.....
假設狀況二: 良民與匪徒對射中警察到達,此時良民/警察的下一個動作應該是 ?


狀況一:
有心人士?是怎樣有心呢?
以前會有搶警槍的案件,大多都是想要做下一票大案子又沒任何管道搞槍,才去搶警槍。
警察因為是在明處,又沒有戒心才容易被搶,現在以警槍為目標的案子幾乎沒有了吧?
現在回到想要搶隱蔽攜槍者的槍,你得要確認是他本人,身上還要帶著槍(才不會做白工)。
不同於工作必須帶槍的警察,平民會主動攜槍者已經是很有警戒心的人,搶他還要面臨可能的反擊?
目前連鬆散的射擊協會都沒人去搶了,我可不認為會有一般混混會有膽這麼幹。
如果是真的有心的人都有能力取得名單,他會去買黑槍,而不是去搶攜槍者的槍影響後面的案子。
從犯罪者的角度來看,有這等跟蹤、攻擊的功夫跟計畫,怎麼會只要搶槍不去搶沒有槍的肥羊啊,
拿到持槍者的名單之後應該是把他列為迴避目標,不去他家附近犯案才是正常犯罪者的邏輯。

狀況二:
這種狀況很少見吧?他們是收到什麼指令說一定要攻進屋子裡搶錢搶女人才能上天堂?
歹徒的目標是什麼,搶錢而已吧?苗頭不對踢到鐵板早就走了,不可能還跟你對射。
一般的狀況下,
第一、我不相信警察會這麼快來。
第二、九成以上的自衛槍擊案都在幾秒內、十發內就結束了,不管結局是好是壞,
那時總是有人逃跑或是倒在地上,警察來只是善後而已。

當警察真的來了你還活著的時候,你應該要放下武器舉雙手投降,
衝進房子那個階段的警察腎上腺素很多,食指都是蠢蠢欲動,別指望他們會跟你敵我識別。
要證明自己是清白的苦主、要調查要筆錄都是後面的事情,現階段就是變成警察可控制的人就對了。

用故事來類比說明本來就是一般人比較瞭解的方式,拿論文出來一般人看得下去喔?
至於說開放自衛槍枝能降低犯罪率是基於武裝的對等,還有弭平自衛者在先機、年齡、體力、人數的不對等。
台灣的現狀是黑槍太多,練刀練拳頭還有拿鎮暴槍除了成效不彰之外,嚇阻力上就輸一大截。
如果自衛者拿的是槍,除了沒有先機之外,一個弱小的人攻擊力跟彪形大漢是一樣的--而且還是致命的!
這樣程度的自衛武裝,才能嚇阻頭腦還算清醒的犯罪者,預防大部分犯罪的發生。
就如同現在的北韓一樣,美國人說他是流氓怎不敢去踏平他,美國不是把伊拉克跟阿富汗不都打趴了?
北韓跟伊拉克阿富汗有什麼不同?
原因就在於北韓有跟美國對等的武裝,美國才會忌憚他,盡量用說的而不是開打。

要降低犯罪率,請盡量從犯罪者的角度去思考,減少他們的誘因、增加他們的難度,這樣會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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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lessPrometheus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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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22:39:30  會員資料 Send SleeplessPrometheus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目前連鬆散的射擊協會都沒人去搶了,我可不認為會有一般混混會有膽這麼幹。
補充一下,這個台灣還有個特色,似乎也沒有一般百性去偷過軍槍。
有搶過軍槍的,有內部人員竊槍彈的,更有持械逃亡的,但是就是沒人去偷過軍槍或軍車。
當兵的時後有開車去支援幾次,不管是五七還是六五都是放在兩噸半的車長座後面。
那個位子的椅背可以往前折,開卡車的大家都這樣放,也沒聽說被偷過。
然後出車去載東西,不管是載啥,通常有空都會車找個地方停然後跑去玩,也沒被偷過動過。

說真的要偷械彈,軍方的彈藥庫太好偷了,有當過兵的大概都知道一兩處哪邊有東西可以偷或搶。
不過真發生的倒是少之又少,都是搶衛哨勤務用槍,也沒聽過偷彈藥庫的。

就像我現在住的地方旁邊有個裝步營,旁邊就是辦公大樓的卸貨區,就一道不到一米五的爛磚牆隔著。
有的時後演習時車上機槍都上好了,就一個槍兵在那邊晃啊晃的沒啥專心的看著。
要幹一挺機槍走是很簡單的事情,就算加上要擺平那個槍兵也一樣。
不過就是沒看過台灣然有這樣幹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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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
路人甲乙丙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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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1/09/2011 :  23:16:38  會員資料 Send Snap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個人認為根本的問題在於政府對於平民百姓的自衛權利開放到何種地步,槍枝只是工具性的技術問題而已。

以現今政府的心態,目前的情況根本是把人民當小綿羊圈起來養而已,開放槍枝?扯太遠了吧....先看看有沒有開放持有冷兵器,或是自衛行動的後續法律責任修訂完再說吧....

Edited by - Snap on 01/09/2011 2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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