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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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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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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6/23/2012 : 01: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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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vcharng 我國沒有防衛過當這條罪,雖然我很推薦防衛過當獨立論罪... 我國目前防衛過當致死的實際罪名不是殺人就是過失致死 結果一個自衛過當的人,他掛的前科和一個主動預謀殺人犯一樣= =
就是因為細節多才不可信. 退一萬步想,多說多錯嘛. 何況現在的媒體普遍面對過度誇大渲染以追求銷量的指控 這種時候還追求犯罪過程的細部描寫無異是走回頭路. 描寫細部動機無非是認定讀者想要知道這些, 但問題是--沒有人買報紙是為了知道今天又是安和祥樂的一天啊! 那這種狀況下犯罪新聞的細部描寫,自然就是把事情往醜惡的一面寫啊.
在下六年前考基測時,幸運拿了滿分. 如您所說,保守媒體的描寫比較少,自由的描寫比較多 這"多"是多在哪?答案是,自由把我寫成情緒控管障礙... (事後查證,我的教務主任只是和自由的記者提到穩定考前情緒的方法= =) 單就我自己的個案,連聯合之類的"保守媒體"都是自己腦補太多. 他只是找不到我而已,就說我在他訪問那天不在家 ("今天得知考滿分,一早開開心心的和家人出去玩"<--當時原文)
說實在話,中野兄,在之前和您談日常系作品的時候就有感覺了 您似乎有把灰暗、事態發展不公正、沒有好的結果的事件, 當成是世間唯一現實面的傾向啊 過於天真固然是不好,這點不用多說 過於描繪、相信邪惡也不是什麼好事喔...
個人興趣上,萬年「Hope for Best Prepare for Worst」。
因為學習享受好事很容易,學習對付壞事倒是蠻難的,尤其當你見識過好人被壞事給摧毀的時候。
不過我也說不上是專業的,確實很多跟黑暗面打萬年鬥爭的人,最後自己也壞掉。
現在研究的重點放在金錢跟暴力...經濟跟國防上頭,這類話題也需要現實主義。
又,對社會案件多說細節有不少好處,你可以從中得知暴力攻擊的致命傷在何處以及襲擊是在怎樣的狀況下發生,將新聞報導中的感情性文章排除之後,這些剩下的物理性情報整理歸納,透過他人的實戰經驗可以建立出不少有價值的教訓。 對我來說這跟研究戰史或作戰教訓是一樣的。
如果要說報導可能會有錯誤、誇大、不可信之處,這在戰史上當然也相同。某種程度的情報資料的錯誤是理所當然的現象,所以才要再蒐集更多的情報資料作比對以減少這種誤差。
一些特別大的案子我還會各主要媒體的報導全抓下來,用以作交叉比對盡可能分析出共通的可信資訊。
嘛,法條的部分我可能還有些誤解,比如說罪名最後成立的時候,前科上頭到底怎麼寫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暴力攻擊案件後有沒有被送辦或一些大案子最後怎麼判,都是可以找得到的。
蘋果日報還有個好處,是他們常會在報導最後引用某些警察或其他情報源提供的安全教訓,相當有價值。
至於NCC或家長不希望報導太血腥那有他們的考量,我個人的學習跟教育方針向來是先了解恐怖然後才教導克服恐怖的方法,所以蘋果把殺人案的細節講很詳細對我來說是很有用的。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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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6/23/2012 01:2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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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6/23/2012 : 1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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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中野兄與小弟都是比較屬於備戰人種,會往壞的部份去考慮事情;十幾年前在BBS上的朋友中,還有那種真的就是活在社會新聞記者新聞來源的環境,國小同學一半不是下海就是黑道,讓人難以相信這是在同一個城市--其實是我們也不習慣把城市中分出甚布魯克林區之類地方,所以不知道的人會不知道. 資訊收集習慣也是一個重點,vcharng兄的做法,很省時有效,但到了研究所就會開始行不通,在理工科拼碩士還拼得到,在文法商醫農會面臨碩士論文缺乏參考文獻流產的窘境,需要老師後台夠硬力挺硬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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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已刪除
路人甲乙丙
  
1507 Posts |
Posted - 06/23/2012 :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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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要求無傷壓制,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以此為延伸法院並不要求你一定要無傷壓制,幾個中野提出的判例也並不存在無傷壓制的狀況,重點是在於相對性
嫌犯所受到的傷害,相對於彼此的背景,現場狀況等是否吻合或者說合理,比方一個瘦弱女子拿刀威脅意圖殺害一名30歲受過精良軍事訓練且有特種部隊背景的現役軍人,如果在美國現役軍人以此殺害對方可能會獲判無罪,但是在台灣不可能
換言之,在台灣法院你想讓法官判決比較所謂的合理,你必須提出合理的證據,比方員警雖然持有槍械但身上仍受有刀傷,以此來論證員警使用槍械已經有其必要性,而不是讓法官臆測員警有用槍的必要性
講白了要法官猜,他要怎麼猜就是法官自己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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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
我是老鳥
   
Taiwan
12652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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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8/26/2012 : 0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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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廢死又講求更生是因為他們能做到這種地步。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25/today-t3.htm 2012-8-25 判最重刑21年 刑期可無限延// 挪威殺人魔 監獄過餘生
〔編譯陳維真/綜合二十四日外電報導〕去年七月血腥屠殺七十七人的挪威殺人魔布瑞維克二十四日被判處二十一年徒刑,雖然這是挪威最重的刑期,但只要刑滿後當局仍認定他是社會威脅,就可以每次五年為單位,無限期延長刑期,法律專家認為,布瑞維克幾乎可以確定餘生都要在監獄裡度過。布瑞維克聽取判決時露出微笑,並透過律師表示不會上訴。
奧斯陸地方法院經過兩個月的審理,二十四日宣布判決。五名法官一致認為,布瑞維克精神沒有異常,因恐怖主義與預謀殺人有罪,判處他二十一年徒刑。布瑞維克出庭時穿著黑西裝、白襯衫,打上灰色領帶,開庭卸下手銬時,布瑞維克和先前受審時一樣,又將右手握拳舉高,比出極右派敬禮手勢。聽取法庭宣讀判決時,布瑞維克露出滿意的微笑。
被囚專屬三間囚室 自由通信
布瑞維克將被獨自囚禁在奧斯陸的伊拉監獄,挪威以人性化刑罰制度聞名,他將擁有包括健身室在內的個人專屬三間囚室,可以看報紙、電視,自由對外寫信聯絡及使用電腦,但不能上網。
他的律師說,布瑞維克不希望他反伊斯蘭與反多元文化的意識形態被當成瘋子,如今被判精神正常,正符合他的期待,因此不會提出上訴。在審訊過程中,布瑞維克毫無悔意,堅稱殺戮行動是要對抗「穆斯林入侵」及支持多元文化的人,並自封是諾曼地戰士。
布瑞維克毫無悔意 滿意判決
法庭內的受害者家屬聽到法官判決布瑞維克入獄後,紛紛點頭表示贊同。女兒遭到布瑞維克射殺的母親索倫森表示,「現在我們可以有一陣子不必再聽到他的名字,可以過著平靜的生活。」烏托亞島槍擊事件的生還者尼蒙則在推特上表示:「這件垃圾事終於結束了,人生可以重新開始了。」
去年七月二十二日,布瑞維克先在首都奧斯陸的政府大樓外引爆九百五十公斤炸藥做成的汽車炸彈,造成八人死亡,接著身著警察制服前往烏托亞島瘋狂掃射,開了兩百五十七槍,造成六十九人死亡,其中大多數是青少年,兩次攻擊共造成七十七人喪生。這是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挪威死傷最慘重的攻擊事件,許多生還的青少年如今仍有嚴重的精神創傷,無法繼續學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25/today-int1.htm 2012-8-25 專屬3囚室 挪威人魔住爽牢
北歐人性化刑罰制度
〔編譯陳維真/綜合報導〕犯下挪威奧斯陸雙重攻擊案、血腥屠殺七十七人的兇手布瑞維克,由於法院判決他精神正常,未來他將關在目前的奧斯陸伊拉監獄。挪威以人性化刑罰制度自豪,因此布瑞維克可繼續擁有他個人專屬三間囚室,可健身、看報紙、甚至還可以使用電腦。
提供受刑人報紙、電視、電腦
由於布瑞維克與其他罪犯隔離開來,為了補償他無法和其他受刑人互動,獄方讓他獨自享受三間各二.四坪大的房間,獄方的工作人員與牧師探訪他的次數也比其他受刑人多,布瑞維克在牢房裡還有報紙、電視可看。專屬他的三間囚室中,一間是起居室,一間是有健身器材的健身房,另一間則是工作室,裡頭有一台不能上網的電腦,只能連上離線版的維基百科。布瑞維克曾表示他想寫書,不過,判刑確定後他是否還能留下電腦,目前並不清楚。
原本獄方規劃,如果布瑞維克被判定精神不正常,將斥資多達三百萬克朗(約一千五百三十八萬台幣),為他在監獄另建小醫院與精神科病房,並配置十七名工作人員,讓他接受治療。
伊拉監獄的官員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要讓布瑞維克最終可以轉到其他囚室,和其他受刑人互動,能和其他受刑人一樣,到獄中的學校受教育,利用圖書館、健身房,並在監獄的各種商店工作,從事休閒活動等。
布瑞維克能享有這麼好的環境,是因為北歐刑事體系對受刑人的人道待遇。伊拉監獄的發言人表示,「我喜歡用這種方式形容:他也是個人,他有人權。這全是為了創造監獄的人道管理制度」。
部分民眾認為不值得
獄方認為替布瑞維克量身打造牢房很合理,因為布瑞維克對挪威監獄與司法體系來說是前所未有的安全問題。不過也有部分挪威人認為不該把這麼多經費投注在他一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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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更生的成效如何不懂所以沒什麼意見,但我很確定不是每個國家都有那麼多經費可以砸在犯人身上。
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在大台北努力工作都還不見得有住這麼好。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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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我是老鳥
   
USA
9714 Posts |
Posted - 08/26/2012 : 10: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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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人 我是一直主張托去靶場槍斃才讓我感受到正義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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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8/26/2012 : 13: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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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對這種人 我是一直主張托去靶場槍斃才讓我感受到正義伸張
就我的立場,正義伸不伸張我不知道,我倒是可以很確定斃了他比較省錢。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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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屋小步兵
版主
   
7782 Posts |
Posted - 08/26/2012 : 1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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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早就被鄉民分屍,煮了吃下肚了。
讀書不成先用劍 用劍無它A讀書 讀書用劍兩無成 落魄江湖它W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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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史生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484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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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729 Posts |
Posted - 09/01/2012 : 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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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的究因就是因當時在服義務兵的王文孝犯下了吳銘漢夫婦命案ˋ在審訊時供出蘇建和三人有參與ˋ卻在還沒完成對質和蒐證就匆匆的把王文孝斃了ˋ這負責承辦的軍方其罪過比江國慶案有過之無不及ˋ雖然已經過了法律追朔拿那些佞官沒輒了ˋ但軍方也應該要公佈當年是如何辦案ˋ那些不尊重司法的長官為何要急著把王文孝處決? (當年還拍成"電玩誤我一生"軍法宣導片還規定所有官兵務必收看ˋ片中演成是王文孝帶蘇建和三人去犯案ˋ可見蘇建和案根本是軍方先行認定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today-t1.htm?Slots=Live& 蘇建和3人 無罪定讞// 被害人吳銘漢兄 對天喊冤 吳唐接批判決︰人權凌駕司法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蔡彰盛、吳昇儒/綜合報導〕纏訟廿一年的蘇建和三人涉殺害吳銘漢夫婦案,高等法院再更三審昨以殺人事證不足,判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無罪,因受惠速審法第八條「不得上訴」規定,此案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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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版主
   
Taiwan
16513 Posts |
Posted - 09/01/2012 : 0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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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差矣~ 斃掉王文孝要考慮時代的眼淚~ 只希望台灣能持續進步~不要讓法律成為懂法或有錢人的靠山~
忠義衛飯筒~剽悍吃燒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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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aku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936 Posts |
Posted - 09/05/2012 : 19: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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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女砍下強姦犯頭棄廣場 只為「捍衛名譽」.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守護名譽,殺了強姦犯反而可以受到尊重?土耳其一名婦女曾遭到強姦,不幸的是還因此懷孕,已經5個月身孕的她,不僅開槍射殺這名強姦犯,還砍下他的頭,高呼「這就是賤踏我名譽的男人的頭」。雖然女子被逮捕,但村子裡的婦人團體都非常讚揚她的行為。
在土耳其伊斯帕爾塔省西南部的村子裡,一位兩個孩子的母親長期受到該名男子迫害,不僅被施暴,還被強迫拍裸照,並受威脅若不繼續和他從事性行為,就要把裸照寄給女方的父母。
女子對暴行忍無可忍,決定報復,持槍向男子的胸部、鼠蹊部連開10槍,還砍下他的頭,棄置村裡的廣場,高喊「這就是賤踏我名譽的男人的頭」。
她被捕時表示,因為自己被強姦還不敢吭聲,不僅讓自己長期受到控制,還使小孩在學校被恥笑,同學們都笑她的小孩有一個被強姦的媽媽,並因此受到欺負;她又說,但是現在不同,她親手殺了那名強姦犯、守護了自己的名譽,連學校同學也改尊稱她的女兒們是「捍衛名譽的女子」。
土耳其偏鄉下的村子哩,仍殘留為保護名譽而殺人的風俗,就連婦女組織也非常推崇,被逮女子的行為也受到支持讚揚。
原文網址: 土耳其女砍下強姦犯頭棄廣場 只為「捍衛名譽」 | ETtoday國際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05/98469.htm#ixzz25akUAvaE
---- 戰爭結束後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 看,這是我女朋友的相片,她已經懷孕了。 回國後我打算做捕蝦的生意,說不定商○週刊會來採訪。 咦?什麼聲音,我去看看。 你先走我隨後就追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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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9/06/2012 : 12: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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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電鋸小弟會鼓掌鼓得更大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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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路人甲乙丙
  
1854 Posts |
Posted - 09/06/2012 : 12: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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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讓這種人被不痛不癢地關個幾年,還是直接把他閹掉比較痛快,不打麻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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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9/12/2012 : 1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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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傢伙確實不須要死刑,需要終身監禁或者是肉刑...... http://tw.news.yahoo.com/更審改判死-殺父不認錯-狂吼3聲ya-202620697.html 更審改判死/殺父不認錯 狂吼3聲YA -字 +字 自由時報 – 2012年9月12日 上午4:26 相關內容 放大顯示 更審改判死/殺父不認錯 狂吼3聲YA 「有機會 再殺一次」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縣男子吳啟豪因父親叨念他不工作,去年1月8日拿鐵鎚將父親活活打死,還企圖殺妹滅口,妹妹負傷求救才免遭毒手,吳母也因懼怕,5天後癌症病發身亡。一審判吳死刑,高等法院以他自首等由改判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再逆轉,認定吳殺人意圖堅定,犯後無悔意,昨改判他死刑。吳聆判後,竟當庭鼓掌叫好,還對合議庭3位法官大叫3聲「YA」,稍後說:「終於判我死刑了」、「若有機會,我會再殺一次」。 法官昨天宣判後,吳擊掌大笑後,還弓起身子握緊雙拳,如同慶祝般表現出興奮狀,並欲走向前方法官席;兩名戒護法警立即喝令︰「不要亂來!」並上前制止,法警壓制吳啟豪後,吳這才說出,終於又判了他死刑;他向合議庭表示︰「我殺人錯了嗎?」口氣充滿對自己的肯定之意,接著表明他不上訴,3名法官搖頭不已。 上囚車前再嗆 沒什麼好後悔 吳訊後還押北所,戴著手銬、沉重腳鐐被押上囚車前,記者問他:「殺父親後不後悔?」吳不加思索嗆說︰「我不後悔!有什麼好後悔的!」 高院更審庭指出,即使吳不上訴,只要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仍會依職權上訴規定,將全案上訴最高院。 高院更一審指出,吳犯後應訊殺人過程,對答如流,精神鑑定結果為行兇時無精神障礙,加上他曾自述「若自首,殺人不會判死刑」才自首,因此未減刑;合議庭說,從他揚言出獄後將幹掉全部家族,可見罪大惡極,無教化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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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729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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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vil
路人甲乙丙
  
Taiwan
4844 Posts |
Posted - 12/22/2012 : 11: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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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盟還認為中華民國這個政權不存在,如果聽你們的我們還要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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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12/22/2012 : 1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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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2/today-so2.htm 2012-12-22 1死囚關10年 耗國庫上百萬
〔記者侯柏青、林俊宏、王定傳/台北報導〕法務部官員私下表示,若從羈押日起算,每名囚犯每天約花費67元伙食費加雜項支出,死囚曾思儒約花掉24萬6000多元,洪明聰23萬多元,陳金火和廣德強分別花掉22萬多元,黃賢正21萬多元,戴德穎則耗費15萬多元;若加上死囚們看病、添衣及專人看管等雜費,關10年以上的死囚每人都可能花掉國庫破百萬元。
根據官員私下計算,曾思儒約被羈押3680天,洪明聰被羈押3470天,陳金火3292天,廣德強3290天,黃賢正3165天,戴德穎被羈押2258天。
監所人員舉例,一名死囚每個月的伙食費加上囚人費用,約花費2000元,換算起來每天約67元,監所人員說,死囚們的伙食費用不高,但看不見的隱形成本才是最驚人的。
監所管理員分析,每個監所至少要出動3名管理員輪流看管這些死囚,人事成本很沉重,如果死囚們生病、開刀或必須添購隨身衣物等用品,監所也必須多支出額外經費。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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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1
我是老鳥
   
7100 Posts |
Posted - 12/22/2012 : 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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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每名囚犯每天約花費67元伙食費加雜項支出
67元 合新台幣201(67*3)元 他們吃的真好...(營養午餐*3也才150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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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12/22/2012 : 2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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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i1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每名囚犯每天約花費67元伙食費加雜項支出
67元 合新台幣201(67*3)元 他們吃的真好...(營養午餐*3也才150而已)
還沒對他們那麼好啦,67元是一天份不是一餐份。 (參考數字,國軍士兵一天的伙食費約100元)
不過累積起來也是不小數字。
而且台灣監獄爆滿。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3796 2009/07/26 中央社�� 監獄爆滿 超額收容比率達18.6%
【中央社╱台東縣26日電】
台灣監獄人滿為患,減刑才剛滿2年,目前超收的收容人又已超過1萬人,超額收容比率達18%,接近2007年減刑前的22.1%,尤其是北部監所甚至超額收容達50%。
民國96年間,台灣各監獄收容6萬多人,平均超收率達22.1%,為解決監獄爆滿問題,政府特別制定減刑條例,將近2萬5000人受惠,接近1萬人立即被釋放,紓解了監獄人滿壓力。
不料減刑才實施滿2年,台灣監獄又面臨爆滿窘境。根據法務部統計,台灣現在監禁人數6萬5148人,截至今年5月底,超收的收容人是1萬224人,超額收容比率達18.6%,已經快達2年減刑前的情況。北部監所甚至超收達50%。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監獄人滿為患部分是受經濟不景氣影響,民眾無力負擔易科罰金,選擇入監服刑。台東6月有20人因酒駕判刑6個月以下、13人被判處59日至40日的拘役,但33人都入監服刑。
許建榮表示,另一原因是定罪人數每年增加,平均每年增加約1萬7000人。2004年犯罪人口率為每10萬人509人,2008年犯罪人口率攀升至每10萬人就有864人,平均犯罪人數每年增加72人,平均年增14.2%。 ----
因為死囚需要的戒護等級又更高,原理哲學的辯論先放一邊,我倒是很確定每執行一個死刑,就能多少減輕獄政單位的一點人力跟財力負荷。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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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729 Posts |
Posted - 01/12/2013 : 1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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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為何為個該死的人渣還大費周章的開辯論庭浪費國家社會資源的?竟然還發回更審?這又不知浪費都少國家社會成本了 該檢討是司法機關ˋ這罪犯之前犯下殺人棄屍就已經其罪難恕了ˋ竟然不到三年就出獄(這樣根本毫無懲戒效果)ˋ出獄後不知悔改還再犯殺人ˋ這已經沒有可再寬恕的理由和空間了ˋ法院卻只會在法條象牙塔裡打轉咬文嚼字的完全忽略被害家屬和社會正義及大眾之感受ˋ此惡例一開後患無窮ˋ難怪台灣殺人不會判死還不是拜在恐龍法官之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11/today-so6.htm 要求仔細審酌科刑因素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黃立翔/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對吳敏誠殺人案宣判,合議庭撤銷高等法院更二審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主要理由是,更二審未仔細審酌及檢視對被告有利及不利的科刑因素,以及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的科刑事由,要求高院重新審理,本案是最高法院近年首度對死刑案開庭。
吳敏誠98年12月槍殺女友黃瓊瑤前,曾在92年間殺害湯姓女友被判刑8年,因受惠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主導修法,將假釋門檻大幅降低至1/3,僅關2年9個月即出獄,不料出獄後假釋期滿,另殺黃姓女友。 被害家屬盼法院還公道
對此,被害者家屬的委任律師范翔智昨表示,家屬已知判決結果,家屬從案發到現在,對本案態度一致,都希望法院能主持正義,還給家屬公道,讓他們免於恐懼,范翔智指出,如日後吳敏誠判無期徒刑,就算關了30年才出獄,屆時吳年紀雖已一大把,但家屬根據以往和吳接觸的可怕經驗,還是會怕他對家屬不利。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前常務董事陳淑貞律師指出,從最高法院的發回理由來看,合議庭可能認為在目前氛圍下,不敢判吳無期徒刑、但又認為吳可能罪不及死,才會撤銷發回,如吳未來判無期確定,還是會很快出獄,凸顯目前欠缺死刑的替代方案。
吳敏誠的律師尤伯祥和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則表示肯定,尤伯祥認為,下級審未來需對被告仔細調查科刑資料,並仔細審酌科刑因素,不能像現在一樣只憑感覺或被告前科來科刑。
不滿檢方「空白上訴」
最高法院指出,法院審理死刑案件,應針對刑法第57條規定的10款量刑標準,例如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品行等逐一檢視。上述10款科刑因素,要以「盤點存貨」方式一一清點,使犯罪行為人的面目,能以一個「活生生的社會人」呈現,而不是「孤立的犯罪人」,才符合憲法規定的「比例原則」。
本案一審時,士林地檢署上訴理由扣除標點符號只有56字,最高法院相當不滿,認為士檢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這種理由不備的上訴,等於「空白上訴」,如未來二審認定上訴理由不備,可以直接駁回檢方上訴。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迺偉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相信當初公訴檢察官是依法上訴,尊重最高法院判決;高等法院發言人洪光燦昨表示,高院完全尊重,將來承審的更審合議庭審理時,會就最高法院指摘、發回理由等部分盡調查能事。 本案檢方求處無期,一審士林地院也判無期徒刑,二審到更二審皆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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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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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2/21/2013 : 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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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本又執行了三名死刑ˋ其中一位小林薰(不是演深夜食堂的那位)犯下幼女綁架殺害ˋ而台灣對小孩施打毒品凌虐卻只判無期而已 ˙˙˙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30221-00000048-jij-soci 小林死刑囚ら3人の刑執行=奈良女児誘拐殺害―安倍政権で初・法務省 谷垣禎一法相は21日、奈良市の小学1年有山楓ちゃん=当時(7)=が誘拐、殺害された事件で死刑が確定した元新聞販売店員小林薫死刑囚(44)=大阪拘置所=ら、3人の刑を執行したと発表した。死刑執行は昨年9月以来で、現在の安倍政権下では初めて。 小林死刑囚は、事件発生から約8年、確定から約6年での執行だった。他に執行されたのは、茨城県土浦市のJR荒川沖駅周辺での無差別殺傷事件の金川真大(29)=東京拘置所=、名古屋市のスナック経営者殺害事件の武藤(現姓加納)恵喜(62)=名古屋拘置所=の両死刑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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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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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0/28/2013 : 0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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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太離譜了!在此要砲(無能的)司法和恐龍法官 ! 原文網址: 陳昆明殺3婦孺 辯心魔逃死刑 被害人夫:我的人權呢?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21/284688.htm#ixzz2iyUlE0Ad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姦殺葉小妹 林國政免死 法界撻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8/today-t3.htm 1.這兩件案都是累犯已經天理難容罪無可赦了ˋ這樣都不能死刑了那要怎樣才死刑?!(謝X涵也不該死刑了麼) 2.所謂聯合國兩公約和歐盟還有國際人權都廢死?!聯合國早就在1971年就把中華民國趕出去了 北京政權成為中國常任理事國ˋ其死刑和槍決人犯數量是世界最多的ˋ當然冤死的也不少ˋ聯合國和歐盟怎麼就不敢講話了?!還拼命巴結左岸要經貿要結盟的!美國大部分州法也是有死刑ˋ遵守國際公約只是自己騙自己的笑話吧?! 3獄政矯治徹底失敗!失敗中的失敗!恐龍法官輕判輕饒司法又無力ˋ那殺害年幼雙胞胎姐妹早就該正法了ˋ為何只關六年就縱虎歸山了?!這該誰負責呀?! 4精神障礙?!那就是說只要找到醫院檢定有精神問題就是免死金牌ˋ可以大殺特殺了吧?!這兩個evil在犯行時都是精心策劃狡詐又冷血神智正常的很!!!在法官前裝傻裝孬就沒事了?! 再說台灣目前有多少人有精神問題?!這政"腐"沒有在控管嗎?哪天又有人遇害了誰要負責?! 5只要有悔意就不會死刑了?!那誰不會裝呀?!法官是沒看過戲劇嗎?! 6依此同理那(劫機六義士)卓長仁為何會死刑?!卓長仁行刑前還喊冤ˋ如果照現在這樣遵守國際人權的判法卓員可能都假釋了~ 7殺一個不會死刑?!一個無辜男童就是這樣被恐龍法官和人權組織間接害死掉ˋ兇手就是看過很多恐龍法官判決ˋ再怎殘忍(用毒品虐死男童的)都免死了ˋ就來幹一票吧!果然不會死刑! 8台灣社會凶殺案有增多趨勢且手段殘酷ˋ廢止死刑在歐洲根本毫無作用ˋ恐龍法官不斷的讓兇犯逃過死刑就是整個社會付出無辜人命ˋ被害家屬申冤求償無門讓全民恐懼的代價!!! 廢死不光是社會正義的問題ˋ而是已經造成怒濤的民怨的(看網友留言沒有贊成廢死的都罵那些兇手該死萬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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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1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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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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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0/30/2013 : 08: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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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死不得確實比死刑更難過,但台灣挪威這些地方還有那種有期徒刑時間上限,這個更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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