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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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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27/2018 : 19: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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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歐盟會推廢死的一個主因,在他們看到納粹德國以合法手段機械性製造"死亡"這件事情,才決定剝奪法律體系執行死刑的權力. (略) 東方人還有一個文化習慣比較麻煩,就是把政府與司法當成絕對正義,如果這個正義不存在,他們會尋求其他的正義,名為民粹的正義......歐盟會推廢死,還有一個理由也就是有"教皇無謬論"的惡劣前例,他們沒有"司法無謬論"這種迷思,所以最好不要讓這種可能犯下大錯的機器有太大的執行權;但,我們有"司法無謬論"的迷思......
殺人數最多的死刑往往都是殺政治犯,以東亞歷史來說,就是將俘虜敵軍將領家族斬首,還有像是誅九族那一種案例,各位看史書都可以看到一次處死數十數百人的案例。
歐洲方面有明確紀載的執行最多死刑的執行人,第一名活在納粹德國時期,第二名活在法國恐怖政治時期,殺最多的還是殺政治犯。
確實歐洲會產生廢除死刑的勢力,很大一部份就是為了防止在那種時期,死刑會被政治利用。
至於更恐怖的就是那種混亂時期,政治勢力煽動民眾,鼓勵私刑。於是大家就去把敵對的人拖出來,亂棒打死。 平時就廢除死刑或嚴格限制死刑,被認為在混亂時期多少有壓制這種現象的效果。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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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F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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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27/2018 : 19: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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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ZQF 恶心半天,尽管读史读多了,人类的丑恶还是超乎想象啊……
看過人類歷史上種種屍山血河的紀載,研讀過一些軍事訓練與殺人心理學的原理,本人有兩種感想:
1.殺人真簡單,實在沒有門檻。 受過訓練跟有適當的裝備,誰都可以成為殺人機器。死不殺人的聖人比較稀奇。(但真的存在) 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也可以成為殺人機器。(這一點應該要強調的) 既然已經有那麼多合法殺人,為什麼要禁止死刑?
2.不以承平時期的道德原則設點天花板,人類社會瘋起來真他X殺無止盡
其次是因現代西方法律原則,基本上禁止復仇。 死刑的目標被認為不該是替被害者遺族復仇,符合這原則。
否則像是江戶時代日本的文獻,都有記載很多以當時的法律來說被許可的復仇殺人案件,但復仇循環的結果也常有人要切腹負責。而這些故事中,復仇成功者也未必能獲得救贖。
回過頭來談死刑,但可以確定的事情是這樣的,大多數人都喜歡看惡有惡報的勸善懲惡故事,惡人被殺很少被同情,但代替民眾們殺死惡人的行刑人卻很少獲得社會尊重。 本人在想這矛盾出在何處。
死刑沒有什麼難度,問題在於必要性,還有誰來執行。
有些古老社會的刑法蠻有意思,像是復仇性的死刑必須由被害者遺族親自執行,又或者是獲得被害者遺族寬恕則犯人可以免死。 還有些古老部落社會沒有死刑,最嚴重的刑罰是斷腳筋之類剝奪犯人能力之後流放大自然,交給神明裁判。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禁止私人血亲复仇的前提是国家为被害者复仇,不然谈什么禁止复仇。
「只想��杀人的蠢货,不是我们这些被害者的家属,而是那些真正杀害了我们亲人的杀人犯们。」
我希望那些讨论以废除死刑制度为目标的人权组织们,能�{将那些被害者,以及我们这些被害者家属的人权也考虑在内,在�}法上给予我们公平的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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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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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27/2018 : 1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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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ZQF 禁止私人血亲复仇的前提是国家为被害者复仇,不然谈什么禁止复仇。
現代法律的刑罰是建立在處罰違規者,而非幫被害者復仇。
比個比方,假設本人的車被偷了,然後抓到小偷,小偷坐牢的原因是他偷竊違法,而非是國家要替本人教訓小偷。
至於幫被害者復仇,或說補償的需求,在金錢至上的現代,則是被改到賠償金裁判的部分去了。
特別是獨裁極權國家,其實通常會禁止復仇,因為如果讓復仇合法,報復連鎖牽連太多人,可能會動搖政權統治。所以就算有死刑,如果牽涉到組織犯罪,通常也是適當地找幾個人處死向遺族交待。
因為日本江戶時代的法律允許某種程度的合法復仇,那些復仇故事的始末很有意思,很值得參考。最有名的就是赤穗浪士事件,被拍成很多戲劇,甚至改編成HG。
總而言之,說穿了,現代刑法的目標是維持社會秩序,讓大家安心度日,其實不見得會特別考慮被害者或遺族的心情,是很殘酷無情的。
例如假設本人的電腦被砸,�媕Y藏有數十年來抓的A圖,就算打官司,也不會因為本人宣稱這些A圖乃無價之寶,就讓對方賠給本人1億元。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7/27/2018 19: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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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ffe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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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7/27/2018 : 1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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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伊斯蘭國家法律向來被台灣認為是落後國家法律,但之前聽到好像是伊朗的規定,被害者家屬有權決定死刑是否執行,小弟倒是喜歡這個做法. 因為,報復雖然被視為一種原始的情緒,但卻很真實,甚至很多時候,刻意去壓抑這種報復心態,是對被害者家屬處刑.雖然復仇的結果很多人會說很空虛,但其實覺得很滿意的也大有人在,只是現在的文化將這種人視為變態,似乎復仇後覺得空虛的才是正常人......
元朝的法律更乾脆,老子被人砍了兒子不但可以去砍回來不論刑而且還能跟加害者索討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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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F
路人甲乙丙
  
1450 Posts |
Posted - 07/27/2018 : 19: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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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歐盟會推廢死的一個主因,在他們看到納粹德國以合法手段機械性製造"死亡"這件事情,才決定剝奪法律體系執行死刑的權力. 對於其他沒有類似歷史背景的國家,人民看到的,只是我親人的未來被剝奪了,但剝奪我親人未來的人卻還有未來,甚至更糟的,這些人有可能出來報復......對於這些人來說,進步與人權的組織,其實是為虎作倀的倀鬼,而且會持續削弱人民對司法與政府的信心...... 東方人還有一個文化習慣比較麻煩,就是把政府與司法當成絕對正義,如果這個正義不存在,他們會尋求其他的正義,名為民粹的正義......歐盟會推廢死,還有一個理由也就是有"教皇無謬論"的惡劣前例,他們沒有"司法無謬論"這種迷思,所以最好不要讓這種可能犯下大錯的機器有太大的執行權;但,我們有"司法無謬論"的迷思......
伊斯蘭國家法律向來被台灣認為是落後國家法律,但之前聽到好像是伊朗的規定,被害者家屬有權決定死刑是否執行,小弟倒是喜歡這個做法. 因為,報復雖然被視為一種原始的情緒,但卻很真實,甚至很多時候,刻意去壓抑這種報復心態,是對被害者家屬處刑.雖然復仇的結果很多人會說很空虛,但其實覺得很滿意的也大有人在,只是現在的文化將這種人視為變態,似乎復仇後覺得空虛的才是正常人...... 你可以不處死刑,尤其這年頭活著的人都可以用某種方式產生經濟價值,處死確實是一種浪費,但你要如何紓解被害者的報復心態?修復式司法?那個只是把加害者應得到的刑罰加諸被害者身上吧......
唯一有资格原谅杀人犯的是受害者,正如只有债主才有权豁免欠债人债务一�屆A其他人都没资格,甚至受害者家属也没资格,更轮不到非亲非故的人慷受害者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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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F
路人甲乙丙
  
1450 Posts |
Posted - 07/27/2018 : 1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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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歐盟會推廢死的一個主因,在他們看到納粹德國以合法手段機械性製造"死亡"這件事情,才決定剝奪法律體系執行死刑的權力. (略) 東方人還有一個文化習慣比較麻煩,就是把政府與司法當成絕對正義,如果這個正義不存在,他們會尋求其他的正義,名為民粹的正義......歐盟會推廢死,還有一個理由也就是有"教皇無謬論"的惡劣前例,他們沒有"司法無謬論"這種迷思,所以最好不要讓這種可能犯下大錯的機器有太大的執行權;但,我們有"司法無謬論"的迷思......
殺人數最多的死刑往往都是殺政治犯,以東亞歷史來說,就是將俘虜敵軍將領家族斬首,還有像是誅九族那一種案例,各位看史書都可以看到一次處死數十數百人的案例。
歐洲方面有明確紀載的執行最多死刑的執行人,第一名活在納粹德國時期,第二名活在法國恐怖政治時期,殺最多的還是殺政治犯。
確實歐洲會產生廢除死刑的勢力,很大一部份就是為了防止在那種時期,死刑會被政治利用。
至於更恐怖的就是那種混亂時期,政治勢力煽動民眾,鼓勵私刑。於是大家就去把敵對的人拖出來,亂棒打死。 平時就廢除死刑或嚴格限制死刑,被認為在混亂時期多少有壓制這種現象的效果。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这话就是骗鬼的,真有人相信再来一次世界大战,欧盟军队上战场就不会处�辰k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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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F
路人甲乙丙
  
1450 Posts |
Posted - 07/27/2018 : 19: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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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ZQF 禁止私人血亲复仇的前提是国家为被害者复仇,不然谈什么禁止复仇。
現代法律的刑罰是建立在處罰違規者,而非幫被害者復仇。
比個比方,假設本人的車被偷了,然後抓到小偷,小偷坐牢的原因是他偷竊違法,而非是國家要替本人教訓小偷。
至於幫被害者復仇,或說補償的需求,在金錢至上的現代,則是被改到賠償金裁判的部分去了。
特別是獨裁極權國家,其實通常會禁止復仇,因為如果讓復仇合法,報復連鎖牽連太多人,可能會動搖政權統治。所以就算有死刑,如果牽涉到組織犯罪,通常也是適當地找幾個人處死向遺族交待。
因為日本江戶時代的法律允許某種程度的合法復仇,那些復仇故事的始末很有意思,很值得參考。最有名的就是赤穗浪士事件,被拍成很多戲劇,甚至改編成HG。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中国历史来说,血亲复仇是天经地�慦滿A公羊学所谓的大复仇是被大肆吹捧的,从�鋮鴙臐A中国一直限于禁止血亲复仇,但是�猁眯w血亲复仇原则(以孝道治天下)的尴尬中。
后世到唐朝才真正从原则上确认血亲复仇,其逻辑是公权力依照律法,杀人者死,は需被害者个人复仇。
處罰違規者应该对等其犯罪,杀人者死天经地�憛C废除死刑,は非是维护杀人犯的人权,は视被害人的人权被剥夺。支持废除死刑的白左就是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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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7/27/2018 : 19: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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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元朝的法律更乾脆,老子被人砍了兒子不但可以去砍回來不論刑而且還能跟加害者索討喪葬費..............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ZQF 唯一有资格原谅杀人犯的是受害者,正如只有债主才有权豁免欠债人债务一�屆A其他人都没资格,甚至受害者家属也没资格,更轮不到非亲非故的人慷受害者之慨。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漢摩拉比法典式原則,很直覺,故始終受到一定歡迎。 不過現在中亞社會就還是保有這類原則,引發不少爭議。 且很多部落跟氏族衝突就是這樣來的,有點像是以前日本黑道電影那種連鎖。
而且這種法律原則有漏洞,就是當殺人者確定自己會受到原諒時,或者是金錢可以搞定,那他殺誰都沒關係。
例如這篇文章可以看看,就算不滿意作者的解讀,也應該聽聽文章中描述的現象。 ----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9786 2018/02/23 榮譽殺人:以守護家族名譽為由的集體謀殺 ... 。在巴基斯坦,決定是否要復仇(qisas)或處罰的權利掌握在被害者家屬手上。基於殺人者與被害者是父女關係,家屬會自動原諒殺人者,並宣稱為有其執行必要的「榮譽殺人」──無論要控制女性、保障家族財富、分配遺產或調解紛爭,都是相當便利的手段。巴基斯坦平均每天會發生兩到三起榮譽殺人事件。根據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近期釋出的數據,「自二まま八年以來,巴基斯坦境內共有超過三千名女性死於榮譽殺人。當地人權團體奧拉基金會(Aurat Foundation)的估計值甚至更高,而且持續發生中,據他們統計,此類殺人事件每年奪走一千名女性的生命。」可信度極高,因為許多屍體在暗中棄置,無人介入調查,政府當局甚至不曉得事件曾經發生。 ... 他先毆打她,然後開槍射殺。他這麼做是為了錢,他後來從他所指控的那個男人手裡獲得一萬盧比。」她說,這就是鄰居間發生爭執時的和解手段。殺人者拿到錢,而且埋葬被害者之後還能娶一個新老婆。
同年發生在這座小村莊的謀殺案共奪走五百條人命,警方對於轄區內女人與小孩的高謀殺率絲毫沒有歉意。「他們把這件事視作生意。」巡警阿克巴.馬里(Akbar Marri)說,「男人把它當成賺錢的方法。案發後,他們會帶武器來警局,告訴我們他殺了一個女人但,『我們可以這麼做。』他們會這樣說。」你為什麼不告訴他們這種事不被允許?這位巡警聳肩說道:「他們認為那是他們的權利。」 ... ----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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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7/27/2018 : 19: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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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这话就是骗鬼的,真有人相信再来一次世界大战,欧盟军队上战场就不会处�辰k兵了?
其實二戰的時候英美真的沒有處決逃兵的規定。 當時對戰鬥神經症的研究才剛起步,美軍發現一些士兵放棄戰鬥,不見得是膽小,只是因為他們精神崩潰,於是通常就是將他們後送休息,恢復他們的自尊。至於真的不行了就送精神病院。HBO影集《The Pacific》�媕Y也有演到這段。 當然,這很大程度是由於美軍的資源有餘裕才能這樣幹。
否則蘇聯就是直接機關槍督戰隊在後面擋著。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7/27/2018 19: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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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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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82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09: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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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ZQF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伊斯蘭國家法律向來被台灣認為是落後國家法律,但之前聽到好像是伊朗的規定,被害者家屬有權決定死刑是否執行,小弟倒是喜歡這個做法. 因為,報復雖然被視為一種原始的情緒,但卻很真實,甚至很多時候,刻意去壓抑這種報復心態,是對被害者家屬處刑.雖然復仇的結果很多人會說很空虛,但其實覺得很滿意的也大有人在,只是現在的文化將這種人視為變態,似乎復仇後覺得空虛的才是正常人...... 你可以不處死刑,尤其這年頭活著的人都可以用某種方式產生經濟價值,處死確實是一種浪費,但你要如何紓解被害者的報復心態?修復式司法?那個只是把加害者應得到的刑罰加諸被害者身上吧......
唯一有资格原谅杀人犯的是受害者,正如只有债主才有权豁免欠债人债务一�屆A其他人都没资格,甚至受害者家属也没资格,更轮不到非亲非故的人慷受害者之慨。
如果不是殺人或讓被害者喪失意識,被害者還有充分意識能力表達自己意見的話,那應該由被害人自己去原諒;但假如是被害人喪失意識能力,那就談不上原諒,這時要不是否決這種原諒權,就是要由被害者親屬代替執行. 要注意,殺人罪對於被殺的人傷害如何,只有招靈者能代為訴說,但對親屬的傷害則會持續存在,所以殺人罪的報復,以被害者親屬決定,也是適合的方式,除非你能找到被害者本人的說法,比方其實他是請人來幫他自殺(久病患者),又或者是招魂......
至於對被害者家屬的代位補償,這個也有爭議之處,台灣現在的狀況最受詬病的,就是犯人在法官檢察官甚至律師面前裝乖,可是在被害人家屬面前囂張,對被害人而言,司法機關與人權團體在這時就是為虎作倀,對被害人與被害人親屬而非加害人處刑. 就這角度來說,由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直接承受歉意與補償,會比較好.
法國大革命以來司法體系開始主張原諒犯罪者,著眼點在很多犯罪者做的事情可以接受,比方餓死與偷麵包之間的抉擇,或者是偵探小說常見的智慧型犯罪,一開始被當成犯人的其實都冤枉......如果說這是對過去司法過度強調維持社會秩序與提供民眾娛樂的反動,成因可以理解,但能否接受必須看狀況. 當然,假如台灣的司法單位與人權團體實際上要做的,是恢復司法業作為娛樂業的層面,只不過不是看公然處刑那種血腥的娛樂,而是讓大家都以罵法官罵檢察官罵律師為樂,邏輯上完全說得通,但恕小弟無法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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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729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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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有個鳥用呀!我們的司法矯正救是失敗!徹底失敗!失敗中的失敗! 對於這種無恥的敗類ˋ除了槍斃外還能有他更好方法嗎? 日本把施放沙林毒劑的奧姆教幹部全部都執行死行了ˋ因為他們根本就毫無人性了!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26/1398900/ 打死邱小妹的獸父 又因性侵女童判刑10年 北市男子邱光仁13年前酒後狠心虐打5歲女兒致死,引發「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邱被判刑12年入監服刑,於2014年獲准假釋出獄後,又涉兩度性侵一名女性友人當時11歲的女兒,一審認定邱男犯行惡劣,依2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14年,邱上訴認罪,高院今酌減合併改判10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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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14: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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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以目前東北亞的社會風氣,因貧困引發的值得同情犯罪不算多,社會大眾普遍不信「教化」那一套。於是主張嚴懲犯罪者,也無可厚非。
但雖已沒有公開處刑,其實透過媒體間接報導,大家還是很喜歡,「死刑執行人高舉死刑犯被砍下的腦袋向大眾告知此人已死」的,那一套死刑祭典風氣。
 處決法國國王路易16
若純粹以政治利害觀點,其實政府跟司法人員定期處決死刑犯,有助於紓解社會不滿。但若這樣看死刑,則死刑犯也變成只是方便的秀場道具,大眾要誰死,誰就得死。
以目前的狀況,在仍有死刑的國家,持續保留死刑應該是有助於維繫政權。 但或許應該搞點現代投石刑,希望死刑的人去撿石自己丟……打錯,投票贊成處決死刑犯。
撇開處決過程很長且沒效率的缺陷,投石刑的基本精神--贊成處決的人得自己動手執行--使其可能是最負責任的死刑制度。
 (PS:考慮到分級制,挑了一張較不血腥的圖,否則投石刑的死狀有可能蠻殘酷的,滿18歲的人請自己搜索「Stoning」)
quote: 分隔線
為了避免誤解,澄清一下,懲罰犯罪者是必要的。 但死刑雖簡單明白,不是沒有缺陷的刑罰。
比起直接討論死刑存廢,本人認為應該先多了解什麼是死刑,有何優缺點。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7/28/2018 14:5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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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15: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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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科技,研究過美國人發明的那些古怪科技死刑法的缺陷,綜合起來,應該可以發明一種簡易死刑執行機器。
先將犯人固定好後,嘴巴打開,讓機械固定的散彈槍管伸入其嘴內。
接著從強烈祈求處死被害者的遺族中挑出幾位執行者,一起按下執行按鈕後,12GA散彈就會直接從嘴內打穿死刑犯的後腦延髓,瞬間死亡率應該會極度趨近於100%。
美國人常用散彈槍伸進嘴裡自殺,這被認為是最可靠的自殺法,經過有效的實證。(至於死狀請搜索 「shotgun suicide」)
而且這機械成本跟執行成本都會非常低,構造也很單純,保養跟管理都很容易。
至於如果認為這樣子死刑犯的頭會大半噴到後面牆上,很難清理。可能就用屠宰場使用的二氧化碳機器方式。將死刑犯固定在密室內,注入二氧化碳,到達一定濃度後就會昏迷,再經過一段時間就會死亡。
或者擺個燒炭爐在密室內也可以,很多人這樣子自殺,執行成本也很低。
這絕對比美國人以前嘗試過的氰酸瓦斯低成本且有效率,執行後的瓦斯室也沒有殘留毒性,很好清理。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7/28/2018 15:2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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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ffe
我是老鳥
   
7601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15: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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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刑罰的時候頭最大的地方就是公眾的反應,一個念法律系出來的要讀的書多如牛毛而且各種理論、學派跟戰國時代差不多。但目前主流都主張法律不是以報復或懲罰應是以教化為主,但麻煩來了。在一般民眾的眼中以暴製暴才是王道,你犯罪學還是社會學裡面對於反社會性人格或是年輕一時的衝動亦或是先天家庭的缺陷等等ggyy一堆理論與統計出100個犯罪人經由一定教化能有超過7成的人能順利走回社會那些東西在群眾眼中那都是屁,關我鳥事...........而且那3成無法教化的會變成媒體的生財工具與群眾自我正義發揮的談資與點閱率。
就像一隻手機不要跟我說能成本幾何,iphone x 能用送的最好。而新聞中最容易看到呆胞暴動的就是"移送",比方有人發動神風攻擊要與大卡車拼輸贏結果變成廣達香罐頭,當無辜司機被以業務過失移送的時候鄉民都會暴動,大罵法律不公、司機是無辜的、司機真倒霉被撞還要被關等等。
馬低,移送與定罪是一樣的逆?還是出來人命警察問兩句你就可你走了?
要是真的那麼痛恨所謂的教化,以下連結的東西先拿去服用
https://www.eyebook.com.tw/books/2G105/2G105-CON.pdf
很基本都概念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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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she
路人甲乙丙
  
956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2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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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waffe
... 但目前主流都主張法律不是以報復或懲罰應是以教化為主 ...
這種說法是有他邏輯上的矛盾的, 如果法律的目的是以教化為主, 那麼比照教育的方法, 理論上受刑人未教化成功不可釋放, 教化完成即可獲釋。 這樣子就好玩了, 微罪受刑人可能關到死, 而重罪犯也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們法律上罪刑的裁量也都需要重新改寫, 而社會制度根本沒有到那樣的程度。 所以我認為你所說的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 實際上刑罰目的是隔離犯罪人與正常社會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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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2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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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其實二戰的時候英美真的沒有處決逃兵的規定。
補充一點資料,現行美軍內部軍法,自1961年以來沒有執行過死刑。目前少數受判死刑的死刑囚,事實上是處於無期徒刑狀態。
https://deathpenaltyinfo.org/us-military-death-penalty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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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ffe
我是老鳥
   
7601 Posts |
Posted - 07/28/2018 : 23: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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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hange.sh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waffe
... 但目前主流都主張法律不是以報復或懲罰應是以教化為主 ...
這種說法是有他邏輯上的矛盾的, 如果法律的目的是以教化為主, 那麼比照教育的方法, 理論上受刑人未教化成功不可釋放, 教化完成即可獲釋。 這樣子就好玩了, 微罪受刑人可能關到死, 而重罪犯也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們法律上罪刑的裁量也都需要重新改寫, 而社會制度根本沒有到那樣的程度。 所以我認為你所說的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 實際上刑罰目的是隔離犯罪人與正常社會的機制。
你說的是屬於監獄學的範疇.........

https://www.eyebook.com.tw/books/1C319/1C319-CON.pdf
監獄行刑法第一條:「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理想很崇高但事實卻是真的很骨感。 |
Edited by - waffe on 07/28/2018 23: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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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公孟德
路人甲乙丙
  
3624 Posts |
Posted - 07/29/2018 : 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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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 對性和暴力的嚴重罪犯的看法,就是放出來就是放虎歸山的多
對刑期不需要坐一世的人 只適合放到特定的孤島,除了限定情況,就不應該讓他們離開 他們要補償要生活要工作,就留在島上做好了 也沒有必要再限制他們的其他人身自由 要重過新生要做好人都可以
原本罪犯就以男性為多數 他們行凶的對象亦以女性和小孩為多數 就讓他們同類相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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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7/29/2018 : 2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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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曹公孟德 對刑期不需要坐一世的人 只適合放到特定的孤島,除了限定情況,就不應該讓他們離開
古時候很多社會沒有充分的監獄管理資源,確實常使用流刑。 就算現在,若干中小國家,因監獄關了太多兇惡罪犯跟組織罪犯,缺乏資源進行有效管理,乾脆讓監獄變成幫派集中自治區,成為一種事實上的法外流刑地。
https://kknews.cc/news/l88orn9.html 宏都拉斯監獄的危險與自由
這還只是其中一個案例,之前有些紀錄片就是採訪這類監獄自治區。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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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7/30/2018 : 05: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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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曹公孟德
人到中年 對性和暴力的嚴重罪犯的看法,就是放出來就是放虎歸山的多
這個問題是出在某些類型犯罪的再犯率極高,甚至到心理學那邊會講,不是被誣告而是確認常態性痴漢的,治療法就是關到死,那個連用藥來控制都有困難......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少數難矯正犯罪者帶來的破壞性很高,吸睛率也高.
至於心理醫生是否同意犯罪學的論點,以及實務執行上還有哪些問題,這點已經不是小弟能討論的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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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l2052
路人甲乙丙
  
2018 Posts |
Posted - 07/30/2018 : 14: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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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美國人常用散彈槍伸進嘴裡自殺,這被認為是最可靠的自殺法,經過有效的實證。(至於死狀請搜索 「shotgun suicide」)
這死法最佳代言人應該是海明威了,老頭一天去閣樓拿槍就沒出來,去找發現人死了 太太認為是走火其他家人認為是自殺
一般都是認為自戕或是處刑以槍地位最高,戈林要求行刑隊不果,後來自己偷偷服毒說是要學漢尼拔,反而上吊地位最低 不過清朝宗室絞刑反而是最高的了,比方說和珅有全屍
-------------------------------------------------- 鈴平チボ、イゆア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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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hazel2052 on 07/30/2018 14:4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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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我是老鳥
   
USA
9714 Posts |
Posted - 07/31/2018 : 0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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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小故事, 因為當時我不在DC 只是聽朋友轉述
賓拉登被海豹突擊隊幹掉的那天晚上, 新聞轉播出該消息 聽說當天DC民眾超High, 一大堆民眾(很大一部分是住附近的GWU/GU的學生) 跑到白宮草皮前面歡呼高喊"USA USA~~" 為什麼呢? 因為感到正義被伸張了, 幾千名死在世貿大樓的無辜同胞能夠安息了
這就是死刑的價值, 如果賓拉登沒有被幹掉, 美國人會覺得正義被伸張嗎? 如果麻原魔頭不被絞死, 日本人會覺得有天理嗎? 如果鄭捷沒有伏法吃子彈, 台灣人會覺得司法是可以被信任的嗎?
如果一個社會沒有人相信法律和政府會保障"正義", 那政府還有什麼辦法保障社會秩序? 如何保證民眾不自力救濟搞鄉民正義? 如果社會秩序無法落實, 無法制止民眾私刑/自力救濟, 那誰還敢來台灣置產/投資經商? 大家有沒有想過, 為什麼新加坡嚴刑峻罰, 甚至不自由缺乏民主 為何外資外商還是願意去新加坡置產投資經商, 甚至意願高於台灣和中國大陸? 因為商人對於新加坡的司法和秩序更有信心, 比對阿共以及台灣還要有信心. 台灣必須要讓本國人以及外商重新建立對司法的信心, 否則恐怕遲早為了發展經濟得搞清末的上海租界讓外國人來執行司法. (清朝末年搞到最後就是沒有人相信滿清的司法制度 寧可去租界找英國在華的最高法院仲裁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ritish_Supreme_Court_for_China ) |
Edited by - 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on 07/31/2018 03: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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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889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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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7/31/2018 : 0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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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推廢死最用力的,還是歐盟,那是二次大戰帶來的創傷,其他國家,包括美國,哪個沒被歐盟轟? 當然,過去死刑確實浮濫,所以很多國家也都不反對歐盟推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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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4 Posts |
Posted - 07/31/2018 : 07: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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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如果一個社會沒有人相信法律和政府會保障"正義", 那政府還有什麼辦法保障社會秩序?
廢死運動會發生就是因為那些國家的法律跟政府不被認為絕對代表正義,而是有濫用死刑權力的歷史。 俄國也因為要跟歐盟交涉,要少一個被批判的項目,現在凍結死刑。
廢死運動中最受支持的理由,還是要防止濫殺跟冤獄。
當然支持死刑者認為最應該處決的,是較沒有爭議有明確目擊證據的現行兇惡犯。但並非所有被判死刑的案件,證據都非常明確。
至於賓拉登之類武裝暴力組織的頭目,處決或暗殺有正反效果。一方面可能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又會讓他們的支持者崇拜他們為烈士,甚至由於喪失可政治交涉對象反而形成所謂的「九頭蛇現象」,導致這些武裝暴力組織分裂且行動更加過激。(特別在有龐大的毒品戰爭當中是如此,就算除掉一個黑幫頭目,因毒品市場仍在,反而可能導致更多小黑幫出現) 是故也有意見認為,可能的話活捉這些頭目,然後關到他們老人痴呆或漏尿,反而可減低他們被神格化的形象,而且局勢改變時可做為交涉籌碼。
講真的如果要不講人權,比起把這類暴力組織頭目直接判死刑,可能抓起來後打乖乖針,打到他們變成廢人,再以類似中國央視常幹的那一套來拍攝懺悔宣傳影片,或是向全世界播放他們胡言亂語或漏尿的場面,可能更為有效。
若不是現代國家都很愛面子,否則海洛因照三餐打,沒有人能保持精神正常。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7/31/2018 08: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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