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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灣合法自衛武裝與案例討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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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Posted - 11/27/2012 :  09:14:44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http://www.acewings.com/cobrachen/forum/topic.asp?TOPIC_ID=7844
在台灣的合法自衛武裝-1
http://www.acewings.com/cobrachen/forum/topic.asp?TOPIC_ID=7844&whichpage=17
在台灣的合法自衛武裝-1末頁

承先啟後。


沒想到這個討論串也開第二串了。

為了讓討論多點內容修改了一下標題。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27/2012 09:15:00

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Posted - 11/27/2012 :  09:29:40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本日的失敗案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27/34668177/
2分鐘狂刺2店員20刀
雙少兇殘搶劫 父斥「人不做 去做鬼」
2012年11月27日
監視器拍下,周嫌持藍波刀刺殺超商店員(大圖),落網後被上銬送辦(小圖)。李恩慈攝

【李恩慈╱台南報導】台南市兩名缺錢買毒的搶匪,前天凌晨持刀闖入台南市永康區一家全家超商行搶,其中一名18歲周姓男子,像殺紅眼般揮刀猛刺店員和副店長各8到12刀,過程不到2分鐘,兩人經送醫仍在加護病房觀察,警循線在一家汽車旅館逮捕兩嫌送辦,而得手1萬5000元贓款幾乎花光,嫌犯父親在警局破口大罵兒子:「好好人你不做,偏要去做鬼!」

警方調查,兩名嫌犯周迦豪(18歲)和郭姓少年(17歲)因缺錢買毒和還債,前天凌晨近3時,闖入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全家超商行搶,兩人先觀察地形,等沒客人上門時,未戴安全帽和口罩大剌剌地走進超商,行徑相當大膽。
揮30公分藍波刀

據超商監視器畫面顯示,周嫌一進門先撂倒許姓店員,持一把30公分藍波刀猛刺店員2、3刀,而郭姓少年迅速進櫃檯搜括現金。
儲藏室內的陳姓副店長聽到吵鬧聲,情急之下舉起一把椅子要反抗,周嫌見狀兇性大發,衝進儲藏室把副店長壓制在地,揮刀猛刺8刀。
警方查獲兩嫌作案刀械和毒品。李恩慈攝
經急救幸無大礙

店員跑進儲藏室想救人,又被周嫌刺殺數刀,兩嫌見店員和副店長倒臥血泊才逃逸,犯案過程不到2分鐘,事後負傷店員打電話報警送醫。
永康警分局副分局長朱信憲說:「兩名被害人分別中8到12刀」,經送成大醫院急救,其中店員傷勢較重,肝、右腎、頭皮等全身多處撕裂傷,右側血胸。
副店長全身多處撕裂傷,右側腋動脈斷裂,兩人在加護病房觀察,暫無生命危險。
店員父母氣憤說,兒子趁等當兵前到超商打工貼補家用,才上班十幾天就被殺,「搶超商不就是要錢嗎?有必要這麼兇殘?刀刀要人命?」
贓款全玩樂花光

警方前天循線在永康一家汽車旅館逮捕兩嫌,兩嫌坦承搶得1萬5000多元現金,其中逃跑時緊張遺落3000元,住宿費花掉4000元,其餘全都吃喝玩樂和買毒花掉,剩684元贓款,訊後依強盜、殺人未遂和毒品將兩嫌送辦。

超商防搶 注意事項

★櫃檯應加裝警民連線防搶鈴
★裝設監視錄影器
★建立店員對可疑客人警覺性
★夜間宜由壯碩男店員看店
★遇搶時視狀況勿輕易抵抗,以免受到傷害
資料來源:台南市警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7/today-so2.htm
2012-11-27
染毒2少搶超商 砍店員殺副店長

監視器錄得嫌犯持刀傷人時的狠狀。(記者孟慶慈翻攝)
警方起出歹徒作案工作藍波刀,以及花剩的金錢。(記者孟慶慈攝)
2名青少年得手1萬5千元後落跑,躲藏在汽車旅館,被警方循線逮捕。(記者孟慶慈攝)

〔記者孟慶慈/台南報導〕超商深夜,惡煞上門!

欠債缺錢又染上毒癮的周、郭2名青少年,25日凌晨持刀進入南市永康區大灣路一家連鎖超商,周持刀將許姓店員押至倉庫,由郭搜刮財物,陳姓副店長為了救人,抓起椅子要砸周嫌,周竟凶性大發,連砍2名被害人8至12刀,直至他們倒地不起,2嫌得手1萬5千元逃逸,被警方循線逮獲,所幸2名被害人送醫獲救。

永康警分局表示,20歲許姓店員與41歲陳姓副店長均身中多刀,現場留下大量血跡,還好民眾及時發現報案,否則可能失血過多不治。成大醫院診斷,許男右側血胸,肝、右腎撕裂傷,陳男右側腋動脈斷裂,目前許還在加護病房觀察,陳已脫離險境。

父罵闖禍兒:好好人不當 卻要當鬼

周嫌與被害人無深仇大恨,為何下如此重手?他落網時供稱:「我也不知道為何會殺這麼多刀?」警方研判可能是失控殺紅了眼,至於是否和吸毒有關,有待釐清。

郭嫌父親獲知自己孩子犯下強盜案,心痛不已,氣得破口大罵:「好好人不當,卻要去當鬼!」周嫌父母接獲通知,也焦急趕來警局關切;警方說,2名涉案人都是正常家庭。

當兵前去打工 工作10天就遇橫禍

許男父親表示,孩子很乖,不久就要入伍當兵,原想善加利用等當兵的時間去超商打工,沒想到才工作10多天就遇到搶劫殺人,「歹徒實在太凶殘、太沒人性了」。

警方調查,18歲周嫌與17歲郭姓少年,25日凌晨近3時到超商藉買水之便,勘查地形,見只有1名店員,周隨即取出預藏藍波刀,抵住店員押往倉庫,示意郭搜刮櫃檯財物。

人在倉庫的陳姓副店長從監視畫面得知出狀況,拿椅子打算在歹徒進入倉庫時,砸向歹徒救人,周看到副店長舉動,竟先捅店員一刀,再轉捅副店長,待副店長無法起身後,回過頭再捅店員,直到2名被害人都無法動彈。2嫌搜刮錢財整個過程,均未發一語。

周、郭打劫完,衝出店外時,剛好有民眾開車經過,發覺他們形跡可疑,尾隨同時報案,但不小心追丟。永康警分局調閱店內監視畫面以及民眾提供線索,25日下午前往永康一家汽車旅館埋伏,將2嫌逮捕帶回,起出作案藍波刀、犯案時沾血衣物,及剩餘贓款684元等證物。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526020.shtml
18歲毒犯搶超商 狂砍店長12刀
【聯合報╱記者吳淑玲/台南報導】

2012.11.27 03:23 am


十八歲周姓男子前天夥同十七歲郭姓少年搶超商,周持刀冷血砍人,許姓店員肺臟血管被割斷,鮮血不斷從肺部冒出,陳姓超商負責人被砍十二刀倒臥血泊,許父痛罵「這不是搶錢,根本是要殺人」;郭姓少年的父親痛斥兒子「好好人不做,偏要去做鬼」。

「無冤無仇,砍人十幾刀,太殘忍了!」陳姓超商負責人在加護病房觀察,陳母紅著眼說,搶匪要錢就拿走,為什麼要殺人?年紀輕輕下手這麼狠,令人心寒。周姓男子的父母趕到警局,和兒子相對無語,神情哀傷,難過得說不出話來。

周男得知超商人員躺在加護病房未脫離險境,未顯露悔意,辯稱因對方反抗一時失去理智;郭姓少年似乎不知自己闖下大禍,表情輕鬆。「很少看到搶超商手段這麼凶殘。」警方看到超商監視器殺人畫面,連連搖頭。

前天凌晨二時許,周姓男子和郭姓少年進入台南市永康區大灣一家超商,兩人無視店裡監視器,頭臉未做任何遮掩,周持卅公分長藍波刀,一進店就往許姓店員(十九歲)身上猛砍。

在儲藏室的陳姓負責人(四十歲)拿起椅子欲追打周,周猛砍陳姓負責人十二刀,陳不支倒在血泊中;周殺紅了眼,回頭再砍許姓店員,許的腎臟及肝臟破裂,肺臟血管被割斷。周男冷血殺人時,郭姓少年未阻止,在櫃台搜刮財物,得手一萬五千多元,兩人騎機車逃逸。

「這是要人命的殺人!」許父說,兒子很乖巧,高職畢業後就申請提前當兵,退伍就趕快找工作,才上班十天就被砍成重傷,腹、胸被砍八刀,歹徒刀刀凶狠。郭父說,兒子離家多時,不知道在外面的行為,氣得大罵兒子「好好人你不做,偏要去做鬼」。

警方前晚在永康區一家汽車賓館逮捕兩人,起出藍波刀、K他命及花剩下的六百八十四元。警方說,周、郭兩人未讀書、也沒工作,染有毒癮,周因車禍欠了十九萬和解金,郭也有債務,兩人為買毒和還債結夥搶劫。

【2012/11/2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18歲毒犯搶超商 狂砍店長12刀 | 重案追緝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526020.shtml#ixzz2DNiPN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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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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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個人看這新聞,首先想到的是,是為何傷者的傷勢集中在身體右側,歹徒是否為左撇子。

第一感想是這個,我看我的腦袋也是很世紀末了。


跟台南市警察局說的一樣,因為刀都抵在人質身上了,站在副店長的立場,這種狀態輕舉妄動人質被捅刀的機會當然很大。

因為一般自衛訓練多半是考慮針對個人,像這種站在第三者立場的狀況處理教的較少,有在上課的人可跟自己的教練談談,能否做這種訓練。

(話說美國的這種課內容如何?)


至於副店長與持刀歹徒格鬥失敗身負重傷,雖然沒死就算是很幸運了,但因為詳細的格鬥狀況不明,在這邊也很難多說什麼。

只是可以注意的是格鬥的現場是在便利商店的倉庫,有進去過的人應該知道這種倉庫非常狹窄,不利於揮動武器,因此碰上短刀別說是椅子,就算手上拿的是手槍,也是短刀比較有利。

就算是手槍大概也只有開一槍的機會,加上犯人是毒蟲,如果有先嗑藥,開槍沒中要害應該不會馬上動作停止。

在這邊要提醒的是,一般的防身或格鬥訓練對「格鬥的現場」的想定並不一定跟實際碰上的狀況吻合,所以平常還是要針對自己的日常生活,自己針對自己所處的環境與狀況調整想定跟戰術,還有選擇適當的武器。

因為在開闊的體育館或道場所做的訓練,在便利商店的倉庫不一定完全管用。


就跟軍宅都應該知道的,戰車在開闊地是王,在城鎮戰就是鐵棺材一樣。


像我個人所居住的環境走道很狹窄,所以突刺類的竹槍會比揮動類的棍棒稍微有利一些,但假設是在像便利商店的櫃檯這種空間,首先長武器不容易放在櫃檯底下,因為空間較大,揮動武器更容易使用,棍棒就會比較有利一些。


附帶一提我不知道案發的便利商店倉庫有無滅火器,但是如果有的話,我應該會先拿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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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27/2012 09: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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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Posted - 11/27/2012 :  09:50:04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7/today-so17.htm
2012-11-27
帶汽油彈恐嚇妻 警開3槍制止


〔記者鄭淑婷/新北報導〕不滿妻子與他分居,男子楊一德涉嫌帶玩具槍、汽油彈恐嚇,見警察前來,竟開車衝撞警車,雙方一路從林口追逐到板橋,警連開3槍射破楊嫌輪胎逮人。

37歲楊嫌平時經營桌椅租用生意,1個月前與妻子分居後仍心有不甘,得知25日晚上前妻會出現在新北市林口區1處宴會,便預先在車上藏了玩具槍、2顆空包彈、3個汽油彈打算嚇嚇妻子,但抵達後沒遇到妻子,卻先被人發現車上「玄機」,民眾隨即打電話報案:「有槍跟危險物品!」林口分駐所員警據報前往,避免可能的引爆還事先封住部分路段。

未料,楊嫌見警方前來竟開車衝撞警車,還波及路邊無辜車輛,員警對空鳴槍他仍不停,雙方一路從林口中山民權路口、台64線追逐到板橋華江橋下時,楊嫌又二度撞警車避免被追上,員警見狀連開3槍射破楊嫌車胎將他制伏,在他車上找到3個汽油彈跟2顆子彈,並在林口文林公園找到被楊嫌半路丟出的槍,經警方鑑識僅是玩具槍,而子彈也是空包彈。

楊嫌供稱,帶玩具槍、空包彈跟汽油彈,只是想嚇嚇妻子而已,沒想到有人報警。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嫌將他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


其實提這報導的玄機在最後一句話......

是的,這沒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這不是鼓勵各位用合法武器犯罪,只是對照有些人什麼事也沒做就因為持有威力過強的空氣槍被逮捕定罪,只能說挑武器的時候,還是要多了解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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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27/2012 09: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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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797 Posts

Posted - 11/27/2012 :  11:53:43  會員資料 Send dasha a Private Message
其實小弟倒是對一些明顯違法但適合攜帶在路上走的東西感興趣,比方KGB暗殺用的雨傘或鋼筆,古代只是軟鐵片號稱是軟劍纏在腰上當腰帶靠技術殺人的玩意,甚至前幾天德國有個男人控告女人要用DD罩杯的"胸器"謀殺他......
不過最近看日文版烏龍派出所,兩津勘吉的主張有點過火:"不違反銃刀法,所以只要帶球棒火箭筒核彈頭戰斧飛彈都不違法!"老大,你是可以合法帶槍的(雖然常常違法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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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P
路人甲乙丙

1342 Posts

Posted - 11/27/2012 :  12:14:18  會員資料 Send ASMP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其實提這報導的玄機在最後一句話......

是的,這沒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這不是鼓勵各位用合法武器犯罪,只是對照有些人什麼事也沒做就因為持有威力過強的空氣槍被逮捕定罪,只能說挑武器的時候,還是要多了解法條。




要注意這是警察移送案件到檢察官那裡時自己認定嫌犯所觸犯的法條,檢察官起訴甚至法院判決時另外有一套認定標準,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的彈藥,包括爆裂物,而汽油彈也在爆裂物的範圍內,下面這則最高法院判決就是這樣認定的。

81年台上字第4221號

要旨: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公布施行,係在代替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及第一百八十七條之適用,除刑法或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外,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法律適用原則,自應適用上開條例之規定處罰,被告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擅自製造具殺傷力及破壞性之汽油彈之行為,已觸犯上開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之罪,核其法定刑較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之規定為重,自應按該條項之罪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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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Posted - 11/27/2012 :  17:14:31  會員資料 Send Lugiahua a Private Message
美國戰術射擊訓練
通常會解釋當地法律

基本上
使用武力解救無辜第三者是合乎美國法律的

不過實際上從正面擊倒挾持人質的歹徒, 對一般民眾來說是相當困難的
理想狀況是歹徒還沒發現你之前, 從側面射擊避開人質
或是吸引歹徒注意, 讓趕到警察或是其他武裝民眾可以繞道側面射擊

http://www.letargets.com/estylez_ps.aspx?searchmode=category&searchcatcontext=~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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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2 Posts

Posted - 11/27/2012 :  22:52:31  會員資料  Visit MikeH's Homepage Send MikeH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使用武力解救無辜第三者是合乎美國法律的


平民可用武力制止犯罪 但合法門檻比警察高
必須確定對方正在犯罪 警察只要有合理懷疑就可動手
萬一不能證明上述這一點 或者傷及無辜
得自己面對法律責任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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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Posted - 11/28/2012 :  09:36:53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8/today-int11.htm
2012-11-28
3D手槍 將供下載列印

(取自網路)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可能是世界第一把透過3D印表機列印而成的塑膠手槍,將在年底前進行測試。美國企業Defense Distributed將在未來數週,把已開發出來、可在電腦輔助設計程式中使用的武器藍圖,上傳到該公司官網供人免費下載,並在年底前測試該武器原型。

維基武器 挑戰軍火管制

Defense Distributed打算藉此將美國第2憲法修正案(人民有擁槍與配槍權利)擴大惠及全世界:透過將槍枝藍圖上傳網路,未來世界各地任何人只要擁有3D印表機,就能從免費下載、列印出1把槍。

這款「維基武器」(Wiki Weapon)的幕後推動者認為,靠3D列印技術取得武器是言論自由的終極表現。根據該公司官網的說明,該計畫將徹底改變世人看待武器管制的方式;當政府必須假設,任何公民都有透過網路取得軍火的立即管道時,將會如何因應?「且拭目以待」。維基武器計畫發言人威爾森說,該公司還在等候官方批准該公司於美國合法製造軍火。

Defense Distributed已發展出A、B兩款塑膠手槍,但需要進行武器設計測試,以確保這些武器在列印出來後使用時安全無虞。Defense Distributed說,這種列印槍幾乎完全是塑膠製的,融化與在手中失靈會是一大顧慮。

在已開發出來的兩種設計中,維基武器A型是一把訓練槍,沒有可拆解的零件,靠電磁線圈擊發子彈,但其他部份全部都是3D列印出來的;維基武器B型則有可拆卸的零件,但Defense Distributed希望能再修正這些零件,讓一般人使用如RepRap這種低成本、開放原始碼的3D印表機,就能列印出來。

至於第3種設計,則打算讓使用者能列印並出售受管制的AR-15步槍零件,然後利用在美國槍枝店內可取得的未受規範的零件,自行組裝成一把完整的槍。
----


雖然我覺得以目前的3D列印技術跟塑膠的強度,這大概只能做出「解放者」等級的槍械,而且槍砲原本難的就是子彈而不是槍械本身,總之並不實用,但畢竟是一種嘗試。


http://en.wikipedia.org/wiki/FP-45_Liberator
二戰最爛手槍FP-45 Liberator

http://en.wikipedia.org/wiki/Deer_gun
解放者的好兄弟鹿槍

老實說連台灣的玩具改造手槍大概都比這兩把實用。


但是也如同我前面所說的,其實真的要找武器,什麼都是武器,其實與其說「武裝權」是問題,不如說有無合法的「暴力使用權」才是問題。

(我不喜歡用武力來取代暴力這名詞,因為本質都是一樣的,只是好聽與否的問題)

這個討論其實與其說武器問題很大,不如說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在這一點上頭。因為台灣的法律跟美國不同,對合法使用暴力戰鬥的範圍限制的很嚴格,否則如同這麼多案例指出的,人只要真的有受訓練而且想打,要殺掉侵入自家的賊人不一定需要用到手槍,手槍只是比較簡單而且看狀況還不一定好用。

(當然對受過手槍近戰訓練的人來說,手槍在CQB中還是很有利的)

畢竟人類在手槍發明之前就在幹這檔事,祖傳的方法還多著。有些方法甚至不需要動到一根手指,賊人誤觸機關就自己死亡了。


當然,槍砲的持有權還是很容易跟這種暴力使用權掛勾在一起討論,畢竟問題的本質是到底政府允許人民可以持有多少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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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28/2012 09: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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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版主

Taiwan
16098 Posts

Posted - 11/28/2012 :  12:47:36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不要散佈錯誤的資訊~
整篇文章中你看不到他用貴死人的複合材料[粉末]與軍規強化接合[噴劑]的字眼~
這也是國家地理雜誌與探索頻道在討論3d-p的時候極力避免的狀況~因為除了上機匣跟槍管接觸的部分會受力外其餘零件都可以~




忠義衛飯筒~剽悍吃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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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Posted - 11/28/2012 :  13:42:27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冗丙

不要散佈錯誤的資訊~
整篇文章中你看不到他用貴死人的複合材料[粉末]與軍規強化接合[噴劑]的字眼~
這也是國家地理雜誌與探索頻道在討論3d-p的時候極力避免的狀況~因為除了上機匣跟槍管接觸的部分會受力外其餘零件都可以~



不好意思,大哥你的批評我也看不是很懂。意思是說用貴死人的材料可以讓這兩款塑膠槍的性能變得還可以接受嗎?

http://defensedistributed.com/

我對槍管跟槍機的部分就不是很有信心。這是槍械的核心部分,剛好這兩個零件不適合用塑膠做,管制也管制的最兇。大概也是整把步槍最難搞的部分。

就算是第三世界的鄉下槍廠做AK步槍,這兩個零件造的太爛也會嚴重影響整挺槍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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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28/2012 13: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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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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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16098 Posts

Posted - 11/28/2012 :  14:10:17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現在美國已經有議員連署禁止3d-p的某些運用~理由就是不[確]實報導~
舉華山土炮為例~槍管與滑套與槍機當然都是金屬製的~其他都可以用3D-P製作~
但是用了貴死人的玩意.22與.32與.380ACP都可以順利射擊個百餘發~
偏偏貴死人只是台灣不易買的到但DHL可以送到~




忠義衛飯筒~剽悍吃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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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Posted - 11/28/2012 :  14:39:19  會員資料 Send Lugiahua a Private Message
真正犯罪者製作土砲
才不會花大錢去買這些設備

假如只是要打.22/.25之類口徑
一些大型材料行就可以買到適當材料

何況根據美國法律, 槍管並非管制物品, 可以隨意買賣
很多州也允許民眾自製槍枝
(不過廉價土砲裝真的槍管不太符合價值)



照某些反槍政客的邏輯
假如3D技術要管制
是不是去五金行買高強度鋼管跟彈簧也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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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eneration
路人甲乙丙

Taiwan
877 Posts

Posted - 11/28/2012 :  14:50:45  會員資料 Send ggeneration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冗丙

不要散佈錯誤的資訊~
整篇文章中你看不到他用貴死人的複合材料[粉末]與軍規強化接合[噴劑]的字眼~
這也是國家地理雜誌與探索頻道在討論3d-p的時候極力避免的狀況~因為除了上機匣跟槍管接觸的部分會受力外其餘零件都可以~



不好意思,大哥你的批評我也看不是很懂。意思是說用貴死人的材料可以讓這兩款塑膠槍的性能變得還可以接受嗎?

http://defensedistributed.com/

我對槍管跟槍機的部分就不是很有信心。這是槍械的核心部分,剛好這兩個零件不適合用塑膠做,管制也管制的最兇。大概也是整把步槍最難搞的部分。

就算是第三世界的鄉下槍廠做AK步槍,這兩個零件造的太爛也會嚴重影響整挺槍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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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來假設一下

你可以用3D-p造出大部零件
然後在從美國訂購其他必要的上下機匣槍機槍管等重要零組件到府組裝
也可以用3D-p出來的成果做為"範本"
然後在拿著相關資料與知識用金屬加工機具土炮出上下機匣出來
槍管槍機在另外想辦法
不過如果能搞出上面講的這段
下面要講的應該難不到哪去..

槍機跟槍管這兩個東西很小
要讓這兩個東西進來並不難...而且這東西不像xx會被狗嗅出來


手邊確實有這些資源的人
做出來成果不會差到哪邊去 成果應該也會比那些土炮改造槍械好上很多....
多加嘗試至少能到菲律賓手工廠的水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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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版主

Taiwan
16098 Posts

Posted - 11/28/2012 :  15:02:40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真正犯罪者製作土砲,才不會花大錢去買這些設備
照某些反槍政客的邏輯,假如3D技術要管制,是不是去五金行買高強度鋼管跟彈簧也要管制?


你...............
有槍玩的滾到一邊去............
歐巴馬根本就是炒作槍枝者~


台灣土炮可是威的很~菲律賓還做不到007那一款老.32貝雷打可以用1800發/S兩發點放打中行進時的鮪魚肚~
這可是愛吃綠藻的李倉鈺驗證過的~~(吐........)


忠義衛飯筒~剽悍吃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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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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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1/28/2012 :  21:39:25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照某些反槍政客的邏輯
假如3D技術要管制
是不是去五金行買高強度鋼管跟彈簧也要管制?


話說我又想到,只要有槍管跟槍機,按照當年的實務經驗,鄉下腳踏車工廠跟地
下反抗組織也可以造出Sten Mk.2。

這可是9mm的全自動衝鋒槍,只是彈匣的設計很爛。但是比解放者之類的玩意好多了。

http://0rz.tw/8KjUQ
有名的「臭氣槍」、「水管工之光」,二戰引導英軍勝利的最重要武器之
一,Sten Mk.2。


老實說有槍械設計者跟當年搞Sten的人一樣認真,那要設計更簡單好造的槍,技
術上是可行的。賺不到錢就是了。

史東納搞AR-18的設計就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當年IRA土造AR-18製造了不少犧
牲者,讓AR-18獲得寡婦製造機的惡名。

只是還比不上老卡的AK被譽為「大規模毀滅性武器」那麼誇張就是了。


話又說回來,槍的製造只要有機具跟設計圖還有技工就可以搞定,難的其實是量產子彈。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28/2012 2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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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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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1/28/2012 :  22:20:57  會員資料  Visit MikeH's Homepage Send MikeH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你可以用3D-p造出大部零件
然後在從美國訂購其他必要的上下機匣槍機槍管等重要零組件到府組裝


美國法律將機匣定義為槍枝
能合法買到機匣 就能買整支槍 不必傷腦筋張羅其他零件

另外若有能耐走私機匣槍管等重要零件
整支槍也進的去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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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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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1/29/2012 :  08:53:57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本日的法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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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女友內傷 一覺醒來已不治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2.11.29 03:05 am


基隆市王姓汽車推銷員與李姓女友爭吵後,盛怒之下把女友當沙包打,造成她肝
臟破裂大量內出血死亡,檢方原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基隆地院合議
庭審理,昨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他9年徒刑。

王姓男子在偵查中曾要求判死刑,到院方審理時卻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給他自
新機會。他昨天下午到庭聆聽判決後,未發一語。此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30歲)與李姓女子(21歲)任職同一家汽車公司,前年底
相識。他不顧已婚身分,仍與李女交往,直到去年5月與前妻離婚,搬進李女住
處。

由於王男經常情緒失控動手打人,李女想分手,去年12月及今年4月分別告他家
暴、妨害自由。李女今年6月1日凌晨0時多打電話要求王男立刻回家未果,氣得
反鎖大門。當王男凌晨3時多返回住處,一度無法進門。

王男不滿女友質疑他晚歸是與前妻見面,重毆、踢踹女友腰腹部達15分鐘之久,
見她求饒仍不罷手,打得她癱軟在地。他不知她已重傷昏迷,抱她到臥室床上後
自行入睡,直到上午8點醒來,才發現她無呼吸,送醫不治。

合議庭審理認為,死者身上多為瘀傷,傷勢集中在腹部,由於內出血外觀較不易
發現,王男才會延誤送醫,造成李女死亡。雖然他下手太重,但攻擊部分並非會
致命的頭臉部,無殺人犯意。

【2012/11/29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毆打女友內傷 一覺醒來已不治 | 重案追緝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531043.shtml#ixzz2DZJ32zju
Power By udn.com

quote:
分隔線


當然不是鼓勵各位家暴,只是這判決顯示不打頭的話,就算打死人,你的律師比
較好幫你擺脫殺人罪。

所以就算拿球棒將賊人打到內臟破裂出血而死,律師也比較好說你並無殺人犯
意,同樣是防衛過當,傷害致死跟殺人罪的刑期還是有差的。


當然實務上用鈍器不打頭很難阻止暴徒行動,主要可以攻擊的有效部位是慣用手
的鎖骨,跟下半身小腿骨、膝蓋等部位。打手骨雖然有用但因為手會晃來晃去比
較難打,沒有點武術心得人會有困難。

通常瞄準肩膀跟下半身還是會容易點,肩膀因為沒武術心得的人身體不太會跑掉
比較好抓,下半身則是視覺跟本能意識的死角。

很多傳統冷兵武術也都會教導抓這兩個地方攻擊。


畢竟台灣的法律不允許我們用狼牙棒一棒打碎賊人的天靈蓋,還是得配合一下。

(記得狼牙棒跟天靈蓋的典故,是哪邊兩個人在討論宋朝跟金朝的武器對抗,最
後提出金朝的狼牙棒的時候,宋朝側的也真的無招可對抗,就只好用天靈蓋給人
砸了。畢竟宋朝那一票鎧甲也無法對抗狼牙棒)

http://www.5safe.net/goods.php?id=348
中國還有在賣這種現代狼牙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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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29/2012 09: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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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版主

Taiwan
16098 Posts

Posted - 11/29/2012 :  10:38:07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當年IRA土造AR-18製造了不少犧
牲者,讓AR-18獲得寡婦製造機的惡名。


沒有這麼神~
因為史特靈槍廠有很多員工是北愛出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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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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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01/2012 :  10:01:39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01/34677491/
沒拴好 2惡犬咬死鄰居
血染樓梯間 飼主恐囚2年
2012年12月01日
血跡斑斑
圖1

【石明啟、張沛森╱桃園報導】飛來橫禍,老翁無辜遭狼犬咬死!桃園縣八德市
一名80歲黃姓老翁,昨下午從2樓住處準備下樓梯外出時,鄰居養的2隻狼犬,
突從樓梯間飛撲下來,將老翁活活咬死。黃妻痛哭失聲說:「好端端一個人要出
門散步,竟被狗咬死。」警方訊後將飼主母子,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
狼犬闖禍
兩隻狼犬在樓梯間咬死老翁,現場血跡斑斑(圖1)。翻攝畫面

闖禍的飼主母親王蕭碧霞(64歲)供稱,因狼犬拉肚子,買藥讓狗服用,沒把柵
門關好,2隻狗突然狂奔下樓闖下大禍,因2隻狼犬已造成民眾傷亡,桃園縣政
府動物防疫所依《動物保護法》將兩隻闖禍的狼犬逕行沒入。
發狂咬斷頸動脈

警方調查,死者黃瑞科(80歲)是軍人退伍,10多年前娶了一名小他30多歲的
中國籍妻子,夫妻倆住八德市中華路公寓2樓,狼犬的飼主王啟明(46歲)擔
任保全,2年前在5樓頂樓飼養2隻狼犬,黑犬叫「歐弟」、灰犬叫「冰塊」,上
午由飼主餵食,下午由飼主母親蕭女代為照顧。
昨下午2時許,黃男打開鐵門準備下樓散步,剛剛走出門口,鄰居飼養的2隻狼
犬,就從頂樓狂奔下樓,朝老翁攻擊,2隻狗像發瘋般,張口狂咬其雙手、雙腳,
還咬斷頸動脈,現場血跡斑斑,四處都是血紅的狗腳印,黃男經送醫急救仍告不
治。
警方到場勘驗,發現王男在頂樓搭設狗籠養狗,頂樓的樓梯間設置木柵門,研判
係柵門沒關上,致狼狗衝下咬死人,已將王男及蕭女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住戶痛罵「離譜」

公寓住戶說:「飼主竟在公共空間養兇狠的大狼狗,鬧出人命!太離譜。」桃園
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執行長鄧巧玲也說:「飼養大型犬隻,飼主更應提高警覺,
不僅用狗籠,且外出使用狗鍊、口罩,才能防範意外發生。」養黃金獵犬的甘姓
女子則說:「可能是人狗起衝突,別把牠們當兇手,也不要把牠們殺掉。」
須負擔賠償責任

律師陳永來認為,飼主要善盡管理責任,但卻疏於注意,讓狗咬死人,刑事上除
負2年以下的過失致死責任外;民事部分,狗侵害人的生命權,飼者還須負擔賠
償責任。
惡犬咬死翁示意圖

2隻狼犬從公寓5樓頂的狗籠脫逃衝下樓,住2樓的黃姓老翁閃避不及,遭撲咬
攻擊致死。
與惡犬相處注意事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today-so3.htm
2012-12-1
養在頂樓// 兩狼犬衝下樓 咬死二樓80歲翁

兩頭養在公寓頂樓的德國狼犬,從破爛的木門竄出,並跑到二樓咬死正要出門的
80歲老翁。黑色的狼犬叫歐弟,牙齒還殘留老翁的鮮血。 (記者邱奕統攝)
灰色的狼犬叫冰塊,目露兇光。 (記者邱奕統攝)

頸動脈被咬斷 死在自家門前

〔記者邱奕統、李容萍、周敏鴻、沈繼昌、鍾麗華/綜合報導〕只因飼主的一時
疏忽,桃園縣八十歲老先生黃瑞科,昨在自家二樓樓梯間,慘遭五樓住戶溜出的
兩頭德國狼犬圍攻,老人家無力反抗,才短短三分鐘就被活活咬死,頸動脈斷裂,
鮮血噴湧不止,頭、臉、四肢體無完膚,其妻睹屍痛哭,痛斥五樓飼主縱狗殺人,
害她老公慘死自家門前!

桃園縣動物防疫所所長陳仁信說,該所受託看管狼狗期間會評估牠們,若仍像高
加索犬般具有極度嚴重攻擊性,有可能施以人道的安樂死;警方說,飼主已涉刑
法第二七六條「過失致死罪」,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

殺人的兩頭德國公狼犬,黑毛喚「歐弟」、灰毛喚「冰塊」,皆兩歲成犬,重達五
十公斤,站立有七十公分高,體長一百五十公分,後腳直立時比成人還高,出生
就被王啟明(四十三歲)和養母王蕭碧霞(六十四歲)抱回家養。

兇犬直立比人高 餵藥時竄逃

王啟明在八德市的公寓五樓頂養了三隻大狗,另一隻是拉不拉多巨型犬,王在頂
樓出口設一道破木板門當柵門,門高一百五十公分,出口旁搭建四坪白色鐵皮
屋,屋內擺三只大鐵籠;平日定時在頂樓放狗,很少接觸外人,一聞外人氣息就
狂吠不止,尤其鐵籠的欄杆竟被利牙咬得凹凹扁扁、坑坑洞洞,鄰居知狗兇惡都
不敢上樓。

本月初,王啟明當大樓管理員,受限於工作時間,還為了養狗而和養父爭執,最
後協議早上由他照顧,下午由養母負責。

老翁要出門 遭2犬撲倒狂咬

兩隻狼狗前幾天生病,養母昨下午兩點半放狗出籠,準備餵藥,不料牠們竟用鼻
頂開柵門,往樓下溜,偏偏住二樓的黃老先生此刻出門要去撿資源回收物,剛踏
出家門就遭遇這兩頭狼犬,當場被撲倒在地,老人家想爬往一樓逃命,但惡犬已
兇性大發,不放過他,繼續惡狠狠攻擊,輪番咬噬其臉、頭,才約三分鐘老人家
就奄奄一息,血漿噴濺滿地,養母王蕭碧霞察覺狗溜出,急著從頂樓趕下樓來察
看,黃翁已氣絕於血泊中,嚇得趕緊打一一九,將狗趕回狗籠。

2犬收容 飼主觸過失致死罪

救護人員趕到時大吃一驚,只見黃翁臉、頭、四肢滿是啃咬的撕裂傷,傷口幾乎
都長達五公分,左右兩側頸動脈被咬斷,深可見內部血管,鮮血還不停噴出,已
無生命跡象,送醫仍回天乏術。

死者的中國妻子案發當時在外上班,接獲警方通知回家後痛哭,怒罵養狗的王家
「混蛋」!昨天上午下大雨,她還特別打電話回家勸老公別出門,居然會在家門
前被狗咬死,飼主太可惡了!

兩犬已送往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將等檢察官調查完畢,再決定如何處置;農
委會說,全國有一百二十幾萬隻家犬,數量可觀,飼主應留意看管,避免傷害他
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today-so3.htm
2012-12-1
狼狗咬死人/殺人狼狗 利牙如電鋸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80歲老翁黃瑞科被2隻狼犬活活咬死,左右兩側的2
條頸動脈,遭利齒直接咬斷,連體內的血管都清楚露出,驚悚異常;一位員警心
有餘悸地說︰「狼犬佈滿利牙的大嘴,不斷輪番撕咬,老翁簡直像遭電鋸凌遲,
老人家死得好慘!」

昨下午意外發生後,2隻狼犬被主人關進鐵籠,凶性仍未收斂,其雙腳沾滿黃翁
遇害的血漬,目露凶光,死盯著籠外陌生人,一副隨時要攻擊的狠勁,令人不寒
而慄。

警方要去鐵皮屋內蒐證採樣時,2隻狼犬一嗅到陌生人氣息,馬上狂吠,等警員
打開鐵皮屋門,牠們更加凶惡,不斷衝撞鐵籠,企圖撞門而出,鐵籠被撞得頻頻
搖晃,而一根根圓柱形鐵欄杆,被牠們咬得變形、變扁,上頭佈滿深深齒痕,可
見牠們常拿鐵籠出氣,性情極為暴躁,而齜牙咧嘴時齒身還沾染咬死老翁的鮮紅
血跡,連採樣的員警都猛吞口水,直呼恐怖。

有員警透露,以前曾處理流浪狗攻擊人的事件,但怎麼也沒這次恐怖,尤其2
隻狼狗的大嘴,一張開幾乎可以吞下一張成人的臉,這叫人如何伸手進籠裡採
樣?萬一被咬斷手怎麼辦?

員警只好聯絡動物防疫所請獸醫帶麻醉藥劑到場,等2隻「殺人凶犬」被麻痺,
確定昏睡,才敢打開鐵籠,趁牠倆還未清醒,趕緊扳開狗嘴,採集牙齒殘留血跡,
捺印其齒痕等證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today-so3-2.htm
2012-12-1
狼狗咬死人/飼主未拴緊門 餵狗釀悲劇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釀成桃園八德「狗咬死人」血案的癥因,出在狼狗突
破頂樓的木柵門,為何牠們能自行開門,致老翁枉死其利齒之下?

記者現場查訪,發現柵門的開啟方向,是由內往頂樓露台外面推,且裝一個彈簧,
推開門後,彈簧會自動帶上柵門,但並不緊閉,為此飼主還加裝一個門栓,以防
萬一。

但昨王婦餵狗時,只將柵門帶上,未再拴上門栓,兩頭狼犬被放出後,先在頂樓
四處大小便,然後走到破柵門前,用爪撥抓柵門左下方的破洞,又用鼻去頂門,
最終頂出縫隙後鑽出,進入樓梯間流竄,此時,樓下住戶誰遇上這兩頭兇犬,誰
就倒大楣!
.飼主要關好狗籠、拴狗鍊,並將狗養在獨立空間
.外出遛狗要繫狗鍊,勿讓幼童接近
.不可拿木棍或物品攻擊挑釁
.遇攻擊時保持鎮靜,因狗的天性會追趕逃跑的人或動物,勿背向狗兒逃跑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


血濺樓梯間…兩猛犬咬死80歲翁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楊德宜/桃園縣報導】

2012.12.01 04:51 am


老翁遭2隻猛犬攻擊 咬成重傷不治 / 鄭國樑

桃縣發生猛犬咬死人,兩隻大型狗關入鐵籠後還是凶狠狂吠。
記者鄭國樑/攝影
黃姓老翁昨天在住處樓梯間,遭頂樓王姓鄰居飼養的兩隻猛犬攻擊,全身多處撕
裂傷、頸動脈出血,送醫不治。黃妻趕回家不斷哭喊「早上出門,他還說要煮芋
頭排骨幫我補一下」,想不到天人兩隔。

警方留置王姓飼主及當時看管猛犬的王母釐清案情,昨晚訊問後,王姓飼主請
回,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王的母親仍留置,今天會同檢方相驗,兩隻狗
則由動保所代管。

黃姓老翁(八十歲)住八德市中華路巷內一棟五樓公寓,鄰居指王家養的兩隻狗
很凶,過去有幾次咬傷人,「我們養的都是小狗,一看見兩隻大狗下樓,都趕快
把小狗抱起來,離得越遠越好」,鄰居談論王家猛犬,仍心有餘悸。

王的父親也證實狗曾咬傷鄰居,並說屢次勸兒子不要養這兩隻狗,但兒子就是不
聽,昨天發生不幸,他頻頻嘆氣說「早就要他別養,這下真的出事了」。

黃妻昨天傍晚從工廠一路哭著趕回家,她說早上出門時,丈夫還高興送她,說晚
上要煮她最愛的芋頭排骨,下午接到醫院的電話,她以為只是被狗咬傷,沒想到
丈夫竟然喪命,說什麼她也不肯相信。

警方調查,四十三歲王男住在公寓五樓,約兩年前養這兩隻大型犬,一隻像狼狗,
另一隻像獒犬,兩隻都不是純種犬,相當兇猛,分別取名「歐弟」、「冰塊」。

王擔任保全員,昨天接到母親電話後馬上趕回家,看到樓梯間滿是鮮血,滿臉懊
惱。他坦承把狗養在五樓屋頂公共空間,平常上午由母親餵狗,最近狗拉肚子,
母親買了腸胃藥餵狗,沒想到狗竟跑出鐵籠,咬死老翁。

「遇到狗狗,千萬別跑、也不要作勢或揮杖打狗,最好是淡定,不要動或緩步走
過」,桃園縣動物防疫所獸醫師何仁信指出,在戶外遇到猛犬,切忌快跑,更不
要邊跑邊叫,也不要作勢攻擊或揮杖驅趕、打狗。

【2012/12/01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血濺樓梯間…兩猛犬咬死80歲翁 | 意外現場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
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536436.shtml#ixzz2DlFRB6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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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犬咬死人/寵牠養牠不盯牢 主人有罪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鄭國樑/桃園報導】

2012.12.01 03:09 am


「飼養寵物就該把牠看好」,這是法界人士對愛養寵物者的規勸,「這是公共道
德,也是生活法律常識」,大家該遵守。

「狗狗闖禍,可能禍延主人」,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戴文亮指出,飼主沒把狗
關好,遛狗時沒拴上鍊繩,或是沒戴口罩、狗狗抓狂咬人,或是狗狗逛大街亂跑,
撞到機車騎士、鐵馬族受傷,飼主都要負過失傷害刑責,可處六月以下徒刑,過
失致死則是二年以下刑度,雖不至於坐牢,但會留下前科。

戴文亮還舉實例,一名飼主沒把狗關好,中元節拜拜放鞭炮時,狗受驚嚇衝出,
撞上騎機車的婦人,造成腦震盪,飼主吃上過失傷害官司,被害人開口一百萬元
和解;桃園市鄭姓男子的狼狗咬傷鄰居大腿,判拘役五十五天、賠了五十萬。

除了刑責,飼主還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桃園地院法官徐培元指出,動物與人的
生活關係密切,飼主必須做到避免動物傷人的措施,如狼狗必須關在籠裡,不應
任由逛大街,一旦傷人就得負責,又如遛狗時應以較粗的繩子拴住或戴口罩、以
膠帶封住利爪,防範猛犬攻擊或抓傷人。

狗狗傷人,如果和解談不攏,被害人可打民事官司求償,視傷勢情況賠償,嚴重
的可能超過百萬元,出人命的賠五百萬元也非罕見。

【2012/12/01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猛犬咬死人/寵牠養牠不盯牢 主人有罪 | 意外現場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536438.shtml#ixzz2DlFVXi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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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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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看門狗也是常見而且傳統的自我防衛武器。

只是這種動物兵器成本頗高,對於居住在城市的人來說,也有很多不便。一般比
較適合鄉下人或是住在開闊空間的人家。

而且如這新聞所顯示的,看門狗的控制並不容易。



另外反過來說,被猛犬襲擊是很危險的。而且台灣又有動物保護法,你被猛犬襲
擊,反過來將狗打傷打死,還有可能要賠上一大筆錢並會吃上官司。


單純就格鬥上來看,猛犬也是相當可怕的強敵,如果被猝然襲擊,就算你佩帶手
槍而且精通戰鬥射擊也不一定有勝算。再加上野狗或看門狗襲擊人類時常是複數
出擊,非常危險。

特別假設你從事郵差或是快遞員之類的工作,狗是必須對付的強敵。

幸好,因為狗的嗅覺靈敏,據說是對辣椒酒精或是MACE之類的非致命武器特
別敏感,使用這類武器也較不用擔心吃上官司。據說有些郵差會攜帶MACE以
防止碰上惡犬。

另外,棍棒或石頭之類的武器雖然也能擊退惡犬,不過我個人知道至少有兩起案子
,是郵差用棍棒跟石頭擊退惡犬,結果被飼主告成功要賠錢。


真的,我不唬爛,人命比狗命賤。

不過古訓是,打狗要看主人,這點可能自古如此。

反正,我們也都知道,有錢人養狗花的錢可以比窮人的生活費還高很多。


雖然防疫所呼籲不要揮動棍棒向狗挑釁,我個人倒是認識在動保法頒布之
前,曾用球棒將猛犬打倒之後丟進附近河裡的強者。

但是這種戰鬥當然還是能避免就避免。


最後,各位應該也注意到了,養狗咬死人只需要負過失致死責任。

quote:
分隔線


這是ACG宅的題外話。

話說COD4中狙擊與潛入的專家、無敵砲台麥克米蘭上尉,天敵也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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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2/01/2012 1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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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saraki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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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01/2012 :  11:51:49  會員資料 Send Gasaraki a Private Message
現在發這篇就別忘了當初在戰國批評紐約市警街頭槍擊護主兇犬的事件啦(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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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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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01/2012 :  12:30:16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asaraki

現在發這篇就別忘了當初在戰國批評紐約市警街頭槍擊護主兇犬的事件啦(攤手)



我當然記得。

當時我並不知道那隻狗是在美國也有名的凶惡犬種。

雖然我現在還是認為要制服那隻狗有開槍以外的方法,不過既然是在美國,那就
開槍吧。在有人告知說那隻狗非常危險之後,我在戰國也有發言表達同樣的意
見。

只是我還是講一句,在台灣或是日本,雖然警察也有槍,在那種狀態是不會開槍
的,會用其他方法。



在這整個討論我應該也表達一個意見,要殺人其實沒什麼難的,其實比活捉壓制
一個人要容易,只是斟酌狀況,最簡單的方法不見得會帶來最好的結果。

否則打一開始我就會叫大家都帶水果刀,碰到賊人亂刀捅死他就好了。

要不然我幹嘛提醒大家不要隨便用棍棒打狗,就是要避免雖然打贏但是結果也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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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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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2/01/2012 12: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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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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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06/2012 :  19:49:18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21206/155513/
警官調停鄰居糾紛 竟被斧頭劈腦而死
2012年12月06日18:39

45歲的澳洲警官安德森(Bryson Anderson),今天(6日)稍早接到一起鄰居間的糾
紛,一名男子「不斷的朝著鄰居家院子裡射箭」,他單獨一人前往調停。

安德森沒有想到,當他前往「射箭者」家中詢問時,開門的男子不分青紅皂白,
拿起斧頭對準了他的頭頂就用力劈下,他當場頭骨破裂,用無線電呼救後便失去
意識,支援的警察到場時,他已死亡。警方隨即在住宅旁的庭院中逮捕了涉嫌動
手的男子,目前仍在偵訊中。

quote:
分隔線


因為水果的報導跟英文報導出入很大就做個引子用而已。

http://www.smh.com.au/nsw/policeman-dead-after-axe-blow-during-neighbourhood-row-20121206-2axvf.html

Officers had been called to the property earlier in the afternoon
after neighbours complained about arrows being fired into their yard
from a crossbow.

The situation escalated to the point where 11 officers had to be
called to the home.

At one stage officers were attacked by dogs. It appears that
Inspector Bryson became separated from the other officers and that
was when he was attacked.


----

一開始是有鄰居抱怨有人濫射十字弓。

雖然有11個警察抵達現場,但是他們遭到狗群的攻擊而分散。

Bryson Anderson警官在落單時遭到斧頭攻擊,腦袋被打爆送醫不治死亡。




這是在台灣也合法之武器殺人(而且有配槍)的大集合。(十字弓除外)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2/06/2012 19: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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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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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10/2012 :  10:09:31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處理家暴案遭刺 警穿防彈衣仍重傷
【聯合報╱記者郭政芬/新竹縣報導】

2012.12.10 04:01 am


新竹縣竹北分局山崎派出所警員徐銘聰、李國成,昨天到新豐鄉一戶民宅處理劉
姓男子疑似對兒子家暴案,疑有精神疾病的劉突然從家裡衝出來,拿出一把藍波
刀朝兩名穿著防彈衣警員猛刺五刀,徐銘聰腹部被刺得鮮血直流,李國成腋下也
有撕裂傷,但兩警仍負傷徒手制服劉,將他送辦。

警方說,昨天下午二時許,黃姓女子騎機車到派出所報案,指稱她的兒子(劉姓
男子)猛打孫子,打到孫子的臉都腫起來,手上還拿一把刀向她追過來,徐銘聰
及李國成兩名警員隨黃女到她家處理。

徐、李與黃姓女子正要進入時,卅一歲劉姓男子突然衝出來,兩名警員為維護黃
女,側擋在黃女的前面,被劉持卅公分長的藍波刀猛刺,刀從防彈衣側邊縫隙穿
過,徐腹部被砍三刀,當場鮮血直流,李的左下腋下被砍兩刀,有撕裂傷,兩名
警員所穿的防彈衣上,都被砍出多道裂痕。

兩名警員雖然受傷,仍忍痛徒手制服劉,李國成以右手抓住劉,徐銘聰手按著腹
部傷口,以腳壓制劉,兩人合力逮捕劉,並請求支援警力將劉帶回派出所,警方
在劉的身上除查獲刺警的藍波刀,還包括另一把小刀。

徐銘聰因為傷勢較嚴重,由救護車送往東元醫院急救,再轉診到新竹台大醫院動
手術,李國成則送往空軍醫院就醫,兩人都沒有生命危險。

劉的母親黃女向警方說,兒子有精神病史,但因家境清寒,無力負擔醫療費用,
一度送往醫院治療之後就返家休養;兒子平時常對孫子家暴。警方將劉依殺人未
遂、妨害公務、傷害及毀損等罪嫌送辦。

【2012/12/1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處理家暴案遭刺 警穿防彈衣仍重傷 | 重案追緝 | 社會新聞 | 聯合
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555064.shtml#ixzz2EbvLZR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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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分隔線

這案子要是在美國,準會被警察當場開槍射殺。
(得在老媽面前開槍殺她兒子就是了)

不過台灣警察沒有適當好用非致命武器,也沒有適宜的訓練,就算不想開槍射殺
持刀攻擊者,只靠徒手也未免太神勇了。

畢竟就算有穿防彈衣,刺中致命的防禦空隙也是有可能會死人的。


這案子其實就算警察開槍射殺也算無可厚非啦。但是既然警察不想殺人,我個人
是覺得讓持刀攻擊者斷幾根骨頭也算是合理範圍。
使用警棍或鎮暴手電筒之類的武器,也是比徒手好很多。

有辣椒噴霧或電擊器當然是更方便,但是台灣警察還沒那種資源全面配發。



我不是警察,但是假設家中或鄰里碰上這種的,有時間的話除了我會穿上防刃護
甲之外,武器應該會挑雨傘/鐵椅大盾/南非大盾+竹槍/竹掃把/球棒的組合。然
後背後請人拿椅子待命壓制。

基本戰術是靠盾牌跟長柄武器把對方推擠到牆上進行壓制,等他無力後用椅子壓制在地上。

如果持續抵抗的話,就打斷他的手骨、鎖骨或腳骨。

另外可請求一人在背後擔任辣椒酒精的射手進行支援射擊,跟拿手電筒援護。


總之就是組小號的鴛鴦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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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2/10/2012 1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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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10/2012 :  21:49:37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警察怎麼會知道遇到神經病見到面就是拿刀衝出來砍人
絕大部分的情況就是醉漢先對峙嗆聲
有穿防彈背心就已經是作過準備了
不然以後管區出門就是先組隊全副武裝佈龜甲陣,然後挨家挨戶查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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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Posted - 12/10/2012 :  22:15:15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MM

警察怎麼會知道遇到神經病見到面就是拿刀衝出來砍人
絕大部分的情況就是醉漢先對峙嗆聲



其實就我所知,在市區當消防員或警察當久了,總是會有人碰到通報家裡有精神
病患發作,結果一開門就碰到拿刀子砍人。

問題只是誰碰到駐賽而已。

這只要警察跟消防員跑得夠快沒人受傷,就不會上新聞。

跑得不夠快有人被砍或有人被打死,就上新聞。


只是台灣的警察不是很願意為這類特殊狀況另外採購器材跟多做訓練。


就算不是當警察,像我這種喜歡準備對付意外的人,都常被嫌頭殼有問題。

比如我在軍校菜鳥時代有在上課用書包內攜帶全套整理服裝儀容用具的習慣,但
是只有我這樣做。臨時碰到下課十分鐘學長要檢查,就有人要跟我借了。


我偶爾跟人烏鴉嘴怎樣怎樣很危險,其實很少人會理我,大概我講話的方式沒啥
說服力。

不過偶爾會說中。

話說我上次在MDC發言說真想搞恐怖活動其實開車撞人跟拿斧頭砍人也行,第二
天新疆就真有人這麼幹,我看到新聞真的噴茶啊。


我是那種碰到精神病患或醉鬼跟吸毒者,就假設他有可能會發作進行攻擊,提高
警覺的人,但是在台灣,一般人不會這麼想。畢竟沒有打人只是單純喝醉的醉鬼
比較多。


另外比如我常說「意外一次就夠了」、「要賭命也不想在這種地方賭」,所以騎車過路口都儘量小心,之前卻被嫌過度謹慎跟騎車判斷力低落。



總之我是認為警察接到通報說是精神病患,開門前就要假設有可能遭到攻擊,進行一些準備。

若是現場的員警已經做了這種假設,結果準備不足還是有人受傷,那就是裝備跟
訓練有問題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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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2/10/2012 22: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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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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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2/10/2012 :  22:20:51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要怎麼訓練,先把所有人都當敵人看嗎
一開門就先把槍亮出來對著對方嗎
看你是嫌公家飯吃膩了想回去吃媽媽的味道就對了

就算是美國也是有警察接獲報案上門訪查反先被殺的啊
遇到突然情況比的就是誰跑得快,先跑遠點拉開距離請求支援
不然空手奪白刃又不是隨時都使的出來
可惜台灣的居住環境大多是狹小的公寓就算想跑也跑不遠
如果跟新聞裡講得的本能反應自己去當盾護人
這個警察可以當英雄了

看一些新聞畫面,有些警察看起來都胖胖的,身上裝備也不算少
但是跑起來速度也不會太慢
有常常再跑的就算吃肥了,也比不常運動的瘦子來的快

另外台灣警方會自己投資器材啊,其中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行車記錄器,保護自己不會被坑

還有中野大,下面說的不是在罵你,是有一點擔心
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有那種緊張過度,認為所有人都想害你的被害妄想症
然後會不會想在家裡裝設陷阱

Edited by - GMM on 12/10/2012 2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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