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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成虎
剛剛入門
9 Posts |
Posted - 04/17/2009 : 14: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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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對岸網站討論到這問題,嗯..對岸出人意外的堅持國府與日本 簽立的中日和約只是廢紙一張.
由於對岸所持理由太違反版規,就不一一細說了.
在下則認為,對岸立國後治權從未及於台灣,中日和約又關係著日本將 台灣及澎湖歸還中國的法理問題.
若和約是張廢紙,國府是偽政權,豈不是正符合了台灣歷史未定論,或者 台灣依法仍為日本領土...等觀點.
堅持這種論調,等同授人以柄,對於對岸半點好處都沒有,不是嗎?
可否請達人詳解,是否視和約為廢紙,但對岸仍能避免上述爭議.
謝!
----------- 另我把想法說出之後,立刻被申訴,論壇下令禁言,理由是嚴重挑釁他 人,發言不合政府立場.
笑,這樣算不算異議人士,可否向老美申請政治庇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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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happy
路人甲乙丙
600 Posts |
Posted - 04/17/2009 : 17: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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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當然是持續承認"中日和約(日蔣和約)" 日本在中日和約中也對國府事實有效統治台澎的狀況予以承認
對岸否決是基於中日共同聲明 一是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日蔣和約自然失效 二是台灣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下解決,就是「日本將台灣歸還中國--日本承認中國就是PRC--所以日本將台灣歸還PRC」的邏輯 這時日蔣和約有沒有效就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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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成虎
剛剛入門
9 Posts |
Posted - 04/17/2009 : 22: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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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當年會這麼做,或許是因為對外交事務認知粗糙的緣故.
照理國際上並不承認這種簽約國單方面宣稱和約無效,尤其這 是多國參與的重大和約.
而且台灣事實上沒歸還"對岸"(當初對岸也許覺得很快會還, 而不介意這點),但時至今日,豈不是顯得對岸自縛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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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04/18/2009 : 06: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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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台灣的和約是單獨另外對日本簽的,相關國只有中華民國與台灣,當日本不承認台灣後,其實相關的和約已經形同廢紙.....記得這一點在國高中歷史教科書都有特別講,雖然只有一句話. 如果要講法裡問題,說真的,中華民國在全世界大部分國家來看,早已亡國,台灣只是中國的叛逆一省.台獨提出的一堆理論要能成立,前提是美國武力撐腰,老共根本沒有實力打敗這些叛逆接收台灣,於是只好想辦法循國際法要美國放棄對台灣的撐腰,依照其外交承認對象將台灣送還老共時,拿出來與對方扯蛋用的,事不關己的國家對這些理論大概連辯論都懶得辯,當成看網路小白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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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成虎
剛剛入門
9 Posts |
Posted - 04/18/2009 : 1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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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
--------------------------------- 我原先一直以為中日和約,可以算是依附在舊金山和約下的一個次約.
就像超商加盟店,雖然可以私下將店門口空地租借給轉蛋業者,但是空 地在實質上仍屬總公司管理範圍.
租借契約的對象轉換,雖可由加盟店自行決定,但是若發生歧異,仍需符 合總公司所訂定之相關條款.
對岸現在一般說法是連舊金山和約也不承認.
亦既中華民國的中日和約是依附舊金山條約而簽訂,而對岸的中日聯合 聲明,則是僅參照其中相關內容,本身並任何無關聯性.
這點就爭議很大了.
即使中日和約與舊金山條約完全無關,但當年日方在戰後歸還台灣及中 日和約簽定時,中日雙方顯然是認可彼此簽約資格的.
等事後經過數十年,日方與對岸發布聯合聲名時,日方在事實或名義上 手中早沒了台灣這塊殖民地.
如此,就算中華民國在多年後被宣稱不存在,但這並不代表因此台灣有 任何理由得重返日本手中,可由其一言而決台灣歸屬何方!
聯合聲明根本是場對岸欣然入彀,而日方買空賣空的騙局.
我是門外漢,可能過於想當然爾了,這點要說聲抱歉,浪費各位精神. |
Edited by - 三人成虎 on 04/18/2009 11: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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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happy
路人甲乙丙
600 Posts |
Posted - 04/18/2009 : 16: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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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不,台灣的和約是單獨另外對日本簽的,相關國只有中華民國與台灣,當日本不承認台灣後,其實相關的和約已經形同廢紙.....記得這一點在國高中歷史教科書都有特別講,雖然只有一句話. 如果要講法裡問題,說真的,中華民國在全世界大部分國家來看,早已亡國,台灣只是中國的叛逆一省.台獨提出的一堆理論要能成立,前提是美國武力撐腰,老共根本沒有實力打敗這些叛逆接收台灣,於是只好想辦法循國際法要美國放棄對台灣的撐腰,依照其外交承認對象將台灣送還老共時,拿出來與對方扯蛋用的,事不關己的國家對這些理論大概連辯論都懶得辯,當成看網路小白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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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本不承認台灣後,其實相關的和約已經形同廢紙" 這裡的"台灣"應該代換為"中華民國" 台灣從來沒有以國家之名在國際上存在或行為過...
"台獨提出的一堆理論要能成立,前提是美國武力撐腰" 其實也不是 真正的台獨應該是台灣宣布從中華民國獨立 美國防止(也就是撐腰)的是"台灣納入PRC統治之下" 直接給統治台灣的政權起了保護作用 兩件事其實在國際法或是國際政治上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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