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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cobrachen這裡是提案區,不是反駁區,請自行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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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依懲戒提案處理條例MDC綜合論壇板主聯席會懲戒提案處理條例本文: 1.當各板板主對於自己板內特定註冊成員多次不當言論無法忍耐時,可以透過提報板主聯席會進行對該註冊成員的相關懲戒。 2.經一般註冊網友三人連署亦可提出同樣的懲戒提案,仍須符合以下其他條文。3.提出懲戒提案的板主需要列舉該註冊成員不當的言行紀錄(包含公告砍文,請板主轉錄於歷史紀錄區)三則以上始能提出。 4.板主聯席會會長在板主提出懲戒提案後應該於板主專區開帖列出懲戒對象、犯例、並公告各板板主參加表決。 5.表決分兩輪,第一輪決定是否懲戒該註冊會員、第二輪決定處以何種懲戒。 6.有權參與表決的成員包括板主以及mdc大員,聯席會會長只需發布訊息通知各板板主,大員則可經由公告得知前往投票。 7.第一輪表決須於表決期限內通過發表表決數2/3以上始能通過。 8.第二輪則以得票數最多的懲戒方式執行。 9.懲戒方式分級如下: (1).禁言兩週(記一過) (2).禁言四週(記兩過) (3).刪除帳號 (4).刪除帳號者又在度申請帳號並且再度遭檢舉不當行為者,封e-mail 又當註冊會員集滿三過,即行刪除帳號。
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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