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標題 |
|
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我是老鳥
USA
9567 Posts |
|
冗丙
版主
Taiwan
16098 Posts |
Posted - 06/06/2010 : 08:31:12
|
根本就是同一批人用不同公司的名子競標~
|
|
|
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5 Posts |
|
oops
路人甲乙丙
689 Posts |
Posted - 06/06/2010 : 18:32:15
|
聽起來就像是因為自身人員訓練太差 所以裝備也只能跟著低能,不然人員配合不了...(腦殘的是人,不是槍!)
就像當年SVT被俄國兵罵翻,海軍步兵跟德國人卻愛死了 |
Edited by - oops on 06/06/2010 18:33:23 |
|
|
sungf29
路人甲乙丙
898 Posts |
Posted - 06/07/2010 : 10:15:06
|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quote: 習慣成自然 ,警方慣用S&W手槍後 ;自然而然會對該59xx系列手槍卸下彈匣後無法擊發這一分加權
搞不清楚台灣警方為何喜歡此功能 美國槍界是將它視為腦殘設計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我猜 台灣警方 能不開槍就不開槍,
就算要開槍.效果請等同鞭炮,嚇嚇人就好,最好不要擊中
被奪走槍能不擊發最好
美國警方能開槍就一定要擊發,而且要擊中制止
用槍時機問題(鄉民民意使然)
|
|
|
oops
路人甲乙丙
689 Posts |
Posted - 06/07/2010 : 22:16:27
|
美國人鄉民成那個樣子,用槍四大法則這種東西 卻是民間槍界提出的 (→只有一個重點,永遠假定你的槍已經實彈上膛,而且即將要走火打死人) 這就看得出人家光是業餘圈的人,就已經是想像不到的專業
反而他們的禁槍團體差勁的要命,講誇張點就是一面高喊禁槍,一面搞不清楚什麼是槍 (他們一度定義突擊步槍=握把像手槍的步槍,這種態度令人聞到濃濃的政客炒作味)
|
Edited by - oops on 06/07/2010 22:17:39 |
|
|
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5 Posts |
Posted - 06/07/2010 : 22:38:21
|
> 美國警方能開槍就一定要擊發,而且要擊中制止
不能這麼說 而是美國不論警方或者民間 充分了解槍是致命性武器 對目標有使用致命武力的充分理由 扣下扳機才算合法 不像台灣警方為了應付民意監督 訂出什麼鳴槍警告 先打手腳的不合理規定
美國擁槍和禁槍都有一定程度的草根民意 但是禁槍政客作秀現象嚴重多了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
|
|
solaris
新手上路
93 Posts |
Posted - 06/07/2010 : 23:11:18
|
台灣警察要是開槍打死人... 要自己賠償死者家屬 所以...當然能不開槍就不開槍了 |
|
|
|
標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