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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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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15/2015 :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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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MBER
政府現在只想收攏民心. 陳委員講前言跟結論也是不同的論調. 講穿了都為了顧主流民意 一個誰都知道是被打到跪下 另一個則前言說明了知道問題在哪,結論最後還是轉到另外一頭去?
打到跪下?誰打了他們?你沒聽過政策綁樁嗎?誰告訴你只有民代會綁樁?大巨蛋是民代介入搞出來的嗎? |
Edited by - Snap on 05/15/2015 14:3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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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BER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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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5 Posts |
Posted - 05/15/2015 : 1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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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大巨蛋本身的弊案,出來的第一天,小的眼神就死了。 畢竟為了避免業者把莫名其妙的空間擠出來當逃生口,出入口規定要先算OO,然後再看OO線......欸?你說什麼?只看正門寬度?
土木技師工會的人沒人出來講逃生規劃跟法規怎麼定,不是等看戲,就是想知道法官想不想把過去30年來更新的建築法規給當作不知道。 權利金也是,把公辦民營機關底下的相關商場規範全翻出來,各式各樣的都有...... 反正沒人想站出來挨槍,而被逼出來的看起來只差一點就跪下。大家要看這個政府法規會變成怎麼樣,也好。
至於法官是判到現在那群人只能講合法不合理....以後哩? 因為有三審,所以要是判個完全不管消防法規怎麼定的結論出來,小的當然管他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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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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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15/2015 : 2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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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兩位是不是跑錯欄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目前罹患重症,星期五症候群(放假前不想工作)+五月症候群(工作熟悉以後熱情降低只想偷懶)......應如何治療?
到了星期一跟六月就會自然治癒──同時感染別的病症。
還有據說發薪日症狀會減輕。
個人推斷洗這種藥澡可以治好,只是買藥費用不便宜: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5/15/2015 21: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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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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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16/2015 : 12: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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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9/905172
高齡產婦胎死腹中 指控北榮醫療疏失
高齡產婦黃小姐在立委的陪同下,今舉行記者會控訴台北榮總高危險妊娠暨產科主治醫師陳志堯,因醫療疏失造成孩子胎死腹中,也指控醫院對於孩子遺體的處理,僅以紅色塑膠袋包裹,讓家屬無法接受。
北榮表示,事發以後,院內重新檢視醫療流程,得知陳志堯是依照醫院內部的標準作業流程,是以電腦影像及書面檢查超音波片子向黃小姐解說,並無明顯疏失、不會進行處分。
院方指出,造成胎死腹中的原因很多,可能是母體罹患高血壓、糖尿病、敗血症、胎兒感染、染色體異常等。由於黃小姐體重是112公斤,曾因高血壓及妊娠糖尿病住院治療,但目前無法確定是否為造成胎兒死因。
針對嬰兒遺體處理,北榮強調,為防止胎兒屍水、胎便等流出造成感染,除了提醒接觸人員注意處理,先放於裝置醫療廢棄物的塑膠袋內再裝箱,最後交由殯葬業者處理,並無對遺體不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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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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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jikis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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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16/2015 :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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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最新糖衣毒藥版醫鳩法草案:
http://www.mohw.gov.tw/cht/ministry/DM2_P.aspx?f_list_no=7&fod_list_no=5312&doc_no=49344
衛生福利部為改善醫療五大皆空情形,推動醫療刑責合理化、明確化,免於醫病雙方纏訟動輒2到10年的窘境,擬定「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包含關懷、調解、補償等處理機制,經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0次會議逐條審議,並於103年5月29日朝野黨團完成第7次協商,最後保留1條條文(草案第32條)。然近來外界對該法案提出多項建言,因此,衛福部於104年5月8日邀集立委、醫改會、消基會及醫界代表(包括醫院團體、醫師公會、醫勞盟、台灣醫學生聯合會、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等),又於104年5月14日邀集各類醫事人員公會(包括中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護理師、助產師……等18個公會),就協商版草案理性討論、充分溝通,另邀請先前協助制定該法案並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時受邀之學者,包括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聰富教授、國立臺北大學名譽教授暨台灣刑事法學會名譽理事長甘添貴教授、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楊秀儀副教授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律師等,再度審視本法案,提供建設性意見。衛福部綜合各界許多建言,將提出修正備案送請立委參考,包含以下11項建議重點: 一、 刪除「醫療常規」。 二、 將「初步鑑定」改為「專業評估」。 三、 調解當事人任一方不到場,其罰則相同。條文並未規定醫事人員必須親自到場,可由醫療機構派代表出席。 四、 補償制度分階段實施,不限於「五年內」。 五、 補償制度各階段實施前,須與相關領域團體充分溝通。 六、 醫療風險分擔金由「醫療機構」繳納,非由「醫事人員」繳納,且不得轉嫁於醫事人員。 七、 明訂生產風險事故之補償基金來源,由政府預算撥充。因生產有異於一般對疾病的治療。 八、 醫療機構繳納醫療風險分擔金,以醫療機構每年醫療收入的「千分之一」為「上限」,其餘由政府預算、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等補足,不必再討論醫界與政府分擔比率。 九、 醫療事故補償之要件,原限於該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無法排除因果關係」者,擴大至「有因果關係」及「無法排除因果關係」者。 十、 因可能需透過財稅有關機關提供醫療機構非屬健保之醫療收入資料,以計算其應繳納之分擔金。但為免誤解,刪去強制條款文字。 十一、 分析醫療事故根本原因時,可能原因也包括「全民健康保醫療費用支付制度」及「勞動條件」。 對於「醫療機構」的定義,衛福部表示,將在立法說明中敘明。依醫療法第2條規定,醫療機構係指「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機構」,例如醫院、診所。而其他像是藥局、護理之家、檢驗所等醫事機構,並非醫療機構,不是醫糾法規範的主體,不須負擔醫糾法草案規定醫療機構之義務。但只要是醫療糾紛,不論發生場所在醫院、在護理之家或在宅,進入訴訟前都必須先行調解,不能直接訴訟,對在醫院診所以外醫事人員執業環境亦有保障。衛福部表示,在醫院、診所執業的醫事人員約有20萬人,在其他地方執業者約有6萬人,皆可連帶受到保障。 部分與會團體代表建議明訂領取補償後不得提告,或須先完成返還補償金否則法院不得受理等。因立法院協商版醫糾法草案精神即是補償與訴訟互斥;若訴訟則不予補償、若補償則不應訴訟。但經各次討論,因有限制訴訟權的疑慮,須審慎考量。
一萌二PAK三聯閃,四代歐風五國潘,十全側衛百戰鷹,成千蟲隼萬國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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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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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16/2015 : 17: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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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家一位長輩的提問與toga的回應:
Q:為甚麼都看負面呢? 我相信是為了減少醫療糾紛和減輕醫事人員的責任風險而立的法。
A:因為醫事人員普遍相信這條法除了為不知道會不會發生的事每年向全體醫事人員強徵保護費外,也只會徒增一線醫事人員最為擔心的醫療糾紛風險:擺明不要真相,就是只要醫院與醫師賠錢的無賴病患醫鬧事件。
這條法在修正前規定,不賠償醫事糾紛中確認過在醫院醫師的事件,只賠償醫事糾紛中,尚未確定醫院醫師是否有過的案件∼既然如此,醫事人員為何要為了預防這種很可能自己根本沒錯(超過九成這類案件官司打到最後,醫院與醫師都能全身而退)的醫事糾紛事件每年繳錢,形同白白讓那些忘恩負義,蠻不講理,胡吵瞎鬧的無賴刁民有糖吃??而且病患與其家屬在拿了補償金後,依然可以繼續選擇告醫師,補償金正好拿來打官司,形同教醫師平常出錢資助無賴醫鬧事件的官司費,更誇張的是,醫鳩法在本次修正前,規定病患方如果官司打輸,只要退還補償金既可,如果官司打贏,連補償金都免退了,國家自會找官司打輸的醫院醫師落井下石∼試問就醫界與醫事人員的立場,憑甚麼要我們每年出錢資助這等平時強索保護費,出事時儘在我們背後插刀補槍,比黑道還黑的無良惡法??
在本次修正後,總算是規定病患方如果決定繼續告官,則不論官司輸贏補償金都要繳回,然而歸還時間並未明定(聽說還是可以拖到官司定讞後再還),國家是否會動用強制手段有效討回也未給保證∼換言之,無賴醫鬧病患還是照樣可以拿著形同國家無息貸款的錢來與醫師打官司啊!!!這到底是給我們減少醫糾風險?還是火上加油??
另外衛福部在這次草案修正中聲稱,未來醫鳩賠償基金醫界負擔的部分,將修正為由全台醫療機構每年進帳收入的千分之一繳交,所以完全不會影響醫事人員的薪資權益∼問題在於,衛福部所定義的醫療機構包括地方診所,結果全台開診所的醫師還不是照樣得自掏腰包??不會影響個P!!而繳費基準又是以醫療機構"年度收入"而非"年度淨利收益",所以如果醫院或診所經營不善,入難敷出甚至虧損連連,也還是得繳交讓其處境雪上加霜的醫鳩賠償基金。
最後,醫療機構繳交醫鳩補償基金所導致的額外成本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方式轉嫁底下血汗醫護人員,豈又是你衛福部用一紙空文就能防微杜漸得了的??醫療機構高層要找方法理由苛扣底下醫護人員或是醫療服務品質來暗中彌補額外開支,伎倆手段何止萬千,鬼才相信衛福部有方法全面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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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toga on 05/16/2015 17:5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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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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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jikistan
12781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07: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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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官民聯手逼走良醫的年代,祝福陳醫師在上帝的指引下,為往後的人生做出最好的選擇與規劃........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7803576578311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8/612047/
日前37歲的高齡產婦黃女士在立委姚文智、北市議員謝維洲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台北榮總醫師產檢時疏乎,導致孩子胎死腹中,引發支持者與力挺醫師的兩派網友論戰,今天凌晨傳出最新消息,陳志堯醫師已經提出辭呈。
醫師賴奕菁及柳林瑋今天凌晨都在臉書po出陳醫師請辭的訊息,並批評姚文智、謝維洲「看看自己做的好事」、「感謝你們為民服務好棒棒」。柳林瑋並在臉書留言寫道,「再繼續告吧!鬼島島民,準備一起迎接沒有救命醫師的美好未來吧!」
姚文智昨天晚間則是在臉書發文表示,稱自己當時有告知黃女士,包括陳醫師在內的很多醫療人員都敬業守在自己的崗位上,他們努力本就不容抹殺。姚並表示,很多朋友誤解記者會的內容,召開記者會是基於對「生命權」的尊重,榮總對死去小baby漠視人性的處理,才是讓黃女士夫婦徹底崩潰,也是台灣醫療體系應該正視、再提升的地方。
柳林瑋則在凌晨2時左右在臉書發文針對姚文智的臉書內容抨擊,他表示,姚文智原本戰的是醫療處置,被罵完就說是人性關懷的問題,他痛批如果是人性關懷的問題的話,那要賠這麼多錢嗎?「我沒兩千萬可以賠,我不幹總行了吧!」柳林瑋問姚文智,「你知道現在多少醫護人員覺得根本幹不下去了嗎?」並表示,如果姚文智出來道歉,他還可以相信姚是因為沒搞清楚,但如果要繼續這樣處理,「選民眼睛是雪亮的」。(劉育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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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toga on 05/18/2015 07: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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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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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jikistan
12781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0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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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界長期挺綠,八九成的醫事人員都是綠營支持者,其結果就是綠營政治人物視醫界的支持為理所當然,無須多加關注醫事人員的心聲訴求,於是幾天前才有陳節如立委在對醫糾法風波的回應文中明白主張台灣醫事人員理應接受無過失責任精神的欺壓霸凌,現在又有姚文智立委公然舉行記者會無理折辱北榮婦產良醫∼個人相信,如果台灣醫事人員對綠營的整體支持還是如此無怨無悔無條件的話,往後這類情事只會層出不窮,越演越烈。
台灣醫事人員應該設法團結起來,以具體行動訴求向當家綠營政治人物明白宣示:不要以為過去醫界絕大多數醫事人員長期無條件支持你們,現在就可以對我們的訴求心聲視若無睹,又為討好選民而任意踐踏我們的人格尊嚴∼平時你們對醫界刻薄寡恩,就莫怪醫界在關鍵選戰時對你們翻臉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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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子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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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1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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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好啊,又可以給在下多一個不生孩子的藉口了:臺灣都沒人(婦產科醫師)可以接生了,還生什麼?
原本出生率低是因為生了孩子後的各種問題導致人們對生育恐懼,現在是連生育本身都成了問題 難怪出生率會持續探底,真的合情合理.......... |
Edited by - 白河子 on 05/18/2015 08:3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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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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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民代民粹,還是趕快乖乖把賠償金準備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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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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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4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14: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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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今天才驚覺上當,不過人家板橋中英醫院詐欺的是健保局就是了...... 上週有免費癌症篩檢車到我們這邊篩檢,聽到免費母親就去做,做些病例建立與檢便之類以後,說需要精密檢查,請今天到指定醫院去做,而且強調掛號是掛1號,一大早就要到,不用等. ......結果是21號,等好久.檢查內容還好,一堆X光超音波斷層掃描都有,只是看到一堆男人也做乳房癌症超音波篩檢,就有點......好吧,男人也是有乳房的.只是女人差點也檢查睪丸是怎麼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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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版主
Tajikistan
12781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16: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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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把卵巢檢查寫成睪丸檢查??基本資料弄錯患者性別??或甚至把病患張冠李戴,將令堂當成別人???
聽起來比較像是擺烏龍而非蓄意搞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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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16: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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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出車禍住院時,有那種保險黃牛來拉, 大搖大擺進來說可以讓保險理賠多拿一點 至少可以拿3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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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版主
Tajikistan
12781 Posts |
Posted - 05/18/2015 :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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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toga
衛福部最新糖衣毒藥版醫鳩法草案:
http://www.mohw.gov.tw/cht/ministry/DM2_P.aspx?f_list_no=7&fod_list_no=5312&doc_no=49344
衛生福利部為改善醫療五大皆空情形,推動醫療刑責合理化、明確化,免於醫病雙方纏訟動輒2到10年的窘境,擬定「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包含關懷、調解、補償等處理機制,經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0次會議逐條審議,並於103年5月29日朝野黨團完成第7次協商,最後保留1條條文(草案第32條)。然近來外界對該法案提出多項建言,因此,衛福部於104年5月8日邀集立委、醫改會、消基會及醫界代表(包括醫院團體、醫師公會、醫勞盟、台灣醫學生聯合會、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等),又於104年5月14日邀集各類醫事人員公會(包括中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護理師、助產師……等18個公會),就協商版草案理性討論、充分溝通,另邀請先前協助制定該法案並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時受邀之學者,包括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聰富教授、國立臺北大學名譽教授暨台灣刑事法學會名譽理事長甘添貴教授、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楊秀儀副教授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律師等,再度審視本法案,提供建設性意見。衛福部綜合各界許多建言,將提出修正備案送請立委參考,包含以下11項建議重點: 一、 刪除「醫療常規」。 二、 將「初步鑑定」改為「專業評估」。 三、 調解當事人任一方不到場,其罰則相同。條文並未規定醫事人員必須親自到場,可由醫療機構派代表出席。 四、 補償制度分階段實施,不限於「五年內」。 五、 補償制度各階段實施前,須與相關領域團體充分溝通。 六、 醫療風險分擔金由「醫療機構」繳納,非由「醫事人員」繳納,且不得轉嫁於醫事人員。 七、 明訂生產風險事故之補償基金來源,由政府預算撥充。因生產有異於一般對疾病的治療。 八、 醫療機構繳納醫療風險分擔金,以醫療機構每年醫療收入的「千分之一」為「上限」,其餘由政府預算、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等補足,不必再討論醫界與政府分擔比率。 九、 醫療事故補償之要件,原限於該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無法排除因果關係」者,擴大至「有因果關係」及「無法排除因果關係」者。 十、 因可能需透過財稅有關機關提供醫療機構非屬健保之醫療收入資料,以計算其應繳納之分擔金。但為免誤解,刪去強制條款文字。 十一、 分析醫療事故根本原因時,可能原因也包括「全民健康保醫療費用支付制度」及「勞動條件」。 對於「醫療機構」的定義,衛福部表示,將在立法說明中敘明。依醫療法第2條規定,醫療機構係指「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機構」,例如醫院、診所。而其他像是藥局、護理之家、檢驗所等醫事機構,並非醫療機構,不是醫糾法規範的主體,不須負擔醫糾法草案規定醫療機構之義務。但只要是醫療糾紛,不論發生場所在醫院、在護理之家或在宅,進入訴訟前都必須先行調解,不能直接訴訟,對在醫院診所以外醫事人員執業環境亦有保障。衛福部表示,在醫院、診所執業的醫事人員約有20萬人,在其他地方執業者約有6萬人,皆可連帶受到保障。 部分與會團體代表建議明訂領取補償後不得提告,或須先完成返還補償金否則法院不得受理等。因立法院協商版醫糾法草案精神即是補償與訴訟互斥;若訴訟則不予補償、若補償則不應訴訟。但經各次討論,因有限制訴訟權的疑慮,須審慎考量。
http://udn.com/news/story/8161/909626-%E9%86%AB%E5%8F%8D%E5%BD%88%E6%B0%91%E6%9C%9F%E5%BE%85-%E3%80%8C%E9%86%AB%E7%B3%BE%E6%B3%95%E3%80%8D%E5%BB%B6%E5%AE%95%E5%8D%81%E5%B9%BE%E5%B9%B4
好極了,現在偽腐部主秘終於親口坦承:無法保證醫療機構不會將醫鳩補償基金負擔轉嫁底下血汗醫護,也不能擔保血汗醫護的薪資完全不受影響∼也就是說日前所謂免除醫事人員負擔的草案修正,通通都是寫著玩兒的。
事已至此,主秘您居然還好意思說:"希望獲得醫界支持,盡快讓醫鳩法上路"??主秘您的尊臉該不會是用汎合金打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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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toga on 05/18/2015 17: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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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hang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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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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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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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hang2100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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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19/2015 : 15: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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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崩壞,未來就要靠大門醫生了. 私、失敗しないので!!! 這樣就沒有醫療糾紛的問題,只有哈密瓜價格過高的問題.
PS: 懷疑病人日劇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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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秘密話語來自活著的耶穌,由迪迪摩斯•猶大•多馬記錄。 他說:「任何人發現了這些話的意義,將不會嚐到死亡的滋味。」 多馬福音第1節 |
Edited by - cwchang2100 on 05/19/2015 15: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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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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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20/2015 : 08: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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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世界中敢講這等大話的醫師,就準備被打到扁或是告到翻吧......
"你自己明明講沒關係/無問題/請放心的!!!!"(無駄無駄無駄無駄無駄無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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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toga on 05/20/2015 09:3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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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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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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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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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20/2015 : 1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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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healthy/20150520/20150520043345.html 男性高潮頻率高 前列腺癌風險降 中央社-2015年05月20日 上午11:20
(中央社倫敦20日綜合外電報導)研究報告發現,規律性高潮可降低前列腺癌風險。一生中射精頻率更規律的男子,罹患前列腺癌的機率較低,但哈佛醫學院的研究人員沒有解釋背後原因為何。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先前有人推論,高潮或許可以排出前列腺的致癌化學物質。還有一個理論是,常「卸貨」允許新細胞的生長,避免體內累積可能轉為癌細胞的老舊細胞。
這項新研究追蹤近3萬2000名健康男子,調查時間18年,其中有3839人之後罹患前列腺癌。
研究人員發現,在40到49歲的男子中,相較於每個月射精4到7次,每個月射精21次以上的男人,罹患前列腺癌的風險降低22%。
研究人員說,他們不清楚射精為何可以降低前列腺癌罹患機率,但稱調查結果「特別令人鼓舞」。不過,哈佛醫學院與布萊根婦女醫院(Brigham and Women's Hospital)的賴德(Jennifer Rider)博士提醒,應該謹慎詮釋研究結果。
她說:「雖然這些數據是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資料,但這些數據是經由觀察得成,應該稍微審慎解釋。」
她又說,應該展開更多研究,探究射精對前列腺造成的具體改變,以了解射精是如何降低前列腺癌風險。
這項研究是發表於5月在紐奧良召開的美國泌尿外科醫學會(American Urological Society)年會。
=========================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President of IMFS(International Military Fans Society)
http://www.facebook.com/luke.liu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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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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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20/2015 : 12: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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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當如孫仲謀,娶妻當若吾老婆,仕宦當作執金吾,行醫當去新加坡∼∼∼∼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3373590897990&set=a.159843357989.150274.641217989&type=1&theater
星加坡一名蔡姓男子(律師事務所經理),因為椎間盤手術後,下肢無力沒有完全改善,而對中央醫院(SGH)及骨科醫師提起告訴,並求償新幣100萬(折合台幣2300萬)。
法官駁回蔡男的控訴,並在判決書中提到:「蔡男指稱若非骨科醫師之疏失,他將會完全康復。但是,諷刺的是,如果沒有接受手術,蔡男很可能根本無法改善到目前這個狀況!」
醫院的辯護律師:「蔡男的失能,並非手術造成的,而是其到院前已經由受傷所造成,手術只是無法將其恢復。」
蔡男請的兩位醫生專家證人,還被法官數落:「證詞不合理,且沒有說服力!」
蔡男最後被法官判決必須賠償醫院與醫師各新幣27萬(折合台幣620萬,共1240萬),以及庭費與醫療專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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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toga on 05/20/2015 12: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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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she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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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5/20/2015 : 1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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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二天左腳拇指關節劇痛, 醫生診斷懷疑是痛風, 以我的運動量, 以前愛喝的飲料也都換成水了, 老婆說還會痛風真是稀奇∼ 這樣痛下去不知道多久後才能跑步, 現在擔心復胖中... |
Edited by - change.she on 05/20/2015 13: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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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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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jikis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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