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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205 Posts |
Posted - 11/06/2008 : 19: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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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性侵女童!!! 只能用"罪該萬死"來評論了!!!!(出自霹靂火劉文聰語錄) 國防部已有明令要部隊於集合時及早晚點時宣教性侵害防治法ˋ看樣子那身披官服的軍官真是豬狗都不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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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
剛剛入門
24 Posts |
Posted - 11/06/2008 : 2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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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awkeye
軍官性侵女童!!! 只能用"罪該萬死"來評論了!!!!(出自霹靂火劉文聰語錄) 國防部已有明令要部隊於集合時及早晚點時宣教性侵害防治法ˋ看樣子那身披官服的軍官真是豬狗都不如了˙˙˙˙˙˙
我國法律太人道了啦∼應以嚴刑峻法以嚇阻。 國軍強暴婦孺現在還是唯一死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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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205 Posts |
Posted - 11/07/2008 : 0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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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大港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awkeye
軍官性侵女童!!! 只能用"罪該萬死"來評論了!!!!(出自霹靂火劉文聰語錄) 國防部已有明令要部隊於集合時及早晚點時宣教性侵害防治法ˋ看樣子那身披官服的軍官真是豬狗都不如了˙˙˙˙˙˙
我國法律太人道了啦∼應以嚴刑峻法以嚇阻。 國軍強暴婦孺現在還是唯一死刑嗎?
性侵害罪現在軍法也不是死刑ˋ都是"人權"團體的施壓的結果! 當然像以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ˋ蘇建和案中唯一軍人王文孝)都在還沒完成精確調查和對質時就速速正法這也是不對的ˋ 問題是在於軍法比民法要嚴厲多了ˋ為何很多犯案的都是軍官幹部ˋ而且都是明知還故犯?甚至長官和所屬單位還幫忙掩飾?? 死刑的爭議點是很多ˋ很多罪在軍法是可判死刑ˋ但現在且僅限與軍人職務有關之犯罪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由軍法審判! 例如逃亡、盜賣軍品 等罪 軍人若犯刑法之罪由司法審判非由軍法審判 例如偽造文書、傷害等罪(包含性侵?) 依台灣法律現在這麼"人道"講究"人權"這麼袒護ˋ保護犯人加害者ˋ還要舉證才能定罪ˋ就算定罪了也判不了幾年ˋ很快就可假釋了(像華岡之狼) 只是這樣不能用軍法管理的軍隊ˋ紀律是越來愈鬆散ˋ保國為民淪為口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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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hawkeye on 11/07/2008 11:4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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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P
路人甲乙丙
1343 Posts |
Posted - 11/07/2008 : 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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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狗官應該是犯加重強制性交罪,法定刑是七年以上,不過還是由軍事法院審判,可憐的是他們單 位大概是有開不完的檢討會了,有時真不了解檢討會的目的何在,明明犯錯的是那些人,為何無辜的 人也要陪著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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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guof1273
路人甲乙丙
1314 Posts |
Posted - 11/24/2008 : 2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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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流言中傷 女兵自殺控軍方
http://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081124857075
台視 2008-11-24 14:14 受不了軍中的流言,竟然有女士兵憤而自殺明志!在台北縣關渡陸軍六軍團轄內,有一名志願役女兵,出面控訴自己被長官嘲諷她是姦夫淫婦,逼的她只好燒炭自殺,送醫獲救後,又被軍方說她有精神病,強逼她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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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是那個長官把不到才這麼說的吧~ 毫無風度,說女兵是姦夫淫婦... 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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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yu_shih
剛剛入門
3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1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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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看法,把現在台灣目無法紀的責任推到人道團體上面並不對,電視台當然在撥莫名奇妙的人本基金會胡說八道,但是各位覺得絕大部分公權力不彰以及刑度過低到底是人權團體造成的還是民代及「有力人士」在關說施壓?
最簡單的一個想法:那些飆車被抓到的死小鬼,老爸老媽忝不知恥在妓者面前哭八警察執法過當,我家小孩很乖,都是壞朋友帶壞云云,總不會是人權團體教的吧?然後打電話給警察局要警察放人的,總不會是莫名奇妙的人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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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cy Asimov
我是菜鳥
Hong Kong
319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1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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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yuanyu_shih
我個人的看法,把現在台灣目無法紀的責任推到人道團體上面並不對,電視台當然在撥莫名奇妙的人本基金會胡說八道,但是各位覺得絕大部分公權力不彰以及刑度過低到底是人權團體造成的還是民代及「有力人士」在關說施壓?
最簡單的一個想法:那些飆車被抓到的死小鬼,老爸老媽忝不知恥在妓者面前哭八警察執法過當,我家小孩很乖,都是壞朋友帶壞云云,總不會是人權團體教的吧?然後打電話給警察局要警察放人的,總不會是莫名奇妙的人本吧?
倒不如說對人權的認知根本不合格....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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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P
路人甲乙丙
1343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1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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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可以說是影響司法最大的利益遊說團體,看看有多少死刑犯在三審判決確定後仍然沒有執 行,依舊活得好好的,如果不是人權團體施壓,為何法務部長遲遲不簽署執行命令,之前還有人權 團體直接殺到法務部要求面見部長的惡例。
至於在立法方面,人權團體更是在立法院大大活躍,之前刑法修正草案原本有針對重刑犯如果在一 定期間內再犯重罪,就加重處罰的規定,也被人權團體給搓掉了,這些重刑犯本身已成為犯罪習慣 者,要他們改過幾乎不可能,唯一防止他們犯罪傷害一般平民的方法就是關久一點,但這又被所謂 的人權團體批駁殘忍不人道,所以只能不了了之,莉娜英巴斯說過 "惡人是沒有人權的",但是在台 灣,好人才是沒人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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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12: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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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有個問題,就是發現誤判時你不能補救,尤其很多時候會被誤判的往往是孤家寡人沒人能替他作證才會造成冤獄,要國家賠償也只能賠償回國庫去......因此隨著歐盟對外到處施壓要求廢除死刑的呼聲,我們的做法是刑期累計,這個三年那個五年再一個十年,最後累加可以累加到好幾百年,減刑個幾次也不要想在生前出獄,彌補沒有死刑帶來的問題. 別的不說,性侵最容易誤判,不是說外島就很多刁民騙單純的阿兵哥與少女獨處一室,接著控告性侵,男方根本百口莫辯...... 人權團體的很多顧慮也不是沒有道理,但監獄的業績是感化犯人,也就是提早放出犯人,這也是個問題,而人權團體在立法院的效果很高;議員施壓的效果主要是在警局之類第一線. 好人沒有人權老實說已經是現代西方化社會的通病,從法國大革命以來的演進結果;而不受這些通病限制的,很諷刺的,就是常被批評為沒人權的老共,以及怎麼看都很不可思議的印度教與回教法庭......因為這也是一種文化問題,牽涉到的是啟蒙時期西方文化的根本價值,不是接受就是排拒,唯一妥協方法是請自殺離開這個人世......
吉屋出售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套房,近台大及捷運,附近有黃昏市場,生活機能便利. http://www.hbhousing.com.tw/web/A002/index.asp?module=search&file=Detail&No=Z087382%20%20%20&AID=A002 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二樓公寓,接近國小至大學各級學校及公車總站,離捷運及板橋車站不遠. 詳情請洽0931043559田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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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屋小步兵
版主
7782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12: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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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斷人生死可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非要身處其中不能體會
戰爭對於國家來說是一件太過嚴重的事情,它會造成巨大破壞並且致人於死,所以不能輕易得把戰爭掛在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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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P
路人甲乙丙
1343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13: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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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現在對於死刑的判決已經相當節制了,通常是要殺兩個人以上,或是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 人才有可能判死刑,甚至前一陣子有一名海巡中尉姦殺部屬女友也只判了無期徒刑,所以現在那些等 著執行死刑的人,不是該死,而是罪該萬死。
至於我們現在對數罪併罰的上限是三十年,也就是一個人即使犯了十件法定本刑五年以上,十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的強盜罪,最後法院宣判的刑度也不會超過三十年,再加上假釋制度,最後可能只要坐十 五年牢後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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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ASMP on 11/25/2008 13: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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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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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cy Asimov
我是菜鳥
Hong Kong
319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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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死刑有個問題,就是發現誤判時你不能補救,尤其很多時候會被誤判的往往是孤家寡人沒人能替他作證才會造成冤獄,要國家賠償也只能賠償回國庫去......因此隨著歐盟對外到處施壓要求廢除死刑的呼聲,我們的做法是刑期累計,這個三年那個五年再一個十年,最後累加可以累加到好幾百年,減刑個幾次也不要想在生前出獄,彌補沒有死刑帶來的問題. 別的不說,性侵最容易誤判,不是說外島就很多刁民騙單純的阿兵哥與少女獨處一室,接著控告性侵,男方根本百口莫辯...... 人權團體的很多顧慮也不是沒有道理,但監獄的業績是感化犯人,也就是提早放出犯人,這也是個問題,而人權團體在立法院的效果很高;議員施壓的效果主要是在警局之類第一線. 好人沒有人權老實說已經是現代西方化社會的通病,從法國大革命以來的演進結果;而不受這些通病限制的,很諷刺的,就是常被批評為沒人權的老共,以及怎麼看都很不可思議的印度教與回教法庭......因為這也是一種文化問題,牽涉到的是啟蒙時期西方文化的根本價值,不是接受就是排拒,唯一妥協方法是請自殺離開這個人世......
死刑討論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以公權力處死犯人是為了報復還是阻嚇犯罪?還有刑罰(不只是死刑)的終極目的是為了更生犯人還是中斷犯罪?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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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cy Asimov
我是菜鳥
Hong Kong
319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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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死刑如果不能配合無限制有期徒刑的話,那真的很危險.台灣又不像西方人那樣強悍會去不斷控告......
此話何解?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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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Taiwan
4531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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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鐵證如山,最該萬死的,殺了他們會有誤殺的問題?沒有吧~~~ 關在監獄裡每天還要花納稅人的錢去供他們吃穿,與其在這邊浪費資源,為何不直接一顆子彈下去,一了百了......
要讓那些人權團體腦袋清醒一點的方法只有一個,而且這方法好公民都做不得,那就是讓那些人變成所謂的「被害人」。當那群人變成被害人後,在下到還想知道有多少人願意繼續為加害人請命......這樣他們才能體會到何謂「好人沒有人權」
學習畫圖中的路人X,請大家多多指教<O> 稿子畫不完啊啊啊啊啊啊啊~~~~~~截稿日快到了啊啊啊啊啊啊(抱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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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cy Asimov
我是菜鳥
Hong Kong
319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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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如果真的是鐵證如山,最該萬死的,殺了他們會有誤殺的問題?沒有吧~~~ 關在監獄裡每天還要花納稅人的錢去供他們吃穿,與其在這邊浪費資源,為何不直接一顆子彈下去,一了百了......
要讓那些人權團體腦袋清醒一點的方法只有一個,而且這方法好公民都做不得,那就是讓那些人變成所謂的「被害人」。當那群人變成被害人後,在下到還想知道有多少人願意繼續為加害人請命......這樣他們才能體會到何謂「好人沒有人權」
這是很危險的想法。難道人的生命可以如此輕易被終結?殺了就一了百了? 如果人權法無法保障社會最底層,無法保障非主流,無法保障社會討厭的人的時候,那人權還有什麼意義?這種論調曾被用來支持刑事化同性戀行為。
Document - The Death Penalty, Questions and Answers http://www.amnesty.org/en/library/asset/ACT50/010/2007/en/dom-ACT500102007en.html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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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Taiwan
4531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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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知道這個想法不大好~~~(想不到這麼快就被罵了~~~汗) 只是,連主流、連安分守己的好人都保護不了的人權法,存在的意義到底在哪裡?連大多數良民都無法保護的人權法,為何還要去保護那些犯罪者......
當人權團體在為那些殺人犯請命的時候,有多少人會思考到,那個殺人犯奪去多少條人命...侵犯多少好人應有的人權?有誰可以保障那些無辜受害者的人權? 為了那少數嚴重侵犯他人人權的犯人,為了那些犯人的人權,而犧牲了大多數好人的人權,這就是當代的主流價值?
「當你侵犯他人的人權的時候,你就不配備擁有人權了!」
天音:好像有點離題了~~~(被拖出去埋了)
學習畫圖中的路人X,請大家多多指教<O> 稿子畫不完啊啊啊啊啊啊啊~~~~~~截稿日快到了啊啊啊啊啊啊(抱頭) |
Edited by - 白河子 on 11/25/2008 20:5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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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cy Asimov
我是菜鳥
Hong Kong
319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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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當人權團體在為那些殺人犯請命的時候,有多少人會思考到,那個殺人犯奪去多少條人命...侵犯多少好人應有的人權?有誰可以保障那些無辜受害者的人權? 為了那少數嚴重侵犯他人人權的犯人,為了那些犯人的人權,而犧牲了大多數好人的人權,這就是當代的主流價值? 「當你侵犯他人的人權的時候,你就不配備擁有人權了!」
或許這種想法就是很多支持死刑的人的想法吧? 這種想法將人權(特別是生命權)看成可以被去除的權利,而不是所謂不能奪取(inalienable)。 不過,這種想法的問題是將「犯人」的「人權」跟「好人」的「人權」對立起來,把「犯人」非人化了,而這是違反人權理論對普遍性(universality)權利的認知。還有,這種想法的危險在於可以用來支持更可怕的國家行為,例如嚴刑偵訊。
如果連最可恨的違法者的權利都受到尊重和保護,那一般人還需要害怕自身權利被公權力侵害嗎?如果有其他方法保護社會不受違法者的傷害,那為什麼要有死刑?難道是為了報復?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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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sukiyaki
路人甲乙丙
1616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2: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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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基督教的思想,人無論有多大的罪惡都可以被主寬恕的,只是處罰輕重的問題,所以不能「永久」剝奪一個人被寬恕的機會。判100年有期徒刑和死刑,雖然結果可能一樣但意義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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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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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cy Asimov
我是菜鳥
Hong Kong
319 Posts |
Posted - 11/25/2008 : 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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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按基督教的思想,人無論有多大的罪惡都可以被主寬恕的,只是處罰輕重的問題,所以不能「永久」剝奪一個人被寬恕的機會。判100年有期徒刑和死刑,雖然結果可能一樣但意義完全不同。
不單是宗教問題,以美國的錯案率來看,殺錯人的問題不容輕忽...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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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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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4 Posts |
Posted - 11/26/2008 : 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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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除了戰爭時期,鐵證如山型的犯人,不適合判死刑機率很高,有的是沒有打算作案你就不會去弄各種不在場證據,而被真正犯人當人頭的冤獄;有的則是有精神疾患或一時衝動,所以沒考慮到掩飾罪行的臨時起意犯;還有開玩笑起鬨卻不小心搞死人,說不定連犯罪都說不上的狀況. 最可惡的計畫性殺人同時也往往是最難抓的,因為大部分都不會那麼笨,總是會掩飾,執法人員只要一時疏忽或打算交差了事,真兇就從此逍遙法外了.這種問題在過去的時代很少人注意,但近年來有注意的狀況下,發現有問題的狀況真的不少,而這時會碰到的問題,其實比法律不保障好人的人權更糟糕,那就是法律主動迫害好人的人權,甚至奪去好人的生命權.廿幾年前的李師科與王迎先的事件,老一點的人大概記得......這種事情目前還不知道怎樣去避免,但沒有死刑至少還比較有可能去補償.
吉屋出售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套房,近台大及捷運,附近有黃昏市場,生活機能便利. http://www.hbhousing.com.tw/web/A002/index.asp?module=search&file=Detail&No=Z087382%20%20%20&AID=A002 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二樓公寓,接近國小至大學各級學校及公車總站,離捷運及板橋車站不遠. 詳情請洽0931043559田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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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P
路人甲乙丙
1343 Posts |
Posted - 11/26/2008 :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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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求逼供,通常發生在檢警調偵查訊問時,像王迎先案就是一個例子,爲了避免這種情形,應該要有 被告這方的人在場,一方面提供被告法律諮詢,另一方面也可避免檢警亂來,現在法條上是規定被告 精神障礙者,才有義務律師強制到場為其辯護,未來如果能擴及到犯有一定重罪的人(例如犯死刑、無 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當被傳喚或被逮捕拘提到場時,都能有義務律師為其辯護,在 某一程度上更能保障被告權利。
另外現行法禁止夜間訊問及訊問時全程錄音錄影也是可以保障被告的自白是出於自由意志。過去當被 告陳述遭刑求時,法官通常要求被告舉證被誰打,而警方也就只出具一張書面證明,表示未刑求,法 官也就採信了,但是現在只要被告說自己被刑求,法官就一定會要求檢察官針對被告沒有被刑求負舉 證責任,這樣不但可以要求涉嫌刑求的人員到法庭對質,只要法官認為有刑求的可能,被告在偵查中 的不利於己的自白將會全盤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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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11/26/2008 : 1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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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才講誣告的事情,今天就有新聞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5/4/1a0tl.html 一夜情換不到真情?女四處告男誣指性侵墮胎反被控 更新日期:2008/11/25 04:33 陳俊雄/北縣報導 女大生「小瑋」和蔡姓男子春風一度卻未換得真情,她先以墮胎、割除子宮等名目向蔡某敲詐十二萬元,又因蔡某少付七萬元而提出性侵等告訴,最後西洋鏡遭到拆穿,小瑋因偽造文書、恐嚇取財未遂、偽證等罪遭法院判處八月徒刑。緩刑二年。 - 如果按過去的軍法,這蔡姓男子早死刑了,等發現這個女大學生根本沒有懷孕墮胎割除子宮等情時,蔡姓男子也救不回來了...... 倒過來沒多久前也有那種控告性侵逼你結婚,等聽到說男的要入獄一段時間還會影響日後工作就業等情時,才又反悔說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的......那如果是死刑,嗯...... 但有些犯人確實惡性重大,有必要與社會終生隔離的,這種讓他關幾年就出來,對社會也還是危害,有必要處以真正的終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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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屋小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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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2 Posts |
Posted - 11/26/2008 : 1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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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在下知道這個想法不大好~~~(想不到這麼快就被罵了~~~汗) 只是,連主流、連安分守己的好人都保護不了的人權法,存在的意義到底在哪裡?連大多數良民都無法保護的人權法,為何還要去保護那些犯罪者......
當人權團體在為那些殺人犯請命的時候,有多少人會思考到,那個殺人犯奪去多少條人命...侵犯多少好人應有的人權?有誰可以保障那些無辜受害者的人權? 為了那少數嚴重侵犯他人人權的犯人,為了那些犯人的人權,而犧牲了大多數好人的人權,這就是當代的主流價值?
「當你侵犯他人的人權的時候,你就不配備擁有人權了!」
天音:好像有點離題了~~~(被拖出去埋了)
學習畫圖中的路人X,請大家多多指教<O> 稿子畫不完啊啊啊啊啊啊啊~~~~~~截稿日快到了啊啊啊啊啊啊(抱頭)
http://www.haodoo.net/?M=hhd&P=3 《澳大利亞驚魂記》黃河
參考這篇文章
白河子兄當過兵了嗎
如果是幹部 可能有幸參加士官評議委員會這類"軍法大審" 親身處於其中方可體會 斷人是非生死的壓力
戰爭對於國家來說是一件太過嚴重的事情,它會造成巨大破壞並且致人於死,所以不能輕易得把戰爭掛在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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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cy Asimov
我是菜鳥
Hong Kong
319 Posts |
Posted - 11/26/2008 : 13: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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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ASMP
刑求逼供,通常發生在檢警調偵查訊問時,像王迎先案就是一個例子,爲了避免這種情形,應該要有 被告這方的人在場,一方面提供被告法律諮詢,另一方面也可避免檢警亂來,現在法條上是規定被告 精神障礙者,才有義務律師強制到場為其辯護,未來如果能擴及到犯有一定重罪的人(例如犯死刑、無 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當被傳喚或被逮捕拘提到場時,都能有義務律師為其辯護,在 某一程度上更能保障被告權利。
另外現行法禁止夜間訊問及訊問時全程錄音錄影也是可以保障被告的自白是出於自由意志。過去當被 告陳述遭刑求時,法官通常要求被告舉證被誰打,而警方也就只出具一張書面證明,表示未刑求,法 官也就採信了,但是現在只要被告說自己被刑求,法官就一定會要求檢察官針對被告沒有被刑求負舉 證責任,這樣不但可以要求涉嫌刑求的人員到法庭對質,只要法官認為有刑求的可能,被告在偵查中 的不利於己的自白將會全盤作廢。
台灣不使用米蘭達規則?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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