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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15:31:54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閒遊之人

被震爆了?


就太久沒用
壞掉了 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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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170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17:14:52  會員資料 Send hawkeye a Private Message
昨天有個很讓人"震"怒的法案ˋ會計修正法偷偷闖關通過了ˋ據說是為了某政治人物解套˙˙˙
有多少該審議通過的法案堆積如山ˋ如果不是因"利"委們的利害關係會這麼快闖關嗎?(喝花酒和做研究可以相提並論?!)
國父在演講三民主義中提到: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ˋ而且還是憲法中的條例!
但遺憾的是這除選舉權外其餘都沒有行使過˙˙˙
罷免:做的爛人民有權要趕下臺ˋ問題有誰被罷免過?
創制:例如酒駕ˋ性侵ˋ詐騙ˋ凶惡暴力犯罪可以提議鞭刑送審ˋ可是這淪為口頭話題ˋ沒有立委做!!
複決:關於著作權例如音樂歌曲只保障申請的唱片公司卻不管原創者ˋ竟然發生有唱片公司去告原創者的荒繆事情來ˋ這是不是該修法ˋ沒有下文!
選舉:這是目前唯一人民行使過的權利ˋ但這也是虛有的權利ˋ政黨政客只會為個人私立騙選票ˋ選前拜託像奴僕ˋ選後變大爺ˋ民主變民煮~
感覺我們的立法像芭樂拳ˋ立(利)院好像菜市場把法案秤斤論兩賣ˋ立法應該是很莊嚴神聖的不是這麼輕率ˋ人民的權益永遠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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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Taiwan
8485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18:41:14  會員資料 Send LUMBER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generation

很明顯你沒把這篇看完
http://yowureport.com/?p=6824



通篇亂拆行政跟司法權....智慧財產局若是透過行政單位查看下載內容就可以判斷侵權,這跟抓現行犯沒兩樣.只是犯人在大陸,所以警察不能抓人.理論上連法院都得等大陸當局回應,或是乾脆送紅包過去....

要有爭議,以前在台灣被迫修改經營方式的那些網站就講過了.拿美國sopa只是個大廣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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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19:55:34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awkeye

昨天有個很讓人"震"怒的法案ˋ會計修正法偷偷闖關通過了ˋ據說是為了某政治人物解套˙˙˙
有多少該審議通過的法案堆積如山ˋ如果不是因"利"委們的利害關係會這麼快闖關嗎?(喝花酒和做研究可以相提並論?!)
國父在演講三民主義中提到: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ˋ而且還是憲法中的條例!
但遺憾的是這除選舉權外其餘都沒有行使過˙˙˙
罷免:做的爛人民有權要趕下臺ˋ問題有誰被罷免過?
創制:例如酒駕ˋ性侵ˋ詐騙ˋ凶惡暴力犯罪可以提議鞭刑送審ˋ可是這淪為口頭話題ˋ沒有立委做!!
複決:關於著作權例如音樂歌曲只保障申請的唱片公司卻不管原創者ˋ竟然發生有唱片公司去告原創者的荒繆事情來ˋ這是不是該修法ˋ沒有下文!
選舉:這是目前唯一人民行使過的權利ˋ但這也是虛有的權利ˋ政黨政客只會為個人私立騙選票ˋ選前拜託像奴僕ˋ選後變大爺ˋ民主變民煮~
感覺我們的立法像芭樂拳ˋ立(利)院好像菜市場把法案秤斤論兩賣ˋ立法應該是很莊嚴神聖的不是這麼輕率ˋ人民的權益永遠看不到!



那幾個大條的
只要他們還能選
不管幾次一定都會上
這也是他們的選民給予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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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897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20:36:17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MBER
通篇亂拆行政跟司法權....智慧財產局若是透過行政單位查看下載內容就可以判斷侵權,這跟抓現行犯沒兩樣.只是犯人在大陸,所以警察不能抓人.理論上連法院都得等大陸當局回應,或是乾脆送紅包過去....

要有爭議,以前在台灣被迫修改經營方式的那些網站就講過了.拿美國sopa只是個大廣告而已.



問題在於法律定義上侵權的是使用者還是網站啊。

否則打個比方,封鎖整個網站就跟因為光華有人賣盜版所以行政命令封鎖整個光華是一樣的,法理上說不通。

要求業者改善管理方式是一個做法,但是行政命令封鎖甚至強行關閉整個網站當然會有爭議,之前FBI的免空大屠殺就是一個案例。

何況世界上還有根本反對智材權的海盜黨。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6/02/2013 20: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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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我是老鳥

USA
9539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22:41:10  會員資料  Visit Reinherd Von Hwang提督's Homepage Send 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MBER
通篇亂拆行政跟司法權....智慧財產局若是透過行政單位查看下載內容就可以判斷侵權,這跟抓現行犯沒兩樣.只是犯人在大陸,所以警察不能抓人.理論上連法院都得等大陸當局回應,或是乾脆送紅包過去....

要有爭議,以前在台灣被迫修改經營方式的那些網站就講過了.拿美國sopa只是個大廣告而已.



問題在於法律定義上侵權的是使用者還是網站啊。

否則打個比方,封鎖整個網站就跟因為光華有人賣盜版所以行政命令封鎖整個光華是一樣的,法理上說不通。

要求業者改善管理方式是一個做法,但是行政命令封鎖甚至強行關閉整個網站當然會有爭議,之前FBI的免空大屠殺就是一個案例。

何況世界上還有根本反對智材權的海盜黨。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我認為重點是違背憲政民主的原則 行政 立法 司法分立

哪有行政能夠自己球員兼裁判 自行判斷說哪個網站是盜版網站然後說封就封?
更不要提"盜版網站"的定義在哪, 如何界定?

這和國產凌凌漆一樣荒謬
武警: 罪無可赦 無需審判 即刻槍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jt6U3FIU-Q

我支持對網路侵權管制
甚至我也不反對封網
但是我認為所有行為都必須經由司法機關審判執行

Edited by - 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on 06/03/2013 0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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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23:01:37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未審先判不是鄉民最會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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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伯利亞
新手上路

Taiwan
156 Posts

Posted - 06/02/2013 :  23:42:07  會員資料 Send 西伯利亞 a Private Message
還在想怎麼MDC這邊沒有討論這個法案~原來是在這裡討論~

本來對這種案子沒甚麼興趣...尤其平常身處糟糕島糟糕環境更是讓小弟不敢輕信島民言論。不過因為關係到網路自由所以還是往智財局一看。

是說連我個人有時候也覺得有些時候盜版資源的取得也真的是太過簡單與高調...
立法管理或是至少立條法來處理這點個人認為有其必要。

以說帖的內容來看其實沒有太大問題,原本最擔心的是沒有救濟管道跟類似總統緊急命令的追認機制,不過就字面上看來是有在法案中裝上去的可能性。我這邊說可能性基本上是尊重法律專業,因為老實說在現階段我看不出他們的說帖有任何問題,但是政府難以信任(尤其民主政府...)


不過老實說我不覺得這樣真的能保護到產業,這世界是他媽的複雜,但是目前說帖的內容很明顯沒有複雜到能夠應付這世界的狀況。不過畢竟法案還在研擬中。

---------
這次的反應會這麼激烈估計是受到之前的MU事件影響,不過老實說比起法按我更想討論鄉民的說服技術。前面各位網友貼出的文章都能看到明顯立場以及相對激烈的用詞。這點對於在這個階段才對這東西產生興趣的人而言會有嚇退或是反效果。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有人貼出稍微和諧或是至少假中立的網址。所以基本上本人在這次事件中暫時維持精神支持的狀況。

Edited by - 西伯利亞 on 06/02/2013 23: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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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Taiwan
8485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01:21:47  會員資料 Send LUMBER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問題在於法律定義上侵權的是使用者還是網站啊。



法律定義無論使用者或是複製者都算侵權.
網站同樣算是人的所有物,使用者都從同一塊地方索取盜版物.
即使只是觀看網站,電子檔案還是會先下載檔案才能在使用者電腦裡看到物品.
因此硬碟會成為證物.
只是從來不大張旗鼓的搞.
反過來地說大張旗鼓地宣稱政府的善意是自己的勝利?
因為時代在進步所以政府不該進步到去管盜版?

幫忙ggeneration貼圖好了
這裡面問題可大了
把權利人當白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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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1
路人甲乙丙

5734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02:36:41  會員資料 Send ki1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MBER

法律定義無論使用者或是複製者都算侵權.
網站同樣算是人的所有物,使用者都從同一塊地方索取盜版物.
即使只是觀看網站,電子檔案還是會先下載檔案才能在使用者電腦裡看到物品.
因此硬碟會成為證物.


然後遇上用終端機(遠端桌面)機制進行的服務就有趣了

Edited by - ki1 on 06/03/2013 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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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07:57:34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現在用盜版還可以這麼囂張喔,可以說你沒資格阻止我用,我還以為這不是應該低調再低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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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1
路人甲乙丙

5734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08:26:06  會員資料 Send ki1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MM

現在用盜版還可以這麼囂張喔,可以說你沒資格阻止我用,我還以為這不是應該低調再低調嗎


問題不是盜版而是行政機關可以直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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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版主

Taiwan
16037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09:12:12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是的~
應該是由法院判定後再交付行政機關執行~


忠義衛飯筒~剽悍吃燒肉~~
http://www.milfan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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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10:03:48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才不信如果有法院決定你們就不會該該叫
只是被他們找到一個漏洞就狂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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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125
我是老鳥

8253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10:29:08  會員資料  Visit ian125's Homepage  Click to see ian125's MSN Messenger address Send ian125 a Private Message
台灣本來就是海盜王國,智慧財產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該存在
我想這是很多人內心深處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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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11:42:52  會員資料 Send GMM a Private Message
現在桌機市場萎縮,大部分家裡有NB即可,早年的pc市場一堆店家裝機都是盜版,三不五時重灌就要800,真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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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897 Posts

Posted - 06/03/2013 :  21:22:59  會員資料 Send 慎.中野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才不信如果有法院決定你們就不會該該叫
只是被他們找到一個漏洞就狂打


為了目的把手段無條件正當化並非好事啊。
有法院決定至少合法性較高。

而且手段也要檢討手段的有效性跟副作用。
比如Youtube上頭也有很多侵權內容,所以假設今天把Youtube鎖了,手段合理而
且有效,沒有副作用嗎?

很多時候要跟現實妥協的,比如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民主國家一般不會跟古代一
樣寧可殺錯十個不可放過一個,使用無差別刑求搜查法。

當然因此跑掉的罪犯絕對是有,但是我們還是尊重無罪推定原則。

真的要講基本教義,其實今天才有一篇投書是有人拿國外學者指出說,當言論自
由跟智慧財產權相衝突時,應該以言論自由優先,智慧財產權要做退讓。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3/today-o9.htm
2013-6-3
言論自由〉智財權

◎ 鄭光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擬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不但引起國內網友反彈,也引發國
際關注,認為這將侵犯言論自由。筆者多年來研究言論自由問題,有幾點看法:

一、自由主義學者德渥肯(Ronald Dworkin)曾指出:(一)如果法律、政策並
不是藉由民主程序而制定,則法律、政策就不合法;(二)如果政府不允許人民
對法律、政策自由表達意見,則法律、政策就不是藉由民主程序而制定,法律、
政策就不合法。換言之,德渥肯認為「言論自由」是合法政府的先決條件。

二、有人可能會質疑道:難道不能為了保障智慧財產權而適度犧牲言論自由嗎?
對此,筆者回應如下:(一)若此例一開,則明天政府也可以用其他理由來限制
言論自由;其結果,則是使得政府滑向獨裁,言論自由將蕩然無存;(二)學者
海丁格 (Edwin Hettinger)早已指出智慧財產權並沒有堅實的哲學理由支持,
因為它會侵害思想自由及言論自由。換言之,海丁格認為在「言論自由」和「智
慧財產權」兩相競爭下,「言論自由」還是要勝出;因此,以「保障智慧財產
權」為理由來限制言論自由,並不見得成立。

由德渥肯主張可知:如果政府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則政府就不具合法性。這表
示,在自由社會中,言論自由永遠是王牌,非「智慧財產權」可以比擬!今智財
局擬立法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這不僅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而且依德渥肯之
見,智財局此舉也反過來使得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不合法的政府!這想必是智財局
官員始料未及之事。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殆為許多馬政府官員或有法律素養,
然人文素養不足,對何為民主、人權普遍無知所致。智財局高官們能不懸崖勒馬
乎?(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教授)
----

另外,實務上盜版固然會減少原作者的收入,但是有個良性的作用是會提高創作
本身的知名度跟市佔率,因為會增加閱覽者跟使用者。

雖然原作者本身的實質金錢收入會減少,但是知名度反而會上升。

比如號稱是現代小說肇始之一的《唐.吉軻德》作者賽凡提斯,因為當初寫作版
權是賣斷給出版社,加上盜版盛行,所以他本人實在沒什麼賺頭,但是作品跟他
本人的知名度卻是全歐皆知。甚至還有歐洲歷史上最早的同人海賊版小說續集出
現。
雖然賽凡提斯最後自己寫的續集還是版權賣斷加上有盜版沒賺到什麼錢,而且他
人生的最後還是苦於負債,但是我想他至少沒對自己的小說被很多人看,感到很
後悔。

連微軟都承認過Windows系統的市佔率高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盜版盛行。否則大家
都用免錢的Linux了。

而也並非所有人都是看免錢的,這就跟街頭賣藝一樣,大部分人是看免錢的,但
只要表演水準高,看過的人中還是會有人願意掏錢。



講半天,總之雖然盜版是盜版,但是為了防盜版使用一些無差別取締手段,不合我們國家的理念吧?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6/03/2013 2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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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OS8
路人甲乙丙

3316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05:25:43  會員資料 Send MACOS8 a Private Message
靠...口試完的這個週末竟然落枕。嚴重到星期一都沒有恢復,只能靠止痛藥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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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gamer
我是老鳥

10046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08:41:34  會員資料 Send pcgamer a Private Message
>>講半天,總之雖然盜版是盜版,但是為了防盜版使用一些無差別取締手段,不合我們國家的理念吧?

最討厭的還是有人將我們這些反對這個法案的人全部打成支持盜版,看了實在是讓人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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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屋小步兵
版主

7782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08:55:37  會員資料 Send 陸戰屋小步兵 a Private Message
有些是孤兒版權的東西,其實應該無所謂了。如果一起封殺掉,那對保存和傳播文化的人來說,其實是一種打擊,反而降低文創能量。

讀書不成先用劍 用劍無它A讀書 讀書用劍兩無成 落魄江湖它W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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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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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5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09:51:36  會員資料 Send LUMBER a Private 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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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王玉樹、沈能元╱台北報導】今起為期4個月的夏月電價啟動,每度電價將比非夏月(10月到次年5月)漲12%到25%;節能家用器具補助也從今起至8月底,買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或2級的瓦斯爐、熱水器,每台補助1千至2千元。民眾抱怨:「夏天熱得要死,應補助冷氣機才對。」



這禮拜跑去買冷氣。
老闆:去年政府輔助太成功,所以今年不輔助了。廠商覺得熱潮應該要繼續,所以自掏腰包開始輔助,不過就那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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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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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7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10:01:42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MM

才不信如果有法院決定你們就不會該該叫,只是被他們找到一個漏洞就狂打


我的os都是買正版的,pc也都是套裝pc了~因為我已經過了自己去光華組裝的年紀~已經老到能用錢解決就用錢搞定的行為模式。

政府做事必須師出有名,由法院提出限制令才是正道;我們不能再走警總那種回頭路~~




忠義衛飯筒~剽悍吃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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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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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7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10:05:16  會員資料 Send 冗丙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陸戰屋小步兵

有些是孤兒版權的東西,其實應該無所謂了。如果一起封殺掉,那對保存和傳播文化的人來說,其實是一種打擊,反而降低文創能量。

讀書不成先用劍 用劍無它A讀書 讀書用劍兩無成 落魄江湖它W負


我認同~
在下一直找不到由中視原音重現的霹靂神兵1~3季那套光碟,去下載匪區那套翻譯怪異的繁中我也是不願意~
但是這種保存小眾文化必須要透過法律或公聽方式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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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gamer
我是老鳥

10046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10:55:04  會員資料 Send pcgamer a Private Message
>>我的os都是買正版的,pc也都是套裝pc了~因為我已經過了自己去光華組裝的年紀~已經老到能用錢解決就用錢搞定的行為模式。

我也是,最近一台自己買零件來組的電腦也用了六、七年了,早就不像以前念書的時候一年升級一回了,當初買的一套正版的OS我用這麼多年早就夠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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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ain Sulu
版主

Taiwan
2822 Posts

Posted - 06/04/2013 :  15:59:57  會員資料 Send Captain Sulu a Private Message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陸戰屋小步兵

有些是孤兒版權的東西,其實應該無所謂了。如果一起封殺掉,那對保存和傳播文化的人來說,其實是一種打擊,反而降低文創能量。



Youtube讓這一代學習音樂幸運多了。難以想像過去,僅憑教師彈奏一兩次印象回家重演,耐得住性子識譜讀拍,需要多大的天份與時間,富有人家,乾脆請一名家教專門陪練,所費不貲。今日幸而各種Youtube「侵權」影片流傳,時刻都能臨摹大師手筆,反覆聆聽烙印,憑著音樂律動本能也能克服複雜的拍子,成就精熟演奏技巧只要有心不需財富。

我當然支持智財局,我這種平庸傢伙的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習得足夠技術後,請智財局幫我封鎖,形成壟斷,人人都要來找我學,我這種雜魚都能靠智慧來發財。




______________
他們是在地原生的類人種,而非被遺忘的星際移民。
吾將在軌道之上巡守,阻止一切以科技領先之便在此地塑造宗教神蹟的企圖。
Captain S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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