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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sukiyaki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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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8/22/2014 : 0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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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quote: 大部分國家,都是要求明確看到歹徒持有致命兇器,才有資格動用致命武力,而且要射腿或胳膊而不是心臟或腦袋
這是典型從好萊屋電影攝取槍械知識的錯誤想法
槍是致命武器 不存在能有效控制殺傷力的可能性 要求射擊所謂非致命部位 不僅不切實際 而且不易讓歹徒失能 抵銷制止繼續行惡的用意 更別說一般警員 用手槍不容易打中胳膊大腿等小面積目標 反而容易傷及無辜
可以用Ta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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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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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8: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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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quote: 大部分國家,都是要求明確看到歹徒持有致命兇器,才有資格動用致命武力,而且要射腿或胳膊而不是心臟或腦袋
這是典型從好萊屋電影攝取槍械知識的錯誤想法
槍是致命武器 不存在能有效控制殺傷力的可能性 要求射擊所謂非致命部位 不僅不切實際 而且不易讓歹徒失能 抵銷制止繼續行惡的用意 更別說一般警員 用手槍不容易打中胳膊大腿等小面積目標 反而容易傷及無辜
可以用Ta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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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那請問你又打過Taser嗎? 你只有一發喔, 而且還有10%的無效比率. 沒打中就準備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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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8: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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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er 剛問世時 定位成非致命性武器 幾次目標意外死亡或重傷後 改為低致命性(less than lethal) 若目標只是不合作 並不對警察或週邊民眾造成即刻威脅 是可用 Taser 制服 但這也非萬靈丹 有可能的話 應由其他警察拔槍掩護 萬一沒命中或無效 可以視情況處理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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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eneration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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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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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umasukiyaki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quote: 大部分國家,都是要求明確看到歹徒持有致命兇器,才有資格動用致命武力,而且要射腿或胳膊而不是心臟或腦袋
這是典型從好萊屋電影攝取槍械知識的錯誤想法
槍是致命武器 不存在能有效控制殺傷力的可能性 要求射擊所謂非致命部位 不僅不切實際 而且不易讓歹徒失能 抵銷制止繼續行惡的用意 更別說一般警員 用手槍不容易打中胳膊大腿等小面積目標 反而容易傷及無辜
可以用Ta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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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和天才本來是兄弟倆,白痴的智商是天才的10倍,後來他們倆在人世降生。因為白痴的智商比人類高的實在太多,所以沒有人能聽懂他說的話,從此白痴變成愚蠢的代名詞,而天才的智商只比人類高一點,所以變成聰明的代名詞。
如果剛好雨季or各類現場狀況
其實Taser有很多盲點的 比不上手槍好用
你走進一些區域 很多狀況下嫌犯並不會只有一個人 你拔起Taser幹了一個 另一個抄著球棒打過來 情急之下你還是得拋掉Taser拔起手槍
如果是在夜間 視線不明的狀況下 一開始只拿著Taser更是實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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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Taiwan
4531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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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http://www.streetfire.net/video/top-gear-season-9-episode-3-usa-special_part-1_2382196.htm 你應該看看5:45以後美國邁阿密的這些區。在這些地方,你走過某些街口,就會 被射殺。中古車商褲子口袋都要插槍的,他們有這種需求。
這是真實的武力世界,以血洗血的軍備競賽與報復循環是一定要考慮進去的。住 在這種地方的人才是最需要槍的人。
我很喜歡武器跟戰爭,但我不會強迫老人女人跟小孩喜歡我的興趣,住在一個常 常在街頭槍聲大作的城市中。
何況這有很大程度的文化差別。你看台灣人連短刀殺人都怕得要死。
我個人一直合法自衛討論區在強調的是,在使用槍械等致命武力之前,人應該要 有更多選項。槍械只是比較簡單,不代表那通常是最好的選項。否則就算在台 灣,我放在房門的防身兼娛樂武器也不會只是棍棒,而會包含貨真價實的長槍。
隔壁自衛欄剛好有人貼中世紀摔角術示範影片,摔角跟柔道這類近身纏鬥又看場 合可以無傷壓制對手的技巧本來就是警察該修的,但在美國警界不太受重視。這 有其危險性,但對付一些醉鬼或徒手攻擊者的時候管用。
雙方用同等程度武器對抗,就好比車對車、馬對馬、誰到佔不到便宜,應該是要用帥吃士,或是用卒剋帥這種較安全又經濟的手段啊。打巡洋艦就是應該用戰艦這等更高階的船,或是更划算的航空魚雷啊:D
反正在台灣大多數的死老百姓因為禁槍不大能有像樣的槍械,不大會有邁阿密那種狀況走在路上隨便就被槍殺的狀況。反過來警方如果保有優勢火力的任意使用權就能直接在第一時間壓制or消滅犯罪者,我等良民會更安全,警察也能回家抱小孩,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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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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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雙方用同等程度武器對抗,就好比車對車、馬對馬、誰到佔不到便宜,應該是要用帥吃士,或是用卒剋帥這種較安全又經濟的手段啊。打巡洋艦就是應該用戰艦這等更高階的船,或是更划算的航空魚雷啊:D
反正在台灣大多數的死老百姓因為禁槍不大能有像樣的槍械,不大會有邁阿密那種狀況走在路上隨便就被槍殺的狀況。反過來警方如果保有優勢火力的任意使用權就能直接在第一時間壓制or消滅犯罪者,我等良民會更安全,警察也能回家抱小孩,不好嗎?
這麼作100%會促進許多小罪犯轉而跟警察作生死鬥,因為橫豎會被打死,不如拚 命。如果真的要嚴懲這些罪犯至少也要經過法院審理確定有罪之後,送去一些很 糟糕的監獄讓罪犯生不如死,但不能在街頭執法的時候過度暴力。
我個人研究治安回復與維持,認為維安武力單位在有能力的條件下儘可能手下留 情活捉嫌犯,絕對有促進治安的效果。就好像諸葛孔明七擒孟獲那樣。
但是一線單位人員實際要面對壓力與危險也是事實,這是一個很兩難的問題。 同樣也是七擒孟獲,因為打了很多場戰役,在南蠻戰役中喪失性命的士兵絕對不 在少數。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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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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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8/22/2014 : 0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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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還真覺得,應該在每個警察頭上安裝小型攝影機,來捕捉這些根本來不及交由警車攝影機捕捉的關鍵時刻. 也許到時候要討論的拔槍選擇,會變成紅外線攝影機在黑暗中的視野是不是比人類還低之類
雖然要討論的部分還有很多,比如說Taser的普及率 還有是否由警局出錢or警察個人購買,價錢比之類. 不過真要選擇跟槍械是否相同,小的覺得橡膠子彈沒有研發到現行的各系手槍上有點可惜. 選擇低致命與高致命之間,只要換個彈莢就好.....恩,這在目前是個不切實際的幻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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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37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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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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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美國警察的強勢作為對警察本身與一般民眾都有好處, 大家基本上都清楚界線在哪,越界就要付出一定代價, 警察在合法範圍內能強勢因應違序、違法者,能夠讓民眾了解警察確實"有用" 也能讓有心人士衡量行為的代價,配合嚴峻的司法刑罰制度,我認為是較能改善治安. 例如,當飆車族被大批警察圍剿並打的滿地找牙、酒駕者終身吊照鐵定吃牢飯成為常態時, 犯罪者其實非常理性,會知道怎麼作才對自己最有益.....
--------------------------- 書買太多,看不完腳腳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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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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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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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Taiwan
8485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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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所以是已經有了阿.... 話說這起暴動據說有安排黑人族裔的警察相關人士上任以安撫民眾情緒是嗎? 效果究竟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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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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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u37
基本上,美國警察的強勢作為對警察本身與一般民眾都有好處, 大家基本上都清楚界線在哪,越界就要付出一定代價, 警察在合法範圍內能強勢因應違序、違法者,能夠讓民眾了解警察確實"有用" 也能讓有心人士衡量行為的代價,配合嚴峻的司法刑罰制度,我認為是較能改善治安. 例如,當飆車族被大批警察圍剿並打的滿地找牙、酒駕者終身吊照鐵定吃牢飯成為常態時, 犯罪者其實非常理性,會知道怎麼作才對自己最有益.....
各位看美國在伊拉克跟阿富汗初期打的治安作戰實在有夠爛,就是因為美軍普遍 沒有治安作戰的Know How,以暴制暴促進更多反對者。
還有以色列人跟巴勒斯坦人殺來殺去,就算以色列人很強,我看巴勒斯坦人也沒 有所謂「非常理性知道怎麼做才對自己最有益」的現象。
我認為理想的狀態是這樣的,「當一個人持武器想要殺你,不管他用什麼花招, 你都有辦法像制服不聽話的小孩一樣,把他只用很少傷害甚至無傷就壓制,並且 加以說服」。
當對方知道我們是強大而且仁慈的公權力,他們才會停止反抗。
我知道這說起來容易作起來難如登天,但我認為理想的治安重建與維持作戰就要 以此為方針,最終的目標是要讓民眾身服心也服。而這光是加強武力使用是辦不 到的,要恩威並濟,賞罰分明。
所以使用武力的界線一定要畫的很清楚。
我讀過SEALs隊員回憶錄也曾提到他剛參與伊拉克阿富汗治安作戰的早期,很常 快速判定一個目標有威脅就將其射殺,但久而久之他也知道並不是每個可疑的目 標都一定是反美份子而且他們都有當地家人,所以他通常寧願少開槍,少殺一些 人。
各位應該都看看這次的案件的目擊民眾錄製影片中,那個美國警察開槍射殺死者 之後一臉無助的場面,警察規定可能允許他這麼做,但他大概也知道自己射殺了 一個沒有武裝的小孩。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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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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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這麼作100%會促進許多小罪犯轉而跟警察作生死鬥,因為橫豎會被打死,不如拚 命。如果真的要嚴懲這些罪犯至少也要經過法院審理確定有罪之後,送去一些很 糟糕的監獄讓罪犯生不如死,但不能在街頭執法的時候過度暴力。
這也不是好方法 很多罪犯跟警察拼命, 理由是寧死不要回去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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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Taiwan
4531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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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這麼作100%會促進許多小罪犯轉而跟警察作生死鬥,因為橫豎會被打死,不如拚 命。如果真的要嚴懲這些罪犯至少也要經過法院審理確定有罪之後,送去一些很 糟糕的監獄讓罪犯生不如死,但不能在街頭執法的時候過度暴力。
我個人研究治安回復與維持,認為維安武力單位在有能力的條件下儘可能手下留 情活捉嫌犯,絕對有促進治安的效果。就好像諸葛孔明七擒孟獲那樣。
但是一線單位人員實際要面對壓力與危險也是事實,這是一個很兩難的問題。 同樣也是七擒孟獲,因為打了很多場戰役,在南蠻戰役中喪失性命的士兵絕對不 在少數。
我看到的是,公權力對刁民仁慈,刁民就會騎到公權力頭上來 春季的那場學運相信大家都還記得,警方柔性對待抗議學生的下場是什麼,各種低強度的「不合做運動」接踵而來,像是佔領十字路口+圍警局,因為刁民們知道這樣搞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公權力就跟小孬孬一樣什麼都不敢做,然後就是我等良民倒楣
如果第一時間就上橡皮子彈,就不會有這種狀況出現了,人都是犯賤的,要痛過後才會學乖的
國高中時,在校抽菸只會被記那不痛不癢的警告,一個上午的愛校服務就能輕鬆的銷掉,對那些菸鬼沒嚇阻力,我只好倒楣的吸二手菸...如果在校抽菸被抓一次就直接一大過,甚至退學,那我相信沒幾個人敢冒被抓退學的風險滿足自己的菸癮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這也不是好方法 很多罪犯跟警察拼命, 理由是寧死不要回去監獄...
那就讓他們死吧,要知道那些監獄中的罪犯可是吃我等那稅人的稅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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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白河子 on 08/22/2014 10: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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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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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3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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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一張照片抵千言萬語 但不一定全是實話 死者 Michael Brown 這張看來很稚嫩
實際上 卻是個身高 190cm 體重 136kg 的大漢 纏打起來 一般美國成年人體型吃虧
另外 看到他被射殺前幾分鐘 疑似搶劫便利商店的錄像 會不會有些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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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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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這也不是好方法 很多罪犯跟警察拼命, 理由是寧死不要回去監獄...
至少他們還要先進一次監獄,而不是初次犯罪就跟警察拚命。
這涉及獄政跟經費問題。真的要把獄政搞好需要一大筆錢,但不是每個國家都負擔 得起,所以經費不足的地區像阿富汗其實可能不蓋監獄而是用原始的身體刑──砍 手砍腳,不需承擔監獄經費,又物理性剝奪犯罪者再犯能力。
只是在現代有人權觀念出現,這類肉體刑罰被認為太過殘忍。但是要像挪威那樣 搞到大屠殺犯人也能爽爽過還上大學,這又要一大筆經費項。
大多數國家都沒觀念特別是沒錢把獄政搞好,看美國現在連監獄都要外包給民間 廠商,台灣監獄爆滿,這都不是好現象。
其實我覺得沒錢的話就只好殘忍一些把監獄搞成強制勞動集中營。
或者像若干南亞國家如菲律賓是把一些監獄搞成黑幫自治區,讓黑幫自己組織一 定的秩序,至少大部分幹部關在裡頭,對外危害較少,小罪犯也有人管。類似所 謂唐朝統治外族的羈縻府州政策,事實上就像島嶼流放刑,建立一種法外自治 區。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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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3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09: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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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這起暴動據說有安排黑人族裔的警察相關人士上任以安撫民眾情緒是嗎?
密蘇里州公路警察局長 Ron Johnson 不僅是黑人 還在該市長大 被州長特派去恢復治安 不過他並非因此事件才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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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37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7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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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各位看美國在伊拉克跟阿富汗初期打的治安作戰實在有夠爛,就是因為美軍普遍 沒有治安作戰的Know How,以暴制暴促進更多反對者。
還有以色列人跟巴勒斯坦人殺來殺去,就算以色列人很強,我看巴勒斯坦人也沒 有所謂「非常理性知道怎麼做才對自己最有益」的現象。
我認為理想的狀態是這樣的,「當一個人持武器想要殺你,不管他用什麼花招, 你都有辦法像制服不聽話的小孩一樣,把他只用很少傷害甚至無傷就壓制,並且 加以說服」。
當對方知道我們是強大而且仁慈的公權力,他們才會停止反抗。
類比錯誤,國家對國家的作戰/綏靖行動,跟警察對違序/犯罪者的執法作為, 怎麼看都不倫不類... 警察的強勢作為除了在合法情況下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外, 面對無視社會秩序,或造成大眾不安的行為,警察沒有辦法強勢因應(用齊眉棍+盾牌+雞爪釘圍捕,不一定是開槍打爆)才會讓民眾喪失對警察與治安的信心
再來所謂「當一個人持武器想要殺你,不管他用什麼花招,你都有辦法像制服不聽話的小孩一樣,把他只用很少傷害甚至無傷就壓制,並且加以說服」。 騙肖ㄟ,不要說現實中做不做得到,最好個別犯罪者都會因此而被"說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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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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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雖說一張照片抵千言萬語 但不一定全是實話 死者 Michael Brown 這張看來很稚嫩
實際上 卻是個身高 190cm 體重 136kg 的大漢 纏打起來 一般美國成年人體型吃虧
另外 看到他被射殺前幾分鐘 疑似搶劫便利商店的錄像 會不會有些改觀
我以前服務過的消防小隊長轉消防員以前是警察,有回一個役男喝醉了大鬧抄傢 伙想要扁他,他徒手就把對方壓制了。
另外民風也有不同,小偷或順手牽羊就別說了,在台灣也有搶便利商店,但警察 抓便利商店搶犯也不會開槍打死。
(不過衍生一個副現象是有些人假意搶便利商店就為了吃牢飯)
我是認為以這次案件的狀況,只要警察訓練跟裝備好好搞定,就會有比開槍多一 些選項。
以當地警察的服務規定,我想這次案件警察應該不會有罪。但我是覺得美國警察 的若干做法太過強硬,不是很好的做法──當然因為美國開放槍械、而且地廣人 稀、又是多民族國家,很多區域比較危險,但那些做法絕對不適用在台灣這種地 方。
不過治安問題當然不只是槍械跟武力問題,瑞士人也擁槍自重,但是他們治安 還是不錯,社會跟美國這種複雜的大鎔爐不同。
至於極權警察國家像我們以前戒嚴時代那又是另一回事。
但只用武力威脅的恐怖來維持的治安,只要恐怖不再,馬上就會崩壞,而且會引 起很大的反動跟報復心理。各位看冷戰結束以來,極權國家崩壞總是會有一堆舊 政權幹部被清算。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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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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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u37 類比錯誤,國家對國家的作戰/綏靖行動,跟警察對違序/犯罪者的執法作為, 怎麼看都不倫不類... 警察的強勢作為除了在合法情況下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外, 面對無視社會秩序,或造成大眾不安的行為,警察沒有辦法強勢因應(用齊眉棍+盾牌+雞爪釘圍捕,不一定是開槍打爆)才會讓民眾喪失對警察與治安的信心
再來所謂「當一個人持武器想要殺你,不管他用什麼花招,你都有辦法像制服不聽話的小孩一樣,把他只用很少傷害甚至無傷就壓制,並且加以說服」。 騙肖ㄟ,不要說現實中做不做得到,最好個別犯罪者都會因此而被"說服"啦...
台灣俗話說「軍警本一家」,現代警察制度成立以前,軍隊也要負責治安任務。
事實上歐陸的法國與義大利的國家憲兵隊就是介於軍隊跟警察之間的單位,就我 所知他們在阿富汗反叛亂作戰是表現最優秀的單位之一。
還有我所謂的少用致命武力當然並非指放任犯罪不管,只是治安重建理想上就是 「可以壓制罪犯又不用現場未經審判殺人」。
我也研究黑幫跟監獄,知道很多罪犯就是那種圈子脫不出來,人類社會就是有這 種底層非法組織。但要維持治安就得跟這些黑道組織達成某種平衡,就算想排除 他們也得遵守一些執法規則。
像隔壁日本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國家之一,但各位也知道他們有所謂的指定暴力 團制度,可以上網公開查到黑幫本部地址的。日本警察也不是硬幹處理這些暴力 團,而是透過修法逐年壓縮其生存空間,並且迫使其轉型從事一些合法性較高的 經濟活動。
要硬幹剷除這種非法組織也並非不可能,但只能用非民主的做法,像是法西斯義 大利曾經幾乎剷除西西里黑手黨那樣,更徹底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跟改 革開放以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我所知都曾經徹底殲滅國內的黑道組織,達成 幾乎零犯罪率。但這種做法的代價太大了,要維護自由權利總是必須跟忍受一些 非法鬧事達成平衡。
想要趨近於零的犯罪率,現在大概只有北韓那種國家才辦得到吧。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8/22/2014 10:2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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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37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7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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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大你的盲點在於: "單純搶劫超商被警察直接打死"與"搶超商後遇警察還襲警/意圖襲警被打死" 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評價, 而台灣某些天真的民眾總以為兩者是一樣的,只要警察打死人就是警察的錯...
--------------------------- 書買太多,看不完腳腳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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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0: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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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u37
慎大你的盲點在於: "單純搶劫超商被警察直接打死"與"搶超商後遇警察還襲警/意圖襲警被打死" 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評價, 而台灣某些天真的民眾總以為兩者是一樣的,只要警察打死人就是警察的錯...
拜託,不管有沒有搶劫便利商店,台灣不是沒有人徒手襲警的好唄。
新聞不是偶爾會播一些警察用過肩摔壓制鬧事民眾的影片嗎? (其實大多不是柔道定義的過肩摔只是記者隨便寫寫)
http://youtu.be/xHPrPoTKE3c 醉漢騷擾女駕駛 嗆警遭過肩摔
美國警察的規範問題在於持刀槍襲警的人太多,所以他們規定是只要襲警就 可以用優勢武力還擊,而且大多數警察沒有受過好的逮捕術訓練。
美國有美國的環境,台灣可不適合那樣搞。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8/22/2014 10:3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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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37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7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1: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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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不適合都是主觀印象,很想看看台灣採用美國警察這一套作法者應該不在少數!
--------------------------- 書買太多,看不完腳腳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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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2x2
我是菜鳥
569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2: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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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generation 如果剛好雨季or各類現場狀況
其實Taser有很多盲點的 比不上手槍好用
你走進一些區域 很多狀況下嫌犯並不會只有一個人 你拔起Taser幹了一個 另一個抄著球棒打過來 情急之下你還是得拋掉Taser拔起手槍
如果是在夜間 視線不明的狀況下 一開始只拿著Taser更是實在危險
1. One of the so-called witness was his friend, who told the media the suspect was being shot while he was surrendering. The role of this witness in the robbery should be interesting...
2. The video released by the police regarding the robbery shows that the suspect pass the robbed item to his friend
3. Mike, are you serious with the FX bull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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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human
我是菜鳥
Hong Kong
426 Posts |
Posted - 08/22/2014 : 1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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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電視上聽到的說法是開槍的警察當時不知道Michael Brown便是搶劫犯?
I would never die for my beliefs because I might be wrong. --Bertrand Russ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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