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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Posted - 08/20/2014 : 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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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不成文執勤守則第一條 是活著回家抱老婆小孩 不會為了珍惜嫌犯生命冒險
至於法律制度層次 可歸納為以下 Use of Force 行為模式 警察動武程度 同樣有其比例 但允許用優勢武力控制狀況 而非僅能用同等武力 在台灣習以為常的和警察爭辯 在美國 被視為妨礙執法 可當場限制自由甚至逮捕 肢體接觸更是一條不能跨越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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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MikeH on 08/20/2014 22: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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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sukiyaki
路人甲乙丙
1616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01: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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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國是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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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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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sukiyaki
路人甲乙丙
1616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0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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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老黑強烈反對老墨,他們認為非法移民搶走政府福利與他們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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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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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06: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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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美國警察不成文執勤守則第一條 是活著回家抱老婆小孩 不會為了珍惜嫌犯生命冒險
至於法律制度層次 可歸納為以下 Use of Force 行為模式 警察動武程度 同樣有其比例 但允許用優勢武力控制狀況 而非僅能用同等武力 在台灣習以為常的和警察爭辯 在美國 被視為妨礙執法 可當場限制自由甚至逮捕 肢體接觸更是一條不能跨越的紅線
我覺得問題根源是在美國太多人想要殺警察,以致於警察也將每個想碰他們的人 都開槍打死,然後更多人想殺警察。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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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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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0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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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美國警察執勤手段強硬 這點沒錯 但還是具有法律基礎 許多臭名傳天下的濫權案例 涉案警員最後遭到懲處 甚至判刑 只不過沒引起大眾注意
我覺得一個問題是以美國的環境,台灣跟日本警察使用徒手無傷壓制技術常被認為 太過危險,美國警察寧願使用武器減少自己的風險。
像這次的案件中流出的現場影片是可以看見那位黑人少年撲向警察,但在台灣或 日本這警察不會拔槍而會使用柔道,當然這有其危險性比如對方持刀持槍就很危 險,只能說環境不一樣。
不過就我所知,美國警察因為是地方分權架構各地標準不一,徒手逮捕術訓練平 均水準也真的不怎麼樣。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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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sukiyaki
路人甲乙丙
1616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0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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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警察國家(英語:Police state),政治學術語,描述了一種國家,其政府認為自己是人民的監護者,有法定權力,可以在缺乏法律程序的前提下,直接違反人民意願,以行政力量控制人民,指導人民如何生活。 http://zh.wikipedia.org/zh-tw/%E8%AD%A6%E5%AF%9F%E5%9B%BD%E5%AE%B6
美國警察執勤手段強硬 這點沒錯 但還是具有法律基礎 許多臭名傳天下的濫權案例 涉案警員最後遭到懲處 甚至判刑 只不過沒引起大眾注意
法律基礎? 如果法律規定警察可以不經審判隨便打死人,這算不算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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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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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09: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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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法律基礎? 如果法律規定警察可以不經審判隨便打死人,這算不算警察國家?
美國法律並沒規定警察可以隨便打死人 警察動用致命武力 還是有合法門檻 否則警察自己也得受法律制裁 若一概規定警察不能用致命武力 在某些狀況 會危及警察自身及無辜民眾的安全
quote: 我覺得一個問題是以美國的環境,台灣跟日本警察使用徒手無傷壓制技術常被認為 太過危險,美國警察寧願使用武器減少自己的風險。
徒手搏鬥風險高 這一點沒錯 先別說可能碰上高手 打個兩敗俱傷 對方若暗藏武器 根本來不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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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09: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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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自己生命是不是受威脅是個人當下,還是最高法院大法官辯論幾個月的結果?美國人與美國警察的認知是前者,台灣人的認知是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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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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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2x2
我是菜鳥
569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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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法律基礎? 如果法律規定警察可以不經審判隨便打死人,這算不算警察國家?
以此邏輯 X獨份子在車站廣場殺人時「被警察不經審判就隨便打死」 那個國家又是不是警察國家?
Mike: 那應不是內部調查而是公開調查 以這次爭議來説大陪審團應是跑不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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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shuTripneustes
路人甲乙丙
4706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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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國促進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不是民主國家
------------- 軍隊是社會的縮影,所有的社會問題在軍隊都有反映,而且通常更突出 -托洛斯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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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sukiyaki
路人甲乙丙
1616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1: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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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K2x2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法律基礎? 如果法律規定警察可以不經審判隨便打死人,這算不算警察國家?
以此邏輯 X獨份子在車站廣場殺人時「被警察不經審判就隨便打死」 那個國家又是不是警察國家?
世界上有很多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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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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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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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那應不是內部調查而是公開調查 以這次爭議來説大陪審團應是跑不掉的
內部調查 指的是由警局 Internal Affairs 之類的部門進行 但調查結果 還是得對外界交代
Michael Brown 案已經泛政治化 變成種族事件 聯邦政府也介入 地方警局原先或想冷處理 但早已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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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MikeH on 08/21/2014 12: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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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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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判斷自己生命是不是受威脅是個人當下,還是最高法院大法官辯論幾個月的結果?美國人與美國警察的認知是前者,台灣人的認知是後者......
我研究過這個主題,但發現如果用美國標準,台灣警察大概也是三不五時要開槍射 擊,那也不會讓人住的很安心。
事實上最早的手槍戰鬥射擊技術,就是上海租界警察成天面對中國黑幫、各國特 務、破壞份子等龍蛇混雜環境下發展出來的,其中一項技巧就是在有人向你撲過 來的時候快速拔槍作至近距離射擊。
但發展這種技術的人本身也是柔道高手,不是凡事用槍解決。 事實上因為他是英國人所以主張制服員警不需要配手槍。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8/21/2014 13: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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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hang2100
我是老鳥
Cayman Islands
17243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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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槍射擊技術,應該在18世紀歐洲的紳士決鬥中,就已經有研究了. 也應該有相當的文獻和史料.
只是那個算不算"戰鬥"呢?! 就要看定義了. 當事者應該覺得是戰鬥啦! (為美女而戰鬥)
米國的西部牛仔,應該也是差不多, 要不然也拍不出那麼多西部片. 像現在當紅成龍的西域威龍就拍不出來了.
其實,台灣槍械要是像米國一樣開放, 警察用鎗的標準,也是會進化到像米國一樣. 像台灣的話,早年西部的警長早就都死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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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cwchang2100 on 08/21/2014 12:4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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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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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5: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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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K2x2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法律基礎? 如果法律規定警察可以不經審判隨便打死人,這算不算警察國家?
世界上有很多警察國家
照此邏輯, 全世界都是警察國家 因為沒有一國警察規定是要先由法官審案後才可以開槍自衛的
難道歹徒砍你兩刀或是用鐵槌砸頭, 你還要先等法官授權才能抵抗? |
Edited by - Lugiahua on 08/21/2014 15: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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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shuTripneustes
路人甲乙丙
4706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8: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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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長抵佛格森 承諾公平徹查槍案 【數位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4.08.21 04:27 pm
密蘇里州佛格森市非裔少年遭警槍殺,造成當地警民關係緊繃。美國司法部長霍德(Eric Himpton Holder )當地時間20日抵達密蘇里佛格森市,向民眾保證,絕對會將這起槍擊事件查個水落石出。霍德也呼籲民眾保持冷靜,讓調查順利進行。
18歲非裔少年布朗遭槍殺至今,佛格森市民對警察產生不信任感。美國司法部長霍德抵達佛格森後,向民眾現身說法,回憶自己被警察騷擾的事件。強調自己了解為什麼他們會對執法人員失去信任,但霍德同時呼籲大眾保持冷靜。霍德也會見該少年的父母,並向抗議民眾保證查明真相。
霍德表示:「我們會尋找違反聯邦刑事民權法的事證,與當地的調查方向不會一樣。我們也帶來大量的調查員,他們會持續追蹤線索,好讓我們能夠徹底且公平的判定在8月9日當天發生什麼事。」
另一方面,為此事件特別成立的陪審團也在20日開庭審理,不少民眾聚集場外抗議,要求更換出身警察世家的檢察官,擔心會官官相護。陪審團如果證明執法過當,當事的警察可能會涉及殺人罪
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8885930.shtml 還是把話題回到這事件吧?討論誰是警察國家其實沒意義
------------- 軍隊是社會的縮影,所有的社會問題在軍隊都有反映,而且通常更突出 -托洛斯基 |
Edited by - ChoshuTripneustes on 08/21/2014 18:0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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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Taiwan
4531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19: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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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我研究過這個主題,但發現如果用美國標準,台灣警察大概也是三不五時要開槍射 擊,那也不會讓人住的很安心。
事實上最早的手槍戰鬥射擊技術,就是上海租界警察成天面對中國黑幫、各國特 務、破壞份子等龍蛇混雜環境下發展出來的,其中一項技巧就是在有人向你撲過 來的時候快速拔槍作至近距離射擊。
但發展這種技術的人本身也是柔道高手,不是凡事用槍解決。 事實上因為他是英國人所以主張制服員警不需要配手槍。
那是中野會住的不安心,如果換做是我大概會住的很安心的 真正會擔心的應該是那些所謂的「犯罪預備軍」吧,原本犯罪不會被怎樣的升級成直接擊斃,犯罪成本大幅提高對他們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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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hang2100
我是老鳥
Cayman Islands
17243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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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wchang2100
手槍射擊技術,應該在18世紀歐洲的紳士決鬥中,就已經有研究了. 也應該有相當的文獻和史料. (略)
對此問題請參考拙作短文: http://www.acewings.com/cobrachen/forum/topic.asp?TOPIC_ID=8501 魔都上海拳俠傳──現代歐美CQC之父費爾貝恩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http://www.specops.pl/vortal/download/files/shooting_to_live.pdf
上面是“Shooting to Live”的原文. 在Introduction中,Colonel Rex Applegate是提到:
... Shooting to Live was the first written manual to surface in the field of combat pistol shooting. ...
所以,是第一本現代手槍(Pistol)戰鬥射擊的"手冊". 但是手槍(Handgun)戰鬥射擊的技術和研究,歷史還是要早很多. 像Derringer這類的古董手槍,就完全是兩回事....
PS:只是解個人心中的疑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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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sukiyaki
路人甲乙丙
1616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2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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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照此邏輯, 全世界都是警察國家 因為沒有一國警察規定是要先由法官審案後才可以開槍自衛的
難道歹徒砍你兩刀或是用鐵槌砸頭, 你還要先等法官授權才能抵抗?
大部分國家,都是要求明確看到歹徒持有致命兇器,才有資格動用致命武力,而且要射腿或胳膊而不是心臟或腦袋
美國警察只是懷疑某人有兇器就會開槍,而且打的都是致命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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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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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Posted - 08/21/2014 : 2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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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大部分國家,都是要求明確看到歹徒持有致命兇器,才有資格動用致命武力,而且要射腿或胳膊而不是心臟或腦袋
這是典型從好萊屋電影攝取槍械知識的錯誤想法
槍是致命武器 不存在能有效控制殺傷力的可能性 要求射擊所謂非致命部位 不僅不切實際 而且不易讓歹徒失能 抵銷制止繼續行惡的用意 更別說一般警員 用手槍不容易打中胳膊大腿等小面積目標 反而容易傷及無辜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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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2: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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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大部分國家,都是要求明確看到歹徒持有致命兇器,才有資格動用致命武力,而且要射腿或胳膊而不是心臟或腦袋
美國警察只是懷疑某人有兇器就會開槍,而且打的都是致命部位
嗯, 閣下應該沒有練過武術或是手槍吧
為什麼你會認為需要武器才能傷人? 一個一百多公斤的壯漢騎在五十公斤的老太太身上猛打頭算不算致命武力? 一個MMA選手打一個普通人算不算致命武力?
美國一年被空手打死者比被拿AR-15打死的還多呢. http://www.fbi.gov/about-us/cjis/ucr/crime-in-the-u.s/2012/crime-in-the-u.s.-2012/offenses-known-to-law-enforcement/expanded-homicide/expanded_homicide_data_table_8_murder_victims_by_weapon_2008-2012.xls
--- 沒有拿過手槍的人 才會覺得打手打腳很容易
歹徒不是紙靶, 不會站著不動, 手腳不會擺姿勢讓你瞄準, 更不會像考試一樣打中手腳就一定倒下. (看過開放性骨折還能跑的人嗎?)
事實上大多數五米以下近距離槍戰, 都是用指向性射擊大略瞄準而已 要求打手打腳根本是拿自己命去賭, 萬一沒打中或是沒效就準備挨槍挨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8WkQPPSenc&feature=youtu.be 這是一個我也操做過的訓練裝置, 有很多種情節 這個情節是持刀男子襲警, 隨後他同伴會持槍攻擊.
要是你能以手槍瞄準後打中那名持刀男子的手腳, 我想你當警察太可惜了. 應該去當選手參加世界級的射擊比賽.
台灣警方也已經取消瞄準手腳的人靶了, 現在都是瞄準胸口 |
Edited by - Lugiahua on 08/22/2014 03: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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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6: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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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那是中野會住的不安心,如果換做是我大概會住的很安心的 真正會擔心的應該是那些所謂的「犯罪預備軍」吧,原本犯罪不會被怎樣的升級 成直接擊斃,犯罪成本大幅提高對他們不利啊~~~~
http://www.streetfire.net/video/top-gear-season-9-episode-3-usa-special_part-1_2382196.htm 你應該看看5:45以後美國邁阿密的這些區。在這些地方,你走過某些街口,就會 被射殺。中古車商褲子口袋都要插槍的,他們有這種需求。
這是真實的武力世界,以血洗血的軍備競賽與報復循環是一定要考慮進去的。住 在這種地方的人才是最需要槍的人。
我很喜歡武器跟戰爭,但我不會強迫老人女人跟小孩喜歡我的興趣,住在一個常 常在街頭槍聲大作的城市中。
何況這有很大程度的文化差別。你看台灣人連短刀殺人都怕得要死。
我個人一直合法自衛討論區在強調的是,在使用槍械等致命武力之前,人應該要 有更多選項。槍械只是比較簡單,不代表那通常是最好的選項。否則就算在台 灣,我放在房門的防身兼娛樂武器也不會只是棍棒,而會包含貨真價實的長槍。
隔壁自衛欄剛好有人貼中世紀摔角術示範影片,摔角跟柔道這類近身纏鬥又看場 合可以無傷壓制對手的技巧本來就是警察該修的,但在美國警界不太受重視。這 有其危險性,但對付一些醉鬼或徒手攻擊者的時候管用。
至於徒手殺人的問題,這種攻擊確實存在我也學過一些。其實我有分析整理過台 灣的徒手殺人案件,得出一些結論是怎樣的攻擊容易徒手殺死人,但通常是在體 力差距很大的人之間搏鬥發生的。因為一般民間學習武術的人學的多半也是單挑 武術,對於警察來說只要貫徹兩人小組出勤以及多人戰術是較容易反制的。
警察殺人本來就多少會引起怨恨,若被殺嫌犯十惡不赦那就算了,但像這次這種 案件就容易引起公憤,所以能避免就避免。至於警察本身的安全其實小組戰術的 建立與訓練跟保持警覺,還有一些話術訓練,可以避免很多危險。
不過這涉及各國文化,要美國警察像日本警察一樣有禮貌恐怕那也不是美國啦。 如果住在像一些高犯罪率的北斗化黑幫盤據街區,那警察不會北斗神拳是需要一 些致命武器。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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