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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5/04/2012 : 0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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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von_Guo
某些州好像有私人持有M4, M18,M36等裝甲車輛 且配有原有武裝 (好奇彈藥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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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eye
我是老鳥
6205 Posts |
Posted - 05/04/2012 : 09: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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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都更案的建商應該很想買個幾輛吧! 以前天龍(A字)特攻隊就有一集是用真的老戰車(不是電影坦克大決戰由軍方支援)片中怪頭就弄到了戰車砲彈ˋ當然演戲而已ˋ不過那戰車發砲還蠻逼真的! 要做土製砲彈在美國應該不是難事ˋ看DISCOVERY頻道節目就知道了ˋ只是品質就不能保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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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2
路人甲乙丙
2341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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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_Guo
路人甲乙丙
4430 Posts |
Posted - 05/04/2012 : 1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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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K2
That's a FV432, the Brit's counterpart of M-113
So in other words, it's a personnel carrier, not a tank.
Nowadays there are still so many 軍盲s out there, even in a superpower country like the U.S. In comparison, we really are a small band of elite in military knowledge gathering he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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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ARU
路人甲乙丙
3584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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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2
路人甲乙丙
2341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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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_Guo
路人甲乙丙
4430 Posts |
Posted - 05/05/2012 : 11: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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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OTARU
不是M113,看底盤是英軍的FV430系列,FV430系列有裝甲車有自走砲也有反戰車飛彈車,不過看這輛車頭應該是人員運輸車的FV432,M113薄皮鋁合金不適合用撞的拆房子,但FV430系列全車是鋼製車體可以這樣搞.
多謝 HOTARU 兄賜教 ///////
常用英文的人就免了...不常用英文的人要否藉機會去和視頻主人交流一下? 譬如以下: ---- 句首放 Strictly speaking, 或 As a matter of fact, 或 In my opinion,
然後 that's a FV432, a personnel carrier rather than a tank. ----
這無所謂是嗆聲 只是點化他們一下 也滿足一下自己的優越感---在軍武知識上 我是不用再滿足了 因為昨天已滿足過一次 我留言該處 是一輛驅逐炮車(M-10 destroyer) 不是主戰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bFOTjBuGN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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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5/05/2012 : 17: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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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都市戰場中,裝甲車想輾過大量被車主棄置的汽車快速到達前線支援 會不會反而因為讓油箱殘油燒起來反而戰車遇難 一般影片上輾過的都是沒有油的空車 如果是裝甲厚實防護完善的主戰車應該還好 換成一些輕戰車或是APC之類的呢 |
Edited by - GMM on 05/05/2012 17: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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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5/05/2012 : 17: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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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MM
如果在都市戰場中,裝甲車想輾過大量被車主棄置的汽車快速到達前線支援 會不會反而因為讓油箱殘油燒起來反而戰車遇難 一般影片上輾過的都是沒有油的空車 如果是裝甲厚實防護完善的主戰車應該還好 換成一些輕戰車或是APC之類的呢
現代戰爭中面對有經驗的敵軍時,在侵入敵軍佔領區後其實連MBT都不敢這麼做,因為有可能被車廂內的IED炸上天。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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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5/05/2012 : 17: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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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城市守衛戰呢 前方告急不可能丟著不管 繞路的不可確定性又高 人類有戰車已來最後的大規模守城戰應該是柏林了 那時候汽車的數量應該沒有現在這麼誇張
2003的巴格達 美軍戰車駕駛表示: 敵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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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gamer
我是老鳥
10092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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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5/12/2012 : 14: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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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很詭異的 上課回來房東說警察來找我
宣稱我 "未成年且不是公民, 不可持有槍械彈藥"
我入籍八年多了, 今天剛好22歲, 持有CRBA(FS-240), 護照, Utah CCW 不知道警察是拿著哪一年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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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gamer
我是老鳥
10092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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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已刪除
路人甲乙丙
1507 Posts |
Posted - 05/12/2012 : 17: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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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MM
自己的城市守衛戰呢 前方告急不可能丟著不管 繞路的不可確定性又高 人類有戰車已來最後的大規模守城戰應該是柏林了 那時候汽車的數量應該沒有現在這麼誇張
2003的巴格達 美軍戰車駕駛表示: 敵人在哪???
己方城市就更不可能了
按照台灣的法令,壓車解套方式為,三日內開出徵用通知書,但是如果打完很幸運的你和車主都活下來,恭喜你,你可能必須被處罰兩萬到十萬元的罰金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又或者是陸海空軍刑法第57條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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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2 Posts |
Posted - 05/12/2012 : 2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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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宣稱我 "未成年且不是公民, 不可持有槍械彈藥"
聯邦法只禁止非移民外國人持有槍彈 地方法是否更嚴格 就不知了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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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OS8
路人甲乙丙
3316 Posts |
Posted - 05/13/2012 : 0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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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uangmin95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MM
自己的城市守衛戰呢 前方告急不可能丟著不管 繞路的不可確定性又高 人類有戰車已來最後的大規模守城戰應該是柏林了 那時候汽車的數量應該沒有現在這麼誇張
2003的巴格達 美軍戰車駕駛表示: 敵人在哪???
己方城市就更不可能了
按照台灣的法令,壓車解套方式為,三日內開出徵用通知書,但是如果打完很幸運的你和車主都活下來,恭喜你,你可能必須被處罰兩萬到十萬元的罰金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又或者是陸海空軍刑法第57條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直接壓過去並沒有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7條不當徵用罪,又不是你把車輛先移動擺成路障再壓過去。
直接壓過棄置車輛時,由於並沒有任何徵購、徵用物資、設施或民力之情事,只能算是戰時因故損毀民用物資罷了。這種事情戰後車主可以引用民法去告軍隊,但軍方也可以引用緊急避難作為正當化之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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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shade
路人甲乙丙
1317 Posts |
Posted - 05/13/2012 : 0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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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宣稱我 "未成年且不是公民, 不可持有槍械彈藥"
聯邦法只禁止非移民外國人持有槍彈 地方法是否更嚴格 就不知了
聯邦是禁止 NRA 持有槍彈還是禁止 NRA 可以 concealed/open carry ?我記得敝州 NRA 是可以擁槍在家自衛,但是 CWP 要綠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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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5/13/2012 : 03: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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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ikeH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宣稱我 "未成年且不是公民, 不可持有槍械彈藥"
聯邦法只禁止非移民外國人持有槍彈 地方法是否更嚴格 就不知了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我是Citizen Born Oversea, 十四歲時宣誓 外加過去一年我五次DROS都立刻通過, 申請Utah CCW也是出示護照就過了
在怎樣本地警方宣稱我不是公民也太誇張, 還說我未成年 不是他們找錯人就是資料還是十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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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742 Posts |
Posted - 05/13/2012 : 10: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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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kyshade 聯邦是禁止 NRA 持有槍彈還是禁止 NRA 可以 concealed/open carry ?我記得敝州 NRA 是可以擁槍在家自衛,但是 CWP 要綠卡。
聯邦法禁止非移民持有槍彈 除非有特殊資格 例如從事射擊運動或者打獵 一般去辦張獵照就合法了
聯邦法倒是不管隱密持槍
=== 地下軍火庫 http://guns-mikeh.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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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已刪除
路人甲乙丙
1507 Posts |
Posted - 05/13/2012 : 16: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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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ACOS8
直接壓過去並沒有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7條不當徵用罪,又不是你把車輛先移動擺成路障再壓過去。
直接壓過棄置車輛時,由於並沒有任何徵購、徵用物資、設施或民力之情事,只能算是戰時因故損毀民用物資罷了。這種事情戰後車主可以引用民法去告軍隊,但軍方也可以引用緊急避難作為正當化之理由。
依照中華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多一千二罰金,另外同法條第五章最多六千,要認定他廢棄須經由警察和環保局認定公告七天後才算廢棄,並不是說坦克霍是裝甲車輛駕駛可以片面認定廢棄或是棄置車輛,依照中華民國法律毀損棄置的財產也可以依照刑法起訴
因此依法在戰爭發起七天內,你壓壞車輛都屬於徵用範圍內
至於緊急避難,我不建議主張你主張問題會更嚴重,緊急避難破壞他人財物的但書是有急迫性,你必須能夠客觀主張你壓壞車輛爭取到的時間足以改變整個戰鬥,其次你主張因緊急避難所已要壓毀車輛,問題是全民防衛...法裡面有交通管理方面事項,這就表示有人要被關或是槍決,最後緊急避難的另一個重點必要性也就是所謂的不得已,你必須壓毀車輛來達到目的
簡單的說一個房間起火逃生只有一個門,你擋在這個門前,而我為了逃生把你殺死了,逃出來後身受重傷,那這就可以非常客觀的主張緊急避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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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0 Posts |
Posted - 05/15/2012 : 09: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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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急迫性,軍方只要舉證世界上戰時有人利用汽車改裝成IDE炸軍人軍車,就可以直接輾過去了,因為我要合理預防不可知的攻擊破壞並保全國家人員裝備,任何有可能的攻擊手段都要預先化解。 我終於知道恐龍法官是怎麼來的了,有人唸書唸了幾十年還不懂「秀才遇到兵」這句話,戰場上什麼事情都是可以擴大解釋的,連殺戰俘都可以弄一大堆理由和手段了,區區一輛車算什麼.... |
Edited by - Snap on 05/15/2012 09:4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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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1804 Posts |
Posted - 05/15/2012 :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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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是敵人破壞的不就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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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herd Von Hwang提督
我是老鳥
USA
9567 Po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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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eneration
路人甲乙丙
Taiwan
877 Posts |
Posted - 05/16/2012 : 0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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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主張是敵人破壞的不就得了?
戰車上面的號碼塗掉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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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路人甲乙丙
3333 Posts |
Posted - 05/16/2012 : 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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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裡面有沒有炸彈 還有沒有人會告 是壓過油箱極大可能滿載汽油的汽車 會不會反而讓戰車被誘爆或是損壞 要壓過去就有危險,不趕快過去前線友軍就要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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