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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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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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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8/01/2013 : 06: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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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oris
Frontsight不錯,去年去過一次 對於民營射擊學校可以做到如此規模(一年八萬個學生)相當驚訝 FS應該是美國僅次NRA最大的射擊組織了, 記得看過統計, FS會員大概七八十萬人
而且是少數會收外國學生的學校 幫非公民的朋友去問過, 其他主要學校都只收公民或是永久居民
當然我不完全同意所有FS的教法(每個學校我多少都有不同意的地方), 像是先開槍再移動跟偉佛式 射擊跟武術一樣, 都是教"A way, not The Way".
先開槍再移動應該是安全考量, 畢竟初級射擊課程, 要新手同時拔槍+移動射擊不安全, 先開槍再移動總比不動好
偉佛式應該是受到Gunsite與Jeff Cooper的傳統影響. 我也是先學偉佛才學等腰, 可是我打等腰式就是比偉佛好的多.
我非常同意擁槍者都應該接受正規訓練, 美國絕大多數擁槍者從沒受過任何訓練 頂多就是家裡長輩或是朋友指導一下(通常他們也沒受過訓練). 去公共靶場就會看到各種奇奇怪怪的打法, 尤其老一輩的槍客
最糟的是有些很喜歡倚老賣老. 曾經看到一位老先生打法很不安全也不準確, NRA B8靶七米處打不進黑圈裡, 裝填時槍口一直往左偏(不過還沒破180'所以我也沒喊) 我客氣指出還被回:"年輕人你懂什麼, 我十多歲就拿槍到現在四十年了" 最後我自己換一個靶位到他右邊去, 以免被他槍指到
我要是住在內華達州可能會多去FS吧. 不過加州這邊其實也有不少不錯的學校跟教官 我今年到現在已經上過Chris Costa跟Ken Hackathorn了, 年底以前已經預約了Bob Vogel, Dave Harrington跟Louis Awerbuck的課程 |
Edited by - Lugiahua on 08/01/2013 06: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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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
Posted - 08/03/2013 : 09: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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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oris
我今年到現在已經上過Chris Costa跟Ken Hackathorn了, 年底以前已經預約了Bob Vogel, Dave Harrington跟Louis Awerbuck的課程
哇!好羨慕Lugiahua大,真是好樣的!
版上有沒有其他朋友可以分享一下步槍打靶心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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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7929 Posts |
Posted - 08/03/2013 : 1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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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分享心得。
只是我個人對文中美國那一套「Drop Your Weapon」否則就開槍的做法,是感到在美國才能那樣做,在台灣就算是警察也難得能用。
美國警察跟台灣警察不一樣,執法方式相當暴力。台灣警察碰到有人持刀鬧事都會儘量用話術或徒手擒拿解決,警棍都很少用。不像美國警察對付徒手不聽話的民眾也是先抽警棍或用非致命武器攻擊。
(最近我是開始感到在徒手逮捕術這個項目上可能台灣警察的訓練水準還比美國高一些)
比起有無槍械我個人感到是自衛相關法令上的差異很大。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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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8/03/2013 11: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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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84 Posts |
Posted - 08/03/2013 : 14: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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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先感謝分享心得。
只是我個人對文中美國那一套「Drop Your Weapon」否則就開槍的做法,是感到在美國才能那樣做,在台灣就算是警察也難得能用。
美國警察跟台灣警察不一樣,執法方式相當暴力。台灣警察碰到有人持刀鬧事都會儘量用話術或徒手擒拿解決,警棍都很少用。不像美國警察對付徒手不聽話的民眾也是先抽警棍或用非致命武器攻擊。
(最近我是開始感到在徒手逮捕術這個項目上可能台灣警察的訓練水準還比美國高一些)
比起有無槍械我個人感到是自衛相關法令上的差異很大。
其實現在已經不教"Drop your weapon"了, 都是喊不要動 因為人在緊張的時候, 會把任何移動動作視為敵意, 然後就開槍了 以前常發生嫌疑人試圖投降還是被射殺的結果, 所以現在警校一類都改教命令嫌疑人不准動, 等完全控制場面且警員也冷靜後再要對方放下武器
至於動武比例, 我覺得是跟犯罪文化以及判刑輕重有關吧 台灣刑罰輕, 所以歹徒就算手持武器也很少寧願拼命的 (常看新聞歹徒明明持有衝鋒槍步槍, 卻沒開槍就投降)
美國動不動就是"寧死不回監獄", 有些州還有"三振法", 重罪三次就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跟警察拼命的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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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路人甲乙丙
700 Posts |
Posted - 08/05/2013 : 0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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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小弟這兩次去的所見所聞
Deadly Force的使用時機
與動作或口令不一定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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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Boris on 08/05/2013 09:1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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